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直到回了小院兒,卻燭殷才松了手。
鹿邀微喘着氣,平複了一下呼吸,奇怪地看他一眼,“你餓了嗎?”。
卻燭殷環抱着雙臂,眉頭微皺,“你為何不來找我?”。
鹿邀愣住了,呆呆道,什麽?”。
“……”,卻燭殷沉默幾秒,挑眉道,“修渠找本座不是更方便?”。
鹿邀疑惑地看他一眼,解釋道,“但我只剩下兩個願望了,再用一個好浪費”。
卻燭殷不知道該說什麽了,他嘆口氣,終于忍不住在鹿邀光潔的腦門上來了一下,“本座看着很小氣?”。
鹿邀誠實地搖搖頭,卻燭殷無語凝噎,看他一會兒,坐了下來,倒了一杯水喝了,才重又道,“這次不算,同上次加在一起,算一個”。
“真的?”,鹿邀的眼睛一下就亮起來,但又覺得這樣自己有點占他便宜,遲疑幾秒,道,“不太好吧?”。
卻燭殷看他明明臉上滿滿當當寫着‘想要’二字,嘴上還要掙紮一下的樣子,彎起眼睛,“好的很,就當給你昨日的謝禮”。
鹿邀眨了眨眼,“什麽謝禮?”。
卻燭殷挑眉,撐着下巴仰頭看他,聲音裏含着笑,“肉幹兒呀”。
“小鹿這麽忙還記得本座想吃肉,不得好好答謝?”。
他笑吟吟地盯着鹿邀,看着他耳朵漸紅,偏偏臉上還是一副故作沉靜的樣子,心情不知為何就好了許多,“本座日後就這麽叫你了”。
“……”,垂在身側的手輕輕縮起來,鹿邀摳摳衣角,轉過臉,輕聲說了一個好字,過了一會兒想到什麽似的轉過來認真盯着卻燭殷的眼睛,道,“你為什麽在我面前稱本座,在王哥面前就叫我啦?”,他指指自己,困惑道,“我們好像更熟一點”。
卻燭殷輕笑出聲,他将手上杯子放下來,故意道,“吃醋啦?”。
鹿邀沉默着看他一眼,轉身往屋裏去,“…我去做飯了”。
卻燭殷看着他離開,笑眯眯地抿了口水,覺得心情好像莫名好了些。
第二日鹿邀剛起床,打算去地裏看看,一打開門便聽見王耕急匆匆地跑來,一看見他就喊着,“小鹿,快來,你快來瞅瞅!”。
他以為是發生了什麽事,忙關了門和他一起去,王耕帶着他跑到自家地的旁邊,指着憑空出現的渠驚嘆,“我們昨天不是才挖了一半兒!怎麽今天一大早就好了?”。
鹿邀一看就知道是卻燭殷做的,嘆口氣,心道對他來說确實是動動手指的事情,但現在怎麽和王耕解釋?
正絞盡腦汁想要想個說法,就見原本一臉訝異的王耕換了個表情,滿是欣喜道,“想不到這麽快就修好了,快,小鹿快教教我咋用”。
鹿邀一愣,下意識便往身後看,果然瞧見卻燭殷笑眯眯地朝他舉了一下手。
他松了口氣,轉過身對王耕點點頭,“很好用,我現在就教你”。
有了水渠,澆水便方便了很多,王耕沒想到鹿邀會修出這麽個好東西來,想到過去一直與自己臨近生活的那個鹿邀,一時覺得有些不可思議,過去他是看在眼裏的,小時候的小鹿确實是腦袋不太靈光,如今突然就聰明起來,真是奇事。
難道生一回病當真能以毒攻毒把腦子給治好?
他扛着鋤頭搖搖頭,嘴裏叼着剛蒸出來的馍往地裏走,打算今天把地裏又長出來的雜草除一下,下午施肥,剛好到澆水的日期,晚上就能開渠澆水了。
昨天鹿邀給王耕教了該怎麽用,其實也談不上教,到了澆水的時候只要看着把與地相隔的那一扇鐵栅打開,堵住其他地方,防止水流入他地,水流就自動彙入土地裏。
夏日早晨亮的早,現在也不過才蒙蒙亮,王耕打了個哈切,揉揉還被困意纏着睜不開的眼睛,剛一挪開手就看見離自己不遠處一個彎着腰的背影。
睜大了眼一看,才看清那個人側臉。
王耕忙走過去,拍了他肩膀一下,驚訝道,“不是,小鹿你起這麽早幹嘛?”。
春天地裏剛播種了一茬子菜種,村裏的田地有的種着早熟的蔬果,再過短時間就能收獲,這段日子是沒必要起得這麽早的。
鹿邀手下動作停下來,站起身擦擦額上的汗,早晨涼爽,但怎麽說也是夏天,清亮一點一點地正被逐漸升起來的眼光驅散,“我來松松土”。
“你不是昨天剛下了種?”,王耕低頭看了一眼他的地,地裏黑黝黝的看不出什麽,剛下出的種子估計還得喲好幾天才能冒出來綠芽兒,他有些困惑,問道,“不小心傷了種子咋辦?”。
鹿邀雙手拄着一把鐵鍬,微微笑了一下,說,“我記得下種的位置”,他指指地上更松散一些的地方,“而且我這地好久不種,太硬了”。
這倒是實話,王耕看他一眼,想起過去這土地裏雜草叢生的模樣,覺得簡直不堪回首,他搖搖頭,“這倒也是”。
他看了眼亮起來的天色,嘿嘿一笑,“得,那你繼續,我也得去忙活了”。
其實原本鹿邀是不打算起這麽早的,但他還時刻記挂着和劉自明的賭約,半月的時間說過去就過去了,就算生菜的生長周期不是太長,也要以防萬一,确保在期限将近的時候能大致長出個好樣子。
他邁開腿跨上田埂,自上而下地看了一眼,心中冒出點期待來。
如果這些菜能好好的長出來,就是他在這個陌生的世界第一桶金了。
鹿邀深吸一口氣,突然覺得有些神奇,現在想起來,他已經來到這個世界好多天了,竟然也漸漸适應了。
肚子适時地咕咕叫了兩聲,他摸摸肚子,打算回家吃一點兒東西,剛要走就聽見不遠處的交談聲。
下意識轉頭,看見有人和王耕站在一起,對話聲音不小,直直傳到他耳朵裏。
鹿邀沒停下,繼續往前走,隐約聽見水渠兩個字,肚子叫的更厲害了,他加快了腳步,趕緊往家裏走。
屋裏能當做早餐的,就只有雞蛋和面,奈何面也所剩不多,鹿邀昨晚發了面,打算今天做點兒饅頭,也好過天天吃面。
鍋裏已經下了水,柴火燒的噼裏啪啦,他彎下又往裏面加了兩把柴,站起身要把洗幹淨的雞蛋往裏面丢的時候,突然想到了以前常常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煎雞蛋。
但煎雞蛋需要油,鹿邀不用找都知道這個家裏是沒有油的,就是不知道這個時代的人是用什麽炒菜的。
芝麻還是花生?不管哪一種,要是能種植,絕對是很好的經濟作物,他顧不上打雞蛋,回去翻開自己的背包,找了筆記錄下來,打算日後本金足夠,調研充分了,就往這個方向發展。
剛一寫完合上筆蓋,手腕上便倏地一涼,鹿邀裝筆的手一頓,看見自己手腕上纏上了一圈兒黑色。
他只好把動作放輕,拉上拉鏈,把背包放好了,手在小黑蛇的冰冰涼的腦袋上摸摸,小聲道,“好能睡”。
這幾日,卻燭殷一直是同他住在一處,傷是好的差不多了,瞌睡也與日俱增,還總愛化作蛇形态睡覺,晚間就盤在他身旁,好在鹿邀睡覺老實,不然準會壓到他。
鹿邀收回手,帶着卻燭殷重新回了竈臺,腦中想着,蛇是喜涼的物種,也不親人,卻燭殷這樣級別的,人類在他眼裏約莫就是一塊兒肉,或許還得看他看不看得上,可這幾天他發現了,雖然是條蛇,他卻是條十分黏人的蛇。
他在鍋邊磕破雞蛋,手法娴熟地順着鍋邊把雞蛋滑下去,看着在沸騰着冒泡的熱水中漸漸成形的荷包蛋,趁着閑暇機會又低頭看了一眼纏在手上貼着他皮膚的黑蛇,覺得自己像是在養寵物。
以前也不是沒有養過寵物,是一只純白的薩摩耶,毛茸茸的很可愛,但那個時候太忙,才養了幾天,因為自己照顧不來就只好托付給朋友,好在那個朋友很喜歡狗,再見時那只薩摩耶已經長得很大了,而且神奇的是還認得他。
後來就一直沒再養,鹿邀看着黑蛇光滑的鱗甲,現在也算是圓了以前的夢,應該也能算……半個寵物吧?
“鍋要糊了”,蛇輕薄的眼皮輕輕撩起,琥珀色瞳光落入眼中,聲調懶慢。
鹿邀回過神來,看見鍋裏已經快要幹了的水,忙拎着勺子去撈。
經過搶救,最後的荷包蛋變成了焦的荷包蛋,鹿邀頭一次做出這麽不完美的荷包蛋,有些郁悶,吃之前盯着蛋白上的焦黃淺黑看了好久,筷子握在手裏,就是不放下去。
卻燭殷低頭掃了一眼碗中的雞蛋,眉頭輕皺,但看見做這蛋的人表情比自己還難受,一時覺得有些好笑,也不那麽嫌棄了,笑着說,“怎麽,你自己做的也要嫌棄?”。
鹿邀搖搖頭,“我只是在想,下次做飯不能分心了”。
“分心?”,卻燭殷勾了勾唇,“為我分心?”。
這話說得暧昧,也是他故意說得暧昧,該怎麽說?有時候逗弄鹿邀是他的樂趣來源。
誰知道鹿邀不但沒有否認,還點點頭,說,“确實是為了你”。
他松了口氣,還是決意吃掉這份不完美的雞蛋,筷子插上去的一瞬間跟着開口,“我在想,小黑你好像寵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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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卻燭殷:我把你當老婆,你當我是寵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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