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十天(1)
【第十天】
天色大亮。
動物的飲水聲,鳥鳴聲,鳥振翅的聲音,很快,傳來了動物慌亂奔走的踩在樹枝上的聲音,動物的慘叫聲。
塗莉莉被吵醒了。
看來,男人在打獵。
她躺了一會兒,沒有忙着起來。她自己跟自己較勁、發愁,都是沒用的,她得做好最壞的準備,但也要抱有希望,沒準男人的部落可以收留她,并且還不會對她有什麽要求,或企圖。她得一直保留瑞士軍刀,還不能讓男人和其他人發現她有這麽一件武器。別的東西都不重要,都可以不要,軍刀必須留下。
樹下的火堆還有一點餘燼,溫度适當。
她爬下樹,快速解決了一下生理衛生。
男人在溪水邊架起了新的火堆。他對他得到的新工具十分着迷,愛不釋手。看着他擺弄打火機,不停的按下去,她覺得好心痛啊!這玩意也是用一次少一次的!但語言不通,你到底要怎麽跟一個壓根無法交流溝通的野蠻人解釋啊!
早餐是一只比兔子略小的帶毛的動物,她只看到石塊上的帶血的皮,和火堆上正在烤着的肉。
肉香四溢。
男人燒烤的手法很是熟練,不停轉動樹枝,還用一種巴掌大小的葉子擠出汁液,塗抹在不知名的動物肉上。他摘了很多葉子,洗幹淨了,堆在身邊的石塊上。
塗莉莉拿起一片葉子,仔細看了看,聞了聞,有些辛香味,是紫蘇葉。
她吃了烤肉,和昨晚的那種水果。
男人把兩條後腿都撕下來給她吃。
有鹽,還有紫蘇葉的香辛,水果的微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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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吃的不快,盡量多吃。
男人把其他的烤肉全吃光了,又吃了十幾只樹果子,食量是她的3倍。吃飽了,滿足的打了一個飽嗝。
哎呀!真讨厭!
塗莉莉皺眉。
男人當然不覺得打飽嗝有什麽不對,也沒有注意到她的皺眉。
他又指着森林的另一邊,對她叽裏呱啦的說了一長串話。
她打着手勢,“是要到那邊去嗎?”
男人點頭。
他熄滅了火堆,帶好鹽袋、木水筒、石刀、皮繩索等等,将登山繩束好,還給她。塗莉莉也背好背包。
男人示意她走在前面。
“從這兒走嗎?沿着小溪?”
男人也聽不懂她在說什麽,只是推着她,要她走。
他們沿着小溪往下游走。
走的并不快,甚至比塗莉莉一個人走的時候還要慢。她過一會兒就要休息一下,故意拖延時間。男人看來也并不太着急回到部落,一路給她摘了很多水果。
有那種不太甜的青果子;有至少3種棗子,大小和形狀都不一樣;一些樹莓,酸甜可口;一種像李子的紫色水果。
中午,男人弄了一種白白胖胖的蟲子吃,塗莉莉惡心壞了,堅決不吃。她一上午吃了不少各種果子,也不是很餓,中午還是吃樹果子。
她背包裏原本還有一些鹿肉,昨天下午就被男人給扔了。塗莉莉猜可能是因為她烤鹿肉的時候用了花椒的緣故,男人可能從來沒有聞到過花椒的味道,認為鹿肉壞了,就給扔了。
老可惜了!
不過麽,就是食物而已,男人随便就能抓到小動物,生存能力很強,餓不着她,她也就是小小惋惜了一下,很快就忘了這事。
男人吃過蟲子,指了指她的腳,意思大概問她能不能走。他腳上穿着皮革的鞋子,用一種類似麻繩的細繩子在腳背上縫合起來,鞋底是草編的,有三層,一層草一層皮革一層草,看着很結實。
她沒好扒着他的鞋子看個仔細,就是大致的看了一個外觀,也不知道這種鞋子好不好穿。鞋子最早出現是為了保護腳底不被石塊和樹枝硌傷,之後才有保暖和裝飾的作用,也才講究起舒适性來。
男人倒是對她腳上的帆布鞋有點興趣,但也沒有讓她脫了鞋子拿給他看。
其實,他應該對她很有好奇心才對,畢竟她穿的衣服鞋子、背的背包、背包裏裝的東西,絕大部分都是原始時代絕對沒有的東西,人類的好奇心驅動着他們進步,也驅使他們犯錯。男人似乎有點太淡定了,沒什麽好奇心。
她忘了語言不通可是一個大障礙。
男人生吃了蟲子,于是中午沒有點起火堆。他覺得塗莉莉一臉又嫌棄又惡心的神情很好笑,一直看着她笑。不過他沒有強迫她非得也嘗嘗蠕動的蟲子。
好吧,雖然能吃的蟲子一定是高蛋白質,但還是太惡心了啦!
重新上路,仍然是塗莉莉走在前面,男人跟在她身後幾步遠的地方。
小溪的寬度略有增加,不是特別明顯的增加,但一直走在溪邊,就會覺察到。也可能是有其他的地下水正好在水道下面或附近湧出。
男人一路還是會突然離開十幾分鐘,去摘樹果子。根據他摘回來的水果品種總結一下,森林裏至少出産十多種能吃的水果和漿果,還有幾種不同種類的莓果。單棵果樹的産量少說數百斤,除了鮮食,切片曬幹了就是水果幹,能夠保存的久一點。他們懂得挖地窖嗎?要是懂得挖地窖保存食物,食物會保存的更久一點。
還能有什麽?紅薯的話,這兒要不是美洲大陸,那是沒有紅薯和馬鈴薯的,也沒有玉米。別的呢?棉花原産印度,但這時候應該沒有形成規模種植,也沒有流傳到亞洲中部——等等,你确定這還是在中國?不能确定,所以,說什麽都太早。
沒有棉花的時候,中國古代人用什麽來保暖?皮衣?木棉?原始部落的房子是什麽?木頭的柱子和外牆,茅草的屋頂?要是動物資源足夠豐富的話,還會蒙上一層動物皮毛保持屋內的溫度;草屋裏會在中心有個生火的地方,有的是就地挖出來的一個火坑,有的是金屬或者石塊、陶器的火盆,材質視文明的發展進度而不同。
但首先還是得有一個會蓋房子的人。
這個問題現在不用考慮。
男人看來是要帶她回部落。這是最合理的,女人是物資,他是有部落的人,當然要帶她回去。要是真的進了部落,大概率她會獲得安全和食物,還有住房。什麽地方都不養閑人,背包裏的東西也不能保護她,她得證明自己是有用的,而不只是一個“女人”。
她會什麽呢?
一邊走,她一邊想。
這得看部落裏的女人都要做什麽工作,采集?好像不需要什麽技術含量,看一遍就會了;做家務?這可有點難,畢竟現代社會,日常生活一切都很方便,年輕人的生活技能都不怎麽樣,而且,家務活是簡單重複的工作,也沒什麽技術含量;
然後呢?就是撫養孩子了,這她就更不在行了,而且,也不太有技術含量。
好吧,這些都是傳統中“女人的工作”,現在,來看看男人的工作。
原始社會一點也不和平,相反,非常殘忍殘酷,經常跟附近部落發生戰鬥,尤其是年景不好、秋天沒有存儲足夠的食物,那麽剛到冬天,男人們就要開始到周邊的部落搶奪食物,順便搶奪女人,有時候一整個部落都會被屠殺殆盡,只留下女人和未滿5歲的孩子。
因為掠奪物資而進行的殺戮非常殘忍無情,但這就是一場你死我活的争鬥,沒有什麽正義不正義的分別,每個部落都是這樣的,分別只在于部落夠不夠強大、能否抵擋住進攻。
部落可能是游動的,春夏天在這兒,秋冬天在那兒,但進入冬天,肯定得找一個定居點,這個時間段應該是比較危險的,具體要等她能夠跟部落的人進行溝通才能知道。她得盡快學會他們的語言,然後展示自己的知識——她不會太多的防禦知識,也用不着是個軍事專家,她只用稍微指點一下就可以保證部落的安全,打退進攻者。
她計劃的還挺不錯,也很有操作性,但前提得是能夠互相溝通,說話都聽不懂的話,那也太費勁了。
于是她立即決定學習新語言。
就從名詞開始好了。
男人很耐心的教她,似乎明白了她是要學習他們的語言。名詞不是太難,塗莉莉在筆記本上用拼音寫下發音。
樹木,天空,鳥,果,花,鹿,兔。
然後是動詞。動詞比較難,從最簡單的“走”、“吃”開始學,很快就進入了短句子的學習。
但還沒有學到“去哪裏”這個短句。
然後是數量詞,男人使用的語言似乎還不到精準區分量詞的時候,大概都是用類似中文的“個”來計算,一個鳥,一個樹,一個人,這樣;數字也比較簡單,在統計方面沒有“零”的概念,數字從1到10都有單獨的單詞表示,十進制,11是1個10加1,,25是2個10加5,以此類推,十進制是因為人的手指有10根;但沒有“百”的概念,可能是因為實際生活中數不到“100”這麽多的數量。男人數到10個10,再往後數就數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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