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第十一天
【第十一天】
早餐是烤鳥。
阿鴻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抓回了幾只鳥,鳥不拔毛,而是先剖開鳥肚子,除去內髒,清洗過後,裏面塞進一把香茅草、鹽、幾個漿果,然後用濕泥巴裹住,埋在火堆裏焖烤。
塗莉莉走到溪邊梳洗。卷起牛仔褲腿,脫了帆布鞋,下到水裏,洗臉洗手,洗洗腳,用壓縮毛巾擦幹臉上的水。沒有牙刷,這些天她都是用青果子來當牙刷的,青果子洗幹淨外皮,啃上幾口,咀嚼十幾分鐘,将果皮渣吐掉。這是以前看電影的時候看到的,年輕士兵參觀過細菌部隊後,長官要他們咀嚼蘋果,不要咽下,而是吐掉,後來她查了資料,說蘋果中的有機酸能夠清除大部分口腔細菌,不過得細嚼。她現在沒有蘋果,但青果子口感有點像蘋果,就用來代替吧,總比什麽措施都沒有的好。
阿鴻昨天就見過她吃青果子又吐掉,今天再看,就叽裏呱啦的問她為什麽不吃掉。這個她現在還解釋不了,只好不解釋了。
她上了岸,穿好帆布鞋。
平時她只有冬天才穿襪子,夏天一般穿涼鞋,因為是去山區溶洞,溫度偏低,所以這次是穿了帆布鞋,但沒有穿襪子。阿鴻也沒有穿襪子,所以原始人還沒有發明襪子。
阿鴻對她招招手,從火堆裏扒出一個泥團團,用樹枝敲碎了,頓時一股肉香冒了出來。
鳥的個頭不大,也就跟鹌鹑差不多大小,有的還沒有鹌鹑大。泥巴帶走了鳥羽毛。阿鴻一共扒出6個泥團,塗莉莉吃了兩只鳥,阿鴻吃了四只鳥。
扒出泥團後,阿鴻沒有往火堆裏扔樹枝,而是在火堆底下灰燼較多的地方扔進去十幾個小泥團。塗莉莉想了一下,猜那應該是鳥蛋。
果然,不到十分鐘,阿鴻便用樹枝将小泥團都撥了出來,放那兒涼了幾分鐘,敲開泥團,很靈巧的剝出鳥蛋,遞給她。
鳥蛋還有些燙手,她用礦泉水瓶裏的水湃了一下鳥蛋,這才剝殼。
熱乎乎香噴噴的鳥蛋,不用鹽也是美味。
阿鴻見她喜歡吃鳥蛋,喜不自勝,将鳥蛋全都給她吃了。
“好吃嗎?”他問。
“好吃。”她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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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吃——”他叽裏咕嚕說了幾個音。
她估摸着應該是“鳥蛋”,鳥蛋是統稱,似乎這時候他們也不可能将鳥的品種分的很細,所以“鳥蛋”一詞肯定用來稱呼所有品種的鳥蛋。她拿出筆記本,記下來。
“明天,吃鳥蛋。”她用他的語言說了一句。
阿鴻笑着連連點頭。
昨天、今天、明天,他們關于時間的概念就這麽簡單,沒有“後天”這個詞,再遠的時間,就用數字和晝夜來計量,比如,2個白天,3個夜晚這樣;有季節的概念,但沒有“年”的概念;食物方面,還沒有開始馴化糧食作物,但知道有些植物結的種子是能吃的;采集方面,其實不僅是女人的工作,男人也要做,畢竟也不是每天都出去打獵的。
部落傳統,男孩子過了14個冬天之後,就要跟着出去打獵,兔子這種小動物不算成績,至少要抓到或殺死一頭鹿才算成績,每殺死一頭大動物,魚婆就會在獵人左上臂上紋上一道筆畫,這是戰士的象征;要是獵到了狼、熊、虎這種大型猛獸,就可以在臉上紋身,不同的動物有不同的花紋,這樣出門在外,其他部落的獵人一看臉就知道對方是個猛人、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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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鴻很遺憾的說,他到現在只殺過兩頭狼,還沒有殺過熊和虎。他給塗莉莉看他臉上的紋身——那兩道紋身之前她一直以為是顏料,在左耳旁邊,倒不難看,也沒有破壞他的面相。他還說,部落首領是個狠人,殺過熊和虎,所以可以在額頭紋身,眼睛下面顴骨那兒也有紋身。
光是聽着就覺得很疼!
繼續走路,繼續學習新詞。
狼、熊、虎的發音她都記下來了,阿鴻很會學動物叫聲,說到“狼”,就狼嚎幾聲,她便很容易就懂了;阿鴻之後便以此類推,要是說到什麽新動物她聽不懂,他就學上幾聲動物叫聲。
筆記本上注音的新單詞增長飛快,再加上幾個動詞,代詞你我他,語言不夠手勢湊,簡單交流初步達成。
問他還要走多久,他想了好一會兒,才說,再走2個白天,再在外面睡兩個晚上,就能到了。要是他自己走,明天下午就能到。
她算了一下,部落距離她原本打算的根據地巨石大概是6天的路程,因為她故意走的慢,這4天的路程其實應該只用3天半就能走完的,所以重新校正的時間應該是5天半;獵人們腳程快,只用4天或4天半就能走到巨石那兒。這個距離果然是太近了,很不安全。
她可以将巨石當成中轉站,如果能在部落安全度過冬天,等到春天——等等!現在還是夏天!這是不是意味着,部落還沒有開始遷徙?
“遷徙”這個概念阿鴻不能理解,但問題經過簡化之後,他聽明白了,說他們會在儲存了足夠的食物之後,走很長一段路,去溫暖一點的南方,重點是,南方有山,山裏有狼和虎。
先把狼和虎放在一邊,塗莉莉問他大概多久之後會去南方,路上要走多久,這可把阿鴻難住了!
問來問去他也說不清楚什麽時候走,只說等到很多樹開始大量掉樹葉就得走了。路上要走多久?這個更說不清楚了,為什麽要知道需要走多少個白天呢?總之是很多個白天就對了。
這倒不是阿鴻智力不夠,原始時代确實也沒必要所有人都知道具體的時間,大部分時候他們都只需要聽首領和魚婆的指揮就行了,就連首領也得聽魚婆的,因為魚婆年紀最大,懂的最多。魚婆決定哪一天離開,還會為他們治療傷病,所有的人都很敬畏魚婆。
塗莉莉琢磨着,魚婆大概相當于祭司的角色,也可能是巫醫,有人考據上古時期巫祝其實都是女性,擔負祭祀與醫生的職責。“巫”原本只有女性,後來有了男巫,稱“觋”。從語義上來分析,如果“巫”一開始只是男性專屬,那麽當女巫出現的時候,必定會專門為女巫創造新字,就像英文中原本第三人稱代詞是“He”,為了女性專門造出了新詞“She”;中文中的第三人稱代詞原本都是“他”,直到五四時期新青年引入國外著作,為了跟英文配套,才造出了新字“她”,以對應英文中的“She”。
所以首領負責出力氣的活,魚婆負責動腦子的技術活?大概是這樣的。
首領都未必有精确的時間觀念,但魚婆一定有個日歷什麽的。也不用很精确,甚至不一定有“月”的概念,但應該有一個用十進制計算日期的方法。
或許她可以跟魚婆讨論一下計時方法?對了,她還會制作日晷,要是慢慢想慢慢做,還可以做出晚上用的水漏,水漏跟沙漏的原理是一樣的,都是單位時間內滴完內容物,沙漏是沙,水漏是水,材質不同而已。
她漸漸的有了努力方向。
原始時代麽,講什麽文化水平藝術修養那都是虛的,簡單直接的,就是講日常生活技能。,男人打獵、幹粗活體力活,女人采集、帶孩子生孩子,一個部落裏男女人口數量應該大致相等,男人稍多一些,這是因為需要有強壯的男人保護部落。自然出生率也是男孩稍多,大概是11個男嬰比10個女嬰這樣的比例。一個150人左右的小部落大概有60到70個女人,80多個男人,女孩長大了會離開部落,到附近的部落尋找合适的孩子他爸。
對于這種“出婚制”,阿鴻說起來異常的簡單,他提到他的姐妹們都在15個冬天後離開了部落,他很少能見到她們。他們的母親活了35個冬天就死了,大概生了11個孩子,活到15個冬天的有6個孩子。
塗莉莉再次驚呆:這嬰幼兒死亡率也太高了!達到了50%!
她突然意識到,原始社會生病是個大問題,生孩子更是大問題!
至于“父親”這個概念,阿鴻不是很在意,說了幾個名字,說可能其中有一個是他父親,首領也可能是他父親。一個女人可以自由選擇讓哪個男人進她的帳篷,所以——
随即她明白了,阿鴻為什麽除了一開始打她那一拳,之後既沒打她,也沒對她怎麽怎麽樣。他沒什麽壞心思,畢竟見識不多,壓根就不知道還可以強迫女人。他發現了她,把她帶回去,便覺得很有可能進她的帳篷,所以這幾天都忙着讨好她、照顧她、給她換着花樣找食物。
要是從雄性動物的本能來看的話,阿鴻的想法和做法都太正常不過了,只不過塗莉莉壓根沒想過這事——既然女人可以選擇男人,那就說明被拒絕在男人來說是常事。
私有制出現後才有了階層分別,得到更多生産物資的人成了上層階層,開始有了貧富之分,才有了夫妻制度,女人為了得到更多的物資撫養子女,才會同意跟固定的某個男人确定伴侶關系;而男人為了延續自己的基因,就會更努力的劃拉物資,養活自己的孩子,于是随之而來的就是男人對“私有制”的概念的進一步拓展:“我的”女人、“我的”孩子。
私有制是萬惡之始。
人類的發展史是知識文化藝術科技等等各方面的積累,阿鴻絕對想象不到數千年後21世紀的人類過着什麽樣的生活:空調、冰箱、手機、電腦。絕大部分家電在他們來說都跟魔法差不多——他們甚至還沒有“魔法”這個概念和名詞呢。
她不願意再想下去了。
一個接受了現代高等教育的人是不可能心甘情願的生活在野蠻原始時代的,你習慣了燒汽油的代步工具,到了全靠兩條腿走路的時空,怎麽可能習慣?!還沒有抽水馬桶!沒有互聯網!沒有電!
塗莉莉簡直佩服死自己了!
阿鴻似乎并不太關注她是從哪兒來的。
他問過一次,問她穿的衣服是什麽。顯而易見,原始人還沒有發展出“褲子”的概念,于是這部分始終沒有正确溝通,他知道這是“衣服”的一種,包裹住兩條腿,這樣就不會被樹枝刺傷或是被蟲子咬到,他覺得這種衣服實在太實用了,就是不知道穿上褲子之後能不能撒丫子跑。
塗莉莉比劃着說,可以做短褲,短褲肯定比獸皮裙更合理,更能保護蛋蛋,畢竟你撒丫子跑起來的時候蛋蛋和附屬設備會有不可名狀的危險狀态。阿鴻認為她說的太有道理了!
他一廂情願的認為她是從更北方的部落逃跑出來的,好吧,他要這麽認為,她也沒辦法解釋。至于為什麽她要逃跑,他根本不在意。
這麽說來,她是被他“撿”到的……好吧,這個也不用太糾結了。
中午,阿鴻用濕樹枝點火,利用濕樹枝的煙熏暈熏跑了一窩蜜蜂,用小石刀挖走了一大塊蜂巢。塗莉莉貢獻出了一只垃圾袋,兜走了蜂巢。
她好怕被蜜蜂追着蟄,不過不知道阿鴻用什麽草的汁液塗在她手臂上,蜜蜂沒有追來。
但他還是帶她多走了很長一段路,才停下來。
還是停在溪水邊,點起了火堆,阿鴻花了半小時時間下套索,然後去采香茅草和紫蘇,采回來交給她,他回到森林裏查看套索,帶回來一只野兔,和兩只不知道是什麽的小動物。
小動物的外形比野兔略小,像狐貍而略胖,她胡亂猜可能是某種貍,于是簡單粗暴的為其命名為“果子貍”。阿鴻說果子貍比兔子好吃。
中午這頓燒烤吃的非常棒!
香茅草提供一種青草的香氣,紫蘇辛香,蜂蜜味甜,
就差冰啤酒了!
之前幾天,塗莉莉一直都沒怎麽看過阿鴻的相貌。她先入為主認為留着胡子光着上半身只穿着獸皮裙的原始人類沒什麽可看性,再說她是個臉盲症患者,十分不擅長記住他人的相貌,為了臉盲症曾經鬧出不少尬事。
阿鴻的相貌也不能說長得很“遠古”,現代智人的骨骼結構在走出非洲的時候就已經大致定型,種族不同在骨骼上的表現幾乎是沒有分別的,那種眉骨突出的人種是尼安德特人,不是現代智人。阿鴻要是穿上現代人的T恤牛仔褲或是戲裝,放到北京上海的街頭,根本沒人能看出什麽差別來。就是普通人的長相,不難看,當然也算不上漂亮。
21世紀是足不出戶而知天下事的時代,全球各國進入現代化的民衆審美高度統一,“美”的标準各人不同,但總體是趨同的。這個意思是說,以好萊塢明星為代表的美麗的人類獲得了全球民衆的認同,以此為标準的話,想在這個時代看到“美人”,概率可能有,但因為交通工具和通訊手段的問題,你可能一輩子也見不到一個高于普通民衆顏值的“美人”。
這也是一項重大損失!
她昨晚已經向手機裏的明星們告別了,從今以後,她就是一個連精神食糧都沒有的原始時代廢柴了。
悲從中來。
阿鴻是個很好的獵人,能根據腳印判斷是什麽動物、有多少只、巢穴是否在附近、有沒有危險。他們實際上一直沿着溪水旁邊的森林邊緣走,距離溪水大概3、40米遠。連說帶比劃,他的意思是,溪水邊缺少遮擋物,太顯眼了,要是有什麽食肉動物攻擊你,你可就是一個極好的目标。
她沒法正确理解他的話,他抓耳撓腮了一會兒,做了一個撕咬的動作。
“虎?”她試着問。
阿鴻搖頭,“不是虎。狼。”比劃着,狼是群體動物,要是遇到狼群那可就糟了!只能盡快爬到樹上。
費了老半天勁,才就狼的問題溝通明白了:森林裏不是沒有狼,而是她走運,一直沒遇到。
他還即興表演怎麽殺狼的,動作幅度之大、表情之誇張,簡直笑死個人了。
作者有話說:
*“觋”,xi,專指男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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