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楔子0(已修)
第0001章 楔子0(已修)
0.小北的暗戀清單
我是在十歲時遇上的林隐,嚴格意義上來說,這并不算是一個太晚的時間。
相比于林隐身邊的其他莺莺燕燕,我遇見他的時間要早很多。
至少看起來是這樣。
我和他經歷了許多事兒,遇到很多我無法解決的問題。很多時候,我都認為自己配不上他。
這是一種根植在我身體裏的情緒,它嚴重地影響了我對愛情的判斷。從我認識林隐起,他就自信、成熟,他是我對男性的一切認知的起源。
我在不知不覺中喜歡上他,愛上他,我想要和他一起生活,像我很小的時候那樣,我可以和他無拘無束在一起,我可以不搭理任何人的看法。
我十八歲向他表白,林隐說,小北,你其實根本不懂什麽是喜歡。
我想,十八歲,不懂喜歡很正常。所以我接受林隐的拒絕,我很傷心,可我沒有任何與林隐辯解的必要性。
林隐是個什麽樣的人呢?
我和他一起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我始終無法給出一個确切的答案。
他很迷人,讓人迷戀。
我喜歡待在他身邊,聽他和我說一些大道理,盡管從他的角度來說,這些他教給我的大道理都十分又用,并且我在不久的将來也會用到這些道理。
然而事實上,站在我的角度……
這很一言難盡。
我根本不認為林隐說的那些大道理有用,人的生活是不同的,哪怕是同一個人在同一個環境背景下,哪怕只有一個變量稍微改變,那麽這些所謂的過來人的經驗就完全不同。
我遇到過的許多人裏,不乏這類喜歡說教的,俗稱為爹系男,說話爹味特別重,好像誰都是他兒子女兒一樣。
林隐有點不同,不同點在于,我喜歡他,喜歡聽他說這些沒有用的東西。他喜歡說,但并不指望我能夠聽懂。
我喜歡在他辦公時,坐在他的旁邊,拿着游戲機或零食,破壞林隐的一切原則。看着一個大男人因為我而跳腳生氣的樣子,我總是很滿足。
或許這也是我喜歡林隐的一個原因。
我總能在他身上體會到滿足感、存在感。
林隐總會對我的存在而給予适當的反饋。
他是一個合格的大人,不麻木,很少脾氣失控,情緒總是很穩定。
我二十二歲待在他身邊,看他身邊的莺莺燕燕因為他生意場上的失敗離開,我再次向他表白,林隐說,小北你也走吧,你這樣的感情不叫喜歡,是依賴,你依賴我,僅此而已。
那時候,我已經很能夠明白什麽是愛,什麽是喜歡,什麽是依賴,一個人活了這麽多年,我搞明白這些事兒,很不容易。
我不清楚別人是怎麽搞明白的,我爸媽并不是合格的父母,父親很少關心家庭,我媽比起關心我,更關心我爸。
我很小就開始和林隐一起生活,他見證我的一切蛻變。
活着活着,人根本沒法子把什麽都活明白。
什麽都需要有人來教,人的生活、遇到的人、發生的事兒,所有的這一切才構成了百分百的這個人。
我的前半生和林隐緊緊相扣,後半生則稀疏平常。如果沒有林隐,我完全無法想象,我會成為一個什麽樣的人。
我想要告訴林隐,我喜歡你,依賴也好,喜歡也好,我只想要跟你在一起一輩子。
全世界,我只喜歡你。
我想要白天看見你,夜晚想着你,時時刻刻都知道你在我身邊。
我最後還是答應林隐,自己會離開,但是離開之前,我想要林隐答應幫我完成一份清單。
“我只有這一個要求,你完成了,我就走,再也不回來。”這是我最後的賭博,也是我最後的堅持。
我難以形容他當時看見這份清單時的表情。
我能夠明白,林隐是察覺到過我的感情的。我和他相處很久,我了解他就好像我了解我的手和我的眼睛,像了解我的口味取向一樣。
當然他也是一樣。
我不懂他的驚訝,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麽要驚訝。
從很小的時候起,他就該認識到我的這雙眼睛已經在追随着他,我不明白他是否恐慌過,是否猶豫過。
我将清單遞給他,林隐久久沒有說話。
【小北的暗戀清單】
1.早上起來互相說早安
2.吃飯時要給對方夾菜
3.一周至少去逛一次超市,路上需要牽手超過10分鐘
4.一周要同床睡一次,需要說晚安
5.一天要接吻一次(劃掉)(做不到沒關系)
6.牽着手去江邊散步,需要擁抱
7.說很喜歡顧小北
8.說再也不會丢下他
9.記住顧小北最讨厭的食物和最喜歡的食物
10.送顧小北一束玫瑰花說喜歡他
11.去試戒指,讓小北給你買戒指(劃掉)(做不到沒關系)
……
最後一件事:不準跟小北說再見,你走了之後,記得想他。
清單上的事情都是很小很瑣碎的事情,我和他做過很多次很多次。
但我還是很想和他再做幾次。
在他要從我身邊走掉的最後時間,我想要和他再重新來過,想要向他表白,追求他,和他在一起,說喜歡他。
林隐,我只喜歡你,只喜歡你,只喜歡你,我會永遠永遠喜歡你。
林隐看見這個清單後,來來回回地看了兩遍,他說:“你腦子裏裝得都是些什麽東西?戀愛腦嗎?”
他陪我将這些清單上的小事情一一做完,我送他離開,後來他離開我身邊很久。我一個人過着沒有他的日子,生活還是稀疏平常,我一個人也能活着。
只是生活上沒有那麽熟悉。
就像是把自己放進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在北極見到南極企鵝,在南極見到北極熊,有一種尚且可以生存但心理上完全過不去的錯亂感。
我想,我繼續等他,他回來,就和他好。林隐不是個硬心腸的人,他總不能忘記了我。
這是屬于22歲以前那個被林隐寵出來的顧小北的天真想法,因為太天真,太乖巧,所以輕易讓林隐打着“為你好”的借口把我跟丢垃圾一樣丢開。
兩年後我重新回來,順理成章爬上了林隐的床。
林叔叔,這回你又該想什麽法子把我丢掉?
他丢不掉我了。
因為我已經明白,太乖的孩子總能被以任何理由搪塞掉,只有不乖男人,才能占有他。
我會長成他無法控制的男人,占有他,不再死乞白賴地等他回心轉意,我要和他在一起,像男人和女人那樣,像所有平常普通的戀人一樣。
沒有誰離開誰就不能活下去。
我很認同這種說法。
我活了幾十歲,從始至終都沒有把這些道理活明白。林隐教我許多道理,我也不明白。
為什麽愛一個人的最好方式是放他走,為什麽撿到流浪小貓小狗不能随意帶回家,為什麽扶老奶奶過馬路也會是犯罪……
我問過林隐許多個為什麽,他總是很耐心地回答我的疑惑。
後來我問過他,為什麽不喜歡我,為什麽不能接受我。
林隐沒有回答,他就只是看着我,身上有我的吻痕,他的手還是一如既往的溫暖,他的身上還沾着我的沐浴露的味道。
他就像是我買回來的蘇打餅幹,吸引着我咬下去。
然而他又像是一條嚴厲而死板的規矩,我無法參透,并且他嚴格教導我不準咬他這塊蘇打餅幹。
“小北,你讓我想想我該怎麽和你解釋我們之間的關系好嗎?”
“還要解釋?”
“或許可以定義為男朋友。”林隐說。
“不是或許好嗎?你本來就是我男朋友!”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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