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辛宛站在那兒一動沒動,好似腳下踩着黏膠,腿中澆了鉛水,擡不動步子。
身後那兩個人已然出去了,但門沒關,他看見宋珩朝他招了招手,神色如常,似乎并沒有發現他在偷聽,只說:“過來。”
辛宛不敢看鐘語的臉色,但估計被撞破這種事的話,應該不會太高興,于是心存了愧疚,像做錯事兒般低着頭走過去。宋珩和鐘語又說了幾句,心照不宣地避開了那個話題。
送走了鐘語,宋珩問:“吃飽了嗎?”
“啊,”辛宛擡頭,腦袋裏雜亂,莫名說:“我餓了。”
天氣預報說明日暴雨,今夜裏風有些大,天不是濃粹的黑色,泛着橙色。宋珩帶他去買了附近一家腸粉,在等待中,辛宛把那封信折疊藏進了外套兜裏,沒有給他。
白嫩半透明的腸粉裹了肉,澆上香滑的汁水,蓋上塑料蓋子也能聞到香味。辛宛提着那盒腸粉跟在宋珩身後上了車,沒什麽食欲。
車門一關,外面的熱鬧就盡數隔離開,安靜愈發突兀。
宋珩并沒有同他搭話的意思,辛宛忍不住開口:“你不問我為什麽來找你嗎?”
車子駛出停車場,宋珩從善如流地開口:“啊,那你為什麽來找我?”
很敷衍的應答,散漫。辛宛揣在兜裏的手捏緊了信封,低眼搖搖頭:“沒什麽。”他側過頭看宋珩的眼,“我想來見你,就來了。”
“想來,就來了……”宋珩重複了遍他說的話,忽的笑了聲,“你好像總是這樣,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在醫院光着腳下樓看狗,翻牆跳下來……”
辛宛回想起在醫院的那天。
他光着腳下來,的确是因為着急,但不是為了看狗。
這句話很奇怪,只是突然冒出腦海的,但不太适宜說出口,辛宛玩着自己手指,低低“嗯”了聲,過了半晌,才憋出:“她很漂亮,你為什麽……”
宋珩愣了下,才反應過來“她”是誰,他說:“你喜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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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辛宛忙否認,覺得自己唇舌不聽使喚,腦中所想和所出言語總是南轅北轍,他幹脆閉了嘴,“算了,你當我啞巴好了。”
就這麽一路沉默到了漱月裏,車熄了火,辛宛剛要開車門下車,卻發現門是鎖着的,宋珩的聲音輕聲響起:“那封信是給我的?”
辛宛茫然:“什麽?”
“你來找我,是為了給我這封信,”宋珩側目看他,“是嗎?”
辛宛覺得自己如同透明,無處可藏,局促的神情已然是默認了。忽然眼前籠罩了影兒,宋珩貼近了些,辛宛腦袋空白一片,身體僵硬,聽着了窸窣動靜,便眼睜睜看着宋珩手指夾着那封信抽出來了。
信封折皺了,上面寫的字一筆一劃——給堂哥。
宋珩垂眼,但只是把那封信褶皺捋平了,并沒有當面打開,“聽到我和她說的話了吧。”
辛宛心跳陡然快起來,手不自覺地攥緊了,竟結巴了:“聽、聽到什麽?”
車裏停了冷氣,無端讓人喘不上氣,宋珩說:“聽到……’如果我喜歡女孩子’。”他輕笑了聲,“你挺聰明的,應該能理解意思。”
辛宛嘴唇動了動,宋珩的話語切斷了他的思緒:“我是同性戀。”
他微微睜大了眼睛,不知道宋珩為什麽要說這句話。但“同性戀”這個詞一鑽入腦海中,便帶來難以克制的恐懼,幾乎是本能反應,連帶着辛宛對宋珩都生了強烈的抵觸情緒,渾身都在輕微發抖,迫切地想要離開。
“覺得惡心?”宋珩問。
辛宛想要搖頭。
車門鎖“啪嗒”一聲打開了,宋珩聲音無波瀾,似在驅逐他:“下車。”
辛宛有門鎖的指紋密碼,無需他去給開門。宋珩看見他單薄的身影站在夜色裏,風把白色衣角吹得鼓脹起來,猶豫了會兒這才離開。
等到辛宛走了,宋珩半晌沒有動彈。
他忽然想,自己原先不是同性戀的,是辛宛一腔熱烈,讓他離經叛道。
那封信在月光底下,陰影攏在褶皺裏,他拆開了那封信,紙張是白色的,是商店裏常見的400字稿紙,紅色格子。
他的字很秀氣,字如其人。
上面寫着——
給堂哥:
對不起,我做錯了,我知道你是為我好,我不應該随便朝你發脾氣,以後一定會聽話(ps:但我真的沒有生病)。也謝謝你一直照顧我,給你鞠躬啦。
下方是署名,鄭重其事地寫了“辛宛”。
宋珩盯着那些字,指腹無意識地摩挲着紙面微凹的痕跡。這樣字跡的書信,他收過很多,最後的署名也都是“辛宛”。似乎是秋天,或者冬天?記不得了,宋珩罕見對他提出要求,有些委屈地說“辛宛,你沒有給我寫過情書”。
于是那些情書片片地穿過幾年的歲月,一疊疊摞着,每封都會标注日期。他寫過“我愛你”,寫過“我好想你”,寫過“一輩子”。
在每封情書的最後都會寫“希望明天是晴天,希望明天見到你”。
很可愛的筆調,但有青澀的爛漫。
那些情書他至今也留着,只是再也沒有打開過,興許也泛黃了。
而那句“希望明天是晴天,希望明天見到你”也永遠停在三年前八月三號那天。
八月中旬下了場暴雨,連綿兩三日未曾斷絕。從十六樓望下去,地上積的雨水光粼粼,路燈光照在上面,像兜了幾十枚月。
下雨的緣故,宋珩在家的時間較以前長了,但仍像以前那樣不冷不熱,倒也沒有再讓他吃藥。辛宛很少去打擾他,他難以辨明自己現在是什麽心思,自從宋珩說自己是同性戀後,他便打心底抵觸去接近宋珩,但宋珩出現在他眼前,他還是很想抱着球球見他。
很矛盾的奇怪心思。
在這種時候很難不感到孤單。辛宛開始頻繁地思念奶奶——自從他爺爺去世後,他和他奶奶相依為命,甚少分離。不過他奶奶是頑童,常常去跳廣場舞,目的為了尋覓“下一春”。
宋珩只說他奶奶尚在治病,需要靜養,辛宛也只得忍耐着不去打擾。
家中唯一高高興興的就算球球了,它每天吃上等的狗糧,右後腿跛着也不影響他跑得比其他狗快,整整胖了四五斤,那天跳到辛宛身上,差點沒把辛宛送離這個美麗世界。
九月份時,六中正式開學了。
那身校服是藍白色的,提前洗過了,有好聞的洗衣粉味道。辛宛心裏存了點心思,想讓宋珩見一眼他穿校服的模樣。
但九月一號,宋珩也沒來送他,只是讓毛念送他去報道,在臨下車時,毛念給了他一塊手表,說是宋珩送給他的開學禮物,囑咐他戴在左手。
辛宛愣了下,接過那塊手表——很青春風的一塊手表,價值不菲。他過了半晌才戴好了那塊手表,表帶寬,遮住了那兩道猙獰的疤痕。
他記得很清楚,那天沒有下雨,天氣豔晴,雲彩都白亮得要命,一切都完美,但他心裏有道不明的遺憾。
作者有話說:
give me some sea stars(?)!!pleaseeeeeeeeeeeeee(好吉爾爛的英語,啊!(哈哈哈知道海星不是sea star,但是這個比較直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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