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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阮榛這人在睡眠方面,沒犯過愁。
基本上什麽時候想睡,閉眼沒多久就能進入夢鄉,哪怕中間被吵醒,起來又幹了點別的事,回去後,也能續上剛剛的覺。
再加上他有事不往心裏擱,受了什麽委屈,要麽當場報複回來,要麽心裏已經有了主意,準備之後慢慢使壞,所以往被窩裏一鑽,就像只樹懶,挂在了自己最喜歡的枝條上,那叫一個懶洋洋的幸福。
倒頭就睡。
他不認床,唯一會介意的就是床是否幹淨,所以這天晚上沒真的躺在宋秋光的屋子裏,而是去了一樓的琴房。
宋琴文名字中有“琴”,卻并不會琴,在音樂方面沒有任何興趣,不過當年的夫人喜歡彈鋼琴,又腿腳天生不太好,就在一樓為她做了間琴房。
很用心,請了世界最頂尖的大師,設計得雅致極了。
阮榛不懷疑宋琴文當年的愛,但有些人的心大概是屬榴蓮的,哪個尖尖上都能站着個人,他在家裏對夫人的體貼,不影響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
圈子裏的人也不以為然,只覺得是風流韻事。
那位夫人年紀很輕就去世,此後,宋琴文并未續弦再娶,雖說孩子一個個地生,還都不是一個媽,但外面的人提起這位,都要豎一個大拇指。
誇他念舊情,專一。
養了很多情人怎麽了,不都沒給名分嘛。
比宋家那個小的好多了,別看能力強說一不二,但身邊居然沒個伴兒,不給家族增添子嗣,像個什麽話!
不知是否為了這個名聲,曾經的琴房也保留了,精致昂貴的鋼琴像龐大而沉默的信物,見證着三十年的歲月變遷,世間行人熙熙攘攘,宋家門前川流不息,錢財流水般的潑灑出去,又成百上千倍地湧入而來。
每日都有傭人打掃,屋裏很幹淨,沒有任何難聞的氣息,窗戶保持着通風的狀态,送來微風的柔和,由于人跡罕至,反而令人心裏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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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榛睡在靠牆的小沙發上。
還搭着那個昂貴的,據說要十萬元的毯子。
暖和柔軟,很舒服。
割有錢人的韭菜就是香啊。
尤其是聽到樓上宋春風的慘叫後,阮榛翻了個身,睡得那叫一個舒坦。
這事很簡單。
既然少爺們巴巴地把他求回來,那身為長輩,阮榛必然要承擔起教育子女的責任呀,可不能把宋秋光丢在醫院不聞不問,像是什麽話?
所以他在被宋春風擄走的時候,借着兩人之間的争執,從車窗丢下了一只鞋。
抽完這狗比的嘴巴子,再丢掉,正好。
也算是物盡其用。
而那只鞋子裏,則藏了竊聽器。
阮榛一早就發現了。
他剛進宋書靈安排的次卧,就嗅到了這個房間的不對勁。
沒辦法,阮榛記憶裏,對竊聽裝置太過熟悉,因為宋家的少爺們為了防止他逃跑,不僅逼着戴上了能電擊的手環,也在他的屋裏裝了竊聽器。
他悄悄地給外面打電話,問爺爺的情況。
對方說還在重症監護室呢,每天花大把大把的錢,就是無底洞……還好你的朋友們善良,每月都給費用繳上了,還照顧那只老狗呢。
握着話筒的手,微不可見地顫抖着。
阮榛別無選擇。
當時的他不知道的是,這些是假的。
他的對話通過竊聽器,傳遞到了另一個房間,所謂的醫院工作人員,每日的住院費用,爺爺的昏迷不醒,全部都是假的。
宋家的少爺們像是貪婪的蜘蛛,游刃有餘地編織一張大網,給他禁锢,令其無從掙紮。
後來阮榛想過,要是假的也挺好。
起碼爺爺和黃狗不會離開自己,還活着。
但那個時候,知曉真相的阮榛已經被少爺們厭煩,他又生了病,長久地咳嗽,瘦弱的身體撐不住漫長的折磨,整晚失眠,幾乎要嘔吐出自己的靈魂。
“外面下雪,正好,給他帶出去玩。”
宋夏雨聲線憨厚:“還用帶回來嗎?”
“丢了吧。”
不知是誰漫不經心地接了句:“對了,小媽不是最怕冷了嗎?”
可這句問話,沒有回答。
甚至連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潔白裏時,身上還裝有小小的竊聽器。
不得自由。
……重新見到這個玩意時,阮榛的心裏并沒有太大波瀾。
他也沒有聲張,而是平靜地洗澡,吃飯,認真地生活。
哦,還發了一次燒。
來得快,去得也快,沒多久就恢複了健康,拿鞋底抽宋春風嘴巴子的時候,可是鉚足了勁兒。
很爽。
所以他只是在臨走前,把窗戶打開——
墨雲翻滾,雨勢瓢潑,滾滾的雷聲轟鳴不已,亮起撕裂天際的白色閃電。
似天空在隐隐作怒。
阮榛取下了臺燈中的竊聽器:“三爺,合作愉快。”
這次不一樣了,他要勇敢站起來,要借用對方的權勢,要無所不用其極,讓爺爺和黃狗,以及自己,能夠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聲音輕得像羽毛。
宋書靈一定聽不到。
竊聽器很小,也就指甲蓋那麽大,輕而易舉地塞進鞋子裏,又一同在半路丢下。
他朝宋書靈釋放出了信號。
原本對方就在懷疑自己的身份,這下更不可能坐以待斃,果然,在送上來一盤新鮮水果的瞬間,一枚小小的耳機塞進了他的手裏。
對面的宋春風還在滔滔不絕。
阮榛擡頭,沖人打招呼,笑得很甜。
“阿姨,能再來點草莓嗎?”
對方微笑颔首,神色如常地離開。
宋夏雨還在說,小媽,你有什麽要交代的,我們一定辦到。
“搬過來住的話我住三樓,為了避嫌,你們沒事不許上來……地皮簽字的時候,記得拿給我過目。”
與此同時,宋書靈的冷淡聲線,帶着隐約的電流聲傳來。
“就這?”
草莓酸酸甜甜,芳香的汁水沾到指尖。
阮榛一步步地走上樓梯臺階,踏過三樓的走廊,鳳尾竹葉片灑出金幣般的光暈,阮榛聲音很輕:“當然不是。”
他想要的,不僅僅于此。
掌心裏躺着的,是剛剛和草莓一同送來的傳聲設備。
什麽分紅和地皮,阮榛并沒有太大興趣。
……好吧,還是有一點點的。
但現在,最要緊的不是這個。
阮榛推開次卧的門,反鎖,搬來一把凳子頂上,才開口:“我想要宋秋光今天回來。”
他一粒粒地解開扣子,脫下半幹的衣衫:“您不是一直懷疑我的身份?如果我要說的是,我只想用兩年的時間,好好教育這幾位少爺,信嗎?”
那邊笑聲很輕。
宋書靈和侄子們的區別很大。
從這點就可以看出來。
哪怕不相信,覺得對方信口胡言,也不會陰陽怪氣地嘲諷回來。
笑聲中,甚至能察覺出隐隐的好奇。
和欣賞。
當然,後者阮榛并未察覺,也不在乎,他只是繼續道:“三爺長年在外,自然不知道家裏爛成什麽樣子,當然,葬禮後您也大可一走了之,不管這邊的恩怨。”
曾經的劇情裏,宋書靈的确是這樣做的。
他似乎對大哥的感情極為複雜,既有對兄長的敬重,又有看不起的厭惡,所以選擇了主動遠離,不招惹這些是非。
那邊沉默了。
“選擇權都在您,但我希望,您能把宋秋光從醫院帶出來,送到我這裏。”
阮榛循循善誘:“畢竟一家人,還是整整齊齊比較好,不是嗎?”
安靜的時間很短。
“什麽時候?”
“現在,”
阮榛擡頭看了眼時間:“如果可以的話,從醫院過來,大概一個小時的路程。”
隔着距離,他似乎能聽到對面的呼吸。
很平穩,沒有任何意外的模樣。
“不需要那麽久,”宋書靈回答他:“這個時間,人已經到樓下了。”
阮榛睜大了眼睛,灰藍色的瞳孔裏閃過訝異。
電流聲驟然消失。
而半分鐘不到的功夫,宋秋光果然敲響了阮榛的門。
“小、小媽……”
對方眼神躲閃,不知是不是膝蓋受了傷,進屋的時候差點跪倒在地。
阮榛及時後退一步,躲開了。
“我錯了,”宋秋光吞咽了下, “我以後再也不敢得罪您了,一定會老老實實的……”
怕吵醒樓下的兄弟們似的,他聲音很小,絮絮叨叨地保證了好一會,才顫巍巍地擡起頭。
“以後您見到三叔了,能幫我說兩句好話嗎……求求你了!”
雖然不明白小媽是做了什麽,能夠得到宋書靈的支持,但宋秋光果斷倒戈,換了條大腿來抱。
那可是宋書靈啊!
幾年不曾回來一次,但只要他回來,別說什麽基金股市北郊的地了,宋家的基業能不能穩,不都是人家一句話的事嗎?
他們從小到大,琢磨那麽久,也不知道三叔的喜惡。
而手眼通天的宋書靈,居然今天下午親自來到醫院,給他接走。
別說還要繼續住院觀察,也不搭理那個美院小情人,宋秋光麻溜地爬上車輛後排,吓得大氣也不敢出。
宋書靈一路都沒有說話。
沒關系!
宋秋光給自己打氣。
三叔就是話少,這麽多年也沒個身邊人,聽說在家就和扁毛畜牲,也就是一只雪白的鹦哥兒說話。
這種地位的男人,有點不正常的話……
也很正常!
而下車的時候,對方依然保持安靜。
宋秋光沒敢跟上,只是顫巍巍地開口。
“三叔,我接下來要去哪兒啊?”
高大英俊的男人站住了,緩緩地看了他一眼。
宋秋光差點心髒停跳。
時間可能很長,也可能只有一瞬,下一秒,宋書靈就收回目光,頭也不回地離開。
司機為呆滞的宋秋光拉開車門。
“請吧,”
對方微笑道:“您只要跟着做就好。”
一路上,宋秋光還是咂摸不出味道,但是在看到宋家祖宅的剎那,他明白過來了。
跟着做就好。
跟誰?
總不可能是跟着大哥!
他被阮榛紮穿了手,三叔不僅沒有任何反應,還給自己送了回來,這不明晃晃地表達了,對方是站在小媽這一邊的嗎?
宋秋光恍然大悟。
不無感慨。
大人們的世界好複雜啊。
他只需要乖乖地,聽着安排就好。
于是,宋秋光順從地躺在那張床上,用被子把自己包裹嚴實,聽着阮榛離開時,悄然關門的聲響。
小媽真好。
還特意給床留出來,讓自己睡覺。
只是萬萬沒想到,半夜居然發生了這樣的事。
宋秋光苦惱地嘆了口氣。
半晌,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腳。
雖然知道是個誤會。
但是,大哥的嘴唇,居然這麽滾燙。
好喜歡。
宋秋光心思一陣恍惚,總覺得世界上有什麽奇怪的大門,在朝自己徐徐打開。
而他不知道的是,與此同時,一樓盡頭處的精致琴房,那間名存實亡,只是個擺設,幾乎被所有人遺忘的地方——
阮榛坐起身來,手裏緊緊抓着毯子。
表情很兇。
盯着那扇緩緩推開的門,不發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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