27 笑容

笑容

他喜歡黑暗,不喜歡燈光,但是這個時候卻非要打開燈讓我生生看着。

我已經不在乎臉面,不管不顧地求救。

樓下住着好多居家醫生,每天夜裏都會有人值班,但是無論我怎麽喊叫都沒有人來救我。

仿佛被囚困在獨立的空間,這裏只有他和我。

“怎麽樣?他在哪裏呢?”他在我耳邊說話,吐息貼着我的耳後和脖子上的皮膚。

我已經放棄掙紮,或者說無力掙紮,愛人的遺照距離我的臉不足五厘米,我上半身趴在桌子上,雙手掩面,一雙膝蓋跪在榻榻米上。

這乍一看像個跪拜亡夫的姿勢,但是實際上我掩住臉的手連帶着手臂抖如篩糠,身上的浴巾現在被墊在我的膝蓋下。

良久後他幾不可查地嘆了口氣,“乖,別哭了。”

他将我的上半身扶起,讓我坐在他的一條大腿上,低頭用手指擦我的眼下:“不弄你,怎麽哭得這麽可憐?”

不知道是不是我哭得太慘讓他壞了興致,在我放棄掙紮任命地掩面逃避後,他居然放過了我。

我被迫坐在他的懷裏,身上的皮膚暴露在微涼的空氣中。

他伸出一臂攬着我的肩膀,我努力彎腰伸手去夠落在地上的浴巾。

故意玩弄我似的,他總是先松松地攬着我,等我伸手過去,再反手扣住我的肩膀将我拖回來,我的指尖總是差兩厘米夠不到那塊布。

這個動作也讓我的脊背暴露在燈下,一只冰涼的手在我脊背上游走,指甲像毒蛇的鱗片剮蹭我的皮膚,所到之處汗毛倒豎。

我真的不想哭,但是憤怒和恥辱還是帶着我的眼淚湧出,劈裏啪啦砸在困住我的那條手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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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次嘆了口氣,将我翻了個身。

我正面仰倒在地面上,而他雙臂支撐在我的身側居高臨下看着我,一雙深不見底的眼仿佛精妙細畫的工筆畫,但是畫者沒有點睛,是深黑和純白的簡單加和,而黑眼球仿佛看不見盡頭的黑夜,裏面暗濤洶湧讓人脊背發涼望而生畏。

他彎起這雙眼睛向我笑,然後俯下身來跟我接吻。

他好像很沉迷這種肌膚相貼唾液相融的事,最開始我沒有發現他有問題那幾天,他每天晚上都要拉着我弄到很晚。

不是人,卻有人類男人的劣性。

我睜着眼望着天花板聽之任之,良久後他心滿意足地擡起頭,而我閉上眼睛喘息。

身上終于被蓋上了衣物,我當即死死抓住失而複得的東西努力想遮掩裸露在外的每一寸皮膚。

“不肯看我了?”他用右手拇指擦拭我的眼角,撫摸過我的睫毛,“你不想我不會強迫,但是連接吻都不肯給我嗎?”

他将我抱起來,從我的手中把浴袍抽走又幫我穿整齊,俯身親吻了一下我的臉頰。

“我只是怨你總是覺得他好,不要生氣了,我會比他好的。”

他并不能與我共情,也不知道我根本不是生氣,或者說太多的情緒積壓在心裏已經對憤怒感到麻木。

幾次三番被當着亡夫的遺像侮辱,哪怕沒有發生什麽,也已經突破了我的道德底線。

我後悔要回遺像,我沒有臉再讓明承的遺像呆在家裏。

“我明天會将明承的遺像送回。”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心如刀絞。

我再一次失去了他。

希望明承的在天之靈不要怪我。

但是眼前的“人”很開心,聽到我這樣說之後,我看到他眼睛一亮,他拖着我的大腿将我抱起來,眯着眼睛眼中流光溢彩:“為什麽要明天呢?那個女人也不想讓他留在這裏吧,不如今晚就讓她來把他帶走吧。”

他這樣說着,卻又忽然反駁了自己,“不行,不讓她來,他們兄妹都讓我讨厭,我去把他送走吧。”

我拒絕了他:“你會吓到老人的。”

他聞言靜靜地看了我一會兒,輕彎了彎嘴唇,“也是,逝者已矣,再出現總歸是不好的,塵歸塵土歸土,那不如一把火燒了送回墓地吧。”

說着,他将我放下,竟然真的要去動明承的遺像。

“住手!”我連忙攔住他,擋在遺像前面。

他向我挑了下眉,臉上還是笑着的,但是眼神晦暗幽深,“怎麽了?送也不舍得送,丢也不舍得丢,就這麽愛他?那好吧,我不會強迫你。”

他這麽說,但是我完全不敢松懈,我拿他完全沒有辦法,所以我不敢惹惱他,只能忍着惱怒嘗試着去哄他:“我會盡量早些送他回去的。”

他用指背撫摸我的脖子,“好啊,都聽你的,那現在去休息吧。”

我十分抗拒與他同床共枕,哪怕他不碰我也是噩夢。

“怎麽了?有他在這裏就沒有心思睡覺了嗎?這樣的話,我也很為難……”他嘆了口氣,“那就把他帶上吧,晚上的時候你可以看看他。”

我愣了下,擡起頭來看他。

他向我笑,睫毛濃長,唇角上揚的弧度很優美,臉上的笑容卻讓我害怕,“誰讓他是你的真愛,我只能忍了,阿臻,我們也結婚吧,在家裏舉辦一個婚禮,只有我們兩個人,哦,不,把他也加上。”

“洞房的夜晚,你把他抱到胸前。”他低下頭,唇貼着我的唇角,說了一句非常下流的話。

我猛地推開他,咬着牙吐出兩個字:“畜牲。”

他嗤笑,“這就是畜牲了?好吧,反正我在你眼裏本來就是甩不掉的讨厭的東西,好也罷,不好也罷,終歸是比不上他,那不如就讓我把這個惡做到底。”

我不知道他要做什麽,但是總歸不會是好事,于是見他轉身,我連忙上前從身後抱住他。

他猛地頓住了。

“我陪你去休息,我也會送他離開的,你什麽都不要做……求你。”

*

夜晚的時候,他還是像往常一樣從我的身後抱住我哄我睡。

一只手從我的腋下穿過落在我的胸口,雖然沒有亂動,但是另一只手環過我的腰,手指在我的腹部有一搭沒一搭地按壓揉弄着肚皮。

我不知道其他的情侶或者夫妻之間的生活是怎樣的,但是明承也很喜歡摸我的肚子,所以我知道這代表意思。

雖然他面上沒有表現出什麽,甚至溫聲讓我早些睡覺。

但是我知道他根本不像表面這樣。

他在忍着,并且忍得很辛苦。

“乖,怎麽不睡呢?”

我感到如芒在背,但是也知道如果一直不睡的話只會更危險,但是精神高度緊張實在難以入眠。

“不要怕我了,”這不知道是他今晚第幾次嘆氣,他放在我胸口的手移動到我的眼睛上,另一只手拿到被子外輕輕拍着我的身體,“好好睡吧。”

我不知不覺睡了過去,并做了一個不長不短的夢。

在夢中,我居然回到了結婚的那一天。

那一天家裏來了很多人,賓客滿座,每一個人都祝我們百年好合,白頭偕老。

我真的很開心,一直在笑,笑到後來臉都要累僵了。

結婚很累,我和明承一起給很多長輩敬了酒,又被很多人敬了酒,忙碌到不知幾點,我累得受不了了就扔下了明承自己偷偷跑回房間。

雖然我們都是男人不能夠生孩子,但是單純圖一個吉利,長輩們還是在我們的床鋪上鋪滿了寓意着早生貴子的桂圓花生。

我把它們推到一旁,給自己騰出一塊位置來躺下,我是想等明承回來的,但是躺着實在太舒服了我竟然睡了過去。

後來我是被咔嚓咔嚓的聲音吵醒的,這個聲音是牙齒咬破堅固物體的聲音,我簡直以為是鬧了老鼠,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一看,才發現居然是明承。

他還穿着新郎的白色西裝婚服,胸前別着寶石玫瑰胸針,身上的酒氣很重,正垂着長而密的睫毛微微鼓動着臉頰嚼嚼嚼。

冷白如玉的手中握着一把桂圓和花生。

“明承。”

我叫了他一聲,他愣了一下擡起眼睛看我,眼中帶着醉意的水紅。

我毫不客氣地笑話他,“你好好笑,怎麽把花生皮也吃了呀。”

他頓了一下,仔細觀察了一下另一只手中拿着的半只花生,濃密得當的眉微蹙,神情像研究什麽重要的文件。

半天以後才露出恍然的表情,終于想明白這個花生是被他自己整個咬了一半。

我笑得不行,誇他可愛,主動上去和他接吻。

他被我親了一下,臉瞬間紅了起來,美目中柔光細碎顧盼生輝。

但是一眨眼的功夫,這雙眼睛就失去了瞳孔,這個吻從甜蜜變成了被迫,我那個溫柔的愛人變成了一個遺像,黑白的照片被扔在地上,香爐的煙灰灑了出來。

我駭然大驚,不顧身旁的惡鬼,哭着去保護愛人的遺照。

但是身後的“人”偏要阻止我。

我恨極了,擡手打他,讓他滾。

但是他和明承一樣的臉上鮮血淋漓,身上遍體鱗傷,脖子上有一條為了救我而留下的致命傷,正随着他說話的氣流一張一合地向外湧出鮮血。

“是我啊阿臻。”

他的眼中流下兩行血淚,深紅發黑的血順着眼角滴落下來。

我赫然睜開雙眼,失聲喊着:“明承——”

室內已經大亮,桌上的鬧鐘顯示着時間在上午八點半,我的身邊已經沒有人了。

我的胸膛劇烈起伏,過度的呼吸使我的眼前冒出金光。

我在床上呆了很久,直到九點鐘護士來敲門讓我吃藥,吃完藥後她告訴我今天是醫生住家的最後一天,我的情況良好,醫生可以離開了。

我機械地吃完藥點頭答應。

腦海中還在回憶昨晚的夢。

我夢到他了。

他離開的這半年,我從來沒有夢見過他。

是他給我托夢了嗎?

他屍骨未寒,我和他的冒充者茍且,他怨我了嗎?

我重新走進了供奉他的那個房間,他的照片還擺在桌子上,笑容如舊。

但是我們已經陰陽兩隔。

我将相框拿起來緊緊抱在胸前,淚幹魂消。

但是我也只能将他的遺像送回。

我沒有送回溫家,我把它送回了我媽那裏。

這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很順從那個“人”,因為我知道我已經拿他沒有辦法了。

他能進到我的老家,說明黑南迦被他通過我不知道的手段帶了進來并藏進了我老家房子裏,只要他不想讓我找到,我就永遠都找不到。

金神侍早就告訴我他是送不走的,我想我已經心如死灰了,幸好白天的時候他無法靠近我,我可以去我媽家裏祭拜明承。

這之後的幾天,我數次夢到明承,夢中的他或笑或悲,但是或許是在面對另一個“人”時被迫的僞裝讓我太辛苦太難過,我很向往關于他的夢。

“你這段時間的睡眠似乎好了很多,以前你總是很晚才睡,我很開心阿臻。”他将我翻過身來,正面擁抱我。

我擡起眼睛向他笑。

兩個人相擁,像是甜蜜的愛人。

生活變得很平靜,但是這樣的時光一天一天的過去,我卻越發難以忍受。

就像是待客時臉上的笑容,笑的時間太久了,變得好僵好痛。

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發現我不對,但是我已經無所謂了,我開始一天不落地去我媽家給明承上香。

這是我唯一的慰藉,但是逐漸的我不再滿足于此。

并且我發現,生活變得平靜之後,我竟然很少夢到他了。

和鬼怪同床共枕,我卻沒有辦法在夢中見到他。

或許他以為我已經背叛了他,對我失望了。

痛苦一日一日的積累,最終我在我媽的建議下做了一個很大膽又很傻的決定。

我找人來跳大神。

我想召回他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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