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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經濟發達的城市裏,火車站永遠都是一派繁忙的景象。這現代化的建築張開饕餮般的大嘴,不帶感情地吞吐着無數進進出出的人們。

陳默就蹲在這一張大嘴前。

此時晚上八點一刻,他一手抓着拉杠箱,一手捂着腦門,如同一個迷了路的傻叉,蹲在火車站外頭的長階梯下低着頭一動不動。他的腦門隐隐有血,血絲透過指縫,滲了一點出來。

從他身邊經過的人個個都好奇地看了他一兩眼,但無人過來詢問,畢竟呆愣愣的陳默看起來再怎麽像個傻叉,也是一個一米八的大小夥子。誰會吃飽了撐的去管一個完全不像弱者的家夥。

燈光之下,陳默足足發愣了十分鐘,接着突然豎起中指對上月華爛漫的天空,怒罵道:“你玩我啊!坑比的老天!”

罵聲如此之響,從他身邊路過的人無一不是吓了一大跳,紛紛斜眼覷他,繞道而走。

好嘛,其實不是個傻叉,是個神經病!

被當作神經病的陳默從褲兜裏掏出了一張火車票。九點整本市始發,終點站京市。

他抽了抽嘴角,将火車票放回褲兜,然後站起身子,拖着行李箱去退票了。

此陳默非彼陳默。原來的陳默在火車站前摔了一跤,從長階梯上滾了下來,大約是直接死掉了吧,靈魂消失得無影無蹤。

而現在這個陳默是穿越而來的。他只記得今天自己閑得無聊,随手翻了一本被小妹扔在沙發上的言情小說。這本小說曾經差點被小妹撕掉,原因是它的主線明明是bg,卻偏偏把某個炮灰設計成被男人包養的mb,而這個炮灰又恰恰跟她哥哥同名。陳默看完後倒沒像他小妹那樣義憤填膺,他直接就睡着了,卻想不到就這麽穿越進了這本書裏,還變成了這個和他同名的作死炮灰。

此炮灰出現在小說正文裏的時候已經42歲了,才第一章

陳默就穿越進了這個番外裏。此時的他年方十六,正是花季少年時。

“喂,小默,你到車站了嗎?九點的車,還有半個多小時,千萬不要過點啊!”正當陳默辦理退票手續的時候,一個電話打了過來。

打電話的人被原主尊稱為“東哥”。正是他欺騙原主去了京市,然後收繳了原主的身份證,将原主賣給了歐陽炎。此時原主正是年少單純時,雖然有了身份證但還沒成年,傻乎乎的就像一個中二的大包子,随随便便被人騙了都不知道。

陳默對于這樣倒黴的穿越是極其不滿的,但他安慰自己,既然會莫名其妙地穿過來,搞不好也會莫名其妙地穿回去,但在穿回去之前,總歸是要對得起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能讓自己活成原主那樣!幸好他穿在被騙去京市之前,要将一切都掰回正道,相對而言會簡單許多。當然,對于“根本就不能穿回去”這幾個字,目前的他是想都不願意去想。

“東哥,不好意思呀,”陳默抓着在未來世界早就被淘汰的諾記手機,皮笑肉不笑地對王曉東說道,“我不去京市了,我大伯找我談了很久,我覺得他說得對,我年紀還小,還是該以學業為重,等我考上大學了,什麽樣的工作我會找不到?”

“什麽?!”已經去了京市的王曉東大吃一驚,他的聲音中滿是不可置信,“你不來京市了?你不是說不想再寄人籬下了?還有你的大伯不是不管你了嗎?”

陳默沒有回應他。

幾秒過後,王曉東大概覺得這樣的口氣不行,立馬轉軟,溫和地勸道:“不是我說呀!小默,你這種想法很不對,現在工作不好找,大學生滿地走,有機會不趁早出來是傻子。你知不知道我在京市認識了誰?炎哥!京市四大公子之一!只要你跟了他,這一輩子還不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陳默嗤笑。王曉東真是口不遮攔,一急之下,把真正的心思都暴露了。當然,若是原主,暫時也想不到這裏的“跟了他”是什麽意思,畢竟現在的原主還是個單純的少年,男人與男人之間,他哪裏會想到那一方面,頂多認為去了京市會如電影裏演的那樣,認歐陽炎為大哥,跟着他混社會。王曉東啊,其實就是個皮條客,在剛認識原主的時候,估計就存了這樣的心思吧!

原主也是個極其倒黴的家夥。他十歲喪父,三個月前喪母。母親是個伏地魔,多年來,家中的財産盡數補貼給自己的弟弟,使得原主父親那邊的親戚和她斷了往來,非但如此,她甚至在絕症臨死之前,被弟弟哄騙,将唯一的一套房子送給了弟弟,令原主在她死後差點流落街頭。最後還是原主的伯父忍無可忍為原主出頭,原主的舅舅才勉為其難地接收了原主,同意做他的監護人,并保證将他養到十八歲。

這樣不幸的原主偏偏長得非常好看,樣貌盡挑父母的優點。劍眉峰鼻來自父親,杏眼紅唇來自母親。自初中開始,每個學期他都毫無懸念地當選為學校的校草。而現在,十六歲的他已然長開,光明霁月,宛如天神創造的美物,當然,與成年人相比,他還帶着少年獨有的青澀。而卻是這種特點,令他光是站在那邊,一動不動,都會叫有心之人心蕩神怡,恨不得對他做出點什麽。

不幸裏誕生出來的美少年最容易遭受毀滅。原主的毀滅有外在的,自身的,各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認,王曉東絕對是拖他下地獄的第一人。陳默不想再跟王曉東這個人渣廢話,但他又不想現在就跟他撕破臉,畢竟王曉東在他們這個F市還有點勢力。

陳默将手機拿開,離臉三十厘米遠:“東哥,你聲音太小了,我聽不清楚,是不是信號不好?喂喂喂?……算了,我們以後再聯系吧!”說着,他毫不猶豫地挂掉了電話。

“……”王曉東在電話那頭愣了好半天,确定陳默居然挂了他的電話後,狠狠地将手機砸在了地上,他怎麽都想不通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畢竟兩個小時前他才和陳默通過電話,那個時候,陳默根本就不是這種态度。“他媽的!”王曉東一拳砸在吧臺上,掀翻了一杯剛剛調好的酒。

“帥哥,一百五十七元,您收好。”退票處的工作人員笑容可掬。

陳默沖着這二十歲出頭的姑娘笑了笑,引得人家滿眼冒心。“謝謝!”他拿着錢退出了售票大廳。

火車票的錢,是王曉東給的。甚至他手中的諾記手機,都是王曉東買的。陳默理了一遍原主記憶,發現原主自從得知可以去京市後,徹底放飛了自我,花起王曉東的錢毫不手軟,滿心想着自己馬上就要賺大錢,欠別人一點小錢又算什麽。

原主沒大腦,陳默可不想這樣。欠王曉東的錢肯定要還。只是目前……

陳默數了數手中的全部鈔票,包括退票得來的,統共四百六十八塊錢。按照當前一碗蘭州拉面三塊錢的物價,可以吃上一百五十多碗,也就是說,靠着這麽點錢,勒緊褲腰帶,他大概可以活一個半月。當然,他不需要風餐露宿,他的舅舅會養他。但是原主留給他的記憶特別不好,他并不認為舅舅會老老實實地把他養到十八歲。但不管怎麽說,今晚得回舅舅家,他根本就沒有其它地方可去!

舅舅家在一個老式的小區,那裏的單元房沒有架空層,一樓是一個個單間不足五平米小小的柴火間,每戶一間。舅舅把柴火間留給了他。

今天是星期六,原主簡單收拾了行李一大早就出了門,跑去網吧呆了一整天,最後才在七點啃了碗泡面,啓程打的來到火車站。他沒有跟任何人說他要去哪裏。若陳默沒有穿過來,大概他就這樣毫無聲息地去了京市,再也不會回來。

陳默是絕對不可能去京市的。既然已經知道京市是導致後續劇情向前發展的原發地,他怎麽可能還會作死地跑去那裏湊熱鬧呢?他絕、對、不、要、跟書中任何有名有姓的人物劃上關系!他只願做個路人甲,安安分分地過他的平凡日子。讓書中的劇情去死吧!從現在開始,那些愛恨瘋魔的人跟他沒有一毛錢關系!

不夜之城,燈火通明。霓虹璀璨的街道上一輛輛汽車排成一眼望不到盡頭的長龍。F市的道路狀況并不好,好些地方正在修建該市的第一條地鐵。陳默坐在公交車上足足花了兩個小時,才到達了離他舅舅家最近公交停靠站。

陳默下了公共汽車,拖着行李箱朝着記憶裏的小區走去。這裏是老城區,街道狹窄,兩邊都是一人粗的茂盛榕樹。夜已深,大概十一點,陳默踽踽獨行,昏黃的街燈将他的身影拖得很長很長。

突然,左側不遠處傳來了一陣喧鬧,鬧聲漸漸逼近,居然是一群年輕人在圍堵一個穿紅色T恤的少年。

陳默立馬提起行李箱邁開長腿飛奔起來。他沒看見!他什麽都沒看見!作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夜深人靜遇到這種事,誰不躲着誰就是傻!

“扔下去!扔下去!扔下去!”打架的那群人猛然齊聲吼了起來。陳默心頭一驚,控制不住地扭頭去看,然後他就看到一個吓死人的場景。

這群人來到了穿街的小橋上。那個被圍堵的少年好像被揍暈過去了,兩個壯漢将他高高地舉起,接着,只聽“撲通一聲”,他被扔進了兩米多深的內河裏。

“……”這是故意殺人吧!他怎麽運氣會這麽好,才剛穿來就遇上這種事!

殺人犯們似乎沒有瞧見陳默。陳默不能不管,他躲到樹後,閉上眼睛,深吸了口氣,然後大聲喊道:“殺人啦——殺人啦——”

驚天的叫聲好像鋒刀一樣撕裂了寧靜的夜空。

殺人犯們估計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情,一時腦熱将人扔下去後個個都是又悔又怕,此時一聽到有人喊殺人,立時像驚弓的小鳥,飛速地逃離了這條街。

陳默沖到橋上,向那小小的內河望去。下邊黑漆漆,什麽都看不見。這個時候,他才想起報警。而他才剛剛掏出手機,就聽見水裏嘩啦嘩啦的幾聲,緊接着,一個黑影像水鬼一樣陡然冒了出來,三五下飛快地游到了岸邊。那家夥抓住岸邊的桃樹枝幹,“啪”得一下就蹬了上來,身手極為敏捷。最後,陳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三步并作兩步走上斜坡從橋頭的立柱旁轉了出來。

陳默的手機還抓在手上。

那個人濕答答地站到他的面前。紅色T恤黑色運動褲,還有一雙已經不知道是什麽顏色的運動鞋。

少年有着一雙特別明亮的眼睛。他看着陳默,張口就是:“同學,幫個忙,我失憶了。”

陳默眼皮子抽了一下:“……”我信你奶奶的嘴!

作者有話要說:  接檔預收文:《假少爺的豪門金絲雀[穿書]》求預收。點擊作者專欄進入即可看到

文案:

穿越者林燊在18歲之前恣情享樂,而18歲那年,林家真正的兒子回來了,他才知道,自己穿進了一本耽美小說。小說裏的主角受就是這個真少爺林喬楠。

林燊是保姆的兒子,親生母親貍貓換太子,讓他享受了18年不屬于他的生活。他被丢出林家。

無處可去的林燊必須養活自己,還有……

自己三年前撿回來的男人。

“我一無所有了,要不,咱倆各走各的陽光道?”

男人一把将他按在牆上:“說好的養一輩子呢?”

看着男人雕刻般的面容與身材,林燊吞了吞口水:“養……當然必須養!”

只是後來,特麽說好的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窮光蛋呢?怎麽變成了主角受那個狂拽酷霸帥的豪門白月光?

陸炎二十二歲最狼狽的時候遇上了十五歲的林燊,無論他是林家大少,還是保姆之子,他都寵他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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