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我有一個朋友3

所有的網絡賭博, 沒有一種不是騙人的。

像大個兒拿的這個宣傳單頁, 方法過時、老土、幼稚、低劣得令人發指,投進去的每一分錢都會毫無懸念地有去無回。正因為簡單且容易被識破,所以行騙者有可能連“引誘”的魚餌都沒有設置——也就是說, 無論你是用十塊錢還是一百塊錢試水,對方連贏個一兩次的甜頭都不叫你嘗着,賭一次輸一次。

我不可能眼睜睜地看着他吃虧, 把傳單壓在披薩盒上嚴肅地警告他, 絕對不能玩這個。

大個兒笑我小題大做:“轉兩下轉盤, 它是一點點轉慢了停下的, 人家隔着屏幕咋知道我停在哪了呢?”

腳本都是別人寫的,當然是想讓你停哪兒就停哪兒了!我被他氣得不知道怎麽解釋好:“你怎麽知道你就不會轉空呢?你有念力能把它擰過來?”

“嘿嘿嘿嘿,”大個兒捂着嘴偷笑,“你咋知道的啊?我真的有。”

滾!

我怒道:“那你去玩好啦, 你去玩了就不要回來跟我玩了!”

“不玩不玩, 誰玩誰是小狗。”大個兒馬上字正腔圓地做出嚴正聲明, 随即像鼻子堵了不能出氣一般, 發出黏黏膩膩的聲音, “它們哪有你好玩兒呢。”

……我是否該感激他的賞識?

寬綽的軟床,他趴在我的身邊, 不費吹灰之力就把身子拉得縱跨南北, 腳尖懸在床外自得其樂地一伸一蜷,頗有節奏。身上圖案簡單的T恤和棉質運動褲經過了一夜一天的操練,此時已經軟塌塌地貼在他身上, 順從得像是絲綢輕紗,輕易勾勒出他的寬肩窄腰。如果此時有一個巴掌大的小人兒在場,一定能從他的肩膀上順着背部呲溜滑到腰窩最低凹處,至此永永遠遠不能前進——再往前是劇烈的地貌變化,從最低凹處陡然升起了一個不可思議的飽滿弧度,巴掌大的小人兒是絕對不可能爬得上去的。

那個弧度任性而自負,像是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釋一般,自顧自地繪出了一個圓潤的起勢,然後以上半身的長寬高為基準,以黃金比例為系數,再繪出畫風寫實嚴謹、專業考究、充滿力量的下肢線條。

這具身體的形象顯然不能錄入教材作為人體範本,因為它的比例不是誰想長就能長成的樣子,是以并不具有代表意義,可若是出于物盡其用的原則非要記錄一下的話,那也不是完全無處可歸,至少美術教材有足夠的收錄立場。

我對美術不是很了解,不過……他兩臂交疊,腦袋惬意地枕在上面,側着臉看我——我覺得他只要換身衣服,演繹太陽神阿波羅之類的人物是沒問題的。

大個兒:“咱能吃了嗎?芝士涼了吃就不拉絲兒了。”

“……”我把博.彩傳單團了個球丢到一邊,“你買的幹嘛問我啊,想吃就吃嘛。”

大個兒聞聲“噌”地一下坐了起來,小心翼翼地揭開盒蓋——敞蓋的那一刻,看着他的表情,我似乎能聽到他在心底大呼了一聲:“耶——!”

他很可能是一路端着紙盒撒腿跑回來的,現在捏起一塊披薩還是能立刻拖出長而柔軟的芝士絲,可相對于探尋他一開始吃東西就莫名亢奮的激動勁兒來自何處而言,我更好奇他把吃下的那一堆烤串都塞到哪了?他盤腿坐在床上,在弓腰俯身的姿勢下腰間腹部一點多餘的凸起都沒有,分明是對飲食嚴格控制、極度苛刻的人才能保持的平坦,但看他每次吃飯時張開嘴的面積,就知道他絕對不是那種人啊……

“小華金。”大個兒把臉伸到我面前,從嘴裏突然耷拉出來半截蒼白的舌頭,“你看。”

我看屁啊!

我吓得向後一仰,差點栽過去,定睛兩秒才看出那是他用牙咬住的一塊片狀物體:“……什麽東西?”

大個兒猶疑地叼着那東西問:“這是不是桃兒?”

“你買的,我怎麽會知道啊!我還沒吃呢!”我驚魂未定,“你嚼一下不就知道了?”

大個兒一張嘴把它吃了進去:“這不就是白桃麽?”

“那可能就是桃子吧。”我虛弱地坐回原來的位置。

“我點的夏威夷披薩啊,夏威夷産桃子嗎?”他郁悶得十分認真,一臉的想不開,“你說他是不是騙我?他是不是賣到晚上菠蘿不夠了,給我拆了個水蜜桃罐頭湊數呢?”

我:“……人家那麽大的店,至于差你兩塊菠蘿麽。”

“也對。”大個兒的郁悶來得快去得更快,絲毫沒有影響到他進食的熱情,眼下又張大了嘴迎接下一塊披薩——我手裏捏着第一塊還沒吃一口,紙盒裏已經只剩最後兩塊了。

披薩還是溫熱的,芝士奶香濃郁且能拉絲,菠蘿或者桃子的水果丁酸甜得爽口,可是看大個兒吃東西的模樣,我有點懷疑我手裏的這塊和他吃的那些不是出自同鍋同門,明顯是他吃的那塊看起來比較香。

要不是他吃得太快,我沒來得及開口就目送它消失在這個世界了,我甚至想跟他換換。

看胃口好的人吃東西有一種別樣的樂趣,他每一個咀嚼和舔嘴角的動作仿佛讓食物因得到珍視而味道有所額外升華,我試着像他一樣大口咬了下去,嘴裏的食物翻倍,導致味覺的刺激也随之翻倍……果然很爽。

“好吃嗎?”大個兒問。

我點頭:“好吃。”

“剩下兩個你吃吧!”他像想防止自己食言似的,把紙盒轉向我,用披薩盒蓋那一面蓋住自己的手。

借着頭頂銀河系燈組照射出的光線,我看到他的眼睛裏映滿了五顏六色——黃色居多,偶爾青、紅、綠點綴,圖案形狀殘缺不全……是披薩。

我:“我晚上吃不下那麽多,一人一塊吧。”

大個兒立刻義不容辭地為我排憂解難,拿起一塊三兩口解決,這下徹底沒了心事,往枕頭上一躺:“啊,真好吃。”

吃飯吃到最後,人的食欲往往沒有一開始那麽強烈,對食物的滿意阈值也會比飯前高出很多,而他吃到最後一口還不忘不吝誇贊,給他做飯的廚師要是聽到了這話,應該會很開心吧。

大個兒這次是真的吃飽了,懶洋洋地問我:“你怎麽知道網上都是騙子啊?你讓人給騙過?”

我:“當然沒有了,這都是常識吧。”

我混跡網吧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我會用鋼筆之前,在我連字都認不全的年紀就能用拼音打出同音詞替代以和人交流。小時候沒錢可被人騙,長大了又見多了騙子的伎倆,我不下海就算是心地善良了,又怎麽可能被人騙呢?

如果說我對騙術的研究水平尚且停留在理論和鑒別階段,最高發揮也只不過是能一眼看穿萬千圈套的話,那秦臻的水平可就高得多了,不過……他這個人,怎麽說呢?在我的潛意識裏,并不想用“騙子”來稱呼他。

秦臻年紀比我小,可我們倆認識沒兩年他就長得比我高了,看在他一雙大眼睛十分讨喜且有好吃的會主動拿來分給我的份上,我才沒和他計較他未經我允許随随便便就比我長得高了這件事。在我們那個安置房的片區,很多年紀相近的男孩女孩都喜歡來找他玩,致使我的童年也跟着沾了光,變得多姿多彩。

依稀記得他懂事開竅得比我要早,這讓我小時候就經常覺得他和我們不一樣——他似乎不是一個單獨的人,而是他心裏還住了一個小人,是以他才擁有了雙份的心思靈巧。

那時我們湊在一起會玩簡單的猜謎游戲,秦臻“坐莊”,賭的是玻璃珠。我看到他飛快地做了一些小手腳,以為他想把珠子都贏過來——在這些人之中我和他最為親密,自然是偏袒他的,不但沒有拆穿,還在他出千的時候有意無意地用身子遮了遮。只是我沒想到,最後他居然把一個愛欺負人的小壞蛋的珠子勻了出去,分給了我和其他孩子。

幾十局下來自然不可能只有一家輸,于是秦臻跟着把自己的玻璃珠也不着痕跡地勻了出去,讓那孩子無話可說。

在當時那個年紀,沒有一個小孩是不喜歡收集那些做工粗糙的玻璃珠的,有時我玩完了拿回家還會打盆水特地給它們洗洗澡。偶爾因為有人拿出的珠子有瑕疵,最後卻拿走了別人完好的珠子,大家就會像電視上的法官開庭一樣一一闡述自己的理由,以力圖證明自己手裏現在的珠子就是自己一開始放在獎池裏的。

我替秦臻心疼他賠出去的玻璃珠,可他卻表現得混不在意,只是把我塞給他的一大把珠子揣進兜裏時笑得很開心。

我那時曾聽我媽多次說過秦臻比我懂事,于是我在心裏悄悄地想,難道懂事就是不在意輸贏?可是我真的很不想把自己的珠子輸掉啊,怎麽會有人喜歡輸呢?

沒過多久,我終于看懂了,不是秦臻不在意輸贏,而是他家有錢了,這些珠子他想要就可以讓他爸給他買很多。

秦臻他爸不止給他買了珠子,還買了大房子,他們父子二人搬走了,我和秦臻只在學校裏才能見面,關系依舊要好。

對于初中生而言,一個男孩子長得“瓦淨”,穿得體面,又知情識趣,會說會笑,那将造成什麽後果?當然是成為無數女生咬着書角想說上一句話、等在校門口想順路一起回家的對象了。說他是當年的校草之一,一點也不為過。

升高中時我們分別進入了兩所學校,一個在縣城南頭,一個在縣城北頭,在自然條件下根本不可能相見。某一天深夜,我趴在桌上做題,我媽在旁邊用線加固着我校服襯衫上的扣子,突然聽到走廊上一陣戾氣十足的嘈雜,腳步聲就停在了我家這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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