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程徹完全是懵圈的。

自己也不知道怎麽吃完的那場婚宴,繼而沐浴在各種同學們羨慕嫉妒和震驚不理解的目光中,暈乎乎地上了趙清嶺的車。

趙清嶺開來的車,檔次其實相當一般。

可能是因為同學婚禮,并不想搶風頭因而特意低調。但低調也沒用,畢竟上市公司老總的家底人盡皆知。

就算開這種普通車,也只能讓人望洋興嘆“樸素謙虛有內涵”。

其實高中的時候,趙清嶺的家底并沒有那麽壕的。

雖然那個時候,大家也都愛說校草趙清嶺人帥成績好家裏又有錢,但當時趙家的有錢程度,最多也就算是在郊區有個小複式別墅式的小富即安。

是在畢業之後,程徹才零零散散地聽說,趙清嶺爸爸的公司越做越大,後來上市了。

高中畢業後,每一年的同學會,程徹都一定會去。

盡管他沒有必然的存在感,盡管在高中裏除了趙清嶺,他并沒什麽特別處得來的朋友。但只要收到群發的聚會通知,他總是一定會去。

只因懷着小小的希冀——也許趙清嶺會來。

雖然知道他在美國念書,但總想着,過年他總應該也是會回家的,何況國外也是有寒暑假的,所以,萬一,萬一呢?

可惜那麽多年,趙清嶺從來沒有出席過同學會。

唐蜜也一樣,從來沒來過。

而同學會這東西,古往今來一向如此——誰不在場,大家就喜歡背地裏拿誰開涮。

于是酒足飯後,大家在包間裏刷着趙清嶺和唐蜜的Facebook,大談聽來的各種關于他倆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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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華盛頓大學的新生舞會上,趙清嶺叫了加長禮車去接唐蜜,唐蜜穿着一身紫色的旗袍改版禮裙,驚豔全場。

他們說,趙清嶺冬天帶唐蜜去加拿大玩了雪地跳傘。

他們說,黃石公園的景色真的太漂亮了,趙清嶺對唐蜜太寵了,全程都在忙着幫她一個人拍照。

每次程徹默默聽着,都默默羨慕得心口發苦。

……他喜歡的人,正在離他好遠的海的另一側,一個他從來不曾踏足的國度。

而那個人一直以來所在的那個世界,也離他也好遙遠好遙遠。

就算終其一生,努力伸手墊腳去夠,也永遠無法觸及。

漸漸的,時間不饒人,程徹從二十歲出頭,不知不覺地就邁入了二十歲快要結束的光景。

當年的同學,陸續結婚後生子。

事業家庭的壓力越重,大家也開始變得越來越忙,漸漸的,一年一度的同學會不太辦得起來了。

沒有了同學會,程徹能想到唯一可能見到趙清嶺的契機,就只有參加共同同學的婚禮。

當然,很多人結婚請他去婚禮,只不過是把他當成交份子錢的傻瓜。

甚至明明在高中時跟趙清嶺、跟他都八竿子打不到,也腆着臉來給他發請帖。

這個程徹當然知道,但他無所謂。

他不在乎,因為他去參加那些婚禮,并不是懷着“一定要見到趙清嶺”的心情。

他并沒有那麽高的奢望。

真正想要的,無非只是在去婚宴酒店的路上,在坐在公交車上的那一小段時間,能對漫長而疲憊人生,稍微地有一點點心存希望。

也許呢?

他總是坐在公交車搖晃的窗邊,看着樹影,心裏幻想着。

也許,等待會兒到了婚禮會場,真的有機會能再次遠遠看他一眼。

也許,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還能說上一兩句話。

雖然,明知道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也許、也許呢?

程徹從來沒有想要很多。

他從來沒有不切實際地幻想時隔多年,趙清嶺會願意再跟他繼續當朋友,偶爾叫他出來喝個酒、去他家裏玩什麽的。

他沒有那麽高的理想。

但畢竟那個人,是曾經出現在他灰暗生命中,唯一的一抹亮色。

就只是想遠遠地看看他……再看一眼那樣溫暖的明亮而已。

就這樣。

一年又一年,一場婚禮又一場婚禮。

程徹也開始慢慢學着接受現實。

也許,他永遠等不到那麽一天了。也許,趙清嶺再也不會回國了。

他的人生,也許一輩子就這樣了。

沒有念想,沒有溫存,沒有哪怕一星半點小小的魔法。

但是這個世界,就是那麽殘酷同時那麽殊色斑斓——在他已經幾乎不再懷抱期待的日子,那個也許永遠不會出現的渺茫的“也許”,就這麽在這天奇跡般地降臨了。

在婚宴結束,程徹坐上趙清嶺車的時候,整個人是徹底恍惚的。

安全帶鈴“滴滴”了好一會兒,他都沒聽見。

直到再度聞見那淡淡的、誘惑的香水味。

溫柔內斂的、寬廣穩重的,煙草和木頭的香氣,充斥在整個世界。

趙清嶺整個人從駕駛座朝他傾覆下來,離得好近好近,黑色的沉沉看着他,看起來就像是馬上要親吻他一樣。

程徹整個人戰栗起來。

世界仿佛充滿了絢爛煙花,變得那麽美好那麽不真實——繼而卻聽到“咔”一聲,安全帶扣上了。

“你發什麽呆呢?”趙清嶺幫他扣好安全帶,放開他,不知為何笑得有點狡黠,“傻得好像我東北老外婆家養的狍子。”

陽光,從前窗漏下來。

趙清嶺的臉龐很俊美,他笑着,一半臉龐在陽光下,一半在陰影裏。

程徹看着那樣的他。

心底瘋狂地只剩下一個聲音——真的,足夠了。

他喜歡了這個人十幾年。十幾年後,這個人和當年一樣帥氣、陽光、溫和、愛笑,一點都沒變。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更不要說十幾年後,竟然還能有一次機會靠得那麽近。還能有那麽一兩秒鐘容他瘋狂地肖想,他的整個人生都完全值得了。

……

車子開起來後,程徹一直想開口說什麽,又不知道該說什麽。

畢竟他一向嘴笨,反應又慢。

并且還想着——如果,這是他跟趙清嶺的最後一次相見,也許反而就此保持沉默,才能封存住最完美的回憶。

所以,就不要多嘴、不要犯傻了吧?

這樣,等過了十年、二十年,等到他有足夠的勇氣拿出這珍藏的記憶翻看時,一定會感激現在的自己。

可是,可是。

心底另一個聲音卻瘋狂地在喊,說話,跟他說話啊!

就算荒誕,就算愚蠢,也好歹努努力說些什麽啊!

也許把他哄開心了、也許把他逗笑了,也許這樣下一次……他還會想要聯系你。

就算只是今後出門喝個酒、約個飯,又或者互相幫個小忙。

那樣,不就又能看到他了嗎?

要是以後還能偶爾見見面,那樣該多幸福啊?

所以,快點,想想辦法,說些什麽應該也不是很難吧?!作為以前的同學,曾經的朋友,用你們曾經在一起所有的回憶,想點辦法跟他套套近乎啊!

快啊!

程徹催着自己,就這麽絞盡腦汁地想着。

……然而,可能是車內長時間的沉默導致空氣太過凝滞的緣故。身邊趙清嶺伸出白皙的手指,打開了車載音響。

瞬間整個車子被旋律淹沒,再也沒有開開口說話的契機。

遲了。

程徹茫然若失。

懊惱着自己的遲鈍沒用,耳中卻傳來了熟悉的旋律。

……

為你翹課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間我怎麽看不見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

周圍的景致,變了。

不再是車裏成熟的皮革香,時間突然回到了很久以前,回到和趙清嶺一起坐在操場上發呆的那個青蔥歲月。

在那個年代的高中,全校都沒有幾個人有手機。

但趙清嶺不一樣,趙清嶺手裏總能拿着最新款。

于是,很多個陽光後的午後,程徹都記得一起坐在操場的看臺架上,接着耳機一人一邊聽着歌發呆,他輕輕地、不着痕跡地靠着趙清嶺的肩膀。

……沒想到失去的勇氣我還留着。

耳機裏,那個熟悉的聲音,一遍一遍唱着。

沒想到失去的勇氣我還留着。

好想再問一遍

你會等待還是離開?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但偏偏雨漸漸

大到我看你不見

還要多久我才能夠在你身邊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從前從前從前從前從前從前

十年前的從前從前。

那真的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好在時隔多年,趙清嶺一點都沒有變。

不管是他的樣子,他的溫柔,還是他愛聽的那些歌。

程徹微微勾起唇角,笑了。

因為再也受不了、 忍不住——生怕如果不趕快笑出聲,淚水就要忍不住決堤,把他自己給淹沒。

不敢睜眼,整個人不能動。

就那麽微笑着,死死抓住座椅,溺水一般。

一直過了好久好久,才緩緩放松,像是失去全部力氣一般背靠在副駕座椅上。

真好,太好了。

有生之年能遇到他、喜歡他,又能在時隔經年之後再次與當年的那個少年相遇,真的太好了。

真的。

作者有話要說:  留言啊親!随機小紅包啊親~

試一下下章淩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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