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雙更合一 (6)
的,齊王恐怕也不會無緣無故地陷害沈錦,雖然濟寧侯是魏王的嫡系,但制造一樁內宅醜聞對朝堂之争,并無任何意義。
她越想越覺得腦仁發疼,沒想到這樣一樁事情,背後竟然那麽複雜。雖然可能只是猜測,可上輩子後來整個朝堂的走向告訴她,這些猜測大致是八,九不離十的。只是上輩子她并不清楚這些內情而已。
她仔細回憶了一下,那賀蘭山一役,大約是發生在這一年的仲夏,也就是表姐出事沒多久之後。可是要怎麽告訴沈鳴?
蘇凜的事情跟表姐遇上的麻煩完全不同,因為就算沈鳴有通天本領,也不可能改變千裏之外的那張戰役——除非這輩子,那樣的慘敗不會發生。
回程的馬車上,伶俜思忖了許久,還是忍不住試探問:“我聽說你舅舅在寧夏納了一房側室,可有此事?”
沈鳴點頭,笑了笑道:“我也是年初接到信,才知道的此事,去年才納進門的。我舅母去世多年,這些年他先是在浙江剿倭寇,後來又在西北跟鞑子打仗,一直無心個人的事,如今納了側室,也算是件好事。”
果然還是這樣,雖然她不知上輩子,蘇凜打敗仗真的是識人不清引狼入室,還是遭人陷害。但可以肯定是,這個側室就是禍害的引子。
她想了想,又試探問:“你跟你舅舅關系如何?”
想着他從小在寺廟裏長大,興許和舅舅也并不親近,若是這樣倒還好。
沈鳴抿唇想了想,笑着道:“你也知我在寺廟裏長大,對父親幾乎沒有概念。那些年舅舅在浙江任總兵,每年都會到寺廟裏陪我一段時間,給我講學,指導我書寫作畫。他雖然只是舅舅,對我來說,卻是有如父親一般的存在。”
他并不是一個話多的人,不緊不慢娓娓道來,那話語中都是顯而易見的溫情。
伶俜忽然眼眶就有些濕潤,因為她知道,雖然自己勉強阻止了表姐的悲劇,但是對于他的舅舅,卻是無能無力。
馬車路過一處颠簸,伶俜狠狠震一下,幹脆順勢半跪在地上,俯趴在他的膝頭,小聲道:“世子,人生難免有悲歡離合,我們以後都可能會遇到,但是再壞的事情,也都會過去的。”
沈鳴微微有些愕然,在他眼中,伶俜就是個十三歲不到的小姑娘,忽然說出這樣老成的話,讓他心中莫名有些一緊,不由得伸手撫摸着她柔軟的頭發:“你說得對。”
可是伶俜卻沒辦法說出你舅舅馬上會打敗仗被押解進京處斬的話。就算他相信自己的話,又有何用?
他阻住不了那場敗仗,自然也阻止不了皇上問斬蘇凜的決心。她只祈求着,這輩子已經改變了那麽多,那這件事就一并在不知不覺中變了罷。
因着沈錦大婚将近,整個府中都洋溢着喜事的氛圍,伶俜再如何憂心忡忡自己無力改變的事,也多少被這樣的氣氛感染。表姐是個沒心沒肺的,韓子臨的事,雖然想起來心有餘悸,但到底算是有驚無險,如今聽說葉羅兒也傷病痊愈,跟在四皇子身邊唱戲,也算是放了心。
大婚是在四月的第二天,按着常俗,頭天是發嫁妝的日子。
鑼鼓響亮,十裏紅妝。
從濟寧侯府到榮親王府,一百二十臺嫁妝,浩浩蕩蕩的一隊,仿佛是一條披着紅袍的金龍。紅木家具,絲綢錦帛,朱漆髹金,流光溢彩,床桌器具箱籠被褥一應俱全。京中百姓看熱鬧,聽說過內情的,無一不感嘆,濟寧侯府嫁的是庶女,可這陣仗,恐怕一般的世家嫡女都只得望塵莫及。
侯府一衆人站在府中正門,看着嫁妝隊伍蜿蜒而出,連吃齋念佛多年,心如止水的寧氏,眼睛裏也湧出了喜悅的淚水。為人母親的,最大的心願也不過是女兒風光出嫁。
伶俜體會不到做母親的感覺,但卻能體會這種劫後餘生的欣喜和釋然。她站在姨母旁邊,想到上輩子還沒來得及出嫁的表姐,這一世終于成了新娘,雖然未來的路誰也不知道,但總該是一個好的開始,總該是讓人期待着的。
待隊伍在鑼鼓唢吶聲中漸漸走遠,安氏領着兩個孩子上前,朝寧氏笑道:“恭喜寧姐姐,绫羅嫁入高門,又是這般風光,您也這輩子也算是值了。若是寶珠過兩年出嫁,能有這一半風光,妹妹也就心滿意足了。”
寧氏微微笑道:“侯爺向來待子女都是一樣,妹妹就不用擔心了。”
雖是笑着的,但她聲音卻有些不着痕跡的涼意。
安氏又道:“上回韓家那殺千刀的上門鬧事,說绫羅私養戲子,真是差點讓我吓壞。好在是虛驚一場,原來绫羅只是給世子爺提供宅子。”
寧氏道:“确實是虛驚一場,绫羅平日裏是膽大妄為了些,但這種事定然是幹不出的。妹妹就不用擔心了,她就是心思簡單單純,難免被人利用了。”
安氏嘆了口氣:“也是,世子爺有那嗜好,自個兒找地兒就好,差點就害了绫羅。”
一旁的伶俜聽她編排沈鳴,那就有些不樂意了,輕笑一聲道:“安姨娘這樣說我就不愛聽了,世子爺分明就只是看不過意那位葉公子被韓子臨那渣滓虐待,出手相助罷了,怎的就是你口中說得這般了?我可算知道世子的名聲為何不好,原來是有姨娘這樣的嘴,所謂衆口铄金,大概就是這樣罷,好在世子不靠名聲吃飯。”
安氏哪能受得了被個小丫頭噎,陰陽怪氣地反诘:“小夫人可別千萬莫冤枉我,世子爺是甚麽人,又不是我一張嘴說出來的,明眼人都看着呢,小夫人年紀小,但也早些擦亮眼睛。”
伶俜一雙黑沉沉的眼睛,定定盯着她:“我是該擦亮眼睛了,可別像表姐一樣,差點被人害了。”
她的眼神太犀利,雖然只是個十三歲未到的孩子,卻還是讓安氏狠狠一震,不自覺別開她的注視,拉着沈碧道:“寶珠,熱鬧看完了,咱們回去。”
沈碧朝伶俜冷冷看了一眼,一把拉起默默站在一旁的沈朗,随着母親離開了。
看着人走遠,寧氏才開口道:“十一,如今绫羅平平安安嫁了出去,不管安氏做過甚麽,都跟你沒關系,你在這府中過自己的日子就行,日後世子開了府,你們出去單過,沒有人會打攪你們。”
這是姨母第一次在她面前如此鄭重其事,好像沒有将她當成一個孩子。伶俜有些愕然地看向她。寧氏仍舊是面色無瀾的樣子,但這樣的平靜卻不是因為從容持重,而是像一口死氣沉沉的枯井一般。
她知道,那些事情,恐怕姨母早就猜到了七八分。
伶俜猶豫了片刻,乖巧地點頭:“我知道了,姨母。”
因為隔日就要出嫁,靜欣苑幾乎整夜燈火通明。天還未亮,屋子裏就熱鬧起來,還在睡夢中的沈錦被喜婆喚醒,幾個丫頭拿着妝奁喜袍,開始給新娘子梳妝打扮。
伶俜自然也是不能再睡得。這一世能看到表姐安然出嫁,那種喜悅言語難以形容,只覺得心中都被塞了把糖一般。
沈錦不過及笄之年,正是人比花嬌的年紀,鳳冠霞帔的吉服是彩繡龍鳳對襟大紅袖衫、長裙迤逦、 彩繡雲肩如雨後雲霞映日,整個人像是從畫中走出來的美嬌娘。
遠處有公雞打鳴的聲音響起,晨曦從窗棂子裏透進來,伶俜坐在沈錦旁邊,看着梳妝打扮完畢的少女,眼眶止不住發熱。
沈錦覺察她的異狀,轉身握住她的小手:“十一,你是不是舍不得表姐?不打緊的,往後我會經常回來看你。”
伶俜噗嗤笑了一聲:“嫁了人做了人家媳婦,哪裏有常常往娘家跑的道理。你往後行事可要再謹慎些,凡事都和姐夫商量着。”
沈錦笑着在她額頭上點了一下:“啥事跟個小大人一般了!”
伶俜心道自己兩世為人,本來就不是孩子,但也只是在心中想想,面上只是微微地笑。
辰時剛到,迎親隊伍的敲鑼打鼓聲就遠遠而來,熱鬧哄哄的靜欣苑中,沈錦流着眼淚給父母行了跪別禮,別說是寧氏,就是素來持重冷厲的沈瀚之,看着女兒即将出閣,眼眶也微微發紅。
因着新娘子出門,腳不得沾地,要由娘家的兄長背着出門上花轎。可昨夜是朔日,正是沈鳴怪疾發作的日子,到了此時,還沒見着他的身影,許是不會來了。
沈錦透過紅蓋頭,有些期待地往外頭看,沈瀚之卻沉着聲音道:“常進,你代替兄職背绫羅出去。”
常進作揖嗯了一聲。沈錦微微有些失落地低下頭。一旁的沈朗捋了捋袖子,走上前道:“長姐,我背你出去。”
他如今不過十一歲,比沈錦還矮了半個頭,猶帶着稚氣的聲音一出,本來女兒出閣臨別的哀傷氣氛,倒是少了不少,衆人都是大笑。
沈朗被笑聲鬧了個紅臉,聲音小了幾分,但語氣卻更加堅定:“我是長姐的弟弟,背她上轎子合情合理。”
連沈錦都被他逗笑。
沈朗的建議自是沒被人當做一回事,常進走上前要背上沈錦時,忽然從外頭走了進來一道颀長的身影。
沈錦從蓋頭底下看到他的衣角,驚喜地大叫一聲:“哥哥!”
伶俜也是眼睛一亮。
沈鳴雲淡風輕道:“绫羅出嫁,自是該由我這個兄長背出門,就不用勞煩常進大哥了。”
常進見到世子過來,面上一喜,連忙挪開了步子讓給他位置。
剛剛經過發病的夜晚,他臉色還有些蒼白,許是因為喜慶的日子,今日倒是沒穿慣常的白衣,而是穿了一身湖綠繭綢直裰,文文氣氣的模樣。
沈錦被他背上的那一刻,鼻子一酸,眼淚沒忍住滾了下來,滴在了沈鳴的脖子裏。他輕笑了一聲,低聲道:“出嫁是高興的日子,哭做甚麽?”
沈錦甕聲甕氣喚了一聲:“哥哥!”
沈鳴:“嗯。”
沈錦卻沒說話,只是又喚了一聲:“哥哥!”
沈鳴遲疑了一笑,笑道:“我是你哥哥,往後要是妹夫欺負你,你盡管告訴我,我幫你出頭。”
沈錦破涕為笑般噗嗤一聲:“宋英才才不敢欺負我。”
走在一旁的伶俜也笑了:“是啊!表姐可是個母老虎呢。”
沈錦啐了一口,又低聲道:“哥哥,你以後也要待十一好點,如今我出了閣,除了母親和你,她在府裏沒別的依仗,你可要護着她。”
沈鳴轉頭看了眼伶俜,抿嘴輕笑:“十一是我的妻子,我當然會護着她。”
聽到妻子二字,伶俜莫名有些羞赧地臉上發熱,心中卻又有些欣然。
到了大門處,穿着一身吉服的宋梁棟已經站在石臺階下,長長的迎接隊伍蔓延了小半裏地。宋梁棟看到沈鳴背着新娘子在衆人簇擁下,趕忙着上前,扶着他将人送入花轎中。
待到新娘子坐定,宋梁棟放下轎子門簾,折身追上沈鳴,雙手抱拳,深深鞠了一躬:“世子的大恩大德,日後一定當湧泉相報。”
伶俜見着高高大大的黑臉少年,如此鄭重其事,想來是已知道了來龍去脈。
沈鳴也朝他作了揖,雲淡風輕道:“妹夫嚴重了,兄長護着妹妹理所應當。”
宋梁棟擡頭看他,一切盡在不言中,堅毅勇猛的少年郎,眼眶裏也有些泛紅,抿嘴點點頭,轉身躍上白馬,大手一揮:“起轎!”
沈鳴退後一步,拉過伶俜的手,兩人一同目送着那白馬和花轎緩緩離開。
☆、44.第一更
一
經過地下通道的時候,看見一個流浪歌手在彈着吉他。
流浪歌手的黑色短發看起來很幹淨,他的穿着也沒有任何頹敗的痕跡。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專注着彈着吉他,沒有人會認為他是個流浪歌手。
從吉他琴弦裏流淌出來的聲音流暢而悠揚,讓我不由自主地在他面前停下。
但更重要的是,這個流浪歌手看起來有點像某個我認識的人。
我微微彎下腰,在昏暗的光線裏,艱難地辨認出他手裏的吉他上潦草的簽名。林逸塵,我猜想這是他的名字,只可惜這确實是陌生的三個字。
但我還是從口袋裏摸出了一枚硬幣丢在了他的吉他盒子裏。
快要走到通道出口時,我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轉過頭,看見他舉着手裏的硬幣,對我說,多謝你的捧場。在出口的光線裏,那枚小小的硬幣被賦予了閃亮的光芒。
我看清了他的臉,和我認識的人似乎真的有那麽一點像。
而他背上背着的是剛剛他彈奏的那把吉他。
這樣的姿勢,有那麽一瞬間,讓我恍若看到時光匆匆倒流,那個背着吉他的少年正在向我走來。
當然,這樣的失神只是很短暫的一瞬間。
因為站在我面前的人,我并不認識。
而且我不得不承認,他長得和我所認識的那個人其實一點也不像。只是因為,這麽多年,無論是在地鐵站,天橋,地下通道,看見年輕的流浪歌手,都會有那麽一剎讓我覺得有眼熟的錯覺。
很多人都以為我有流浪歌手的情結。
但有誰知道我只是在想念一個人罷了。
二
林逸塵确實不是什麽流浪歌手。只是那天在背着吉他經過地下通道時,他忽然就想彈吉他了。
他在地下通道坐了一個小時。在這個小時裏,林逸塵自顧自地沉浸在他的吉他聲裏,甚至不知道自己扮演的流浪歌手差點搶了旁邊形容枯槁的流浪漢的飯碗。
因為我已經是第十個向他吉他盒子裏扔硬幣的人了。
他笑着對我說,原來世界充滿了愛。
他一定以為我是個愛心泛濫的姑娘。但其實我只是因為以為他是個會彈吉他的流浪歌手。
在地下通道的地面出口,林逸塵用他吉他盒子裏的硬幣請我喝了一杯奶茶,當然也包括了我扔給他的那枚。
午後陽光充沛,奶茶香味濃郁,在這個看似無懈可擊的浪漫序曲裏,我認識了假冒僞劣流浪歌手林逸塵。
林逸塵是政大的學生。他只是喜歡彈吉他而已,是很喜歡的那種,喜歡到可以心血來潮就可以旁顧無人地坐在地下通道彈上一個小時。
我想林逸塵是我所認識的第二個如此熱愛吉他的人。
因為林逸塵喜歡彈吉他,而我又喜歡聽人彈吉他。所以在喝完手裏的奶茶之後,我們就順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電話號碼。
在通了幾次電話,八卦了各自的身家背景來龍去脈之後,林逸塵就背着吉他直接跑到我的學校,拉着我坐在校園的的草坪上,在慵懶閑淡的傍晚,為我彈琴唱歌。
在餘晖的掩映下,林逸塵的臉上有一層淡淡的紅暈,他的眼神飽含深情,他的聲音微微顫抖,但是手裏的琴聲卻依舊行雲流水沒有絲毫紊亂。
我看着林逸塵純情少男般的樣子,本來覺得非常好笑,但是才剛剛要笑出聲,卻突然就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哀傷情緒中。然後我知道的我的眼睛濕了,長久沒有見過天日的淚水終于在此時被牽引了出來。
林逸塵手忙腳亂,也充滿欣喜,他大概以為我是被他的深情感動到哭了。
但其實,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剛剛彈琴的表情,讓我想起了一個人。
記憶排山倒海又恍若隔世。
我覺得很對不起林逸塵。
三
我常想,如果阿飛還好好地活着的話,他現在會不會已經成了一個流浪歌手。
阿飛是我的初戀,這是我向別人訴說時,對阿飛身份的描繪。但其實我們僅僅只是拉過一次手而已。
當然,事實上我也從來沒有向誰說起過阿飛。包括林逸塵。
在我的南方家鄉,阿飛是個人們口中的“小爛仔”。他抽煙、逃課、打架、拉幫結派無惡不做。
但是十四歲的小爛仔阿飛卻有一項吸引姑娘的致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沒有人知道阿飛是在何時何地跟着誰學會了吉他,但是誰都知道他的吉他彈得漂亮極了,真的是漂亮極了。因為在撥弄琴弦的時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樣。我當時就是這樣覺得的。
當然,最重要的是,阿飛是如此熱愛着吉他。只有在打架的時候,他才會将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學校裏明裏暗裏喜歡阿飛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條長隊,但是阿飛從來不看她們一眼。因為他只看我,他只在放學後背着吉他騎着單車跟在我身後,他只在我們家樓下彈着吉他到夜幕。
這本來是一件讓人受寵若驚的事,但是在聽到老媽無數次對着樓下罵道誰家小爛仔的時候,我只能将自己的受寵若驚悄悄吞進肚裏。
是的,我是父母心裏的好孩子,老師眼裏的好學生。所以我不能告訴別人,我喜歡小爛仔阿飛,盡管很多姑娘都喜歡他,盡管他很會彈吉他。
直到阿飛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煩的大雄之後。我才決定告訴阿飛我喜歡他。
對了,大雄也是個小爛仔,他之所以會找我麻煩,是因為我常常将他的劣跡斑斑傳達給他的父母我家的鄰居。
那次,等到戰敗的大雄氣急敗壞地離開後,我還是沒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對阿飛說,你給我彈吉他吧。
阿飛欣然答應。他優雅地撥動琴弦,優美的琴聲從阿飛的手指間流瀉出來。阿飛的眼神深情款款,臉上有羞赧的紅色,嘴裏哼出的歌謠也在輕輕顫抖。但是這絲毫不影響他琴聲的美妙。那一刻,他實在不像是一個爛仔。
也是從那時起,我開始覺得吉他的聲音是世界上最動聽的。
彈完兩首歌,阿飛告訴我,他以後要當一個流浪歌手,帶着我浪跡天涯。
這個從爛仔阿飛口裏說出的承諾,聽起來卻是那麽真摯。
它在我的心裏開出了花。
四
林逸塵第一次到我宿舍時,看見了我挂在牆上的吉他。
原來你也彈吉他。然後他取下吉他準備打開。
我驚恐地看着林逸塵正在拉拉鏈的手,然後瘋了般沖到林逸塵面前,推開他,将還未打開的吉他盒子搶過來抱在懷裏。
我想林逸塵是被我的舉動吓壞了,停在空中的手半天沒有動,他愣了很久,才尴尬的朝我聳聳肩将雙手放了下來。
等我恢複過來,意識到自己的失态,對林逸塵說了聲抱歉,一邊小心翼翼地将手裏的吉他挂回原處,一邊故作輕松地對林逸塵說,去吃飯吧,然後沒等他回答就徑自拉着他的手出了門。
我看見林逸塵在離開前,面色凝重地瞥了一眼那把挂在牆上的吉他。
而,這時候的林逸塵已經是我的男友。
在那次林逸塵以為我因為他的琴聲而感動到要哭之後,他就義無反顧的對我發動了丘比特的攻勢。
林逸塵确實是個好男生,他品學兼優,長相帥氣,何況他還彈得一手好吉他。
形單影只的我于情于理也找不到拒絕的理由。所以,我很快便讓林逸塵升級成了我的男友。
但是我總覺得我們之間還隔着點什麽,不是他,而是我。直到他碰到了我的那把吉他,我才恍然醒悟。
原來,我和林逸塵之間隔着的是一段時光,和一個人。
餐廳裏人來人往,我等待林逸塵在混亂嘈雜的氣氛裏問我點什麽,這樣,或許我能夠心安理得地找一個理由潦草地搪塞。
但是林逸塵只是心滿意足地吃着碗裏的食物,把我愛吃的菜夾到我的碗裏,就好像剛剛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過。
我覺得自己應該和林逸塵說點什麽。
關于那把吉他,或者關于阿飛。
但,我始終只是張了張嘴,嚼着林逸塵夾給我的菜,一直嚼到滿口苦澀,卻還是什麽都沒有說。
五
其實我從來不彈吉他,挂在牆上的那把吉他我也從來沒有打開過。那是阿飛的吉他。
那天,我打電話給阿飛,說我在廣場,想聽他給我彈吉他。
我對他說了謊。雖然我是很喜歡聽阿飛為我彈吉他,但是那次我其實并不是真的想聽。
我打電話給阿飛,是因為我一個人路過廣場時,遇到了大雄,被他攔住,是他讓我叫阿飛來廣場。我知道大雄一直對被阿飛痛扁的事懷恨在心,所以我當然不應該聽大雄的話。但是他最後說,如果不叫阿飛來廣場,就告訴我爸媽我和阿飛的事。
我想起,在前一個晚上,阿飛送我回家,過馬路的時候,他第一次拉起了我的手,一直到岔路口才放開。
雖然我們的手心都因為緊張而出了汗,但這确實是個美好的夜晚。可是不幸的是,在阿飛離開後,我看見大雄騎着單車從我身邊呼嘯而過,他甚至還壞壞地對我吹了一聲口哨。我有種不安的預感,但是沒想到這個不安會來得如此迅速。
在看到蓄勢待發的大雄和他的幾個爛仔兄弟後,我本來是不想打電話給阿飛的,但是想到如果爸媽知道了他們的乖女兒居然跟一個爛仔好上了,後果實在不堪設想。所以猶豫片刻後我只能選擇讓阿飛小小地犧牲一下。
但是,我沒想到,這個犧牲一點也不小。
打電話的時候,我天真地希望阿飛會拒絕我,因為他比我更清楚廣場向來是大雄他們的地盤。但是阿飛卻不到二十分鐘就出現了,而且還只是一個人。
他背着吉他騎着單車,向我招手,陽光灑在他身後,帥氣無人能敵。這真像是一個夢幻,以至于很多年後,這個場景還是能無比清晰地在我眼前浮現。
阿飛在面前停下,他慢慢地打開他的吉他,但是才剛剛把吉他拿出來,大雄他們就從背後沖了上來。
阿飛迅速地推開我。他本來想還手,但是他的懷裏還抱着吉他,他必須保護它。
本來只是一場尋常鬥毆,但是在失控的打鬥中,猛烈崩斷的琴弦劃過阿飛的手腕和臉,紅色的血液噴薄而出。
所有的人都傻了眼,而後作鳥獸散。
我站在遠處一動也不敢動,阿飛半睜着眼看着我,似乎想說些什麽,但最終只是蠕動了一下嘴唇,就閉上了眼睛。
阿飛被救護車擡走後,地上只留下一灘血跡和斷了弦碎成兩半的吉他。
我顫抖着将吉他拾進盒子裏。一個人拖着它默默地離開了廣場。
六
詭異的是,被救護車擡走之後的阿飛就此消失。
有人說他受了重傷殘了,也有人說他死了。但是事實上誰也沒有真正再見到過他。
大雄每次見到我時,都是顫顫巍巍,他說如果阿飛真的死了,他就成了殺人犯。
即使再暴戾的不良少年,在面對死亡時也是卑微的。我想。
但是一切的擔心和恐慌都是多餘的,因為警察從來就沒有到來,就連阿飛的父母都沒有出現過。
再後來,大家就漸漸淡忘了這件事,忘了阿飛。本來就只是一件尋常鬥毆的事件,何況鬥毆中的主角都已經消失了,還有什麽值得那些毫無幹系的人一直挂念。
阿飛的兄弟們有了別的兄弟,喜歡過阿飛的姑娘們也早就有了其他歡喜的人。
當然,除了我和大雄。
那次之後,大雄就立志改過了自新,再沒有打過一場架。他當然也沒有告訴過任何人我和阿飛的事。這居然成了我和他之間的秘密。想起來真是荒謬。
離開家鄉前,大雄對我說,如果阿飛回來,他一定會通知我。
本來我應該很怨恨大雄的,但是那一刻我覺得他和我其實同病相憐。我們因為同一個消失的人變得相當可憐。
而我一直把阿飛的那把破吉他帶在身邊。我曾經想找人修好它,但是我知道那上面有阿飛的血跡,所以我從來沒有勇氣拿出來。
我之所以一直帶着這把吉他,是因為我想如果阿飛不認識了我,他也一定還認得他拼死保護過的吉他。
我曾經想象過很多遍,阿飛會再出現在我面前,為我輕輕地彈起這把吉他。
但是,阿飛始終沒有回來過。
七
我有時候會想象阿飛長大之後的樣子。高大帥氣,抑或者是陰柔纖細。
但是我知道,他一定不是林逸塵那樣的男生。
因為阿飛從來就不會讀書,他考不上林逸塵所在的政大,他甚至連一所最普通的大學都考不上,所以,他只可能是個流浪歌手。
當然,這也只是想象而已,阿飛在我的記憶裏從來都沒有長大,一直都是那個背着吉他的少年。
這真是不公平,因為我都快大到不認識自己了。
我再也沒有邀請林逸塵去我的宿舍。幸好他也不要求,只是站在我的宿舍樓下,安靜地等。
我覺得對林逸塵很有些虧欠。不止是因為讓他等,而是常常站在他身邊,或者在聽他彈吉他時,我的心裏是想的另外一個人。
這是一種辨不清真面貌的想念,愧疚、恐懼、思念、抑或者是愛。總之,就像一個結長在我的胸口,拿不掉,也不敢碰。
而這個人甚至早已經就不存在了我的生活裏。我固執地把他埋在心裏,不讓他出來。所以林逸塵連一個與阿飛光明正大pk的機會都沒法得到。
但是,林逸塵最終還是知道了這一切。
是我告訴他的。
我告訴他,如果不是我的膽小和懦弱,阿飛就不會消失。
我告訴他,如果阿飛沒有消失,他一定會背着吉他帶着我一起浪跡天涯。
我告訴他,阿飛一定是不想原諒我,才會不再出現在我的面前。
如果說林逸塵第一次為我彈吉他時,我的哭只是細雨沾襟,那麽這一次我就是淚雨滂沱了。
而我最後對林逸塵說的話是,我們分手吧。
林逸塵握着我的手,很久才說話,每個少年都是身不由己的,阿飛會消失,肯定有他自己也無法掌握的理由。而最重要的是,你們都已經長大了。
林逸塵的話就像是一把鑰匙,忽然開啓了我緊閉已久的心門。是的,我們都已經長大了。
八
我當然還是沒有和林逸塵分手。而是當着他的面,打開那把了挂在牆上的吉他。
吉他碎片上幹涸的血跡像暗色的花瓣,琴弦孤零零地各自垂在兩邊。
林逸塵用沾濕的紙巾将吉他上的血跡慢慢地擦去,我曾以為那是永遠無法抹去的痕跡。但是在林逸塵的擦拭下,居然變得很幹淨。
林逸塵找到膠水,将斷成兩段的吉他一點一點的沾上,然後又将琴弦重新裝上。
破碎了好些年的吉他,居然在林逸塵巧妙的手指之下,又恢複了原來的樣子。盡管上面還有裂痕,但看過去已經是一把完好的吉他。
林逸塵輕輕一撥,琴弦發出了美妙的聲音,和從前阿飛手中發出的一模一樣。
你看,一切都還是好好的。林逸塵說。
我點點頭。
只要你願意,我也會背着吉他帶着你浪跡天涯。
林逸塵輕輕地抹掉我的眼淚,然後抱起吉他,對着我輕輕地彈了起來。
琴聲無比美好,我仿佛又看到了十四歲的阿飛對着我彈琴的樣子。
但是,我知道,我終于要和他告別了。
因為,我要珍惜這一段屬于自己的時光,屬于我和林逸塵的時光。
☆、45.第二更
養心閣的課堂複又開了起來,不過這回倒是清靜了許多。安氏那邊打理鋪子的庶務,忙得焦頭爛額,鋪子裏的夥計接二連三走了許多,重新安置人手頻頻出了差池。如今又正是夏綢上市的季節,蘇杭那邊供貨的莊子和工坊,卻忽然大肆提價,給了安氏一個措手不及,鋪子的流水不夠,府中賬目上也是入不敷出,她不敢問沈瀚之要銀子補貼,只得咬牙掏出私房銀子将漏洞補上。沈碧也被母親拉着打理賬務,根本無暇去課堂,去了也是精力不濟,表現平平,令童玉娘三番五次搖頭失望,愈發專心教導伶俜。
這樣一鬧,安氏和沈碧母子兩也生了不少矛盾,菡萏軒那邊經常聽到母女倆争吵的聲音。伶俜就好幾次看到沈朗獨自一人在府中的小花園,天黑了也不回去,說是母親和二姐又吵架雲雲。
安氏和沈碧在表姐那一事中充當了甚麽樣的角色,伶俜不得而知,但肯定也是脫不了幹系。她雖然心中對兩人憤怒,但也沒想過如何打擊報複,一來那到底是表姐的事,二來安氏在這事中說白了也只是一枚微不足道的棋子,她倒不怕因為安氏而得罪了她背後那個高人,只是擔心自己處事不當,反而被招那人利用。如今先明哲保身才是上策。
何況安氏如今被庶務纏身,恐怕也沒精力再有其他小動作,倒是能讓她和姨母安安心心打理新鋪子。
她沒有安氏和沈碧那樣的焦頭爛額,一切都順順利利,因為鋪子的掌櫃和賬房都是在侯府跟着姨母七八年的老夥計,做事老道娴熟不說,最重要是忠心耿耿,賬目做得清晰明了,進貨渠道、成本合價、貨品品級分類每一項都列得井井有條,又加上如今才幾間鋪子,伶俜很快就上了手。
雖然姨母為自己找後路讓她覺得感動,但這也說明了,姨母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那就是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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