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二十三
小半時辰後, 溫摩離開古王府,在大掌櫃的陪同下來到城南一家腳馬店。
“在下的人就是在這裏找到他的。”大掌櫃道。
店面不大,前面停着一輛半新不舊的馬車, 後院拴着三四匹騾馬, 騾馬們已經老邁,毛發褪得稀疏。
“有人麽?”溫摩揚聲問。
屋內傳來一陣咳嗽聲,這咳嗽聲充滿壓抑, 仿佛生怕咳得厲害些, 身體便承受不住。
溫摩循着聲音來到屋前,推開房門, 只見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床上,正吃力地想要爬起來,可惜兩腿裹着厚厚的紗布, 完全無法動彈。
“你們——你們還我的小鈴兒——”男子掙紮着,摸索到身邊的一條馬鞭, 試圖抽向溫摩兩人,只是這一擊沒抽到溫摩半點衣角, 反而險些讓他自己跌下床, 溫摩連忙扶住他, “大叔, 我是達禾的姐姐, 我聽說他這些日子住在你這裏?他去哪兒了?”
楊大叔喘息着, 定了定神,“你、你不是來抓人的?”
大掌櫃道:“這位是姜家的少夫人, 我們知道這些日子是你照顧達禾,你有什麽難處,只管跟少夫人說明, 少夫人定然會答應的。”
“姜家”兩個字入耳,楊大叔渾身一震,若不是兩腿受傷,眼看他就要跪下,他聲淚俱下:“少夫人,您行行好,救救我家小鈴兒吧……”
楊大叔的妻子早逝,膝下唯有一女,名叫小鈴兒,今年十二歲,生得十分秀氣,性情溫柔,心地善良,是楊大叔人生中最大的安慰,有時遇上雇主走遠路,他不放心将小鈴兒一人留在家中,便将小鈴兒一起帶上。
正是上一趟出遠門回城時,遇見了達禾。
“那孩子倒在路邊,外衣和錢財都給人扒了去,大約是挨了悶棍被搶劫,我怕他一個半大孩子出什麽事,便将他帶了回來。”
達禾清醒得很快。
他确實是挨了悶棍,但并不是被搶劫,而是被騙了。有人跟他同路,一路跟他稱兄道弟,臨了卻給了他一頓棍子,卷走了他身邊所有值錢的東西。
人救回來以來才發現達禾傷得比想象中要重得多,好在達禾年紀輕,底子厚,再加上楊大叔請醫問藥,小鈴兒悉心照料,達禾終于挺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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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昨天,小鈴兒出門買藥,路上遇到了一個人,那個人跟小鈴兒說要買馬車,小鈴兒以為有生意上門,開心地将他帶回家。
楊大叔也斟茶倒水,熱情招呼這位大主顧。
大主顧說明來意。
楊大叔懷疑自己的耳朵。
他要買的不是馬車。
“那是個畜牲!畜牲!”楊大叔用力拍着床,咬牙切齒,額上青筋直露,“他要我把小鈴兒賣給他。”
小鈴兒是楊大叔的命,楊大叔當場就拿着馬鞭把那人趕出了家門。
那人說:“你別後悔。”
楊大叔:“我死也不後悔。”
那人笑了一下:“半死也許就會後悔了。”
楊大叔開着腳馬店,南來北往地,走過許多地方,見過許多人,但從來沒有哪一個人笑得讓他這樣心寒,仿佛往他心裏塞了一大把冰塊,冰到全身僵冷。
就在今天早上,十幾名大漢沖進腳馬店,口口聲聲說小鈴兒偷了他家主人的東西,把個小鈴兒生拖死拽了去。
楊大叔拼死阻攔,其中一人拿起旁邊的門栓,照他腿上就是一下。
“啊!”
楊大叔一怕慘叫,雙腿被打斷了。
“小鈴兒!小鈴兒!”
楊大叔撲在地上往外爬,“小鈴兒!”
“爹——”
小鈴兒被帶走了,最後一聲呼喚,有半截消失在大漢的手掌心裏,他們捂住她的嘴,将她塞進店門口那輛半舊馬車裏,駕着車揚長而去。
“小鈴兒——”楊大叔昏死過去。
等他再次醒來,達禾已經替他包紮好了雙腿,向他鞠了一躬:“楊叔叔,我去把小鈴兒找回來。”
“他怎麽找?”溫摩急問。達禾自己還是個半大不小的孩子。
“我家的車輪刻過印記,看車轍印能認出來。”楊大叔流淚,“我現在只怕他當真找到了他們,他哪裏是那些人的對手?少夫人,您是姜家的人,求求您救救他們吧!”說着又要磕頭。
溫摩連忙扶住他:“那人長什麽模樣?”
“中等身量,三十來歲年紀,一張臉陰沉沉的,做文士打扮。”楊大叔永遠也不會忘記那張臉,“對了,他左邊額角有一顆痣!”
溫摩的心重重頓了一下。
這些加起來,像一個人。
一個極其危險的人。
“徐廣……”溫摩喃喃吐出這個名字。
溫摩略一思忖,把全身的首飾全摘了下來,悉數塞給大掌櫃。
大掌櫃一愣:“少夫人您這是幹什麽?”
從嫁進姜家第一天起,溫摩就派大劉帶人盯着徐廣,大劉告訴溫摩,徐廣不時便會出去住一兩晚,大約是在外面有私宅,很可能是在清涼坊附近,因為每每跟到這個地方的時候,大劉他們就會失去徐廣的蹤跡。
“姜家大公子身邊的徐廣,大掌櫃定然知道吧?”溫摩道,“我要他私宅的位置。”
“少夫人已經付過尋人的款子了。”大掌櫃道,“此番還是為了尋人,所以,這條消息在下免費奉送。”
徐廣的私宅确實在清涼坊。
這是一條隐蔽的小巷,大樹旁邊有扇不起眼的小門。
就是這裏了。
溫摩換下了赴宴的華服,穿上一身不起眼的短打,從巷子裏經過。
四下裏十分安靜。
達禾是她一手教出來的徒弟,應該知道狩獵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等待,等待,以及等待。
可惜笛子不在身邊,溫摩摘了一片樹葉,放在嘴邊吹響。
三長,兩短。
很快地,小巷另一頭響起來了短促的笛聲,兩短,三長。
溫摩緩緩吐出一口氣,一顆心這才落進胸膛。
還好,達禾沒有貿然沖進去。
她快步向小巷那頭走去。
那一頭也有人正快步向她走來。
那人穿着一套不合身的衣裳,頭上戴着大鬥笠,手裏杵着根棍子,還托了一只破碗。
鬥笠底下是最最熟悉的面龐,兩道濃眉壓着一雙大眼,原本圓潤的面龐削瘦,瘦出了分棱角,讓他看起來幾乎像個大人了。
分別不過四五個月,少年的身形就像春天的筍子一樣蹭蹭往上蹿,看起來已經有她高了。
“阿姐!”
達禾像從前一樣撲向她,不過以前可以偎在她懷裏,現在已經變成摟着她,“我以為你不要我了!”
溫摩眼睛有點酸澀,喃喃道:“你要知道我為你這個傻小子花了多少錢,就不會這麽說了。”
片刻之後,兩人縮在巷角的樹蔭下,破碗擺在面前,恍然便是一對落難姐弟。
“可是我去侯府找你,你都不見我!”
“你去過侯府?!”溫摩吃驚。
達禾點頭:“他們不讓我進去,說你不想見我,讓我不要再去找你。”
“他媽的哪個混蛋亂放屁——”溫摩罵到一半,猜到了,“是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瘦巴巴全身上下沒有二兩肉的,對吧?”
達禾點頭:“他們叫他誠公子。”然後有點委屈,“他們說他是你弟弟。”
“弟弟個屁!”溫摩攬着達禾的肩,“你才是我弟弟。”
上一世,再見到達禾已經是婚後半年左右,他比現在還要高些,五官已經隐約有了一種成年男子才有的硬朗,那時他已經成了姜家的馬夫。
“我以為阿姐不要我了……”那時的達禾也是這麽說。
那時的溫摩既不敢讓達禾知道自己的處境,也不敢讓姜知澤知道達禾的存在,她每次和達禾見面都是偷偷摸摸,每一次聊的都是讓達禾快點離開。
但一直到最後,達禾也沒有離開。
姜知澤既然在她死後給他們按上私奔的罪名,想也知道,達禾沒有逃出那噩運。
現在不同了。
達禾就在她的身邊,她伸手就可以觸碰,想抱就抱,想摟就摟,不用擔心旁人的視線,不用生怕将他拖入無邊的地獄。
“我的阿禾長大了。”溫摩又是欣慰,又是驕傲,“不單沒有硬闖進去,還知道扮成乞丐。”
被誇獎的達禾露出了笑容,不過這個笑容十分短暫,他咬牙盯着那扇小門:“他們人太多,我白天進去就是送死。我死了就沒人救小鈴兒了。阿姐你常教我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對。”溫摩點頭,“那裏面有個人身手十分可怕,我們都不是他的對手。”
達禾十分意外:“阿姐也不是?”
在他心裏,溫摩已經是世上最最厲害的人了。
溫摩苦笑:“不是。”
如果換一種情形,她一定會把達禾拉回去,等大掌櫃為她請到最好的高手前來相助,再來安排設計,布好陷阱,将每一個細節推敲到毫無破綻的程度,然後才會動手。
徐廣是最狡猾最兇狠的獵物,一次就要讓他死,因為再沒有第二次機會。
可是現在小鈴兒在裏面。
她知道徐廣會有什麽手段,多耽擱一天,小鈴兒就要多遭一天的罪。
所以,等不了了。
是死是活,就此一搏。
作者有話要說: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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