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ˇ 最新更新:2014-01-13 18:03:57

他們從香港回來時,方焱焱機緣巧合的得到了一本書,這本書是飛機上前排座位的女士掉落的,被她撿到,想追上去還給人家時,卻再也沒找到那位女士的身影。書裏明明都是中文,她就是怎麽也看不明白。她問旭天,旭天翻了翻:“就是告訴你,世界上一切的都是因果關系,個人的苦樂是由自己的修為決定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這倒是和基督教裏上帝是造物者、主宰一切生靈的思維很不一樣。方焱焱用手摩挲着綠色封皮上《佛說人生》四個燙金的字,觸感微滑,又道:“按照書裏的說法,結婚是業障。”

旭天怔了一下,道:“拿過來我看看。”接過書後笑道:“你不是國外長大的嗎?現在怎麽信佛教了。”

她搖搖頭:“只是随便看看。”便滑到溫暖的被窩裏,美美的伸了個懶腰。

也許因為睡前旭天的那一句話,她的夢境便又回到墨爾本,那座她生活了十餘年的城市,那裏的一草一木,一屋一橋,都深深的印在記憶中,原本以為忘記了,其實只是記憶靜止了,但它就在那裏,一直在那裏,從未消失。

方焱焱五歲的時候父母出國,她被托付給姥姥撫養。直到十歲時,方母終于把她和姥姥辦來澳洲。她和姥姥去悉尼之前,先去墨爾本探望了已經在那裏紮根的表姨一家。姥姥對墨爾本這座大花園一樣的城市很是喜歡,在表姨的勸說下,便留在了墨爾本居住。方焱焱執意要和姥姥一起留在墨爾本,在她心裏,姥姥比媽媽更讓她值得信賴。因此一家人即使在異國,也分開兩地。

表姨一家家境富裕,住在花園洋房裏,每日臉上的笑容都很幸福。他們的大兒子Richard比她大五歲,也不常與方焱焱在一起,倒是小兒子Terrence比她小三歲,兩人在一起成長、玩耍、感情堪比親生姐弟。

表姨對她很照顧,但她年紀尚小,只懂得在別人家裏要懂禮貌。她只盡自己所能的幫助表姨整理家務,表姨一直誇她懂事。“畢竟在別人家裏住,”姥姥悄悄對她說:“不要惹事。”

她還記得有一天Terrence突然出現在樓梯口,對着正在下樓的方焱焱猛然脫掉上衣。擺了個健美的經典POSE,秀出自己的二頭肌。

他揚着下巴,炫耀的說:“嘿,看看我最近練的肌肉。”

方焱焱卻怔了一下,選擇了無視直接走過去。又不知何時起,Terrence突然變得腼腆而禮貌,對方焱焱則更多的避而不見,實在避不開時則會後退一步:“After you.”。方焱焱冷笑一聲:“你是懂禮貌的人?”Terrence居然臉紅起來,拿起書包就往外跑。

一日Richard帶了同學回家,皮膚白皙,頂着一頭紅色卷發的澳洲少年禮貌的問候方焱焱:“hi, I’m Alex.”

方焱焱面無表情的點點頭,從他的身邊走過。任憑Terrence在她身後哇哇大叫:“你臉紅什麽呀?”

只有她知道,少女的心跳動的頻率。

從來沒有人告訴她青春期原來是那樣的悸動和敏感。她覺得自己醜極了。同年齡的澳洲女孩已經發育的高大豐滿,只有她幹巴瘦的好似營養不良,那時Richard經常帶不同的女孩回家,她撞見過很多次,被撞見的女孩子從未害羞過,還大方的同她打招呼。她記憶中Richard帶回來過一個很漂亮的金發少女,灰綠色的眼珠,健康的小麥色皮膚,她随便穿着一件Richard的籃球衣,下身只穿了一件貼身底褲,衣服雖然寬大,卻仍然顯得她的身材凹凸有致,她臉上的笑容是那樣的自信與閃耀,整個人散發出美麗的光彩。

性感而不(色)(情),方焱焱認為那是對女人最高的稱贊。于是她将自己那一頭亮麗順直的黑發染成金黃色,從發根處燙卷,模仿起澳洲孩子的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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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Alex再也沒有出現過。

她從沒問過Alex的去向,在很多個不知為何失眠的夜裏,她甚至記不清Alex的容顏,卻一直小心珍藏着那心動的感覺。

方焱焱考上了墨爾本的M大時,姥姥年事已高,決定回悉尼投靠女兒。她自己則在校外租房子。平生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空間,過的自由自在。

畢業後她在一家超市做物流,趕上澳洲經濟不景氣,公司開始裁員,Richard建議她:“國內機會還是很多的,不然你回去看看?”

她那一刻想起了很多同學,那些人的臉上有很多的表情,有失望、期望、不舍、興奮、幸福,或者很多很多她甚至無法形容的表情。她對母親說:“要是不好我再回來,請讓我回去看一看。”

帶着對未知未來的探索感,她踏上了回國的飛機。

她也從來沒有忘記那天,她一個人推着大件的行李下飛機,機場出口處的人群熙熙攘攘,有商務接送,有親友告別,有愛人許久未見的激動。雖然沒有人接她,她卻并不孤單。

她投的第一份簡歷就錄取了她,那是一間只有十幾個人的小型電商公司。回國後即刻就能找到工作讓她感到滿足。幾個月後,她就遇見了旭天,再後來,就是結婚,兩個人過着極其平靜的生活。《佛說人生》裏把夫妻分為好幾個類型,她很慶幸,他們不是怨偶型。

方焱焱曾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一時沖動想要結婚,只不過因為自己自幼漂泊,從來不曾擁有屬于自己的什麽。印象中婚姻的穩定和歸屬感是那樣的吸引她,盡管她并不曾了解婚姻究竟是什麽。但是旭天為何要同自己結婚呢?

在回北京之初,這座城早已不是記憶中的模樣,明明是自己生長的地方,卻那般陌生疏離。她的房子還是父母出國前留下的,磚紅色的樓經過了數十年的風風雨雨,依舊安寧而穩定。這間并不算大的兩居室和這個城市其他的老式房屋一樣,雖南北通透,但客廳窄小無窗,因此一進門只覺得黑暗壓抑。老式小區裏停車位奇缺,私家車停放的雜亂無章,在北京地價飛漲的今天,這房子卻因為靠近內環而從未停止漲價。

婚後方焱焱又不願意搬去旭天那裏住,于是她房子裏的男性用品便逐漸多了起來。

她只去過他的房子兩次,都是順道去陪他上樓取東西。他的房子算是新房,地段尚佳,南向的飄窗、明亮寬敞的客廳、幹淨的開放式廚房以及寬大的雙人床,構成了單身公寓的全部。他的書桌上堆滿了圖紙,有成卷的,也有厚厚一大本的。沒洗的衣服堆在沙發上,洗幹淨的衣服則被整齊的挂在更衣間裏。

旭天問她:“為什麽不過來住?你那房子出租是最合适的了。離地鐵和學校都近,面積也不大,适合一家人擠一擠。多溫馨。”

方焱焱道:“無所謂,我還是覺得住我這裏挺好的。”

他揉揉她的頭發,反而被她嫌棄弄亂了發型。

無論如何,旭天在她生活中的出現真的解決了很多實際的問題,比如馬桶堵塞、水管老化、電閘跳閘、陽臺滲雨等一系列生活問題。上帝是如此的神奇,創造了男女,又使得他們搭配在一起,組合成家庭。

她自己一個人,連跳閘時都不知道如何處理。

她只好去敲隔壁的門,鐵門只開了一條小縫,那大爺半信半疑的來到她家裏,推上了電閘,屋子終于光明。他囑咐:“開空調就要小心,老樓就是這樣的。”

只有一次季涵來家裏時,旭天正在換盥洗盆下面的軟水管,她噗嗤笑出聲:“這場面真少見。”

旭天道:“季涵?過來給我幫下忙,拿着水管這頭。”

季涵叫道:“方焱焱在這裏看着你不讓她動手,怎麽我來了就讓我幹活?”

旭天道:“趕緊過來,她不會。”

他們兄妹二人倒是說說笑笑的換完了水管。方焱焱在一旁,看到旭天嘴角微微上揚的弧度,才恍然大悟,原來旭天也渴望家庭,那種渴望甚至更甚于她。

他一歲時父母就離婚了,他只有名字,沒有姓氏。

她才明白為何他的眉頭間總飄着淡淡的疏離。不過多數人都以為他姓旭,因而她也總被稱作旭太太。

方焱焱随他去拜訪他的父母。他的父親是很有名望的經濟學教授,在報上和專業雜志上發表多篇論文,以觀點犀利而著稱。早已另有家室,為人卻溫和而慈祥。同父異母的妹妹季涵見到旭天時十分的熱情,拉着手噓寒問暖,又擡眼打量方焱焱,問道:“這嫂子只怕比我還小幾歲吧?”季母則在一旁招呼他們落座。

季父和旭天讨論了些社會時政,又怕冷落了方焱焱,便客氣道:“方小姐有什麽意見?”

她正在發呆,半響沒回過神。只聽得旭天圓場道:“她剛從國外回來的,還不懂呢。”

但是和旭天媽媽王芝蘭見面的過程并不那麽愉快,以至于很多細節,她都選擇性遺忘了。她只記得那餐廳裏,那個體态微胖的婦人,挑剔而禮貌的看着她吃飯,道:“年輕人應該多注意營養的攝入,以便于保持身材。”

旭天後來告訴她,他媽媽年輕時是舞蹈演員,對食品和食物攝入的挑剔程度簡直發指。

其實旭天長相更像媽媽,盡管歲月在她身上留下無情的痕跡,但仍能看出歲月對她曾經的厚愛。他的父母都是非常出色的人,至少是郎才女貌,而旭天又挑選了他們身上最優秀的基因。

她有時候想,這樣也好,他和她至少是兩個半圓,渴望湊成一個完整的圓,便碰巧湊在了一起,也慶幸他們在一起,沒有太多的歷練和矯情,相處的平安無事。

他每日很忙,甚少在家吃飯,卻幾乎每天都回家來。也有出差的時候,短則兩三天,多則十天半月,都會提前告知她。大多數時間裏,都是方焱焱一個人獨處的世界;兩個人在一起時,旭天也願意逗她開心,順着她的心思,多少有些讨好她的意味。她便接受他的好意,安靜的生活在他們的婚姻裏。

方焱焱從未後悔過自己的決定,回國,結婚,人生中重要的大事有時都是一念之間的決定,或者說,都是命中注定。她自小在澳洲長大,受西方主流文化影響甚深,卻又覺得很多玄妙的東西出現在自己的生活裏,無法解釋,無法道明。只沉澱在心口,如同陳釀了多年的老酒,發酵、升華,說不出有多濃烈的滋味,卻需細細品味各中滋味的奧妙。

方焱焱婚後生活最大的改變,是要陪旭天出席各式各樣的應酬。在那些酒會、晚宴、拍賣會、高爾夫球場、茶室、畫室、歌廳、會所等各種無聊的場合裏,她只需要打扮得體,挂在他手臂上,便能贏得全場豔羨的目光。

不過初時大多數人在他介紹她的時候都微怔:“喲,什麽時候結婚的,旭天也不張羅請客?”

旭天只是笑着圓場:“一定一定。”

他帶她出席的場合大多是正常的商務交際,衣香鬓影,歌舞升平,大家都拿着香槟杯熟絡的聊天。方焱焱不善與人交際,通常只站在角落裏,或跟在旭天身邊,聽其他人與他高談論闊。

周遭人對旭天的态度總是恭敬有加,他對其他人的态度總是謙虛溫和,場面上應付周到,八面玲珑,卻讓人對他說出來的話深信不疑。

她曾經聽見某個國有企業的經理和他談人工成本的價格,大意是要求旭天在價格上做出讓步,談着談着話題就被旭天主宰,回憶起了大學時食堂的炒土豆絲才不過一元錢。

她在旁邊抿着嘴笑,他偏偏一本正經的示意她不要笑。

其實他的眼底也在笑,她離得近,看的清楚。

有時她實在無聊,旭天便要周曉先送她回家,臨走時還對她抱歉道:“我還有個局要去,你先回。”

她只和他同去過一次第二波應酬,那天結束了商業交際後,第二波好像只是和朋友一起小聚。他們一行人剛來到KTV,一個十分妖豔的“媽咪”便帶着一排年輕靓麗的女孩子來到包廂內,過了一刻一個經理模樣的中年男子也進來敬了一輪酒,那些豔麗的年輕的“公主”便魚貫而入,在寬大的包廂內熟識的尋找自己的位置。

同行七八人中,只有旭天和一位叫梁希澤的男子身邊沒有坐漂亮公主,又過了幾分鐘,方瑞竟偕同季涵也趕到KTV。季涵坐在方焱焱旁邊道:“來,我教你一種色子的玩法,估計你不會玩。”

于是大家開始玩起酒後的游戲,也許真印證了那句老話,不會玩牌的人手氣壯,方焱焱玩色子把把奪得頭籌,旭天因為坐在她的上家,而每次都驚險地逃過一劫,梁希澤鼓掌贊道:“旭太太可真是旺夫又旺自己。”

季涵笑道:“希澤哥,你可別愛上我嫂子。我哥還在呢。”

那梁希澤只是笑,吐出一個漂亮的煙圈,卻不理睬季涵,轉身對方瑞道:“這妞兒誰啊?你帶來的?”

季涵的臉瞬間通紅,像是少女被識破心思般,突然扭捏的望向方瑞,眼中期盼之情十分明顯。

方瑞笑道:“別裝,季涵你不認識?那陸靜你認識嗎?”

梁希澤顯然對陸靜這個名字諱莫如深,他随即轉頭道:“季涵,來哥這裏。”

季涵別扭道:“我又不是沒有哥,去你那裏幹嘛?”

旭天在一旁看着他們鬥嘴,只攬住方焱焱的腰輕輕的拍了拍,示意她去點歌。

方焱焱對中文歌和華語歌手知之甚少,只好随便按照排行榜點了一首,然後将話筒塞進旭天的手裏。

那是一首老歌,因為畫面中的女歌手還是上個世紀的裝扮。方焱焱是第一次聽到這首歌,也是第一次聽旭天唱歌。她幾乎沒有注意歌曲唱的是什麽,只聽到他的音調穩準而低沉,淺吟輕唱中,似在她耳邊輕輕訴說,又似從遙遠的地方傳來的靡靡之音,只化作無影無痕的清音,盤旋在方焱焱的心中,久久不能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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