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6)
後見我平安無事,正在試圖挖幾個腳能蹬着的地方好爬上來。她出聲制止了我,眼淚奪眶而出,“娘求你,娘求求你了,這次千萬要聽娘的,不管發生什麽,都待在這裏,千千萬萬不要出來!”她把爹的短刀,和一袋銀兩丢下來,“前面不遠處就是廬州城,等躲過了這陣,娘就來接你住在那兒,咱們再也不用走了。你記得聽娘的話,千萬別出來,也別出聲!”
見我點頭答應了,娘便放下樹枝,從洞口消失了。我心裏開始期待以後能和娘住在廬州,總算是不用再流浪了。但一想到可能已經不在了的爹,我便難過地哭了起來,哭着哭着,連日裏奔波的疲倦湧了上來,我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再次醒來是被餓醒的,肚子咕咕直叫,洞裏已經沒有了光,天都黑了,我在心裏埋怨娘還不來接我。不知何時天上開始下雪,冰涼的雪花透過樹枝的縫隙落在了我的臉上,涼絲絲的。饑寒交迫之下我決定天一亮就爬出去找娘親,她一定也躲在附近。或許娘又要責備我怎麽不聽話,不等她來接我就自己爬出來了。那我就準備告訴她我餓的受不了,總不能要餓死了還等她吧,我為自己想到的借口而洋洋得意。
爬出洞口沒走多遠,我就看到了娘。雪還在下,從天而降的雪花,如鵝毛般輕盈,飛舞着旋落在她美麗的臉上,還有她潔白的身體上。
我摯愛的娘親,不着寸縷地躺在雪地裏,身上的包袱不翼而飛。她大睜雙眼,看着天空,似乎是想質問老天爺為何如此待她。腹部血洞大開,腸子翻出,血液早已結冰,雪花落在她的身上卻沒有融化,是想幫她遮蓋住被羞辱的痕跡。
我幫爹驗過那麽多屍首,卻從未像今天這樣,那麽害怕一具屍體,只因為她是我最愛的人。究竟是何人要對我們家趕盡殺絕?原來世間真有這樣慘無人道之人,我痛恨害死爹娘的人,更恨我自己。
十二歲的年紀,已經不小了,偏偏還像個孩子一樣,任性妄為,毫不懂事。見爹的最後一面,是在跟他作鬧,連一個真誠的笑容也無。娘在時我不肯聽她的話,總要拗着她來,說話氣她才開心。現在他們都永遠的離開我了,我永遠不會有機會孝敬侍奉他們,永遠無法讓他們看見我長成男子漢的那一天。
直到徹底失去我才追悔莫及,終究是晚了。
我跪在地上,徒手挖土,挖了一天一夜,十個手指都鮮血淋漓也沒有停下。我在埋葬娘親,也在埋葬過去的美好。過去的美好對我來說就如同春夢一場,醒來一切成空,什麽也抓不住,剩下的只是無窮的回憶和痛苦。我多希望現在的悲痛也是一場夢,終有醒來的一天,奈何好夢易醒,噩夢卻永遠沒有盡頭。
淚水早已幹涸,心裏的念頭卻越發清明,我要替他們報仇雪恨。雖然我心知很難,對方既然和許王的死有關,又能不遠千裏從東京追殺到廬州,一定是來頭不小。但只要我還活着,這份血債就必須讨回來,哪怕是皇帝我也敢刺殺。我對着娘親的墳磕了三個頭,下定決心要抛棄過去的自己,一切從頭開始。
當我再次啓程,走出了樹林,向着廬州城的方向走了半裏時,看到路邊上正有一個老乞丐抱着一個孩童的屍體,對着走過的路人哀嚎,以求得施舍。“講不講天理啊,上來就是一刀,殺人不犯法啊!可憐我當年把他從草叢裏撿出來,辛辛苦苦拉拔這麽大,他怎麽好先丢下我去了,我的阿叢啊!”
他抱着的小乞丐年齡和我相仿,臉上的刀痕同娘親腹部傷口的刀痕如出一轍,應該是想要殺我的人沿路追來,誤以為他是我,殺錯了人。我一邊慶幸自己逃過一劫,以後想必也不會被追殺了,另一邊替小乞丐不幸做了我的替死鬼而抱歉。便将娘親留給我的銀子拿出一半給老乞丐,給小乞丐做安葬費,讓他入土為安。
過去的名字定是不能再用了,省得惹仇人起疑。既然小乞丐阿叢是我的替身,那我以後就做他好了。而且像草叢一樣的矮樹救了我一命,阿叢這個名字倒還真恰當。希望這個名字能帶給我生生不息的精神,便如那棵頑強存活的樹叢。
娘親複姓百裏,我從今往後,便叫百裏叢。
注釋①:東京汴梁城便是當時北宋的首都,現在的開封市。
注釋②:烏蒙族是古代的少數民族,現居住于今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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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③:中書令許王是趙元僖,忘記的筒子們回看萬花春滿樓那單元的第一章。
注釋n:本文标題取自唐後主李煜的詞《子夜歌》,此詞的意思是只有我如此悲痛,沒有盡頭。往事如夢,醒來成空,徒留傷感,表達一種極度無奈又空蕩的氣氛,這裏借用給百裏叢指他的身世。
作者有話要說: 看着七千字的長番外實在是難受,我強迫症……所以拆成兩章了~親們不要慌~~
☆、番外 銷魂獨我情何限
我扮作乞丐,一路輾轉過了大半年,到杭州城外時,身上的銀子早已花費幹淨。要來的飯填不飽肚子,經常過着有上頓沒下頓的生活,我天天都餓得頭暈眼花。那一日終是沒挺住,眼一黑暈倒在了城門外。
再睜開眼時,我已經躺在了室內一張溫暖的床上。是好心的善家老爺善運達,外出跑商回來時,見我暈倒在城門口,便帶我回了善家。我狼吞虎咽地吃光米飯之後,才來得及瞎掰說我從小是個孤兒,感謝善老爺的承蒙不棄,大恩大德永世難忘的話雲雲。善老爺覺得我說話還算是個伶俐的,洗幹淨之後模樣也不錯,便決定收留我,去馬廄裏做個馬童。
一日我正在刷馬,不知從何處跑過來一個穿着紅裙的小女孩,她粉雕玉琢的模樣,像極了市集上賣的瓷娃娃,這絕對是我今生見過最漂亮的小女娃。我忍不住想上前觸碰一下她可愛的臉,但又怕自己剛剛刷馬的髒手污染了她,一時踟蹰不前。她倒不怕生,跑過來抱住我的腿,仰起可愛的小臉,粉紅的小嘴裏嘟囔着,“馬,馬兒~”
我被她一見面就抱住腿的舉動吓得不輕,就算她只是個小女孩,我還是個少年,非親非故地這樣也不合體統。但看她嬌小玲珑的模樣,我又不敢甩開她,只好任她抱着,尴尬的問她:“你要騎馬?”她笑着拍手稱是,可算是松開了我的腿。我便選了最矮的一匹馬駒,心想一會兒等她上去了,我可要扶好她,千萬不能讓她摔着了。自己跪下趴好,等她踩着我爬上馬。當時的我絕對鬼迷心竅了,根本沒動腦想事兒,只三歲的小女孩,就算是踩着我她也夠不到小馬駒,可我完全沒反應過來。
誰知她爬上了我的後背之後,也沒有試着去騎馬,而是直接攀着我的腦袋,拽着我的頭發,跨坐在了我的脖子上。這一下我才明白,原來她口中的馬兒正是我……可我沒覺得屈辱,當她喊出“駕”的時候,我毫不猶豫地扛着她小跑了起來,聽着她清脆如鈴的笑聲,我也沒由來的歡喜。心裏想着,只要她高興,我願意為她卑微到塵埃裏。
從那以後,她每天都來找我玩兒,我後來才知道她就是善家人人都寵愛的大小姐。十三歲的我帶着三歲的她奔跑在風裏,便是天下間最幸福的事兒。認識她之後,我過得很快樂,不再覺得人生是絕望和凄惶,而是真的除了報仇之外,對未來産生了期許之心。
善老爺見我和小姐如此投緣,便免了我的馬廄之務,讓我在小姐院子裏打雜。沫兒從小便人見人愛,誰也不舍得說她幾句,見她和我如此親近,雖然有違禮法,但衆人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沒有人來指責她。所以她高興起來的時候,仍是抱着我分享,不開心的時候,便會趴在我的懷裏發脾氣。
六年的時間飛速而逝,我已經不再是一個懵懂的少年,心智上也已成熟。可我對她的喜愛之情,有增無減,已經到達了無法可想的地步,但她還是個九歲的小女孩,我為自己的情愛想法感到龌龊不堪,便開始刻意躲避她的親昵。沫兒大概是知道我不想她抱着,便開始找各種各樣的理由變相撒嬌,而我最後總是無奈地妥協。
那天她說自己新穿的鹿皮小靴子怕被雪水弄髒,要我背着她走。我心知她根本不在乎所謂的新靴子,卻還是背起了她,暮然發覺我是真的喜歡她跟我親近,而且根本不想拒絕。她一個小小女孩兒不懂事,我都快到弱冠之年了還不醒悟,簡直禽獸不如。
沒想到,那天因為我背着她而被林花開誤會沫兒刁蠻任性。我一點都不在乎林花開說我什麽,但是不喜歡她誤會沫兒,因為沫兒這樣可愛,實在是找不到會有不喜歡她的人。沫兒一直都有股子倔勁兒,越是不喜歡她的人,她越要去接近,進而展示自己的好。林花開最後也不意外地,和沫兒成為了好朋友。
林花開設巧計識破了兩個表哥都是假的,我欣喜若狂,總算沫兒将來長大了不用嫁給他們中的任何一個,在我心裏他們都配不上沫兒。
當阿克挾持住沫兒做人質的時候,我渾身所有血液的都湧到了頭頂,恨不得将阿克撕成碎片,生吞入腹。可是沫兒的性命還在他手裏,我不停地告訴自己要冷靜,切不可莽撞行事,要先确保沫兒的性命無虞。娘留給我的那把爹的短刀,正是他平時用來解剖屍體的,鋒利無比,用來殺人不在話下。我只需要一個契機,便能了結他的性命,關鍵是如何讓他不傷害到沫兒。我看着阿克右手的匕首,靈機一動,想到只要他的匕首受制,我就能順利殺了他。但是阿克的武功那麽好,我想要得逞,須得趁他不備。
此時林花開站出來說她願意交換沫兒當人質,我心裏才真的将她視為友人,并佩服起她的這份大義。只十歲的小女孩便如此不俗,實在是比我當年強太多。
等阿克放開沫兒竭盡全力想要抓住林花開的時候,我便猛撲上去,以肉身擋住了他的刀,強忍着劇痛,右手使上全身勁力,從骨縫把刀插入了他的心脈。他果然沒料到我會突然發難,還會主動往刀尖上碰,吃驚的表情來不及收起就斷了氣。
我提前就打算好讓他的匕首不插中要害,心知自己死不了,血也不會流太多。但若是一時偏差送了命,我也不後悔,為了救沫兒,值得。見沫兒沒事,我便放心地暈了過去。
再次睜開眼時,還是在六年前的那張床上,只不過這次善老爺不是要留我,而是要我離開善家,世事的反差實在太難預料。善老爺是好心,他為了感謝我救了沫兒,特意給了我一筆錢,讓我脫去賤籍,不再做善家的下人。我倒是覺得讓我離開善家的想法主要是善夫人的主意,她多年來一直覺得我來路不明,不甚喜歡我。而且她一直想着把沫兒嫁給官宦子弟,但沫兒很黏我,所以她生怕我拐了沫兒走。這次我随身拿出一把鋒利的刀,又殺了人,大概她覺得我實在太過危險,便力勸善老爺放我走。
我本也覺得離開善家沒什麽不好,畢竟我将來是要回京報仇的,總不能靠做善家的奴仆來報仇。做生意的技巧我這些年在善家學了不少,學以致用的話,至少不會把自己餓死。
于是一切順理成章,我傷好後便離開了善家,用善老爺給的錢,開了一家棺材鋪。之所以想去賣棺材,是因為內心裏覺得自己還是喜歡跟死屍打交道。棺材鋪開張半年以後,生意逐漸穩定,我便開始有充足的閑暇時間跑到義莊去自告奮勇幫仵作驗屍。
忠叔原來是杭州城裏的老仵作了,幫着他打下手,倒也學到了不少東西。他開始以為我是來純搗蛋的,漸漸地認為我在驗屍這方面有驚世之才,開始培養我做他的接班人,“仵作天眼”的稱號也是那個時候有的。我視忠叔為師為友,見他年老孤苦無依,便将他接來棺材鋪裏住着。二人相伴,互相切磋驗屍技藝,生活倒也平實快樂。
沫兒突然間離了我,很是舍不得,便三天兩頭仍往我這兒跑,善家管也管不住。忠叔有一日好意提醒我道:“擺正自己的身份,善家小姐太依賴你不是什麽好事,這樣有錢的人家,不是你這無父無母的孤兒高攀得上的。再過個幾年她就能嫁人了,成日裏總往你這裏跑,對她名聲也不好。”
忠叔說的話正是我每日心裏想的,沫兒從小便視禮法為無物,可我不能害她因為我而被說閑話。況且我大了她十歲,身上又負有血海深仇,生怕有朝一日連累到她,實在并非她的良配。所以我告誡自己:不可以再喜歡沫兒,也不能讓她喜歡上你,她于你此生只是有緣無分的路人。
第二日沫兒再來的時候,我板着臉趕走了她,故意吊兒郎當地說道:“大小姐,我是草叢的叢,不是百依百從的從,大小姐若是想找人受你差遣,還是另謀人選的好~我百裏叢已經不再是善家的下人了,沒必要再伺候你了,少再叢叢、叢叢地叫我,聽着怪惡心的!”
沫兒哭着走了,我看着她跑遠的背影,心如刀割,但是沒辦法,這是為了她好。誰知三天以後沫兒還是天天都來找我,任我如何惡言惡語譏諷她,要攆她走,她都像沒聽見一樣。我這才想明白她那個想要人見人愛的犟脾氣又上來了,可我若是就此低頭妥協,那之前的努力便都白費了,于是從此開始扮起玩世不恭,一副滿不在乎她的樣子。
三年以後我還清了善家的銀子,盡管善運達堅持不肯要,但我還是想辦法塞給了他。我救沫兒是出自于內心,并非貪圖他的錢財。
後來沫兒來找我,說是要成立一個專門破案的坊間,可惜銀子不夠租一個店鋪的。我嘲諷她是無能的大家小姐,成立了坊間只會賠錢,她說我是個只認錢的大混蛋,就生氣地跑走了。我嘴上雖然嘲諷她,暗地裏去幫她尋了一處位置最好的店鋪,并在後院種上了她喜歡的花草。忠叔把我心口不一的行徑都看在眼裏,只是無奈地笑笑,但幫我把上門說親的媒婆都好言送走了,對此我十分感激。
新坊間安置妥當之後,林花開邀請我也加入。我本來見有沫兒在是唯恐避之不及的,但林花開說開此坊間的理想,是要在有生之年還死者真相,不使一人含冤。這句話打動了我,爹當初選擇當仵作的原因,和她一樣。而且我私心想,若是這個破案的坊間真能闖出一些名頭,等去京城那日說不定會助我大仇得報。
花開從善這個名字最早還是我起的,我還特意寫了一個對子:幸福花開滿人間,願世人忌惡從善——人人能幸福,少做惡事,便是我的願望。不過卻被林花開好一頓嘲笑,她說抛去對仗不工整,文筆一般,字體難看不說,單看花開從善的名字,誰能想到這是一個專門破案的坊間,而且名字還不好記。但是沫兒覺得名字起的不錯,我們三個人的名字都有,聽起來很是文雅。最後花開從善坊的牌匾還是挂在了門口。
在揚州初識莫钰良的時候,我很郁悶,因為沫兒對他格外的親熱。更讓我郁悶的是他後來也加入了花開從善,自此沫兒天天都能見到他。我醋意橫生,卻不能亂加指責,這讓我有好長一段時間都看着莫钰良不順眼。可後來與他相處久了,我真心覺得,若說是配得上沫兒,世間的确沒有比他更合适的妙人了,他又是官宦子弟,善家夫人肯定滿意。而且我與莫钰良相處的越久,越忍不住對他産生惺惺相惜之情,不知何時起,我已經視他為兄弟。更讓我驚奇的是,我發現雖然林花開有主導局勢的能力,但其實真正在領導這個組織,最終起決定性作用的人,往往都是莫钰良。
随着花開從善的名氣越來越大,或許是時候該跟他們坦白我的故事了。我決定帶他們去廬州,在祭拜娘親之後,回京調查究竟是何人害我家破人亡。我相信花開從善一定不會辜負我的期望,父母之仇不日便可昭雪。
作者有話要說: 對于百裏叢來說,應該是騷氣獨我情何限,抱大腿的橋段萌我一臉血~~仰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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