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1

乍見之歡,不如百看不厭。

陳景明如是說。

當時他正緩緩咽下一口龍舌蘭。吞咽的動作牽引薄唇,酒吧渾濁的空氣裏呼吸艱難,或深或淺,恰應和着對面郝春紊亂的心緒。

他們擁抱。

他們接吻。

桃花在他們年輕的眼底綻放,夭夭灼灼。

——滿目星河,皆是你。

01

深夜十二點。

“你有沒有見過一個人,一米八五,短頭發,愛穿白襯衫和大號的T恤。他叫陳景明。你見過他沒?”郝春問對面那個私家偵探。

“沒有,我根據你給的資料,搜遍了資料庫,都沒有你要找的這個陳景明。”私家偵探笑了,隐含生意不成買賣在的精打細算。他有着挺拔的鼻和料峭的眉,雖然五官算不得精致,卻勉強算得上是一位好看的男人。郝春挑選男友的标準很高,眼前這位,勉強算得上是中等吧。

兩個“勉強算得上”,已經拉開了他與陳景明的距離。

陳景明是郝春的前男友,也是他多年來一直未曾來得及忘卻的初戀。

然而,過了今夜,一切就都結束了。

“怎麽想起來冀北城找人?”私家偵探開始沒話找話,試圖借起身的空擋,湊到他身邊坐下。

郝春略皺眉,挑動兩條濃眉看定了他。“你知道冀北城哪家酒吧裏歌手唱歌最好聽?”

“就是我帶你來的這家啊!”私家偵探笑着說道。

郝春轉頭看舞臺上那個穿着人字拖的歌手,聽一首首款款深情的民謠從他嘴巴裏吐出來。歌手很年輕,聲音算不得滄桑,遠沒有陳景明動聽。卻在發出類似于“皮”這樣的爆破音時,雙唇薄涼,發音頗顯得有些流氓。

帶點一本正經的禁欲氣息。

這點很像陳景明。

郝春意興闌珊地逗留了一個多小時,手指撥動鍵盤,劃給私家偵探一筆費用,然後離開酒吧。在夜色深沉處,郝春拒絕了私家偵探的提議,獨自上了計程車。

車行五分鐘,郝春下了車,回頭看看,那個私家偵探早已淹沒在三三兩兩的夜歸人中。興許他壓根沒回頭看過他的背影。這點不像陳景明。

陳景明。噩夢一般的陳景明。

這世上再也沒有一個男人待他如同陳景明。

郝春嘆了口氣,沿着古城孤獨的石子路獨自走回酒吧街。這兩年來,他幾乎重新走遍了當年與陳景明一同走過的所有路。直到他再不奢望愛情。

耳邊傳來一陣陣酒酣耳熱的搭讪聲,皮膚在酒精刺激下早已微微泛紅,又被夜風吹涼。他不知道來回走到第幾遍,終于聽見了一個很沙啞的聲音,低沉而纏綿地反複歌唱“長長的街道,被狗吃掉的青春”。

郝春一個激靈,迅速推開面前那扇刷了朱紅色漆的門。

吱呀一聲。

宛若推開了一道早已被時光封存的世界之光。

一束瑩瑩的光照在那個歌手所在的位置。歌手側面對着他,低着頭,只見到漆黑如水草的發,笨拙粗短的五指按在吉他弦上,影子落在舞臺,格外凄清。

郝春像是被蠱惑了一般,擡手看了下左腕,淩晨兩點半。

他靜靜靠在門邊最昏暗的角落,癡癡地聽完整首歌,有淚滑落。光.裸的手臂擡起,又放下,背後一只怒放的蝴蝶攀升上後頸。是年少時他與陳景明愛的見證。一只永不消磨的蝴蝶,以刺青的形式紀念。

02

“來杯水吧,你今晚喝的太多了。”歌手走下臺以後,臉龐晶瑩而俊秀,常年浸泡于各色小0之間的老辣撲鼻而來。

一件外套披在他身上,掩蓋了裸背上巨大張揚的刺青。

郝春擡頭,瞥了他一眼,又一眼,最後眼底含着水光笑了笑。“你唱的很好聽。”

他不想哭。

過了今夜,他連被龍舌蘭辣出的生理性眼淚也不會再有。

因為,他再不會喝龍舌蘭。

歌手笑笑,彈落指尖的煙灰。“這家酒吧我待了三年了,你是第一次來?以前沒怎麽見過。”

話題平淡而細碎,乏味的就像缺了陳景明後的杯中酒。郝春卻舍不得就此告別。他盡量用言詞挽留面前這個人,說了大把不着邊際的話。話語漂成了河流,淹沒那顆曾經愛過陳景明的心。

陳景明沒什麽好。

可是沒了陳景明的日子,天空所有的顏色都黯淡下去。就連酒,也淡出了鳥味。

“……這歌詞不錯,你自己寫的嗎?”郝春試探着問,唇瓣不經意抖動,各種試探和小心都在等他回答的空隙裏缤紛碎裂。

“不是。”歌手答的坦蕩蕩。“兩年前有個朋友也喜歡一起玩吉他,這首歌是他教我的。他寫了很多歌,都不火。但他不肯唱別人寫的歌。”

“後來呢,他去了哪裏?”郝春聲音變得尖銳,手指縮在身側,控制不了的痙攣。

歌手頓了一下,詫異道:“你認識他?”

郝春看着他明亮閃爍的眼睛,說不出話來。“不,不算認識。”他很努力,沒讓自己再次在這間酒吧裏失控。“只是很好奇。”

歌手不說話。

“我很喜歡這首歌啊,所以,有點好奇。”郝春開始笑的神經質,手指一根根痙攣,蜷縮,再繃直。

“你喜歡,不如我們一起唱一首。”歌手熱情邀約,拉他上臺。兩人并排坐在小小的舞臺上,燈光射在頭頂,暈黃色,像極了那年那月陳景明與他擠在一處。

郝春不知道最後他說了什麽,他又說了什麽,最後兩人都笑了。笑語歡歌,襯托酒吧裏的夜闌人散。

發了瘋的笑聲傳出門外。

突然一只手拉起郝春,力道強悍,不容許拒絕。

“郝春!你這個瘋子!我終于找到你了!”聲音裏含着濃濃的郁怒。來人瞪着歌手,充滿防備。那件披在郝春身上的外套被扔在地上,踩了幾腳,又打着卷兒落到臺下。

歌手蹭地站起身,與來人揪打作一團。

郝春面無表情地坐在一旁,慢慢地,從地上撿起吉他,靜靜地一個人唱着歌。唱着月色嘹亮的夜晚,有個心愛的少年遺失在了遠方。那是陳景明寫給他的歌,從前的陳景明只為了他一個人唱歌。再後來,他轉手把這首歌賣給了別人。

再後來,他失蹤了。

郝春再沒見過他。

遙遠的太平洋對岸,那人是否還活着,他都不知道。也不關心。

只要過了今夜,一切便都結束了。

“你有沒有見過一個人,一米八五,短頭發,愛穿白襯衫和大號的T恤,唱的都是他寫給我的歌。他叫陳景明。你見過他沒?”郝春突然放下吉他,轉頭殷切地問起酒吧老板。

酒吧老板目露恐懼。下一刻,一只染血的拳頭揮舞在郝春耳後,砸的他整個人踉跄了一下,身體往前栽倒。

03

淩晨五點。

郝春歪着腦袋坐在急診室的長椅上打盹。一只手拉住他,強行用體溫包裹他背後那只淩厲張揚的蝴蝶。

“陳景明,陳景明……”夢中的郝春在奔跑,陽光灑在籃球場上,陳景明在籃球架下汗流浃背。每一顆汗珠都閃爍着金色陽光的碎芒。他沖過去,滿心滿臉都是笑容,從後面抱住陳景明的腰。那呼喚如同他生平僅存的呼吸,一呼一吸,舍不得用力。怕下一個瞬間,在一呼一吸之間,陳景明再次消失不見。

有淚從臉上滑落,掉在那只手的手背。

啪!

一個清脆的耳光扇在郝春的臉上,扇落了他的夢境。

“郝春,你這個瘋子!”聲音惡狠狠,飽含怒火。

郝春茫然看着面前的這只手。然後慢慢地,眨了眨眼,突然地笑了。他笑的柔軟如春天裏灼灼夭桃。“你有沒有見過一個人,一米八五,短頭發,愛穿白襯衫和大號的T恤,唱的都是他寫給我的歌。他叫陳景明。你見過他沒?”

回答他的,是另一聲響亮的耳光。

“你他媽給我醒醒,現在陪着你的男人是我,你說要嫁的男人也是我!你睜開眼看看我!”耳邊一個怒氣沖沖的聲音在咆哮。

咆哮沖破了金色陽光,陽光碎成了玻璃渣,每片玻璃渣上都沾染了鮮豔的血,一點一滴,淩亂而肆意。

“不!”郝春抱住腦袋痛苦地嚎了一聲,手指痙攣,全身不間斷抽搐。

那張臉在眼前放大,最後定格。不是記憶中那個俊秀的打籃球少年,而是一張五官扭曲的臉,左眉到下巴有一道觸目驚心的傷疤。男人永遠飽含怒氣的聲音,這次透露出一種痛心疾首後的疲憊。“阿春,你還要繼續這樣瘋下去嗎?明天,我們就要結婚了!”

郝春猛然擡頭,死死盯住男人,距離近的彼此呼吸可聞。“錢癟三,是你!”

靜默。

“你終于肯正眼瞧我了。”坐在他身邊的男人呼吸粗重,摟住他肩頭的手也在抖動,顫抖的像一片枯葉。“十年了,阿春你終于肯再次喊我綽號了!”

“對不起,”郝春反手抱住他,汲取男人身上的溫度。“是我的錯。明天我們就去登記。”

男人擡起空蕩蕩的右袖管,衣衫破損,沾滿了鬥毆的血污。“十年前,陳景明開車撞殘的人是我!是你說,只要我不去追究他責任,你就願意同我結婚。是你說,你……”

“別說了!你別再說了!”郝春猛地一把推開他,然後痛苦地抱住腦袋,胸口劇烈起伏,幾乎不能呼吸。

“是你說,”男人仍在殘忍地繼續。“從此後再也不會去找陳景明。這兩年,你拎着背包到處跑,到處委托人給你尋找陳景明,你置我于何地?郝春,我愛了你十五年!”

郝春低下頭,從口袋裏掏煙。這個簡單的動作,他試了十次,終于點燃了挂在唇邊。

嗓子裏很幹。

郝春盯着錢癟三不斷翕合的唇,瞳仁內的光漸漸渙散。不知過了多久,他笑了一聲。長長的煙灰順着蒼白的唇掉落,如一地凋零的陳年舊夢。

“是,我不再愛他了。明天我們結婚。”

“真的?”

“嗯。”

“這次你不跑了?”

“嗯。”

“你不後悔?”

“嗯。”

錢癟三失魂落魄,雙眼赤紅,沾着血跡的嘴角似哭似笑。嘴巴裏發出可怖的赫赫聲,像是一只殘破的風箱,吐出來的氣都令人毛骨悚然。

在煙霧裏,郝春看不見錢癟三的臉。他盡量往長椅內縮了縮,白球鞋內的腳趾不住痙攣。他聽見自己胸腔內那顆曾經砰砰砰激烈如同造反的一顆心,漸漸地死了。

十年了。

陳景明離開已有十年了。也許,他再不會記得他。

又或許,他依然恨着他。

那樣一個天之驕子的人,笑起來那樣好看,又怎會低聲下氣地回頭來找他,問他一句,為什麽?

……為什麽分手。為什麽,不要他。

郝春蜷縮在醫院急診室外的長椅內,眉眼低垂,再沒說過一句話。

七月十四日。淩晨五點半。

錢癟三緩慢卻堅定地,褪下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交到郝春掌心內,然後合着他的手,讓他慢慢握住。那姿态,不容拒絕。

錢癟三最後一字一句說道:“郝春,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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