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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賀争去走訪了盛才高中的老師。

——許幼儀是個什麽樣的學生?

“學習好,有禮貌,老師們同學們都喜歡他。”

得到的幾乎是如出一轍的答案。

“高二的時候我就帶了許幼儀那個班,對他印象很深,學習好,遵守紀律,是個溫和謙遜的孩子。”

“許幼儀啊,典型的三好學生,聰明又聽話,模樣也标致,要是我家孩子也這麽讓人省心就好咯。”

“人緣特別好,家裏挺有錢的,好像周六周末的時候經常請整個班的同學出去玩,聽說去年聖誕節的時候,他在市區包了一整片廣場,跟他們班的同學一起過聖誕,可給我們班的孩子羨慕的哦!”

林載川回到市局,聽着賀争帶回來的消息,輕輕閉了下眼睛。

果然如此。

學生們恐怕是自願說的謊。

沒有張明華是被人故意殺害的證據,嫌疑人是三個也好,四個也好,反正最後的結果都是一樣的,沒有人會因此得到過于嚴重的懲罰——

于是他們約定好,将人緣極好的許幼儀“保護”起來,只是一個無足輕重的小小隐瞞。

這其中或許有許幼儀的故意引導,讓他們更加死心塌地地踐行着承諾,無論警方怎麽盤問都咬死不開口。

“……沒有人願意作證,沒有人。”

女孩的聲音在林載川的腦海中反複響起,他的心髒猶如墜了鉛塊似的冰冷,每一次跳動都牽動着遲鈍的疼痛。

在場的所有證人或許都在幫真正的兇手隐瞞真相,而警方手中卻沒有任何證據。

鄭治國一拍桌子站起來,怒道:“我還就不信了,一群小兔崽子,敢在警察眼皮底下撒謊,知不知道包庇犯罪也是嚴重觸犯法律的行為!老沙!去通知學校,讓高三5班學生——”

林載川按下他激動起伏的肩膀,聲音帶着微不可查的疲倦:“鄭副,冷靜一點。”

許幼儀是藏在背後的“第四個人”,只是警方根據劉靜的只言片語,推測出的理論上最有可能的情形。

警方不能僅僅因為一個無憑無據的“可能性”就去大張旗鼓地審問旁觀者。

把那些學生叫過來一個一個地審問,有沒有突破先不說,一定會打草驚蛇,而且效率顯然不會太高。

章斐難以置信:“這可是兩條人命了,那些學生都這麽不知道輕重緩急嗎!”

沙平哲叼着根煙,語氣譏諷:“劉靜是自殺的,跟許幼儀就更沒關系了——而且,身邊的所有人都在保密,只有你一個人說了真話,你覺得這個說真話的人在學校裏會有什麽下場?”

就算有人産生過“不能跟警察說謊”的想法,可他們不敢做那個相對封閉的群體中,那個“不合群”的人。

小群體內部的“團結”,有時候遠比銅牆鐵壁更加堅固。

氣憤過後,刑偵隊辦公室裏逐漸安靜下來,刑警們都看着林載川,等他的下一個指令。

林載川單手放在椅背上,一言不發,腦海中迅速閃過許多念頭。

如果許幼儀真的參與了對張明華的“教訓”,作為始作俑者,他真的會全程冷眼旁觀,只讓其它三人動手嗎?

還有,如果許幼儀想要對張明華下殺手,完全沒有必要把地點選在KTV這種人多眼雜的地方,以他的家世背景,可以做到讓張明華悄無聲息地消失在這個世界上,而不驚動警方。

所以,或許那天他确實想給張明華一點“教訓”,但張明華的死,一定是在許幼儀計劃之外的事。

在這種“意外”情況下,許幼儀真的能做到萬無一失,在案發現場不留下一絲痕跡嗎?

這個在理論上滿是缺陷的拙劣謊言……

林載川突然道:“陳志林帶過來了嗎?準備提審陳志林。”

信宿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他們的談話,直到聽見林載川這句話,才從電腦後面擡起頭,“你是想讓他自己說實話嗎?”

賀争有點懵,“……這怎麽讓他說實話?”

陳志林不是主動當背鍋俠的嗎?

信宿輕輕往後一仰,身體靠到椅子上,不急不緩道:“只要當時有第四個人在現場,就沒有人能确保案發現場毫無破綻,警方不能保證,那幾個小嫌疑人就更不能保證了。”

“陳志林在警方面前說謊,本來就心虛,用一些信息稍微試探他一下,就很可能露出馬腳。”

說完,他對林載川一笑,挑眉道:“隊長應該也是這麽想的吧?”

林載川對上信宿望過來的眼神,心裏浮起一絲極微妙的感覺,他從來沒有過這種——被人讀心似的經歷,信宿在這種事上的反應速度敏捷到可怕,不知道應該說他是聰明、還是狡猾。

林載川确實有這樣的打算。

陳志林一直被扣在拘留所,和外界消息不通,他不可能知道警方已經懷疑到了許幼儀的頭上,“信息差”是目前警方手裏的唯一優勢。

只要讓陳志林對現場證據産生懷疑,再适當施加壓力,心理防線崩潰之下,他就很可能主動把“許幼儀”的名字說出來。

林載川看了信宿幾秒,問:“你覺得,用什麽證據最合适?”

“腳印。”信宿幾乎毫不猶豫地回答,“技術部在受害人的衣服上提取到了三個人的腳印,但如果現場忽然多了一個腳印,那麽在陳志林的視角裏,這個腳印會是誰的?”

聽到這裏,其他刑警也反應過來信宿的意思。

根據劉靜留下來的線索,基本可以确定現場有第四個人的存在,利用這個情報詐他一下,能讓陳志林說實話更好,要是他咬死不開口,對警方來說也沒有任何損失。

這時,一個刑警敲了敲辦公室的門,“林隊,陳志林已經帶到審訊室了。”

章斐下意識收拾東西跟林載川往外走——一般審訊工作都是一男一女來完成,作為刑偵隊的“一枝獨秀”,章斐長年跟着林載川一起進審訊室,幾乎是條件反射了。

然而這次林載川卻攔了她一下,反而微微一擡下巴,“信宿,你跟我一起去。”

信宿突然被點名,神情有些驚訝,但是沒有說什麽,穿上警服外套跟林載川一起出門了。

章斐站在原地愣了一會兒,然後轉過身嘆了口氣,“唉,我是不是失寵了?”

賀争撓了撓頭,“我感覺自從信宿來了以後,他跟林隊經常說一些咱們都聽不懂的話,是我錯覺嗎?”

“可能這才是同事的默契吧,”另外一個刑警玩笑似的道,“林隊每次帶着咱們這幾個笨蛋破案,做什麽決定之前還要先跟我們解釋明白,結果人家新人來了,直接變成林隊肚子裏的蛔蟲!讓咱們這些老人情何以堪啊。”

章斐翻了個白眼:“你是笨蛋,我可不是。信貴人能得寵是他的本事,別挑撥我們辦公室和諧有愛的同事關系啊。”

沙平哲摸着下巴道:“……這個信宿,有點東西。”

去審訊室的路上,一夜“得寵”的新同事語氣遲疑地問:“林隊,你讓我跟你一起去審問陳志林嗎……可是我沒有經驗。”

信宿畢竟還是剛上任不到一周的新人,連審訊室的門都沒摸過,雖然當初為了應試看過不少刑訊技巧方面的書,但到底是紙上談兵,完全沒有“實戰操作”。

林載川定定看他幾秒:“但你很有天賦。”

“………”信宿一時沒分辨出這句話是不是在誇他。

他輕輕挑了下眉,沒有再說什麽,跟在林載川身後走進審訊室。

刑偵隊審訊室空間并不大,走進去就給人一種緊張逼仄的壓迫感,燈光明亮到刺的人不能完全睜開眼睛,無形中給嫌疑人施壓。

陳志林跟上次見面的時候沒有太大區別,仍然畏畏縮縮地彎着身體,只是精神狀态似乎更差了,沒有一點十八歲男生該有的年輕朝氣。

林載川在他對面椅子上坐下,盯着他看了他兩秒,一句寒暄沒有,冷冷開口道:“被帶到拘留所看押的這幾天,你應該很害怕吧。”

“怕警方調查出張明華真正的死因,讓你不能如願以償地無罪釋放——但你應該又不會特別害怕,畢竟你只是無關緊要的幫兇,而真正的主謀另有其人。”

陳志林先是沒有反應過

來林載川在說什麽,但過了沒幾秒鐘,臉色瞬間就變了,放在椅子上的手指無意識攥緊,強行控制住了扭曲的面部表情。

林載川用手指敲了下桌面:“你現在有一次自首的機會,有些事你主動交代,跟警方調查出來以後跟你對證,最後的結果是完全不同的,你應該有這樣的法律常識。”

陳志林嘴唇輕微顫抖,像是掙紮了片刻,聲音低啞道:“我該說的都已經說過了,沒有其他的要說。”

林載川淡淡道:“是嗎。”

他向前一傾身,一字一頓:“那你知道,我們在受害人張明華的身上,提取到了第四個人的鞋紋嗎?”

聽他提到“第四個人”,陳志林渾身都震了一下,眼裏茫然又不可置信。

鞋紋?

不可能,許幼儀并沒有動手,當時……

想到了什麽,陳志林身上的冷汗瞬間流了下來,呼吸都開始發顫。

林載川盯着他的眼睛,聲音平靜地說:“現在,你還堅持案發現場只有你們三個人的說辭嗎?”

陳志林胸膛明顯劇烈起伏着,他咬緊牙關,努力思考應對的措辭,可警察說的話讓他太猝不及防了,一時間根本不知道該怎麽反應,腦子裏完全一片空白。

第四個人?他們怎麽會忽然查出第四個人?

慌亂之中,他想起那個男人叮囑他的話:無論發生什麽,咬死只有你們三個人,張明華是意外身亡。

陳志林稍微直起身子,咽了口唾沫,聲音毫無底氣道:“……我太不清楚,有可能、是在包廂裏不小心碰上的。”

信宿略感新奇地支住了下巴。

一般的高中生被警察這麽一吓唬,基本上就什麽都交代了,再怎麽說也是沒踏上社會的小孩,對警察這個職業還是很敬畏的,看起來這個陳志林被“洗腦”的還挺成功。

“你不清楚?”林載川重複一遍,冷冷反問道:“你難道不是最清楚的那個人嗎?”

“起初,你們只是聽了那個人的話,想在洗手間給張明華一點小小的教訓,雖然你或許不知道動手的理由,但那個人讓你那麽做,你就照做了,畢竟你們平時就很聽他的話——但沒想到竟然鬧出了人命。”

說到“人命”兩個字,陳志林的神情明顯變了一下。

“發現張明華斷氣的時候,你應該很害怕吧,畢竟你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殺人,動手的時候也完全沒有料到他竟然會死,你不想成為一個……殺人犯。”

林載川把“殺人犯”三個字咬的清而清晰,簡直像一陣陰冷的風灌進耳朵,陳志林幾乎渾身哆嗦着聽完他的話,大腦裏一片空白。

然而,那魔咒似的話音還沒有結束——

“所以,你們是怎麽做的?”

“那個人是第一個反應過來的,他讓你們不要聲張——把張明華的死僞裝成意外事故,對嗎?”

林載川輕聲一字一句地問:“是誰,把張明華從衛生間放到了樓梯口?”

陳志林面色慘白,瞳孔放大,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簡直要以為,這個警察在現場目睹了一切,旁觀了所有細節。

這是只有他們幾個人才知道的事……

這時,信宿突然笑了一聲,拖着懶洋洋的長調說:“小朋友,你以為我們是怎麽了解到案件經過的,有些事你不交代,不代表你的小夥伴也會乖乖聽話。”

“你已經是個刑法意義上的成年人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自首立功的機會,你不想要,難道你的朋友也不想要嗎?”

陳志林大腦空白,下意識看向說話的警察,随即,一股前所未有的涼意沿着骨頭爬了上來。

比起林支隊長那種充滿壓迫感的目光,他竟然更害怕這個刑警的眼神。

那個支隊長說話的态度雖然強硬冷淡,但至少還把他當一個平等主體來對待。

但他旁邊的那個人不一樣。

他總是一臉漫不經心的表情,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着某個——小貓小狗小動物,或者說,某個微不足道的、死不足惜的、低等生物的眼神。

他溫和微笑地望着他,眼裏的冷漠卻讓人不寒而栗。

陳志林手腳發涼,腦子裏混亂一片。

警察什麽都知道了,有人把一切都告訴了他們,他殺了人、他犯罪了,他會被判刑。

不、不……人不是他殺的,不是他把張明華從樓梯踢下去的……

陳志林猛然擡起頭,語無倫次地說:“不是我、是……是許幼儀,都是他指使我們的!”

林載川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拿起手邊的通訊設備:“鄭副,準備正式逮捕許幼儀吧。”

由一句“許幼儀”開始,陳志林心理防線完全崩潰,在審訊室裏一五一十交代了案發當天全部經過。

跟林載川的推測高度一致——最開始他們只是聽了許幼儀的話,因為張明華在學校裏跟劉靜走的太過親近,所以想給他一個“教訓”,讓他以後離劉靜遠一點。

于是在張明華去洗手間的時候,他們也跟着一起走出了包間。

高中男生之間解決矛盾的方法往往簡單粗暴,他們把張明華堵在角落裏,對他進行拳打腳踢,這個過程許幼儀一直在看着,沒有動手。

一開始,張明華還能反抗,可是終究三拳難敵四手,最後只能用手擋住身體脆弱的地方,躺在地上被動承受着這場暴力。

“行了。”許幼儀抱臂看了一會兒,終于喊了停,走到張明華的身邊,低下頭看他,“你應該知道我為什麽教訓你,下次,就不是這麽客氣了。”

事情本來應該在這裏就結束,他們已經打算轉身離開,可身後的張明華卻搖搖晃晃站了起來,一字一頓地說:“許幼儀,你會有報應的。”

張明華倔強的、直直盯着許幼儀的眼:“你做的那些事,一件一件,都會有報應的。”

許幼儀的臉色猛然沉了下來。

他回身一把拎起張明華的衣領,将人拉向自己,手腕上青筋暴起,用只能兩個人聽到的聲音狠狠地說,“報應?劉靜從始至終選擇的人都是我,你也只能看着她跟我在一起,這輩子都不可能有機會。”

說完他冷笑一聲,将張明華重重往後一推——

張明華本來就站不穩,接連向後踉跄了幾步,踩到了一灘水漬上,鞋底在濕滑地板上發出一聲奇異聲響,整個人在許幼儀訝異的神情中不受控制向後倒去,後腦勺“碰!”的一聲撞到了牆壁上。

這一下,讓在場的幾個人都呆住了。

許久,羅軍才小心翼翼開口:“他應該沒事吧?怎麽、倒在地上不動了。”

“……聽聲音好像是撞到頭了,”陳志林大着膽子走過去,“喂,張明華,你沒事吧?”

張明華躺在地上沒有一絲反應。

陳志林掰過他的腦袋看了一眼,沒看到有血跡,稍微放松下來,但還沒喘完這一口氣——他幾乎是驚悚地發現張明華的胸膛沒有絲毫起伏的弧度!

陳志林難以置信地伸手探向張明華的鼻子下面,然後一屁股坐到了地板上,瞬間面如死灰。

“不、不喘氣了……”

“你瞎說什麽,不過就是摔了一下,怎麽可能不喘氣了。”郭海業大步走過去,在張明華的身邊蹲下,漸漸的,臉色也變了。

他魂飛魄散地看向許幼儀,語不成調:“他好像……死、死……”

許幼儀的臉上出現了一瞬間的空白與惶恐,但很快掩去,他強裝淡定地走到張明華的身邊,伸出手去,在他的鼻翼下感覺不到一絲氣流,整個肩膀慢慢塌了下去。

——誰都沒想到張明華竟然這麽死了!

許幼儀不過就是推了他一下而已!

羅軍當場吓傻了,六神無主道:“怎麽辦,打120吧!”

許幼儀身體僵硬地蹲在張明華的屍體旁邊,凝固般一動不動,直到聽到他的話,才驟然回過神來,厲聲阻止道:“不能叫救護車!”

他年輕的臉上出現與年齡不符的狠厲,咬牙道:“萬一,張明華在醫院沒搶救過來,我們幾個就是殺人兇手!”

郭海業直接被吓癱了:“那、那怎麽辦……”

看着地上的屍體,許幼儀的腦袋從來沒有那麽清醒過,甚至到了頭腦空明的程度,他幾乎能聽到大腦在高速運轉的聲音,有條不紊地指揮着他的同夥:“你們把他搬過來,搬到樓梯那。”

高中生們被吓破了膽,只剩下被人支配的

本能,陳志林跟羅軍一起,渾渾噩噩把張明華搬到樓梯口,放到第一層臺階上。

許幼儀站的筆直,用平靜到可怕的冷酷語氣說:“你們都聽好了,張明華是失足在樓梯上摔死的,跟我們沒有任何關系。”

“陳志林,如果有人問起,你就說因為你看張明華不順眼,所以找人教訓他,然後不知道他怎麽從樓梯上滾下去了,你們、誰都不能把我說出來——我家有錢,到時候我會讓警方建議他爸媽私下和解,我們幾個誰都不會有事。”

幾個高中生一齊呆若木雞地看着他。

許幼儀将發抖的手用力握成拳頭,語氣堅定地重複了一遍:“記住了,張明華是自己腳滑掉下樓梯摔死的,不然,我們誰都跑不了!”

說完,他擡起腳尖向外一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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