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Seven

我搬了出去,梁出雲找了我好幾次。

他問我:“你為什麽搬出去?”

我說:“你都要跟另外一個女人結婚了,你還讓你前妻的女兒住在家裏,不是很奇怪。”

他說:“我不覺得奇怪。”

然後又說:“黎安很好相處,不會刻薄我的。”他叫我回去。

我覺得好笑,我怕他再來學校找我,我從學校搬了出去。

他大概是知道我搬了出去,每個月卡裏的錢都比前一個月多,大概是怕我在外面吃苦。他總說:“生女兒不能窮着養,不然被随便一個男人忽悠幾句,就被搞大肚子了。”

但我沒有用他的錢,我不想再用他的錢。我在一家便利店打工,然後空閑的時候去一家音樂商店戴着耳機看書。

店主是一個20幾歲的年輕小夥兒。他好像是臺灣人,我一開始不知道他叫什麽,只知道他喜歡穿白色T恤和牛仔褲,後來他來我便利店買東西。

他很奇怪,他只買一種味道的酸奶,是蘆荟味的。有一天,我們店裏的蘆荟味酸奶下架了。

他很急,來問我。“你們店今天怎麽沒有蘆荟味的酸奶?”

我回他:“哦,因為喜歡蘆荟味酸奶的人很少啊。只有你買,過了0點就要過期了,所以提前下架了。”

他對我說:“我女朋友最喜歡喝蘆荟味的酸奶。她每天下班,都要我買給她喝的。”

我怕他失望,對他說:“要不喝草莓味的吧?很多人都喜歡草莓味,或者改喝牛奶也不錯,一成不變很枯燥。”

他問我:“周圍還有其他便利店開門嗎?”

我跟他說:“其他24小時營業的店應該也下架了。不過,我買了一瓶,剛打開,沒有喝過,要是你不介意,拿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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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蘇沐冉,我開始改喝酸奶。

又因為梁出雲,我開始喜歡蘆荟。

梁出雲喜歡養植物,他養了兩盆蘆荟,他說蘆荟冬天手裂口可以用,傷口破裂也可以用,很适合我這種粗心大意的人養。

“謝謝你,謝謝你啊。”他和我道謝,然後告訴我,他叫湯尼,是兩年前和女朋友來大陸的臺灣人。

他說他認得我,我是那個一有空就去他家音響店聽音樂看書的女孩兒。

我還是一有空就去他音響店,那個時候MP3和網絡流行起來,他店裏人不多。我也不買他的cd,他店裏有試聽的大耳機,我就戴着耳機,坐在地上,聽一首一首的歌放過去,然後看完一整本書。

他不會趕我走,也不來打擾我。只是一個人坐在收銀的櫃臺面對着我,偶爾會忙的包裝cd盒子,好像是要拖運回臺灣賣的。偶爾也就和我一樣,戴着耳機聽聽歌,看看書。

他話不多,我話也很少。

有一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樣在店裏看書,湯尼的女朋友來找他,我在這裏那麽久,從來沒見過他女朋友找過他。他很開心,和女朋友出去聊天了。

正好是一首歌放完,接着播放下一首歌的空白期。

我聽見了他們在争吵,然後我将耳機上的音量關掉了。

“我都說了,我要和你分手。你別再纏着我。”

“為什麽,為什麽要和我分手?”

“沒有為什麽啊。就比如我明明喜歡喝草莓味的酸奶,你偏給我買蘆荟味的一樣,我們之間沒有共同點啊。”

“你以前明明喜歡蘆荟味的,你說口味很獨特啊。要是你喜歡草莓味的,我以後給你換口味買好不好?”

“是啊,我要換口味啊。”

“我為了你來了大陸開音響店,你卻要和我分手?”

“每次都是這句,你為了我來了大陸,大陸怎麽了,你要是不喜歡大陸,你幹嘛喜歡我啊?我也是大陸人啊。每次都說,厭不厭,煩不煩,好像你跟着我來大陸,你犧牲多大,多偉大一樣。”

他不回她。

“好了,我們現在分手了,你要是不喜歡大陸,你買張機票就可以回臺灣了啊。”

他又不回話。

她把那瓶蘆荟味酸奶扔到他臉上。“不要再給我買來。”

她這麽對他說。

我想以後湯尼會和我一樣,戒掉喝蘆荟味的酸奶。

他回來了。

他看了我一眼,然後坐到收銀的位子上,戴上耳機,什麽話也沒說。

那天,我很早就走了。我想他失戀,不想打擾他,想留他一個人獨處。

我覺得失戀是很私人的事情。不該讓其餘的人知道,他們或許同情你也好,安慰你好,可他們到底不是你,不會懂你的感受的。

後來他沒有在大晚上來我店裏買過蘆荟味的酸奶。

我想他是真的失戀了。

不過沒多久,他又來便利店買東西了。我很久沒去他的音響店裏,我想我是他失戀的見證者,他應該是不太想見到我的,看到我,會觸景傷情的。我覺得我不去音響店不會死,何必去那裏惹他傷感。

可他貌似恢複的不錯。

他買了很多零食,付錢的時候問我:“你怎麽最近不來我店裏聽歌?”

我有點詫異,我想他那應該算在關心我。

他又說:“我以為你病了。”

我回他:“沒有,我很好。”

他問:“那你怎麽不來?”

我找借口。“我有點事情忙,耽誤了。”

“對啊,你是學生,還要念書的。我一直想問你學什麽的啊?你很有耐心啊,可以拿着一本書在我店裏坐到我關門。”

“不好意思。出租房沒空調,我蹭你電費呢。”

“沒關系。反正我也一個人吹,很浪費的。你這個周末來聽cd嗎?新進了一批碟,還有電影呢?要不要借你看?”

“恩,這禮拜有空的。我會來的。”

“這樣啊。你還喜歡喝蘆荟味酸奶嗎?我請你喝吧?”

“不用了,我戒掉了。”

我是真得戒掉了,因為湯尼的女朋友,我不喜歡和這樣一個女人有相同的品味,所以戒掉了。

“那你喝胡蘿蔔汁嗎?我買了,請你喝。”

“我沒喝過。”

“你試一下,不是你說的麽,一成不變很枯燥的。”

“是啊。謝謝。”我接過他的胡蘿蔔汁。

他付完錢,也不走。

店裏沒有客人,他和我閑聊。

“你要下班了嗎?”

我看了一下手表,回他:“還有五分鐘。”

“我等你下班吧。”

“不用,不用。”

“有人接你下班啊?”

我說:“不是。”

他說:“那就好,不然我怕你男朋友來接你,被他誤會就不好了。”

我說:“我沒有男朋友。”

他聳聳肩,對我說:“我也沒有女朋友了。”

然後我們兩個笑了。

我想湯尼好像有點喜歡我。我沒有想過和湯尼戀愛,結婚,生孩子,但我覺得我挺喜歡他的個性,所以沒有拒絕他。

那個周末,我如期去了他的店裏。

店裏沒什麽人,因為下雨的緣故,只有一對情侶來店裏躲雨。

他們肆無忌憚的在店裏擁吻,他們漸漸發展成為要在他店裏的碟片上做/愛的趨勢,湯尼實在受不了,把人趕了出去。

“我們關門了。”他拉下卷簾門,店鋪一下子就暗了下來。

我摘下耳機,問他:“你把卷簾門鎖了,我要怎麽出去?”

他回我:“這裏有後門,一會兒我送你回去吧,我店裏只有一把傘,給了你我就要濕成一片回家了。”

“好啊。”

沒過一會兒,我手機響了。

梁出雲打電話來說我爸進了醫院。

我很着急,我什麽也不知道。他問我在哪一家cd店,我告訴了他,他讓我留在那裏,現在立馬來接我。

我和湯尼說了,我爸生病進了醫院,我一會兒要離開。

他叫我別着急,會沒事的。

沒一會兒,我就停下屋外有按喇叭的聲音。

湯尼把傘給我,我撐着傘,進了梁出雲的車。

那是一把長柄的雨傘,我坐在梁出雲的副駕駛上,那把傘很礙眼。

梁出雲說:“這麽濕的傘,你扔後座的地上去。”

“你等一下開車。”我打着那把傘又回去了,湯尼把卷門拉開了,他站在門口看着我。

我把傘塞到他手裏。“你只有這把傘,我差點忘了,我撐走了,你就沒了,還給你吧。”

他說:“不用不用,你下次再來店裏還我好了。”

我說:“他車上應該備着雨傘,我不會淋濕的,你回去小心點啊。”

“恩,知道了,你去吧。”

“寧致遠,快點,上車啊。”

梁出雲喊我的名字。

那是湯尼第一次知道我叫什麽,也是最後一次。

我爸闌尾炎進醫院,沒什麽大礙,倒是我進醫院才發現,有一個女人給他忙前忙後。他們登記結婚了,沒請酒,都是二婚,那個女人不能生養,人胖胖的,于我爸瘦削的身材成為鮮明的對比。

我爸不想花錢,很快出院了。

梁出雲和黎安分手了,他們沒有結婚,在我離開的那天,他就讓她走了。他讓我回去住,我答應了。

我從出租房裏整理好東西,梁出雲那天忙,找司機來接我,我偷偷的告訴司機不用來接,我自己回家。

我拖着行李箱去了那家音響店,不知什麽時候,那家音響店拆掉了。

我問音響店隔壁的一戶人家,他去哪裏了。他們說,大陸盜版那麽多,音響店收益不好,開不下去了。正好有開發商要收購,就賣了回臺灣了,聽說要開家便利店。

“哦。”我淡淡的回着。再次拖着行李箱經過那家音響店的時候,我看到了那把他硬要借我的雨傘。那把傘是藍色的,在那把藍傘旁邊還有一把紅色的傘。我那個時候才知道,他說只有一把傘要送我回去,只是因為他喜歡我。

他把兩把傘留下,我沒有進去拿。可能再那兩把傘裏面,他還給我留了點什麽,也許是他的地址,也是電話。

可我想我還是別找他了,因為我想,我的那種喜歡,不是他對我的那種喜歡,我不希望他有一天又要戒掉另一種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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