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馄饨
謝知津連忙出去端馄饨,等馄饨端到了餐桌上,卧室的方向傳來一陣腳步聲,謝知津擡頭一看,是季聲起來了。
“你起來得正好,我從外面買了馄饨,是從你愛吃的那一家買的。”
季聲不會做飯,但吃飯很挑,又因為有潔癖,所以從來不會去吃路邊攤,就算是點外賣也都是從餐廳定。
眼前的馄饨,就是謝知津從季聲為數不多愛吃的一家馄饨店裏買的。
季聲淡淡地“嗯”了聲,踩着拖鞋到餐桌前坐下,看着那碗冒熱氣的馄饨微微發呆。
剛睡醒的他與平日裏淡漠清冷的樣子不太一樣,微微泛着卷的頭發垂了一縷在額前,透出些許慵懶。
謝知津同樣拉開椅子在季聲對面坐下,遞給季聲一只湯匙。
季聲接過去,擡眸的瞬間就看到了謝知津泛紅的左臉。
有些遲疑地問:“你的臉……”
謝知津壓根沒打算回答,只是用下巴點了點那兩碗馄饨,道:“趁熱吃啊。”
季聲又是“嗯”了一聲,沒有追問什麽,他本來也沒有多關心謝知津,便開始捏着湯匙有一搭沒一搭地攪和自己碗裏的馄饨。
皮兒很薄,可以說得上是晶瑩剔透,在清亮的骨湯下甚至可以看見裏面大個兒的蝦仁。
季聲舀起一只馄饨來細嚼慢咽地吃,對面的謝知津狼吞虎咽,已經吃了小半碗。
季聲看着同樣清亮的兩碗馄饨湯,不易察覺地晃了個神兒。
他是不吃香菜的。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被謝知津帶到這裏的時候,他看着炸醬面裏的香菜皺了皺眉,謝知津立刻就問了一句:“你不吃香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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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的菜裏就再也沒有出現過香菜,不只季聲的菜裏沒有,謝知津也陪着他不吃了。
又過了很久,季聲才在謝知津與閻遲聊天的時候得知:謝知津是一個很愛吃香菜的人,愛吃到什麽程度呢,他曾經恨不得把全世界不愛吃香菜的人都抓去種香菜。
季聲的思緒跑得很遠,想着想着就笑了一下。
謝知津剛好吃完自己碗裏的最後一個馄饨,擡頭猛地看見季聲這個意味不明的笑容,險些以為自己是在做夢,驚訝之下說話都結巴了:“你……你笑什麽?”
“沒什麽。”季聲迅速回神,把湯匙裏端着的半個馄饨填入口中,細細咀嚼幾下,才感慨般地說:“我是在想,明明你可以事事周全,為什麽就是不能顧及我的感受呢?”
謝知津很快就聽出了他的弦外之音,卻不回答季聲的話,只是慢悠悠地把自己手裏的湯匙舀了口湯喝,說:“怎麽,現在知道老子對你有多好了?”
季聲又笑了,謝知津這才看清了他剛才的笑容是怎樣的。
沒什麽溫度的弧度,溫和的唇線下還帶着一起不易察覺的嘲諷。
季聲無所謂地說:“如果謝少爺覺得這就算是對一個人好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
如果放在平時,謝知津聽到這種冷嘲熱諷的話,多半會激得上來脾氣,而今天上午謝明洵扇的那兩個耳光還在自己臉上挂着,謝知津罕見地沒說話。
他看了季聲一眼,把手裏的湯匙扔在碗裏,然後頹然嘆了口氣,像是有些無奈:“季聲,你還想讓我怎麽對你啊。”
如果是別人說這話,那季聲會覺得自己像是聽了個天大的笑話,怎麽會有人臉皮厚到這種程度的?
那麽多混賬事情都幹過一遍以後,萬分無奈地說:你還想讓我怎麽對你啊。
可也正是因為此時此刻說這句話的人是謝知津,季聲微微搖了搖頭,試着踩在自己心裏那道底線上,盡量放平身态。
他沒頭沒尾地說了這麽一句話:“謝知津,明天你送我去上班吧。”
他沒說“謝知津,你放我走吧。”
也沒說“謝知津,你讓我去上班吧。”
而是說“謝知津,明天你送我去上班吧。”
你,送,我。
這是一句很巧妙的話,字裏行間流露出的依賴感恰到好處。
謝知津那雙精明的眼睛閃了閃,一時不知道該看向哪裏。
季聲這種突如其來的軟和,竟然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最終還是擡起頭來看向季聲,卻見後者正慢條斯理地吃剩下的馄饨,正午的陽光灑滿了他的後背,令人生出一種這就是歲月靜好的錯覺來。
過了很久,謝知津點了點頭,說:“好。”
——
謝知津說話算話,第二天就親自開車送季聲去上班,只不過極為猖狂地在季聲準備下車的時候把人按住留下了一個深情滿滿的吻。
季聲冷着臉走近了電視臺,先去高學屹那裏報了個到,然後就去了錄播室。
一進門,險些與林春晚撞了個滿懷。
季聲堪堪避開,還善意地扶了林春晚一把,林春晚站定以後連連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是我走太快了是我走太快了!”
季聲松開扶着她的手,看着眼前連頭都不擡的小姑娘,忍不住皺了皺眉:“走這麽快做什麽?”
熟悉且溫和的聲音在耳邊響起,林春晚訝然擡起頭,看向季聲的時候卻是滿臉喜色,“呀!是學長,您回來了!”
季聲含笑點點頭,又看了林春晚一眼,這才注意到她手上提了一個飲水桶,最大容量的那種。
想起小姑娘剛才急急慌慌要出門的樣子,季聲不免有些愕然地問:“你自己去換水?”
林春晚點了點頭。
季聲一哂,彎腰就要去接林春晚手上的飲水桶,卻又被林春晚一側身躲開了。
小姑娘笑得十分甜美:“學長,聽高臺長說您這是大病初愈,還是我去吧,這幾天錄播室的水都是我換的!”
說到最後,竟生出幾分無端的自豪來,初入職場的腼腆少女已經徹底褪去了那層局促和不安,在這片對她來說尚有些新奇的工作環境裏,顯出了幾分原有的活潑與開朗。
季聲笑着打趣她:“看來學妹是女大力士啊。”
“女大力士”滿意地扛了一桶水回來,然後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投入到了工作裏。
季聲坐在錄音設備前擡頭瞥了她一眼,竟然史無前例地有了一些失落感。
他都扛不動這麽大桶的水!
被自己學長羨慕着的林春晚全然沒有發覺事情有什麽不妥,把手頭上的一份播音稿修改完以後就交給了季聲。
“學長,這是我這幾天絞盡腦汁寫的一篇稿子,我覺得很适合用在咱們電臺的晚間播報裏,您看看。”
季聲接過去,入眼的第一句就讓他心頭一動。
——大家好,歡迎收聽黎江市有聲電臺酥耳FM,我是主持人,季聲。
——這是一個有溫度的電臺,在這裏,你會聽到世界上最美好的故事,也會聽到世界上最動人的情話。
——但我最想讓你聽到的,是那些負重前行的努力,身在泥沼地裏卻還能奮力向上攀爬的勇氣,遇到挫折也能百折不撓的決心,以及永遠向着光走的信念。
——至于今天要講的故事,與重逢有關。
季聲的筆尖頓了頓,薄唇輕輕抿起來,一時連出聲都忘了,只是聚精會神地去看下面的文字。
故事是這麽說的:
或許大家都以為,男孩是這個世界上最開朗活潑的生物。他們似乎永遠沒心沒肺,會在課堂上肆無忌憚地把年輕的女老師氣哭,會明目張膽地違反學校規定翻牆出去打游戲,會恃寵而驕地與父母大吵一架然後騎着山地自行車跋涉上百公裏。
但其實,男孩這種生物,更像是刺猬。
它們表面上堅不可摧,長了一身讓人碰都不敢碰的銳刺,但那層銳刺背後,卻是比誰都柔軟的內裏。他們渴望母親溫柔的安慰,渴望父親英雄般的陪伴,渴望得到老師和同學由衷的誇贊。
叛逆的男孩跋涉數千裏,也許只是在尋覓自己的母親。
男孩小野,就是一只這樣的小刺猬,他在自己六歲生日的那一天與母親走散。過後的十一年裏,他去過渺無人煙的撒哈拉沙漠,去過山清水秀的東南沿海,翻過了祖國的每一片大好河山。
十一年,他從祖國的南端走到冰海雪原,從世界的盡頭走向下一個宇宙,沒有一刻不在尋找自己的母親。
有聽衆朋友會問了,小野找到自己的母親了嗎?
回答是找到了。
他跋涉十一年風霜雨雪,卻在自己的家鄉找到了母親。
他問母親:您為什麽一走就是十一年?您為什麽半句話也不給我留下?您為什麽可以這麽狠心?
母親說:小野啊,讓媽媽好好看看你。
十七歲的小野哭着爬向母親的墓碑,哭得像十一年前那個聲淚俱下的孩子,他把臉緊緊埋在黃土之中,試圖讓母親看清自己的臉。
小野的母親死在小野六歲生日的那一天,臨終前的最後一句遺言是:就和小野說,他的媽媽是去看草原了,去看沙漠了,去看宇宙了,他的媽媽沒有死,只是去了很遠很遠的地方。
大多數人都害怕死亡,因為死後有青山綠草,有期盼已久的安寧,而只有活着,才能有勇氣去看一望無際的草原和黃沙漫天的沙漠,只有活着,才能重逢。
所以,請永遠懷揣着希望,去追尋生命裏的那束光。
我們期待相遇,也期待重逢。
……
季聲錄到最後的時候,聲音帶上了哽咽,而一旁的林春晚眼眶已紅。
錄音師“啪”地按下了暫停鍵,看着面前嘴唇輕顫的季聲,小心翼翼地問:“季主播,最後這一段你看是不是……”
後面的話還沒有說出口,電臺導演就搖了搖頭:“不用重錄,這樣很好。”
只有感同身受,才會如鲠在喉。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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