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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甘》

作者:遙蜻

文案:

拍完戲回家,發現哥哥出軌了。 親兄弟年上

曾經他最不能割舍的,是秦煜明所給予的那一點,冷淡的溫柔。

不夠熱烈,但當知道他是那唯一的獲得者時,一切都變得不同,心都仿佛因此而變得滾燙起來。

即使現在,那份溫柔似已不再獨他一份。

第一人稱影星弟弟受,攝影師哥哥攻

友情提示:1,親生兄弟

2,有ntr,不接受請點×。

3,雙方都有混亂的過去,這是個兩人都無法坦然指責對方的故事

4.最後會HE,即使過程不那麽愉快。

Chapter 1.1

其實我早已有所察覺。

當我打開衣櫃,看到那幾件不屬于我亦不是秦煜明的衣服時,已無法仔細去分辨此刻的心情。數來我們已斷續在一起快七年,兩人都不是長情之人,真到這時候,大概是他已厭倦,或者終于忍不住要去各處尋歡,而我近來都一直在拍戲,連續四個月都不在家,亦是無法時刻緊盯。

這樣一想,倒覺得遭遇這樣情形也是必然。雖然有悶痛感,但卻也有松一口氣的感覺。好像一早便已預料到這結果,不十分驚訝,反而為不用等那一把不知何時才會掉落的劍而感到高興。

我關上衣櫃,放棄自己把衣服整理進去的想法——我實在無法忍受自己的衣物會跟第三者的衣服同時放置于一個衣櫃裏。于是把行李箱立在床邊,假裝是我在偷懶不想收拾,轉而在家裏繞了一圈。

除了之前買的被套被扔掉了一套,卧室還算好,沒有屬于別人的痕跡——大概已經很好地清理過。從卧室一路到各個房間看,除了那幾件衣服,還真是沒有任何破綻。

我不知該不該佩服一下秦煜明和他的那個秘密情人。

不過若是我沒有提前回來而不告知一聲的話,那幾件衣服我也是看不到的。不知那人留宿過幾天,還是在我去拍戲的這幾個月,兩人在這房間裏夜夜笙歌,看快到我歸期,事先提前幾天收拾?

我不知道該不該把這件事與以前的那事聯系。雖然在那次和好後,我們不再談起過去——這樣可以有效避免無謂的争吵。但我還是常常想起,并且有時會感到抱歉。

畢竟我們的戀情雖談不上歷經磨難,但也不是一帆風順。而基于我們原本的關系,也是不可能一帆風順的。

我和秦煜明是親兄弟。相差五歲的,同父同母的親兄弟。雖然他姓秦我姓薛,但那是分別跟了父母各自的姓而已,據說這是父母婚前就約定好的,即使最後他們以離婚告終,但他們畢竟曾經愛過。離婚原因自然是父親的不忠,這麽想來,我們的關系較之父母,倒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但這實在令我笑不出來。

父母離婚後我跟随母親去了美國,分別十年之久,在那段時間都未有過任何聯系。親情時常令我感到困惑,人們時常大肆宣揚親情之感人,我身邊的人卻都十分冷漠,不管是對我還是對秦煜明,母親的态度都是一概的漠視,有時是仿若逗弄狗兒的态度,在她不擺弄那些富人拿來拜托修補的名貴古物時,會稍微理會我們一下。至于父親,不知何時起他的身影便在這個家裏逐漸淡去,我自小學四年級時起竟常常想不起他在哪,或者他現在的電話號碼是多少。而外祖父母——父親那邊的早已去世,母親那邊則是有等于沒有,我從未見過他們。至于秦煜明,除了父親去世的那段時間,我們之間幾乎不曾談過任何有關那個形同虛設的家的事情——所以我也不懂得他對于父母的看法。

不過确實是不需要我們的看法的,現在父親已經去世,母親也早已再婚,與一法國人,我高中畢業時她突然宣布她要跟某個法國富商去法國,兩人迅速結婚,而留我一人在加州讀完大學——從那之後便沒再見過面,即使電話也極少有。我只知道她又冒着47歲高齡産婦的危險生了對龍鳳胎,我甚至不知道他們的模樣,只在當時打過電話慶賀過,話不超過十句,彼時我大三,興許是新生兒的降臨令她心情愉悅,她罕見地問了我将來要做什麽。我當時正好在酒吧偶然認識一個名叫Charlie的設計師,他邀我去當他新秀的模特。

我當時沒經過腦子,脫口而出了要去當模特,縱使當時我還沒決定。她語氣卻極為平淡,那就去呗。很快便挂斷電話。我想她一定不記得我大學主修心理學。

我至今不知道當時的決定是否包含了母親的因素,也不知那個決定做得對不對——總之我是去了。

後來當了很長一段時間的Charlie的模特,他找我走開場,時常想要為我量身定制——那時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麽,應該是從未想過。但也沒有拒絕過,畢竟他也算好意。

直到後來,在一場秀後去酒吧,遇上了同在那裏喝酒的秦煜明。

那是我們自從父母離婚後,第一次相遇。

久別的兄弟竟是在異國酒吧重逢。這樣回想起來,有種詭異的荒誕感。我不會說這是命中注定的邂逅,那也未免太過矯情,但确實令我十分驚訝。我從未想過他這樣冷淡,好似對周遭一切都渾不在意的人,會成為一個名攝影師。

彼時我身邊坐着那時在秀上認識的一個金發男人,我看到秦煜明時,那個金發鬼佬的手已經伸到我的褲裆裏亂摸,而我竟愣住,眼睛牢牢釘在那個在吧臺邊,面前放着一杯酒,獨自抽煙的黑衣男人身上。

那時我實在慶幸秦煜明沒有看到我,畢竟不管是誰,幾年後再看到自己的親弟弟正被一個男人亂摸,心髒都不會好受。之後發生很多事,我卻從未向他提起過,那其實是我在那麽多年後第一次看到他。

而不是後來兩人一起在吧臺喝酒的那次。

秦煜明回來的時候,我還在沙發上發呆,電視不知何時被我打開,上面正播着有關我現在所處公司的新聞,數來是無聊,不過是換了個總裁。倒是比上一任年輕英俊多了。

秦煜明看電視屏幕一眼,略一頓,擡手關了電視。一時間靜下來,我看着他,不想開口。

“提前回來怎麽不告訴我?我去機場接你。”他習慣性過來吻一下我的臉,我坐着沒動,看着他脫下黑色長風衣,到一旁去挂好。不知何時已到傍晚,沒有開燈的客廳有些昏暗,他的臉在昏黃的光線中一片模糊,看來我的視力比自己以為的要差。

“進度比預想要快,我也沒想到。下次會提前說。”我朝他笑,心裏卻沒有動靜,又動了動攤在沙發上的兩手,“你去幫我把行李箱整理一下好嗎?我現在累得都不想動。”

他沒有吭聲,只是嘴角略一勾,又湊過來吻我,很溫柔的樣子,是默許的意思,果然片刻後他起身,摸一摸我的臉,直接進了卧室。

我又把電視打開,剛剛的新聞已經播過去了,現在是娛樂新聞,一男一女在熱烈談論一對結婚幾年的明星夫妻反目成仇的經過。我手一抖,不小心按到音量鍵,聲音瞬息放大數倍,腦袋幾乎要震暈,連忙關了電視。

晚上臨睡前他先洗澡,我又去看衣櫃,那幾件別人的衣服,已經不見了。

Chapter 1.2

雖說小別勝新婚,但我想任誰剛回家就發現自己男友出軌的确鑿證據,是沒辦法在床上與男友進行比接吻更下一步動作的。雖然其實我連這親吻都有些膈應。

所以我按住了秦煜明繼續往下撫摸的手。

他好似也不覺得意外,只是仍平淡道:“抱歉,我忘記你已經很累,那麽這就休息吧。”說完,還要在我臉上吻一下。

我是不知道他怎麽還有臉說出這番話,只有沉默以對。他也不再說話,不帶情`色地撫摸我的脊背,将我往懷裏摟住,低聲道了晚安。

我只是閉上眼,感受他在我脖頸間的呼吸,鼻間逐漸升起股酸澀感,但強忍回去。

親兄弟在一起,并不會令這關系多牢固一分。平素倒沒有什麽所謂,到濃情蜜意時反添快感,但如今卻更令我感到難堪。尤其現在,更是懼怕他這獨一份的溫柔,會無法下定決心分開,會仍舊抱有無聊的期望。

真到了可能分手的境地,血緣不會成為羁絆,只會是枷鎖,是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

如果他現在要求分手,大概還會不舍,卻不會拒絕。是拒絕不了,我目前的工作對私人生活的曝光率太可怕,若是哪天被發現,将是毀滅性的打擊。

此時此刻,心裏竟是升起股期望他說分手的心情來,他若現在開口,我一定同意。心裏想着,卻突然感到他拍了拍我的背:“怎麽還不睡?你不是很累了嗎?”聲音迷糊,似已半夢半醒。

我終于有些體會到他當初的心情,并感同身受那份痛苦。

這一覺意外的沉,等我起床時,床邊的鬧鐘顯示着十二點。我腦袋昏昏沉沉,光着腳走到卧室門口打開門,幾步走到客廳,看到他在抽煙,還有些愣神。——潛意識裏是認為他今天該去找那秘密情人處理掉衣物才對,若是謹慎,或許幹脆扔掉,以避免我哪天循着這些訂制衣物找到正主。

但秦煜明行事慣來有種無恥的坦蕩,不管是對于什麽,我猜他更可能已經将衣服還回去,不管是通過什麽方式。

見我出來,他先以煙一指餐廳桌上的飯菜:“自己去熱一熱。”我沒說話,默默去把飯熱了,他向來不高興我睡懶覺,為此我們争吵過數次,但我今天不會刻意去找他吵架,因為我極有可能口不擇言,我暫時還不想他知道我已經知曉他的出軌。

其實是簡單的蛋炒飯,一看就是出自秦煜明的手筆,因為他喜歡在蛋炒飯裏加剁碎的青椒和小蔥,而之前請的保姆不會。我看一眼牆上的日歷,今天周三,是我們請的保姆陳姨慣例的休息日。

我端着個碗,坐到秦煜明身邊的沙發上,他在用碟片看一部我們早就一起看過的電影,漂亮的金發女郎在舞臺中的聚光燈下盡情舞蹈,蹩腳害羞的詩人隐匿在熙攘人群最暗處,眼裏閃爍的愛慕之光令我想要馬上關掉它。

不知道為什麽,他們即将迸發的熱烈愛情令我胃部不适,大概重新加熱過的蛋炒飯的油膩也是誘因之一。我在那木然地嚼着油膩的金黃米飯,眼睛盯着屏幕,腦海裏卻在尋思秦煜明是否知道我對他那檔子事已經有所察覺的事。

“你睡覺時有人打電話來,我給你挂斷好幾個。”眼角餘光裏秦煜明似将目光投來,我沒看他,卻看向一直放在茶幾上的手機。此刻屏幕是暗的,我在想會是誰那麽急地找我。他先是沉默,接着站起身走了。

我終于不用僵着個臉擺給他看,松開握着調羹的手,去檢查我的手機。屏幕上從早上八點半開始的一連串未接電話令我有些嘴角抽搐,這些都來自于同一個人,也不知道她怎麽知道我現在有空閑。

我還在翻手機,秦煜明卻突然出現在旁邊,玻璃桌面倒映着他微沉的表情,即使皺眉的樣子也很性`感——這是他曾經到處勾三搭四尋歡作樂的資本,當然,他的資本可不止這些。

一雙拖鞋被扔在我搭在一起的雙腳旁,他嘴裏的煙似乎一直含着未抽,燃出一截灰柱。

“穿好鞋。”他言簡意赅。

我不想理他。有時在他面前我總是瞬間縮小,變回年幼時只在暗處瞧着他的那個怯懦的我。怯懦又倔強,渴望獲得關注,卻最擅長死鴨子嘴硬。

他對我這态度也習以為常,我們曾經上演過許多這樣的戲碼,他要求我的許多事,我都只是犟着不去做,比如在家裏好好穿鞋,或者不要在床上抽煙。這些都是小事。

多數他都是把我夾在指間的煙抽走熄滅,或是像現在這樣,蹲下`身替我穿好拖鞋。

總是這樣,看似沉默冷淡,對我的溫柔卻毫不吝啬。一層一層先是綢布,如今是鎖鏈,将我縛在他早已織構好的網中。

我要是能一早掙脫這溫柔,也不用在這嚼着油膩的蛋炒飯,像個情窦初開的小姑娘一樣傻兮兮地糾結痛苦了。

Chapter 1.3

秦煜明大概只打算守我到吃完午飯,他現在開一家攝影工作室,當老板的不用老是親自去拍,有些卻還是需要他出馬的。我坐在沙發上吸煙,看他走來走去地收拾,終于伸手按了遙控,關掉那煩人的愛情電影。

驟然靜了,他卻沒有什麽反應。他總是這樣,聽說父親出軌時,知道父母離婚時,再次見到我時,第一次和我上床時——那時我倆都談不上有感情,連親情都沒有——他都是如今這副樣子,冷漠鎮定,好像沒有事能令他激動,哪怕只是瞳孔略微收縮。

我曾經想要看到他情緒激動的一面,但是真正看到後,卻更寧願一切都沒發生過。

“我今晚應該回不來,這次的顧客尤其麻煩。”秦煜明将收拾好的包扔在沙發上,“明天傍晚到家——你不要再遲睡晚起,給我好好吃飯。”

他倒是淡定得像什麽都沒發生過一般——這是我最痛恨的模樣,但現在我卻什麽指責的話都說不出口,只是目光不自主地追随他的身影,嘴裏含糊地應着他一貫的叮囑。

腦子裏想的卻是別的事。

我從昨晚開始一直在腦海裏盤桓的,無法驅逐的念頭:他到底為什麽會出軌?

我看不出他對我有厭倦——若真是有人會對我感到厭倦,那真是令我刮目相看,我還沒被甩過,不過我不想嘗試那滋味。但別告訴我是一時醉酒引起,那未免太可笑。雖然我和他就是因酒醉而開始,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場合,錯誤的對象,一切都是錯的,我們最後卻在一起了。

秦煜明很好,我不打算就此輕易放棄。我也瞧不出他有分手的念頭。說到犯錯,我當年或許更甚,他這次的錯誤,我認為可以原諒,即使我還是感到惡心。我想把他推到浴室的浴缸裏,用刷子刷遍他的全身,不放過任何地方,包括他的小腳趾縫——這個念頭從昨晚就在困擾我。

我看着秦煜明嘴裏含一根煙,還在四處找打火機,便示意他過來,我看到他眼裏的困惑,但還是過來了。

他的襯衣領口一向開兩個扣,松松露出部分鎖骨,我一向喜歡含着那裏輕輕啃咬,留下些許痕跡,他總是縱容。我攥住他衣角,将他拉得彎下腰來,又拎住那齊整衣領,令他的臉湊向我——那只是一瞬間,煙點燃,我松開他的衣領,兀自取下嘴裏的煙朝他吐了口煙霧,他在灰白的缱绻煙霧裏垂眸看我,臉上沒什麽表情,卻也取下自己的煙,再次俯下`身——這次倒是主動——含住我的唇,挑開,唇舌交纏,追逐舔咬,那是非常用力的吻,而我們已許久沒有這樣接過吻。

很享受,我喜歡這樣的感覺,即使最後我因殘餘的煙嗆到而咳嗽,不得不推開他。

最後我放棄那碗底都是油的蛋炒飯,應了打我電話一上午的那位的約,去她一向喜愛的餐廳,陪她吃飯。

我到的時候她已在看菜單,穿一身白裙,手臂線條纖細漂亮,手指纖長,周圍不管男女都向她暗暗投去目光,直到我在她對面坐下。

“喲,終于舍得來了?”她懶懶投來目光,很不高興的模樣。

“畢竟見你是需要梳妝打扮才敢出門的。”我難得打趣,卻換得一聲冷哼,挑眉道,“萬鶴,我可是昨晚才到家,你從早上八點半開始打我電話,是不是也太擾人清夢?”

“平時你不七點半點就已起床?還一直挂我電話!好不容易約好時間,反而還讓女士等你,你還是不是紳士了?”萬鶴聽我指責非但不覺得自己有錯,反過來指責我一番,“是不是昨晚小別勝新婚,今天早上爬不起來啊?”

“反正我不喜歡女人。”我回道,“更何況挂你電話的又不是我,是秦煜明。”

萬鶴以前還是模特時曾與秦煜明合作過,她是看人最好先看臉,秦煜明是各方面都合她胃口,約了好幾次都被直言了當地拒絕,直到後來知道他當時已與我在一起,為此曾精神折磨我許久,就為了要一張秦煜明清晨美男睡醒圖。

就算不論我的拍照技術,那也是當然不會拍給她的。

“秦煜明果然還是起那麽早,真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啊。”不出所料,只要一提到秦煜明,她就開始一副少女模樣捧臉發花癡,她喜歡極了秦煜明的臉,為此可以忽略秦煜明的若幹缺點,甚至時常當我的面幫他說好話,常令我雞皮疙瘩起一身,恨不能直接站起身走人。

“你看着精神不怎麽好,是太累了嗎?”萬鶴一番感嘆被上菜的侍者打斷,話鋒一轉,直接對準我。

我一時有些猶豫,萬鶴對感情一類的事情總有種奇異的直覺,不然她偶然嘗試的愛情小說也不會那樣暢銷。按道理若是想要找誰談這件事,她無疑是個好人選,但她這樣喜歡秦煜明,我實在不知道該以何種語氣訴說,才不會激起她總是能輕易點燃的怒火。

但目前我已經知道他确實出軌,就算告訴萬鶴,也不過是更加确定他出軌了而已,并不能有什麽實質上的幫助。

我說,“總是各地跑,比當模特時累得多。只睡一覺當然補不回來。”

她臉上顯出可憐的表情,“本來還想要你陪我去那個吧,幫我看看怎樣搭讪那個男人呢。”

“你還能不知道搭讪人?”我覺得奇特,臉上表情忍不住誇張,緊接着小腿一痛,被她用高跟鞋在桌下狠踹一腳,“——是個怎樣的男人?”

“很帥,溫柔又沉默的那種。啊,還很紳士。”說着白我一眼,“不過他就是太沉默,不管誰搭讪都不理呢。”她說完,又是一副憂愁模樣,由此可見,那個男人應該很帥,很有吸引力,要不她早就轉換目标。

“那你之前的那個安妮呢?”我突然想起在我去拍戲前她告訴我的,她新交的可愛女朋友,随口問道。

“她跟個野男人跑了。”萬鶴聲音有些悶,我大概猜到她很喜歡安妮,前所未有的認真,卻沒想到這才多久,對方就已經跟別人跑了。

“你不是誇她甜美又可愛,像小鹿一樣迷人嗎?”一邊說這話,我感到一陣惡寒,虧得萬鶴說得出這種老土情話,安妮不跑才怪。

“她确實很可愛啊。”萬鶴嘆一口氣,“算了,不說這些。”她伸手在我倆中間擺了兩擺,“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商量,這是我今天找你的緣故之一。”

“你說?”我正夾那滑不溜丢的丸子,我對筷子使得不是很在行,丸子一類令我頭疼,面條粉類更是讓我要命。說話間丸子不出所料地再次從筷間滑落,萬鶴看不下去,伸筷給我夾了放碗裏。

“拜托,讓你家秦煜明好好教你用筷子吧,不管用什麽方法。”她看着我,一手撐下巴,百無聊賴道。

“你說要商量什麽?”我就知道她又能扯上秦煜明,連忙轉移話題。若是順着說,我實在不能保證能一瞞到底,不将那點事抖落出來。

“我的下一部書,想以你和秦煜明為藍本。”萬鶴征詢地看着我,“保證寫得很隐蔽,不讓你倆暴露的。定稿前會讓你審過,可以嗎?”

“可以。”我不覺得這是什麽大事,一口答應下來。但是萬沒想到後來卻因此而牽扯許多,實在是當時的我所始料未及的。

Chapter 1.4

反正今晚秦煜明也不會回家,我暫時不想勞心費神去思考那件事,索性應了萬鶴陪她去酒吧釣男的事。

“你不怕他是gay,直接被我釣走?”我在路上打趣她,卻不想她只是聳肩,并不回答。

我一時竟摸不準她到底對那個帥哥是怎麽個心思。

萬鶴常去的那個酒吧較為安靜,大多是喝酒抽煙聊天的人,音樂比較舒緩,此刻唱的卻是令我頭疼的傷情歌。真是時時刻刻都無法不想起秦煜明,以及他那點破事。

“看,就是他。”萬鶴突然拍我,指一指在吧臺獨自喝酒的一個男人。

只能勉強辨認出他身形不錯,酒吧燈光暗,看不出個所以然來,萬鶴推我,要我去搭讪,不知是不是我們這邊聲音較大的緣故,他放下手中杯,轉頭看這邊一眼。

我瞥一眼旁邊,萬鶴立馬慫了,低頭假裝喝酒。倒是我沒來得及徹底轉開頭,這下與他的目光正正好對上,只好朝他一颔首,他也是微微笑了。我心裏陡然一驚。

萬鶴眼光向來很好,這個人确實是一副溫柔帥氣的模樣,跟秦煜明是完全不同的類型。但不管是任何時期的我都不會對他産生興趣,這樣的人對于我來說,若有深交,一向是麻煩的代名詞,但放在以前,若是ons我還能考慮下。

于是我也興致缺缺地低下頭喝酒,不再去看那邊,萬鶴也不催我去搭讪,轉而問我:“你剛完成的那部電影,是之前那個阿蟄給你寫的劇本嗎?專門給你寫的?”

我是不知道她好奇心這樣重,又想起她說要寫我與秦煜明的故事,便說,“這個你要寫進去?”

她搖頭,“這些當然不寫。”

但是我不想讓別人知道太多,萬鶴也不行,便否認道,“別人好歹也是名氣不小的編劇,怎麽可能為我這麽個初出茅廬的門外漢寫劇本?”

她不是很信,但也識趣未再問。這時一侍者過來,在我跟前放下一杯酒。我已好久不曾點這一種酒,因而看向侍者,他似被我看得有點緊張,馬上說道:“這杯酒,是那邊的那位先生為您點的。”說着,手指向吧臺的方向。

我看到那個被萬鶴心之所系的男人正看過來,擡手朝我小幅度地打了個招呼,臉上是意味不明的笑容。在燈光下尤其晃人眼。

接着他走過來,在我對面坐下,“Black Russian,這杯酒喝起來,就是你給我的感覺。”

此時我終于感覺到他的危險,看向身邊的萬鶴,她卻裝聾作啞,突然對另一邊一桌聊天的人很感興趣似的,并不朝這邊看。所幸手機适時響起,我朝他一笑,示意自己很忙,站起身,幾乎是立刻就離開那酒吧。

不過那當然不是誰的電話,是我事先設定好的鬧鐘而已。就是以後萬鶴責怪我,我也是要溜走的。

到家的時候秦煜明果然不在。我努力不讓自己去想他今天是否去見那衣服的主人,他們又會産生怎樣的對話——以及是否上床。

我和秦煜明,在重逢之前——以及之後一段,都不能算圈內的守身主義者,他曾主張及時行樂,男女不忌,他總是一臉冷淡,卻常擅游離于各色肉`體,從未認真,曾經的我也不能指望他的認真。

而我自己也算不上什麽好貨,這是萬鶴的評價。她不知道我和秦煜明是兄弟,我也不認為她有知道的必要,這樣的關系,只能說是少一個人知道為好。

不過她倒是一直對曾經沒有約上秦煜明而表示遺憾來着。

我找到之前在家裏藏的威士忌,秦煜明一直在告誡我少煙少酒,但有時連他自己都忍不住。能令我上瘾的三樣東西,煙,酒,以及秦煜明。皆是無論怎樣都戒不掉的那種。

今天晚上酒吧男送我的那杯酒,是我和秦煜明在重逢的那一晚,他給我點的。Black Russian,伏特加與咖啡甜酒的混合。誘人的香甜混雜于辛辣的酒液中,每次喝過我都只想再來一杯,這玩意确實容易上瘾。

今天萬鶴提到阿蟄。這是這麽多年來,我唯一覺得有歉疚的一個人。我與他在一起的時間不長,但是如今估摸算,除了秦煜明,我和他在一起的時間算是最長的——足有半年。

那時我和秦煜明分手,各自另尋情人。秦煜明總是比任何人都更快走出來,我尚在酒吧醉生夢死,他已經悄然與父親當初的律師在了一起。那律師與他年齡相仿,人俊秀斯文,為人謙和,少有咄咄逼人的神态,可親可愛得簡直不像我腦海裏所理解的律師。

阿蟄和我在一起是一個純粹的意外。那時出了那樣的事,我已失去對于模特這一行業的興趣,厭倦于常常見不同的人——雖然有時還是熟面孔居多,但那也同樣無聊,厭倦于各種燈紅酒綠,厭倦于每個早晨在陌生人身邊醒來,明明前夜在同一張床上酣睡,互相觸摸身體,第二天我卻叫不出對方的名字。我厭倦了那樣的生活,我時常對各種各樣的事感到厭倦,當模特是我堅持最久的一件事,但是那時的我也終于厭倦了。

在那個時候,我遇到了阿蟄。這或許是我當時唯一的幸運,但我卻不敢認為那也是阿蟄的幸運。

Chapter 1.5

萬鶴說得好,我是個害人精。當然原話不是這樣,反正我是這樣理解的。寫書的人說話有時喜歡繞彎,還要加各種修飾。萬鶴從T臺下來,拿起筆——或者說端起她的粉紅小筆電後,也變成了這副我不想應對的模樣。

我不想說話,卻總有人上來搭話。我厭倦,他們卻仍舊樂此不疲。當我只想要一盞燈的時候,卻只能在人群中看到那斑斓閃爍的光群,那不是我的光,更也不是任何人的,那是代表欲`望的光,無止盡地,在黑暗中,以明亮吞噬着所有人的光。

我終于開始懼怕的時候,遇到了阿蟄。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是怎樣的情形。

我認識的那些家夥,他們對酒和辣妹的熱衷讓我無語。每次都拖着我到酒吧,然後他們尋歡作樂,我在吧臺邊喝酒,畢竟酒與女人,還是酒的吸引力更大。

那是尋常的一個晚上,我在吧臺邊喝酒,往常的威士忌,但是在我不知道喝到第幾杯時,身邊坐下一個人,卻只要了杯牛奶,還要加兩勺糖。

阿蟄是個奇人,他居然在燈光閃爍,群魔亂舞的酒吧裏,坦然地點一杯牛奶,還是甜牛奶。

當時不只是我,連見慣各種奇人的酒保都略略挑眉,不過他還是什麽都沒說,去給他倒牛奶了。

見我看他,阿蟄朝我笑了笑。他是個長相俊秀的男人,骨架比我小一點,也比我矮了大半個頭。他的臉色有些蒼白,但是他笑起來很可愛。

我知道用可愛來形容一個男人很奇怪,但是在那時他給我的感覺就是那樣,可愛。

後來的事情也乏善可陳,我們都是孤獨的人,我剛知道秦煜明另找了個優秀男人,正為此消沉不已,那人潔身自好,感情真摯,自然比我好太多。而阿蟄,則是剛收到他暗戀多年的人的結婚請柬——反正阿蟄只能去扮演鼓掌說祝詞的角色。

當晚我們就上床了。我有點醉,他沒有。

之後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就是去獵豔的,找了一圈,只有我的臉他最喜歡,脫了衣服後發現身材也合他口味。

阿蟄有着奇怪的坦誠,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很平淡地在給面包摸上我喜歡的花生醬,然後微笑着遞給我。不過這坦誠在後來,幫到我們不少忙。

在一起大概一個月,那時我已經結束了模特工作,不再走秀,也不接拍任何廣告,還好之前我混得還算可以,還有足夠的錢任我揮霍,而不是去找那個已經好幾年未見的母親讨要錢財——當然不管混到何種境地,我都不會去找她的。

那天我靠在露臺的長椅上抽煙,旁邊一如既往地放一杯酒——管它什麽品種,只要是酒就可以了。我這樣的觀點大概會遭到一大幹品酒人士的激烈反駁,但是當時的我只是需要酒精而已,我不會醉,我清醒,很清醒,但是我需要酒精。

然後阿蟄他走過來,從後面抱住我,在我臉上親了一下。阿蟄是個職業編劇,與他那張極具欺騙性的白`皙俊秀的臉龐不同,他幾乎可以算得上是位金牌編劇,由他操刀的劇本大多反響極好,而且故事很不錯,一點也不白癡。我真的是煩透了那些瘋瘋癫癫毫無邏輯的愛情劇。

我還記得那天的天氣很好,天空很藍,雲很少,他垂下眼睑微笑時,陽光令他纖長的睫毛投下寧靜的陰影。我們在異國的小公寓裏親吻,他拿走我指間燃燒着的煙,說道:“惟軒,我要給你寫一個劇本。”

我只是笑,繼續吻他,沒有當真,他卻再次強調,“專為你寫一個,主角只能是你的劇本。”他很認真,所以我也只好假裝認真,問他這是個怎樣的故事。

他笑一笑,“你現在沒必要知道。”他又親我一下,喃喃着,“不管之後我們是否一直在一起,這個劇本寫完,會有人找你拍的。只能是你拍。”

那還是個夏天,溫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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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攻不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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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我買,飯我做,碗我洗,地我拖,衣服我洗,錢我賺,你還有什麽不滿意?”
“被你這麽一說,好像我真的不虧。”
蘇圈和熊果,鐵打的兄弟,拆不散的cp。
槍林彈雨一起闖,我的背後是你,你的背後是我,最信任的彼此,最默契的彼此。
這樣堅固的一對,還有情敵?
開玩笑嘛?一個炸彈炸飛去!
多少美女來問蘇圈:放着大片花海你不要,為什麽要守着這個懶鬼?
蘇圈說,沒錯,熊果就是個懶鬼,除了會玩電腦什麽都不會了,洗個碗能碎,煮個面能炸,可是,他就是我活着的意義。
熊果:“好難得聽圈圈說情話啊,再說一遍還想聽!”
蘇圈:“你滾,我說的是實話,請注意重點,你除了會玩電腦什麽都不會!”
熊果:“錯了,重點是我是你……唔……犯規……”

快穿:清冷宿主被瘋批壁咚強制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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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男主、強制愛、病嬌偏執、雙強虐渣、甜撩寵、1V1雙潔】

傻了吧,頂流影帝暗戀我三千年!

傻了吧,頂流影帝暗戀我三千年!

[無女主+病嬌+爆笑+娛樂圈+蘇撩甜寵]
魔尊裴炎死後重生到了三千年後的現代,為償還原身欠債擺脫渣男,他參加選秀,因為腰細身軟一舞絕塵而爆紅。
粉絲們:這小腰,這舞姿,這長相,絕絕子!
導師江澈坐在評委席上,眸色幽深看着舞臺上的裴炎,喉結微微滾動,嗯……很絕,都是我的!
外人眼中的頂流影帝江澈清冷衿貴,寬肩窄腰大長腿,行走的荷爾蒙。
後臺,江澈挑起裴炎的下颚,聲音暗啞而危險:“師尊,我等了你三千年,你乖一些,我把命都給你!”

開局給魏爾倫戴了頂環保帽

開局給魏爾倫戴了頂環保帽

穿成十六歲的少年,麻生秋也父母雙亡,無牽無挂,奈何原主沒有給他留下後路,已經是橫濱市著名的港口組織裏的一名底層成員。
作為非異能力者的普通人,他想要活下去,生存難度極高。
——沒有外挂,就自己創造外挂。
四年後。
他等到了命運最大的轉折點。
在巨大的爆炸過後,麻生秋也處心積慮地救下了一位失憶的法國美人。對方遭到背叛,人美體虛,冷得瑟瑟發抖,脆弱的外表下有着耀眼的靈魂和天花板級別的戰力。
“我……是誰?”
“你是一位浪漫的法國詩人,蘭堂。”
“詩人?”
“對,你也是我的戀人。”
麻生秋也果斷把他放在心尖上寵愛,撫平對方的痛苦,用謊言澆灌愛情的萌芽。
未來會恢複記憶又如何,他已經抓住了全世界最好的珍寶。
感謝魏爾倫!
你舍得抛棄的搭檔,現在是我老婆!
【麻生秋也CP蘭堂(法文名:蘭波)】
我永恒的靈魂,注視着你的心,縱然黑夜孤寂,白晝如焚。
——詩歌《地獄一季》,蘭波。
★主攻文。秋也攻,攻受不會改變。
★蘭波是二次元的異能強者,三次元的法國詩人。
★雙向熱戀,結局HE,讓這場愛情的美夢用烈火焚燒,燃盡靈魂的狂熱。
內容标簽: 綜漫 穿越時空 婚戀 文野
搜索關鍵字:主角:麻生秋也,蘭堂(蘭波) ┃ 配角:魏爾倫,亂步,中也,太宰,森醫生,紅葉,夏目三花貓,澀澤美人,晶子 ┃ 其它:港口Mafia小職員
一句話簡介:兩個人的故事,三個人的名字。
立意:橫濱這麽小,世界這麽大,該走出去看看。

耽美 魚危
270.3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