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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寫好了,你來幫我謄抄一遍呗。”
三姐摸摸她的頭,就在一邊繼續看,看着看着,她忽然贊嘆道:“五姐,你寫的真好。這寫的……是咱家的事嗎?”
雪蘭寫得不是別個,就是劉家大宅裏的故事。
現成的故事材料,李氏把太太弄死丫頭,折磨姨太太的事說得活靈活現,雪蘭都聽七八遍了。把直白的土話換個說法,換成《小說周刊》能接受的文绉绉的風格,一篇好文章也就出爐了。
雪蘭寫了一整天,期間還因為跪在地上腿太冷,站起來溜達了好幾圈,後來三姐給她墊了個墊子,催促她繼續寫。因為三姐看着看着紅了眼圈,這故事的主角不是別人,就是李姨娘。
故事圍繞一個封建舊式家庭展開,沈家大宅裏有一位說一不二的封建大家長沈老爺,故事起源于他把一位新姨太太擡進家門,這位姨太太就是故事的主角,名叫采薇,是個出過堂的戲子。
她進門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一個瘋瘋癫癫的老女人,她問丫頭,那瘋女人是誰?
丫頭說,不太清楚,聽說是以前的姨太太。
故事風格非常陰暗,講述了虐待死的丫頭,通奸至瘋的姨太太,表面良善,內心陰狠的大太太。
為了在這個家庭生存下去,采薇把自己放進了塵埃裏,她委曲求全,傾力侍奉這家的老爺和太太,她也欺負下人,排擠其他女人,終于她站住了腳,因為她生下了兩個女兒。
本以為自己已經幸福無比了,她錦衣玉食,還有兩個可愛的女兒,她比堂子裏的姐妹們幸運無數倍。可是有一天,大女兒被送出去了,送給了一個有性怪癖的大官,沒幾年就死了。采薇痛不欲生,她像母獅子一樣護着小女兒,可是小女兒也有長大的一天,最終她也為了父兄的前程被送了出去。
小女兒是新青年,有理想,有追求,而且還有心儀的男同學,她卻被關在家裏,只等送上花轎。女孩很剛烈,不願就範,夜深人靜的時候,她跳到家裏的荷花池自盡了。
然後采薇瘋了。
她每日瘋瘋癫癫地抱着一個枕頭,輕輕拍打,叫着女兒們的名字。
有一日,鑼鼓震天,鞭炮轟鳴,一頂小轎被熱熱鬧鬧地擡進了沈宅。
新進門的姨太太問身邊的丫頭,那個瘋女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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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頭說,不清楚,聽說是以前的姨太太。
文章寫完了,雪蘭在最後留下了妻妾成群四個字作為标題。
一轉頭,卻看到三姐坐在旁邊默默流淚。
☆、第 11 章
注意到雪蘭已經寫完了,三姐急忙擦幹眼睛,笑着稱贊道:“五姐寫的真好,姐姐都看哭了。”
雪蘭愣了一下,心想拿這個題材來寫是不是不太妥當,畢竟是人家的傷心事,她卻拿來塗抹故事。
三姐卻拿起故事,又從頭讀了起來,邊讀邊說:“我都不知道你這麽會寫文章,難怪以前老爺總是稱贊你。”
這時,李氏提着一壺水從外面進來,見到三姐眼睛紅紅的,好奇地問她哭什麽。
三姐說:“娘,五姐寫了篇好文章,我讀給你聽聽。”
李氏一聽,忙坐在床上,說道:“好,我聽聽。”
三姐拿着布滿雪蘭歪七扭八字跡的紙張,用柔軟而低沉的嗓音讀出了這個故事。
李氏聽得很入神,她不懂什麽是小說,也不懂什麽叫文筆,甚至有些詞語她都不知道是什麽意思。可她唱過戲,知道有些戲詞能唱得觀衆落淚,她們五姐寫的故事就是能讓人落淚的。
三姐讀完的時候,李氏已經抽噎得厲害,淚水流個不停,想到如果沒逃,三姐和五姐都被折騰死了,自己恐怕也就是這個下場,所以她哭得停不下來。
“娘……”三姐摟住李氏,安慰她說,“別哭了,咱們現在好好的,該笑才是。”
李氏卻坐直身體,抽噎着對雪蘭說:“五姐,這是你寫的?寫的真好,真好。”
三姐拿着紙稿說:“我來給你謄抄一遍。”
“再等等,還要修改。”雪蘭說,“這只是大綱稿,有些劇情需要延展,還要等幾天。”
其實這篇文章投在一些普通的報紙上,已經沒有問題了,但是雪蘭想着,既然是第一篇文章,而且是篇小說,不如投在《小說周刊》上吧。但現在天已經黑了,她寫了整整一天,索性停筆。
第二天,她又趴在地上繼續寫,修修改改了六天,到後來她已經完全直不起腰了。
這篇小說最終成稿三萬多字,雖然還有點繁瑣,不過已經非常好了。就雪蘭過去的投稿經驗看,打回來修改兩遍應該能過了,頂多讓她删除一些情節。
三姐用小楷謄抄完畢後,她們買了一個大大的信封裝進去,寄給了《小說周刊》的編輯部。
下面就是等了,雪蘭最擔心的是,千萬別浪費了李姨娘給的幾角錢。
《小說周刊》的編輯社就在北平,每天都能收到從全國各地送來的投稿,審閱這些稿件并回複,就是編輯們的工作。
編輯部的王萬善三十歲出頭,當編輯也有十幾年了,他取來今天收到的稿件放在桌上,給自己泡了杯濃茶,然後開始工作。
審閱工作其實很迅速,只要看兩眼就知道這是不是雜志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夠格的只要禮貌退回就行了。故事和文筆不錯的,就會寫上修改意見退回去,然後看作者的修改情況而定。
他審閱了幾份後,打開了一個字跡有些稚嫩的信封。
這種很可能是學生寄的稿件,看寫字筆鋒就知道了,基本沒什麽審閱的必要。他只是照章程打開,本以為随意浏覽一下就能回信,誰知看了個開頭就停不下來了。
讀完之後,他心裏暗嘆‘好好好’,筆跡雖稚嫩,但文筆一點也不稚嫩,風格有點過于華麗旖旎,像是女子的寫作風格,不過并無大礙。整篇文章非常流暢,基本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怕是老手寫的東西,不過真名叫劉五姐,沒怎麽聽說過呀。
王先生立即寫了回信,說是稿件收了,會通過郵局郵去稿費,作者可憑信中印信和戶籍證明去郵局領取。
自從寄出了信,雪蘭每天都在等回信。不光是她,三姐和李氏也挺期待。
幾天後,她們在樓下房東那裏拿到了信。
拆開一看,裏面有兩張紙,一張是回複信件,另一張是取稿費的印信。
待讀了讀回信,雪蘭簡直驚呆了,雜志社不但直接收了稿子,還痛快地給了稿費,稿費是十五個大洋!
“十五個大洋!你沒看錯吧?”李氏驚奇得問。
“是十五塊錢沒錯。”雪蘭點點頭說,“信上說了,他們雜志社裏新人的稿費都是千字5角,我這是三萬字,當然是十五塊錢。”
要知道,十五塊錢可一點都不少了。這個時代最大的面值就是一元,相當于後世的一百塊,後面分有角、分、毫等面值。
這就相當于賺了一千五百塊錢!如果天天吃棒子面鹹菜,夠她們再揮霍三個月了。
“你不過寫了幾天,就賺了十五塊錢啊!”李氏驚呼道。
在這個年代,一個農民種半年地,都不知道能不能得這些錢。
其實雪蘭也很驚奇,沒想到稿費這麽高,她不知道的是,這個年代跟以往任何時代都不同。
華夏處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過去數千年間華夏都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土就是世界的中央,代表着一切先進的文化和制度。然而當西方列強打進來後,泱泱華夏子民們忽然發現,原來他們一直在夜郎自大,他們早就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了。于是整個社會風氣都處于一種壓抑的,迫切尋求突破的情況,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尤其了解外國先進文化的人就特別受人尊敬,因為文化和知識是改變國家命運的根本嘛。
于是所有跟文化相關的産業都得到了空前發展,報紙雜志是最先進的傳媒媒體,得到發展毫不意外,就如同後世的互聯網能帶來巨大利潤一樣。
因而民國時期的稿費真的很高,于是這造成了很多有知識的人都通過寫文章賺外快。著名的大作家梁先生是這個年代的大神,千字二十塊錢,他寫個兩萬字,就能在京城買套小四合院了。
這空前的發展也造成了這個年代文化的空前繁榮,各種名家寫的新詩、散文層出不窮。站在其中,你能感受到那種風起雲湧之勢。
雪蘭正因為賺了大錢沾沾自喜,三姐卻煩惱地說:“我們該怎麽去郵局取錢啊?”
原來她們三個外來戶,根本沒有戶籍證明,所謂戶籍證明就是這個年代的身份證。
別以為軍閥混戰、民不聊生的亂世就沒有身份證了,雖然這東西沒有後世用途大,很多人一輩子都沒有也沒關系,不過顯然雪蘭她們得去弄一張才行。
幾年之後,雪蘭萬分慶幸她們今日的行為,簡直要為過去的自己點贊。
她們找到了附近的一間治安局,這是新時代的稱呼,過去叫衙門,這裏的巡捕上去十幾年還都是留着大辮子的衙役呢。
治安局裏其實挺閑的,來辦理戶籍的人不多,只有一個穿黑巡捕服的男人坐在一間辦公室裏。
雪蘭她們說明來意後,男人問她們:“你們原來是哪裏人?”
“我們是通陽人。”李氏說。
“怎麽來北平了?”
“就是來讨生活的。”
“你們家的戶主是誰?”
“是我。”李氏說。
“你?這可不好辦啊,你們家的男人呢?”辦事人員笑了笑問,“還有你們在通陽的居住證明呢?”
“他……”李氏焦急了起來。
雪蘭想了想,在李氏耳邊說了兩句話。
李氏皺起了眉頭,有點猶豫。
雪蘭晃晃她的胳膊說:“你還去不去郵局了。”
她這才掏了一塊銀元放到桌上,可那男人只是看,并不拿。
李氏只好又放上一塊,并說道:“大人幫幫忙吧,我一個女人也不容易,真沒有更多錢了。”
男人這才收了錢,拿出檔案紙給她們辦理戶籍。
問清楚了名字,蓋好了章,按上幾個手印,她們就成北平人了。
可惜整個過程都是李氏回答問題,雪蘭的名字落在紙上還叫劉五姐,都沒能改個高端大氣的名字。
帶着戶籍證明,她們來到郵局,憑印信果然取到了稿酬。
這十五塊銀元不是給的銀元,而是給的代銀圓券,可以去銀行兌換。
把錢拿在手裏,這才有了真實感,李氏把雪蘭摟在懷裏,摸了摸她冰涼的小臉說:“走,娘給你買帽子和圍巾去。”
☆、第 12 章
《小說月刊》的編輯部裏。
編輯主任風風火火地找到了王萬膳。
王先生正悠哉地給花盆裏的吊蘭澆水,一看編輯主任急火火找來,忙接應道:“主任,這是怎麽了?”
“怎麽了?我問你,這篇《妻妾成群》是你收的?”
“是啊,這文章有問題嗎?”王萬善不明所以,文章他細細審了三遍,很不錯,所以就過稿了。
“你,你給了人家多少稿費?”主任忙問。
“照常規,新人都是千字5角。”王萬善說。
“哎!”主任重重嘆了口氣,指着王萬善說:“叫我說你什麽好,你也幹了十幾年編輯了,好壞你分不出來嗎?”
“這……這文章挺好的啊,下筆流暢,劇情緊湊,富有張力,立意深遠,我初讀第一遍的時候,那旖旎陰暗的文風弄得我渾身汗毛都豎起來了。”王萬善說。
“就是因為好!”主任拍着桌子說,“你才給人家千字五角,人家以後還會往咱們這兒投稿嗎?那些千字一兩塊的熟手,都不如人家這篇寫的好,剛才定稿的時候,整個編輯部的人都看了,都說好極,要聯系人家約稿。你……你這才給人家五角……叫我們怎麽開口啊!快!你立即寫信,給補上!”
“那補多少?”
主任斟酌了一下說:“補成千字兩塊。”
王萬善驚訝地望着自家主任,千字兩塊!這對新人來說可是高價了啊。不過他也迅速拿出了信紙,根據主任的要求補上了稿酬,并且寫了約稿的請求。
雪蘭三人并不知道正在發生的一切,她們正因為拿到手的十五塊錢興奮不已。
雪蘭說自己想吃肉了,這是真饞肉,都兩個月都沒沾油水了。
“咱們買只雞,再割點豬肉,還要買袋白面包餃子吃。”說着說着,雪蘭自己都流口水了,又補上一句:“豬肉割得肥一點,要不炖紅燒肉也行。”
“行!這個月咱吃肉,咱們天天吃肉,我小閨女掙了錢,都能養家了。”李氏高興地說。
“我覺得咱們應該先買張桌子。”三姐說,“以後五姐要寫文章,也不用跪在地上了,這大冬天的,不是受罪嗎?”
“說得是,咱們先弄張小桌子。”李氏應和道。
桌子倒也不用太好,她們從雜貨鋪裏搬了一張小木桌擡回家,因為是舊貨,破破爛爛的,才花了五角錢。把桌子放在床邊,坐在床上寫字正合适。
這天她們買了白面,割了豬肉,三個女人在家包起了白菜水餃。
正下鍋的時候,卻聽到有人敲門。
李氏開門一看,卻是隔壁一個年輕男人。
這男人是個黃包車夫,長得流裏流氣,個頭不高,臉上有許多痦子,看上去很惡心的一個人。
“喲,大姨,包水餃呢,我隔着兩道門都聞到了,肚子裏饞蟲直叫。”
李氏一見他就皺起了眉頭,她們家都是女人,本來就閉門閉戶的,不跟外人來往,這個人卻三番兩次敲門,不是借個碗,就是借點鹽,一兩次還好,時候多了就覺得他故意的。因為他一雙眼睛總是滴溜溜胡亂轉,看李氏和三姐的眼神也不正當。
“你有事?”
“沒事,這街坊鄰裏,我過來打個招呼。”
“沒事你就出去,我們家三個女人,不招待客人。”三姐站起來說。
“還挺兇,沒必要這麽見外吧,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咱們認識認識也好,萬一你們有事,我也能上門幫襯把。”那男人卻沒完沒了起來。
李氏硬是推着門把他攆了出去。
“這地方就是亂。”李氏皺着眉頭說。
“我們上街再買兩把菜刀回來,他還敢上門胡咧咧,咱們就砍斷他的腿!”三姐氣得直哆嗦。
小姑娘應該是有點害怕的,再怎麽說她也是大宅門裏嬌養大的小姐,怕是沒遇到過這類外男,家裏又沒個支撐門戶的男人,不害怕就怪了。
雪蘭本打算趕緊寫上兩篇稿子,多賺點錢搬出去。誰知第二天,她就收到了《小說周刊》的來信。
雜志社一是告訴她,《妻妾成群》會分為上中下三篇,刊登在下個月的刊物上;二說她的文章很不錯,希望能跟她約稿;第三卻讓雪蘭喜出望外,雜志社竟然又補給她千字一塊五的稿費,從現在起,她在《小說周刊》的酬勞就是千字兩塊了。
憑空又掉下來四十五塊大洋,一家人都高興瘋了。李氏還說,等下個月出了雜志,她們要買回幾十本放在家裏。不過這書挺貴的,一本書要八分錢呢,幾十本還是算了,買個一兩本放在家裏珍藏也就足夠了。雪蘭不知道的是,後來有人求購這三期的書,要價都要到兩三塊呢。
因為又領到了錢,雪蘭提議趕緊搬走。她們已經不是初來北平了,對環境已經熟悉了,就算出門坐個公交、坐個黃包,也不會覺得害怕了。
李氏本來還在遲疑,因為這裏的房租最便宜,她舍不得花錢搬家。可是昨天晚上,隔壁那個二流子居然半夜來敲門,不但罵罵咧咧,說些葷話,還拿腳踹了房門好幾腳,砰砰直響,那門晃悠悠的,落下許多木屑。娘仨個簡直吓壞了,唯恐他把門踹開,三姐也真的把菜刀攥在手裏了,雖然她一直在哆嗦。
那門到底堅守住了崗位,沒有被踹開,那二流子大概只是想吓吓她們,不過雪蘭她們也真的不敢住在這裏了。
新買的桌子等事物都丢在了房裏,她們打了鋪蓋卷,提着鍋碗瓢盆,扛上半袋子白面就走了。
這次她們租下了一個小四合院,街坊鄰裏都是普通老百姓,看着都挺老實。
四合院有北屋、東屋,圍牆是紅磚砌得,大門很高,南牆上還搭蓋了一個小棚子,看上去比那單人宿舍安全許多倍。
只是這價錢就貴了,一個月整整二十塊銀元,把李氏心疼得不行。不過房子大了,裏面還帶着家具,看上去像個正經過日子的地方了。
北屋就是兩間房,一間是客廳,一間是卧室。北方的建築都遵循坐北朝南的規律,住北屋明亮暖和,而且這屋子的炕還是土炕,能燒火。
李氏喊來挑夫,買了一擔子煤炭,把炕給燒起來後,屋裏馬上就暖和了。
晚上,她們娘仨還睡在一張床上。
三姐在暖烘烘的被窩裏說:“虧得五姐文章好,掙了這些錢,不然光叫那個二流子,就能把咱們為難死。”
李氏說:“我真沒想到,五姐還有這等本事。你們知道不?你們大哥在政府裏,一個月才掙100塊錢,他還是上過大學呢,咱們五姐幾天功夫就掙了60。”
雪蘭聽了,有點不好意思,覺得自己得謙虛一下。
“姐、娘,你們別把這事看看得太容易了,其實寫文章也要有靈感才能寫得好,寫得流暢,否則言之無物,人家雜志社也不收。”
三姐說:“我知道,你寫了咱們三個的事情,所以才寫得那麽好。”
雪蘭說:“要不是親身經歷過,也寫不了那麽真實。”
“沒事,你能寫就寫,不能寫咱們就幹別的。咱們現在有院子了,可以包衣裳和針線活在家幹了。”李氏說。
雪蘭聽後覺得很踏實,她在三姐和李氏中間睡着了,睡夢裏,她似乎夢到了媽媽,媽媽的體溫也是這樣,讓人安心、舒服。
幾天後,雪蘭在報攤上買到了新一版的《小說周刊》,她翻開一看,自己的小說竟然在前半部分,這說明她的文章很不錯,所以才放在了前半部分。
在這個年代,文字都是豎排的,從右往左讀,中國古代的書都是這樣寫的,至今日本和臺灣也都是這樣的格式。标點符號夾在豎排的空格裏,沒有雙引號,只有類似“『』”的符號,文段成塊狀,浪費許多空間,看起來格外難受,其實西方從左往右橫看的格式還是挺好的。
看着油墨印刷的一排排文字,雪蘭覺得特別滿足,她把雜志拿回家後,李氏也喜滋滋地看着,盡管她一個字都不認識。
“五姐,你再多買幾本回家,咱們收着,也好當個紀念。”她對雪蘭說。
雪蘭只好又出去買了七八本回家,李氏還把幾本鎖到了自己櫃子裏。
這年頭識字的人其實不多,普通老百姓都是文盲,只有地主才有這個閑錢和意識送孩子上學讀書,以求‘修的文與武,賣與帝王家’。所以人們都尊敬讀書識字的人,這代表了前程,甚至代表了高人一等的身份。
李氏就是這樣,她還悄悄對雪蘭說:“你要是個男孩就好了,将來也去考個狀元。”
雪蘭卻想提醒她,狀元早就沒了。
☆、第 13 章
李氏真的承包了一堆衣服回家洗。
這大冬天的,在院子裏洗衣服可是要命了,就李氏那小嫩手,沒幾天就起了凍瘡,她卻是忍着疼,繼續幹活。
用李氏的話來說,五姐雖然寫文章掙了錢,但這不是長久的辦法,還是要有固定的收入來源才行。洗衣服雖說很累,賺錢也不多,但既不用抛頭露面,又有固定的收入,她還年輕,幹着也沒什麽。
雪蘭卻覺得臉紅,她表面是個小女孩,但內在已經不小了。既然有能力,那麽幫襯家裏是理所應當的。她以為是自己那天說的話,讓李氏覺得她沒辦法獲得固定收入,所以才弄了衣裳回家洗。
想到這裏,雪蘭又坐到書桌前,她準備再動筆寫點什麽。她本想繼續往《小說周刊》投稿,但是寫了好幾個開頭,都不太如意。
這個年代還是很注重文章合理性的,要是把後世的穿越、重生什麽的搬上來,就有點野書,上不了臺面的感覺。不過為了能獲得固定收入,寫長篇小說連載是勢在必行的。可雪蘭能寫出來的長篇小說,肯定不能發表在《小說周刊》,這種刊物太正規,文風也更拘謹,恐怕無法接受‘科幻’小說。
雪蘭的《妻妾成群》是仿照《小說周刊》的标準風格寫的,可謂量體裁衣,屬于正統大路文。前世她就在《小說周刊》投過幾篇類似的稿子,改過幾十次才有這樣的成果,繼續寫也可以,只是一定沒有第一篇那種眼前一亮的感覺了。
雪蘭又翻出她之前買的十幾份報紙,浏覽了一遍後,她鎖定了一份叫《京郊晚報》的報紙。
這是北平當地的報紙,前清光緒年間就創刊了,不過目前它還是一份比較特殊的報紙,為什麽說它特殊呢?舉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有那麽一兩頁都是廣告,廣告的标題大字如下:“內外痔瘡見奇效”,這個簡單,功效一目了然。
“婦科降生丹”,所謂幾代醫聖傳人的奇方,女人吃了就能生孩子,不但能生孩子,還能生兒子。
“人參鹿茸靈芝海狗腎汁龍馬酒,此酒大補,壯陽種子,一夜不倒,六旬老漢令女子着懷”,不要懷疑,标題就是這麽長,真是應了後世人們的‘标題長長才有人看’。
于是明白了,這份報紙不太正經,雖然也有各類時事新聞,但總的來說,關于敦倫大事書寫比較多。各種黃色小說,有古文的,也有白話文的,有的寫得比較委婉,有的寫得比較直白,總之是非常勁爆的一份報紙。
不要以為古人寫的黃色小說不好看,人家古人比現代人會玩多了。
作為一個前世時潛伏各大小說網站消磨時間的姑娘,雪蘭深深覺得古人寫得OOXX,尤其是上了正規刊物的,都很有美感,還寫各種香豔的詩詞搭配,頗具內涵。
她瞪起狼眼,把這份報紙從頭讀到末尾,還追上了兩篇連載。這兩篇文章寫得非常好,雖說是黃色小說,可是文筆流暢,辭藻華麗,作為男作者,卻沒有一般黃色小說的惡心感,反而有點唯美。
一篇叫《絕代女憂》,大體說一位女演員,那真是風華絕代,超級尤物,遇見一個男人睡一個男人,大到電影老板,小到身邊小厮,統統睡了個遍。
雪蘭看完後只覺得,欲望這麽強烈,其實是有性瘾吧。不過人家不單純寫性,故事本身很精彩,寫了不少電影圈裏的黑幕呢。
另一篇叫《美人搖絲縧》,這個名字很美吧,但其中暗喻的邪惡意義,就不在這裏表述了,大家可以自行想象。這還是篇奇幻小說呢,說是有個老頭子,他撿到了一丸神藥,吃了以後,從此金槍不倒,每個沾過他的女人,都沒他不行。他也是睡遍了所有出場的女性角色,小到十三四歲的女孩,老到八十歲老妪。
于是,最精彩的出現了。
他吃的這丸神藥叫‘壯陽補腎含精丸’,每一章裏都會出現一次神藥的名字,而這個藥名就在同一張報紙的廣告專欄裏。
“人參鹿茸靈芝海狗腎汁龍馬酒,此酒大補,壯陽種子,一夜不倒,六旬老者令女子着懷”,就叫‘壯陽補腎含精丸’。
雪蘭決定往這份報紙投稿,首先這份報紙的風格比較自由,适合她随便發揮,其次這報紙在整個北平發刊。畢竟書寫了敦倫大事嘛,再通俗不過的讀物,哪兒能賣得不好呢。最重要的是,連載比較方便,如果她更新勤快,應該也挺賺錢的。
雪蘭決定寫穿越文。
所謂的穿越,古代早有先例了,‘黃粱一夢’就非常經典,聊齋等鬼神小說裏也有類似的故事。不過真正像後世那樣,寫穿越到一個時代,然後融入人群的故事還是沒有的。
正在這天,她又收到了《小說月刊》的來信。因為搬了家,這封信輾轉好幾次才收到。
編輯說《妻妾成群》被《京華日報》轉載了,所以雪蘭又收到了二十塊錢的轉載費。
《京華日報》跟《京郊晚報》可不一樣,那算是北平最正規的報紙了,光緒時期由國家刊辦的,後來發展成民營,但本質上還是整個北方最正規、發行量最大的報紙。
雪蘭馬上就出門買了一份,找到當期的報紙一看。
嚯,不但轉載了,還有點評呢。
一個筆名叫秦風的人給她做了點評,點評的名字叫做《解刨》,評論很長。
“《妻妾成群》中,作者劉五姐用她特有的細膩筆觸描繪了一個繁雜大家庭中的故事,女人間的勾心鬥角,封建大家長的威嚴和冷酷,精神碾壓下女主角的崩潰,全都描寫的淋漓盡致……如同秋日裏斑斓的光澤,灑在生鏽的器物上,繁華千裏卻遮不住腐朽的氣息。作者的文風是纖巧的,柔美的,帶着一種南方水鄉的旖旎和瑰麗之感,卻也字字之中隐含着冷靜和理性的殘忍,頹廢感和失落感撲面而來,讓人恐懼又無法自拔。明知作者正在向你解刨這個世界的殘忍,她把最血粼粼一面挖出來給你看,你卻無法移開眼睛,只能任由她把殘酷扔在你臉上、身上……女主角采薇就是這個殘酷現實的寫照,她在這泥潭裏苦苦掙紮,為了活下去,她不顧一切把自己也染成了黑色,可最終一切成空,飛向凋零的結局……深深庭院之中的豪宅大院也是最黑暗腐朽的地獄,情欲、金錢、權勢的争奪帶來了無窮無盡的争鬥、碾壓、堕落,人性的扭曲和毀滅每時每刻都在上演,作者在吶喊着,睜開眼睛,看看這個糟糕的世界吧!為什麽不奮起反抗,刨開這無望黯淡的人生!”
雪蘭看得有點臉紅,因為人家表揚得太厲害了。她只是仿照了後世許多類似文章的寫作手法,又修修改改了許多遍才有了這篇文章,但是叫人家一表揚,仿佛她寫了什麽經天緯地的小說一樣。果然超前時代的作品,都是受歡迎的。
這增加了雪蘭動筆的信心,她準備的長篇連載是穿越題材。
穿越這個在現代社會被寫爛了的題材,在民國時代還是極少見的。即便有小說沾邊,但也沒有後世那種動辄幾十萬字,融入時代內涵的小說。
雪蘭寫過網絡連載小說,這種小說的特點是要持續連載,不間斷更新。現代社會随着網絡發展,網絡小說也到了極為成熟的地步,許多網絡作者甚至每天更新1至2萬字,長年累月持續更新。即使其中廢話連篇,劇情拖拉,形如注水豬肉,但作者寫得足夠蘇、足夠爽、足夠詳細,這也就使文章更趨近于真實,讀者會覺得接地氣和身臨其境,因而成了一種網文風尚。作者們有錢賺,讀者們覺得越長越爽,恨不能作者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寫個一千萬字。
雪蘭初步定下寫100萬字,其實民國時期,上百萬字的連載長篇小說也不少見,但雪蘭不敢鋪陳的太大,因為她也沒寫過幾篇長篇小說,萬一出現漏洞,就難以自圓其說了。
因為是往男性向讀者群的報紙投稿,那麽呼風喚雨霸氣側漏的主人公應該是男性。
一經穿越,主人公要憑借自身的先進知識和對歷史的把握改變命運,達到平步青雲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間,還要有不少于兩位的紅粉知己相伴左右。
說起來簡單,寫好了卻很難。當然也可以純粹蘇,這樣雖然爽,卻很不真實,讀者難以買賬。所以如何站在蘇的角度往真實靠攏,這就考驗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說還沒有後世那樣爛大街,随便作者怎麽創新。雪蘭貿然動筆,不能寫得過于誇張,要被當今的人們接受,雪蘭認為首先應當貼近歷史,不改變歷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參與所有重大的歷史事件,甚至主導歷史事件,卻絲毫沒有違和感,仿佛歷史上真的有這樣一個人存在。甚至産生一種感覺,因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歷史才會這樣書寫。
雪蘭決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個考古系的大學生,在跟随導師挖掘一座秦墓的時候,發現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攝人心魂,主角韓海龍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卻昏了過去,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就來到一千多年前的戰國時代。
中規中矩嗎?
雪蘭還怕寫的太随意呢,這年頭的人很注重文學性和美學,你看他們寫個黃色小說都寫的那麽華麗,遣詞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蘭特意去買了幾本書,專門研究小篆的,來學習那個年代的語言特色,謹防歷史人物走形。又把《戰國策》和《左傳》上的相關篇章按照時間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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