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七十回非常重要,又是一個關鍵的轉捩點

這一回的內容也非常豐富。

首先,把二尤的故事作一個徹底的了結。賈母不許将尤二姐靈柩送往家廟鐵檻寺,賈琏只好将她與尤三姐埋在一處。

然後,有很重要的一段文字,說林之孝開了一個人名單子來,共有八個二十五歲的單身小厮,應該娶妻成房的,等裏面有該放的丫頭們好求指配。前面幾次講過,那個時代那樣的家庭,那樣的一批單身小厮,是貴族主子的男奴隸,他們到了二十五歲,給他們指配也到了發落年齡的女奴隸為婚,并不是如今婚姻介紹所那樣的人道行為,而是為了讓這種婚配産生出新的小奴隸來,以擴大貴族家庭的“動産”。接着就寫鳳姐操辦此事,她去請示賈母和王夫人,一起商議,結果發現那一年到歲數的女奴隸狀況不佳,數量不到八個,質量也有問題。“第一個鴛鴦發誓不去”,鴛鴦是賈母時刻離不開的,因此可以例外。讀者要注意這一筆交代。作者沒像交代單身小厮那樣,把主子發落她們的年齡明确,讀者可以估計出來,應該是在十八到二十歲的那個年齡段上。第七十一回寫“鴛鴦女無意遇鴛鴦”,鴛鴦有那樣的反應,跟她已到結婚的年齡,是有關系的。“第二個琥珀,又有病,這次不能了。彩雲因近日和賈環分崩,也染了無醫之症。”琥珀、彩雲都因病暫緩。這似乎很人道,但其實奴隸主所考慮的,還是自身的利益——把有病的丫頭拿去婚配,或者根本達不到生産小奴隸的目的,或者會生育出不良品種,那怎麽行?最後,“只有鳳姐和李纨房中粗使的幾個大丫頭配出去了。其餘年齡未足,令他們外頭自娶去了”。這是對前面李嬷嬷說的“好不好拉出去配一個小子”的具體展現。

說到這裏還不免要多解釋幾句。一位年輕的“紅迷”朋友來跟我讨論,他說,中國那時候不是已經處在封建社會了嗎?封建社會不是已經有別于奴隸社會了嗎?封建社會裏的被壓迫者,固然跟封建主子有一定的人身依附關系,也存在賣兒賣女的事情,但是,應該不會有奴隸主完全控制奴隸生命的現象了呀?怎麽會在封建社會裏,還會有奴隸社會的景象呢?顯然,他考慮問題,完全是從概念出發,是一種教條主義的思路。不錯,從大的方面來說,清朝定鼎北京以後,承襲了明朝的社會結構,确實還是地主階級和人身不完全受控的佃農,以及自耕農等屬于大多數衆生的存在狀态;但是,滿族自己,進關前和進關後,都有奴隸存在。曹雪芹家族,就是滿族正白旗的包衣。包衣就是奴隸,盡管皇帝主子喜歡你的時候,可以讓你作官享福,可是一旦治起罪來,那就比漢族犯官的命運更慘。漢族官員被治罪無非殺頭或入獄,包衣被治罪,那就還可能被發配到邊陲去給“披甲人”(守護邊境的士兵)為奴。在康熙朝煊赫一時的蘇州織造李煦(就是《紅樓夢》書中賈母原型的親哥哥)——光他留下的給康熙的奏折和康熙在那些奏折上的批示就構成頗厚的一本書,現在有鉛印本,大家如有興趣無妨找來看看——在康熙薨逝雍正繼位後,立刻被抄家治罪,他的下場,就比殺頭還慘。因為李家是世代包衣,這種生命主子是輕易不殺的,總要當做非人的奴隸耗盡其生命才覺得“合算”,雍正就把差不多已經七十歲的李煦發配到邊陲去給“披甲人”(最基層的士兵,雖然地位卑賤,但畢竟是“人”)為奴,具體地點是打牲烏拉(現黑龍江布特拉旗),當時是極寒苦的地方。到了那裏,脖子上還要栓上繩索,“狗蓄之”。曾在錦繡江南享受了幾十年雅致生活,并曾幾次接駕康熙,風光到不堪地步的李煦,老年竟是這樣的下場!當然,他在那地方沒多久也就一命嗚呼了。因為李煦本身就是皇家的奴隸,因此他的所有家眷和奴仆也就都是奴隸,雍正把他抄家治罪後,将大部分他的家人奴仆賞給了去奉旨抄他家的官員,其餘的押解到北京,在崇文門公開變賣。這就是在清朝那樣一個大體是封建社會的政權下,依然保留着奴隸制度的複雜的社會景觀。那麽,在李煦,當然也包括曹寅,以及“真事隐”後,以“假語存”呈現在書中的四大家族那樣的家庭的內部結構裏,存在着奴隸主和人身完全沒有自由的奴隸之間的階級關系,我們也就可以理解了。第六十三回曾寫道:“賈府二宅皆有先人當年所獲之囚賜為奴隸,只不過令其飼養馬匹,皆不堪大用。”

奴隸二字明寫。後面第七十四回,寫抄揀大觀園後,惜春不能容忍入畫,讓尤氏趕緊帶出去“或打、或殺、或賣”,她為什麽把“被賣”說在“被殺”後頭?因為“被殺”可能還是非奴隸的“罪人”的待遇,但“被賣”,那就慘痛無比,屬于非人的待遇了!再引用一次第四十五回賴嬷嬷的那句話:“你那裏知道奴才兩字是怎麽寫的!”這是具有清朝包衣世家身世的作者,才寫得出的極沉痛極慘烈的喟嘆。讀《紅樓夢》,一定要讀懂這些地方,方解其中苦澀之味。

這一回很快把季節轉到第三春的仲春時節,“争奈寶玉因冷遁了柳湘蓮,劍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氣病了柳五兒,連連接接,閑愁胡恨,一重不了一重添,弄的情色若癡,言語常亂,似染怔忡之疾。”怔忡之疾就是受驚後心髒跳動不正常,心理上抑郁,造成思維和語言障礙,這病可不那麽容易治愈。襲人想出的辦法很對,就是拼命讓寶玉開心。于是就寫到怡紅院早起,晴雯、麝月、芳官抓癢玩鬧,襲人故意叫寶玉去看,寶玉就去解救被抓的芳官,四個人鬧作一處。這個地方有一句寫晴雯穿着“紅睡鞋”,滿族的天足女子睡覺是不穿睡鞋的,只有“三寸金蓮”的漢族纏足女子才睡覺時穿“睡鞋”,這很細微的筆觸,再次證明晴雯是個漢族纏足的姑娘。接着寫李纨處的丫頭碧月來找東西,看見怡紅院的熱鬧情景大表羨慕。

接下去才是這一回的正題。林黛玉的《桃花行》和她的《葬花詞》一樣,既是自我命運的喟嘆,也是“群芳”共同的哀歌。最後兩句:“一聲杜宇春歸盡,寂寞簾栊空月痕。”1957年以後的通行本“簾栊”全印成“簾栊”,這又派生出關于漢字簡化的問題。現代漢語把“簾”和“簾”合并為一個字,但是中國傳統的遮窗物有的是細竹絲編的,叫做“簾”或“簾栊”,可以卷起和放落,晚上月光可以透過那簾栊的縫隙射進來,站得離那簾栊遠點,還可能大體上望見月亮的形态,所以中國古詩詞裏有“一簾明月”的措辭,把我們引入非常幽靜非常美麗的意境。而“簾”則是紡織品制作的,放下或閉攏後是不可能有簾栊那樣的月光滲透效果的,當然,軟簾可以取K形狀态,構成優美曲線,也可以營造出詩情畫意。但“簾”與“栊”卻構不成一個概念,“簾栊”是說不通的。周彙本在這點上則非常注意,雖然大體上也采用簡化字排印,但遇到這種牽扯到傳統文化的特殊寫法時,則一律避免“不合理簡化”,該繁則繁。周汝昌先生有一個重要觀點,就是他認為《紅樓夢》應該被視為新國學的精髓,年輕人了解國學,了解大中華的傳統文化,無妨從《紅樓夢》入手,這樣切入,既豐富,又有趣。那麽了解“簾”與“簾”的區別,其實就是了解傳統中國窗文化的一例。周彙本第七十回《桃花行》最後一句不印成“簾栊”而印成“簾栊”,僅此一詞,也顯示出了其可貴之處。

根據我個人的研究,還認為這最後一句,也是在暗示書中的“月”派勢力,已是強弩之末。

在由桃花社過渡到柳絮詞那段情節中間,曹雪芹又特意寫到王子騰夫人到府、賈政寄來家書将于六七月回京等等事情,其中特別提到“王子騰之女許以保寧侯之子為妻”,可見四大家族之間,是盡量去互相婚配的。誤讀第二十九回賈母回絕張道士提親時的那幾句話,斷定賈府在婚配上不論家業根基的看法,更可以打消了。

因為賈政即将回來,回來後免不了要查寶玉的功課,“書是第一件,字是第二件”,但是寶玉平日哪裏把這些“正經事”放在心上,于是臨時抱佛腳,臨帖寫字湊數。衆姐妹也都幫忙,黛玉最積極,讓紫鵑送去足足一卷。正當寶玉手忙腳亂瞎對付時,“可巧近海一帶海嘯,又糟蹋了幾處生民。地方官題本奏聞,奉旨就着賈政順路查看赈濟回來”。這樣賈政回家的時間又推到了冬底,寶玉自然喜出望外,“仍是照舊游蕩”。于是,大觀園裏的詩歌活動,才又恢複起來。接下去就引出了衆人寫柳絮詞的主要情節。

前面講過,曹雪芹寫《紅樓夢》,不是按順序一回一回往下寫,而是跳着寫,北京話叫“花插着”寫。但是,他顯然又有着極為精密的整體構思。不知道他是先寫的第五回還是先寫的第七十回,在第五回裏,他寫到太虛幻境裏金陵十二釵正冊的頭一頁上就有關于黛、釵的判詞:“可嘆停機德,堪憐詠絮才,玉帶林中挂,金簪雪裏埋。”可見寫大觀園衆女兒填柳絮詞,是他通盤計劃裏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環節,絕非即興而為的文字。

曹雪芹這樣安排詠絮的情節:第一首柳絮詞《如夢令》是湘雲偶成,這首小令詞意比較淺顯,但如果把秦可卿的偈語放在心上,那麽“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別去”的結句,也就變得相當的沉重。是呀,這些如花美眷如此優游的春光,真是少一寸是一寸了啊!

曹雪芹總不願寫雷同的文字,這次他故意寫探春不能完卷,寶玉自己作不成,替探春續完那阕《南柯子》。詞意是暗示探春遠嫁的命運。探春一去難返,所以她寫到“一任東西南北,各分離”戛然而止。下半阕由寶玉續,最後兩句是“縱是明春再見,隔年期”,只體現出寶玉等親人的一種期盼,是并不能實現的,高鹗續書寫探春遠嫁後很快回來,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寫作意圖。

然後就是黛玉的那阕《唐多令》。這阕詞曹雪芹肯定是下工夫寫的,實在太好了,天然渾成的程度,可以跟元妃省親時她替寶玉作的那首《杏簾在望》媲美。“粉堕百花洲”,意味着她自己最後是以沉水的方式結束在塵世的生活,這和第六十四回《五美吟》第一首第一句“一代傾城逐浪花”一樣,構成同樣的象征。只是第六十四回的那五首詩可能是曹雪芹寫過,但後來母稿破損或被浸漬了,字跡已經不全不清,由別人補綴的,因此藝術上不那麽成功。寶琴的《西江月》,被詩社認定為是落第之作,其實很好:“漢苑零星有限,隋堤點綴無窮。三春事業付東風,明月梅花一夢。幾處落紅庭院?誰家香雪簾栊?江南江北一般同,偏是離人恨重!”其中關于八十回後情節的暗示不少。“三春事業付東風”,這句裏的“三春”絕對無法與元、迎、探、惜裏的三位挂鈎,明白無誤地是個時間概念。那麽“三春事業”是什麽事業呢?就是“月”派想取代“日”派的事業,而這事業在“三春去後”“付東風”,也就是泡了湯,沐浴“明月”光輝成為夢想,寶琴嫁給梅翰林兒子的婚事也一并成為泡影。寶琴本自江南而來,估計八十回後還會再返江南,結果她發現“江南江北一般同”,四大家族南北受挫,往常歡聚的人們,全成了離亂的哀鴻。我們再把第五十一回她寫的那首《梅花觀懷古》拿來對照,那裏面是“別西風”,這裏面是“付東風”,看來還是“東風”壓倒了“西風”,她嫁給梅家成為一夢,但卻還有另一人娶她,“不在梅邊在柳邊”,她嫁給了柳湘蓮。再回過頭讀第五十回她寫的《吟紅梅花得花字》:“閑庭曲檻無餘雪,流水空山有落霞”,也就好懂了,就是說到後來薛家的人除了她自己全都被滅絕了,但虧得她還有“流水”(湘)和“落霞”(霞色如蓮)相依靠,以度殘生。

寶釵的《臨江仙》,過去論家都強調“好風頻借力,送我上青雲”的結句,揭示寶釵到頭來還是希望能憑借正統的“風力”去“攀升”,但現在我要強調其中“萬縷千絲終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這兩句。這是暗示她嫁給寶玉後,聚而不久,寶玉就去當了和尚,與她分離,她愛“正統”(好風),而“正統”并不愛她,她最後也還是難免“随逝水”、“委芳塵”,魂歸薄命司。吟柳絮之後就是放風筝的情節。所出現的風筝,以及每個人放風筝的情況,寫得生動活潑,也都具有寓意:

落到潇湘館竹叢上的風筝——大蝴蝶——大老爺那院裏嫣紅姑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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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館小丫頭們忙着拿出的風筝——美人

翠墨取來探春的風筝——軟翅子大鳳凰

寶玉讓去取賴大娘送的風筝——大魚——已被晴雯放走寶玉又讓再拿一個——大螃蟹——歸了賈環襲人讓小丫頭拿來林大娘送的——做得十分精致的美人,寶玉放不起這個,又取一個來放——黛玉放的剪線遠去後,寶玉說若落在荒郊野地無人煙處替他寂寞,把我這個放去,叫他兩個作伴兒罷!

于是也剪斷自己的風筝線,照先放了

寶琴讓人取來自己的——大紅蝙蝠

寶釵取了一個來——一連七個大雁的

探春正要剪線放走自己的鳳凰——天上也有一個鳳凰,漸逼近來,和這鳳凰絞在一處,又見一個門扇大的玲珑喜字兒帶響鞭的風筝,在半天如鐘鳴一般,也逼近來——與兩個鳳凰絞在一處——三下齊收亂頓,誰知線都斷了,飄飄搖搖都去了。

其中關于探春放風筝的描寫的寓意最值得注意,我在《揭秘〈紅樓夢〉》裏詳細解釋過,這預示着探春的遠嫁,雖然表面上還算風光,但其實是充當皇帝“和番”的一枚棋子,從此遠徙異國他鄉,再難返回,悲苦異常。書中閑适美好的場景,随着這些風筝的遠去消逝,也就差不多全寫完了。這以後的文字,如陰霾悶雷,漸次向我們展開美人美事如何被撕裂毀滅的悲劇進程。

毛刺·油凍佛手·玻璃圍屏·官中

第七十回說賈政奉旨又去赈災,要這年冬底才回來,但是第七十一回卻寫他在八月以前就回家了。又說“今歲八月初二日,乃賈母八旬之慶”,于是底下就在賈母八十華誕連續幾天的慶典活動裏展開故事。

我說曹雪芹大體上完成了《紅樓夢》全書,不僅有脂硯齋的大量批語可以作為見證,也有曹雪芹去世不久後看過《紅樓夢》的貴族人士明義(字我齋)寫的二十首《題紅樓夢》詩(見其《綠煙瑣窗集》鈔本,現存北京圖書館)等資料可作旁證。我又說曹雪芹還沒來得及将全書文稿加以修潤,有些“毛刺”尚未剔淨,指的是有些地方前後不夠一致或互相沖突,其實這類“毛刺”細心的讀者都是能夠發現的。關于賈母年齡和生辰的交代,就是一例。

第三十九回,劉姥姥二進榮國府,才頭一次被賈母接見,書裏寫賈母問:“老親家,你今年多大年紀了?”劉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賈母向衆人道:“這麽大年紀了,還這麽健朗,比我大好幾歲呢……”按這樣的交代,賈母那一年才七十出頭,可是故事從第三十九回往下發展,時序交代得非常清楚,不像第一回到第十五回那樣有含糊之處,到這第七十一回,應該只是從“一春”進入到“三春”,賈母無論如何不可能一下子就從七十歲左右到了八十歲。這就是一個“毛刺”。其實統稿時剔除很容易,只要把劉姥姥自報的七十五歲改成八十五歲就順溜了。

賈母的生辰,究竟是在什麽時候?第六十二回探春有段話,各古本無差別,是這樣說的:“到有些意思,一年十二個月,月月有幾個生日……大年初一也不白過,大姐姐占了去……又是太祖太爺的生日。過了燈節,就是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遇的巧,三月初一是太太的,初九是琏二哥哥,二月沒人。”襲人道:“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麽沒人?就只不是咱們家的人。”寶玉就指出襲人和黛玉同生日。第七十一回寫賈母生日卻是八月初二,與六十二回說的“燈節”(正月十五)以後差了半年多。這個前後不統一的“毛刺”,也應該剔除,辦法是把第六十二回探春的話改一下。

第四十五回,林黛玉對薛寶釵說“我長了今年十五歲”,顯然說多了,如果不是古本在抄錄過程裏,抄手把“十二”錯成了“十五”,那麽這也是曹雪芹還沒來得及剔除的一個“毛刺”。第二十五回明明交代寶玉銜着通靈寶玉從天界來到人間已十三載,故事從那個地方往下流動,季節轉換的時序井然,到第四十五回只不過是從春天到了秋天,寶玉在十三歲與十四歲之間,如果他比黛玉小,那全書從頭到尾寶玉稱黛玉為妹妹怎麽解釋?

還有就是第二十九回寫賈府女眷們上下出動,去清虛觀打醮,六種古本都有一句是“奶子抱着大姐兒帶着巧姐兒”,只有戚序本是“奶子抱着大姐兒帶着丫頭們”,但石印的戚序本比那六個手抄古本都晚,顯然是石印前給改的。六種古本裏的句子應是曹雪芹尚未剔除“毛刺”前的原筆。大概他原來的設計,就是鳳姐生了兩個女兒,生不下成活的男嬰,這樣的設計更有利于解釋賈琏為什麽偷娶尤二姐,以及賈母等為什麽一開始都對此事持寬容态度。但巧姐兒的名字是第四十二回劉姥姥給取下才有的,清虛觀打醮時即使有此女出動,也還不能寫成巧姐兒。

第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绛芸軒”,寫寶釵到怡紅院,看到襲人給寶玉刺繡的一個“白绫紅裏的兜兜”,贊“好鮮亮的活計”,後來襲人出去,“因又見那活計實在可愛,不由的拿起針來,替他做起來”。早在清代就有評家指出,這個地方寫得不對,因為已經上了裏子的刺繡品,是不可以再在上面下針去刺繡的,這樣寫是一個疏忽。第四十八回黛玉教香菱作詩,說“什麽難事,也值得去學?不過是起承轉合,當中的承轉是另副對子,平聲的對仄聲,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其中“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應該是“虛的對虛的,實的對實的”,是一大筆誤,當然更屬于統稿時應該剔去的“毛刺”。曹雪芹遺留文稿裏出現這樣一些“毛刺”,只不過是白璧微疵,并不影響我們對《紅樓夢》的審美愉悅。

不過,第七十二回“來旺婦倚勢霸成親”的情節裏,寫到的那個來旺婦打算強要去嫁給他們家那不成器的小子的丫頭,各古本都是彩霞,而且交代彩霞“與賈環有舊,尚未準”。但第六十一回裏,寫到跟賈環交好的,分明是彩雲,形象活跳。第六十二回更有一段文字寫賈環和彩雲的感情糾葛,以及趙姨娘将彩雲視為親信的文字。第七十回開頭又特別交代,“彩雲因近日和賈環分崩,也染了無醫之症”,因此暫不将其與已到年齡的小厮婚配。追溯到第三十回,金钏跟寶玉調笑,将寶玉一推道:“憑我告訴你個巧宗兒,你往東小院子拿環哥兒和彩雲去。”第二十九回往清虛觀打醮,王夫人自己沒去,但她的丫頭跟着鳳姐去的,寫明是金钏和彩雲。只是在第二十五回裏,寫寶玉、賈環同在王夫人屋裏,出現了兩個名字——彩霞和彩雲,不過強調跟賈環好的,是彩雲。那麽,彩雲和彩霞,究竟是一個角色被寫成了兩個名字,還是根本就是兩個角色?也許,跟金钏和玉钏一樣,也是兩姐妹?第二十三回寫賈政王夫人召見寶玉,寶玉去了,“金钏兒、彩雲、彩霞、繡鸾、繡鳳等衆丫鬟,都在廊檐上站着呢”,雲、霞并列,卻又不見玉钏。第五十九回寫為王夫人打點需用物品的丫頭是“玉钏、彩雲、彩霞”。但第七十二回裏,又寫那個彩霞有個妹子叫小霞,并沒有她另有姊妹叫彩雲的交代。到第七十七回,寫王夫人命丫頭找人參,又出現了彩雲,按說第七十回已經交代彩雲“染了無醫之症”,即使她跟彩霞是兩個人,也已經不能正常工作,就算她後來身體狀況好轉,她跟趙姨娘的親近關系,王夫人不可能不知道,像醫藥一類的事情,怎能放心交她去辦理?身邊明明有比她可靠的玉钏,找人參之類的事情應該交給玉钏去辦才是。

關于彩雲、彩霞是一是二,紅學界多年來探究者不少。我的意見是,即使真實的生活裏确有這麽兩個人,曹雪芹開頭也試着把她們全寫進來,但從現在所呈現的文本來看,她們所構成的藝術形象,實在只有一個彩雲是清晰的,彩霞的名字多餘。彩雲、彩霞到曹雪芹最後統稿時應該合并,統一為彩雲,就像大姐兒和巧姐兒最後一定要合二為一一樣。

在第七十一回以前,已經寫到賈氏各房之間的矛盾摩擦,但都沒有發展到不可開交的地步。那麽,到了第七十一回,不僅矛盾漸次白熱化,而且,各種矛盾開始交叉扭結,呈現出外頭還沒打進來,自己窩裏先就狠鬥起來的衰敗之兆。

所謂“嫌隙人有心生嫌隙”,你細算算,有多少組矛盾攪和在一起:寧國府與榮國府的矛盾;奴才跟奴才的沖撞,奴才跟主子的沖撞;榮國府內部趙姨娘與王夫人的矛盾;賈赦那個院宇裏的矛盾;邢夫人與王夫人的矛盾、與鳳姐的矛盾;賈赦邢夫人因讨要鴛鴦失敗與賈母的矛盾;南安太妃來了賈母不叫迎春出來見面使邢夫人對賈母更加不滿;周瑞家的讨好尤氏的作為也令邢夫人那邊的人不滿,林之孝家的因此也嫌周瑞家的多事;被周瑞家的傳話捆起來等候發落的婆子,其中一位又是邢夫人陪房費大娘的親家母,這樣又惹得費婆子對榮府周瑞家的一黨極度不滿,隔牆大罵……第七十一回裏有幾處看似閑筆的地方,我認為值得注意,恐怕是閑筆不閑,又是曹雪芹他忙中偷閑,在為後面的情節設伏筆。一處是賈母喜歡來客中本族賈之母帶來的女兒喜鸾,還有賈瓊之母帶來的女兒四姐兒,特意把她倆留下多玩幾天,還傳話命令府裏各色人等要把她們和家裏的姑娘們一樣對待,這兩個女孩兒當然高興非常,後來喜鸾還參與聊天,說了天真話。我估計這一回既然很鄭重地寫到這樣兩個姑娘,不會寫了就扔,她們在八十回後的故事裏,一定還會有戲。另一處是對壽禮一類禮品向來并不在乎的賈母,忽然把已經回到自己住處的鳳姐叫回來,親自過問:“前兒這些人家送禮來的,共有幾家有圍屏?”鳳姐彙報,共有十六家有圍屏,十二架大的,四架小的炕屏,其中最好的兩架,一架江南甄家送來的,十二扇,一面是大紅緞子刻絲滿床笏,另一面是泥金百壽圖,屬于頭等佳品;另一架是粵海将軍邬家的玻璃圍屏,也不錯。賈母聽了,就說這兩樣別動,好生放着,她要給人的。在寫到江南甄家送圍屏處,脂硯齋批道:“好。一提甄事。蓋直(真)事欲顯,假事将盡。”這是什麽意思呢?整部《紅樓夢》,不都是“真事隐”“假語存”嗎?我的理解是,脂硯齋是在向“看官”提示:從這個地方以後,書裏虛構的成分會越來越少,而紀實的因素會越來越多。這樣的文本當然也就勢必會出現“礙語”,于是非同一般的“借閱者”就會“索書甚急”,終致八十回後“迷失無稿”!甄家畢竟是早在書裏第一回就設定的一個賈府的“老親”,第五十六回直接寫到甄家的人,末尾還寫了甄、賈寶玉夢中會合。第七十五回一開頭就寫到甄家被皇帝抄家治罪,賈家替甄家藏匿罪産。讀者對甄家在八十回後的故事不難延伸想象。但是,粵海将軍邬家,此處一點,八十回後難道再也不提?想必有戲,但那是什麽戲,想象起來就困難了。

賈母說要把那兩架圍屏留下送人,她要送誰?這兩個道具在情節發展中将起到什麽樣的作用?值得推敲。

第十八回元妃省親,點了四出戲,第一出《豪宴》,是《一捧雪》當中的一折,脂硯齋點出那是“伏賈家之敗”。“一捧雪”是一件古玩玉器的名字,可見賈家後來的敗落,所觸的黴頭,應該與古玩或高級工藝品有關。那麽上述兩架圍屏,可能就是帶來黴運的東西。

但第七十二回裏,更有好幾百字寫到一件古玩。周彙本根據蒙古王府本印作“油凍的佛手”,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印作“臘油凍的佛手”。1982年紅學所校注本則印作“蠟油凍的佛手”,依據是什麽?回後校記(三)說:“蠟油凍”,原作“臘油凍”,徑改。就是說,他們沒有依據,也不需要依據,明明他們所推崇的庚辰本寫的是“臘油凍”,他們還是武斷地認為錯了,就“徑改”為“蠟油凍”。這是多麽粗暴的做法!能這樣輕率地對待曹雪芹的文本嗎?以這樣的态度來改動古本裏的文字,能使讀者看到曹雪芹的原筆原意嗎?1944年5月2日重慶《新民報晚刊》刊登了署名“緒”的文章《紅樓夢發微·蠟油佛手》,稱“七十一回記賈府有一蠟油凍的佛手,系一外路和尚孝敬賈母者。現在看來,不過一蠟制模型,不算一回事。然在當時,卻非同小可,價款既在古董賬下開支,當做古董看待,賈琏又特地向鴛鴦追問下落……何等鄭重其事!給現代人看了是不禁要發笑的。”其實,令人發笑的不是曹雪芹的文字,而是這位“緒”先生本人,因為他的見識太淺!

臘油凍的佛手,不能寫成蠟油凍的佛手,更絕非“一蠟制模型”。臘油凍是一種罕見的名貴石料,它的成色就仿佛臘肉的肥肉部分,用它雕成的佛手當然是難得珍貴的古董。第七十二回曹雪芹用幾百字寫到它,顯然是一大伏筆,是與第十八回寫元妃省親,點戲時點到《一捧雪》當中的一折《豪宴》,遙相呼應的。把臘油凍的佛手解釋為“用黃色蜜蠟凍石雕刻成的佛手”也是不對頭的。因為把“臘油凍”理解成了“黃色蜜蠟凍石”,轉而把曹雪芹明白寫下的“臘”字判定為錯,“徑改”為“蠟”,這就更加荒唐。周彙本選擇了“臘”字的異體“”,既有古本上的根據,又避免了誤“臘”為“蠟”,确是煞費苦心。兩架圍屏,一個臘油凍佛手,在第七十一、第七十二回裏接連出現,絕非贅文廢筆,伏的都是賈家之敗的致禍物。

第七十二回以很大篇幅寫到賈琏和鳳姐關于金錢財富的言談,以及他們的經濟活動。賈琏因為總賬房已經虧空,府裏幾處房租、地租一時又收不上來,就向鴛鴦借當,“暫且把老太太用不着的金銀家夥偷着運出一箱子來,暫押千數兩銀子,支騰過去”。鴛鴦去後,賈琏讓鳳姐晚上再找鴛鴦落實,鳳姐就問他要回扣,賈琏不滿,鳳姐就發了一大篇議論,其中甚至有“把我王家的地縫子掃一掃,就夠你們過一輩子了……現有對證,把太太和我的嫁妝細細看看,比一比你們的,那一樣是配不上的?”那樣的醜話。接着又寫到宮裏夏太監派小太監來“暫借”銀子,鳳姐出面應付,總算敷衍走後,賈琏感嘆:“這會子再發個三二萬兩銀子財就好了。”有的古本“三二萬”寫成“三二百萬”。那麽,賈琏之前什麽時候發過這樣一筆大財呢?應該是在林如海死後,他侵吞了本應屬于林黛玉的那筆遺産,我在前面講座有詳細分析,這裏不多說。榮國府的經濟管理模式,從前面看過來,到這一回,讀者應該了然于心了。它有一個總賬房,負責府裏的銀錢收入與開支,賈琏應該是參與這總賬房的管理的。總賬房每個月按定例向府裏的人發放月錢,這些月錢是供領取者自己零花的。發放給老太太、太太、李纨、鳳姐自己,以及趙姨娘、周姨娘,還有寶玉和衆小姐,包括以上主子的丫頭們的月錢,都是由鳳姐總領,然後再往下分發。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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