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聞聞別怕

聞聞別怕

車開了很久,縣城的路是颠簸的。不知輪胎硌到了什麽東西,被放在後座的宿聞悶哼一聲。

“撞着了?”

開車的人終于在長久的黑暗中,說了第一句話。

卻将宿聞拉入更深的深淵。

那是他爸的聲音,宿明傑的聲音。

宿聞咬着布團,嗚嗚地想說話。爛泥味兒的布條叫他的胃一陣一陣地抽痛。他恨透了宿明傑,但他在這種時候,卻忽然沒有了任何的悲憤。

他想,為什麽是你。

我甚至可以接受任何一個人把我綁到荒山野嶺,賣掉或殺掉。畢竟命運那麽不公,在我身上再多降臨一些,也沒什麽稀奇的。

但為什麽要是你。

“沒碰着臉就好,一會兒可要派用場。”宿明傑松了口氣。

他的心徹底寒了。

夜色是神秘的,這段未知的旅途,長到宿聞在這種狀态下,都能累得睡過去。他本來便是在睡夢中被強行叫醒的,白天又在籃球賽中消耗了太多體力,他身上的每個細胞都在催促他入睡。

好想回家。

宿聞做了夢,但連夢中的他都是清醒無比的。他知道,一個夢只會持續五六分鐘。

夢是幻想的開始,也是現實的警報聲。

因為夢的出現預示着幻想的終焉。

在夢裏,他行走在皚皚白雪之中,穿着紅色的校服外套,冷得發抖。他牽着潘靈的手走,看她朝他微笑,似乎連寒冷都沒有那麽恐怖了。但忽然,他手上的分量變輕了,天地間只剩下他一人踽踽獨行。他想回頭,卻無法回頭,他看見前方是雪,依舊是雪。

永無止境。但好在潘靈沒有和他一起去雪的更深處。

“喂,別睡了。”

夢醒時分。

宿明傑罵罵咧咧地将他拽起,逼迫睡意朦胧的他坐正。他粗暴地将捆在宿聞身上的繩子解開,再将他嘴裏的布條拽出,扔在一旁。是出于想要掌控他行動的目的,還是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總之,他眼睛上的布條沒有被拿下來。

“很好,你沒有反抗……呃!”

解綁的宿聞落地便是一腳。他谙熟這招,雖說他看不清宿明傑的具體位置,但那一腳确确實實地踢到了他身上。

那是出于本能的掙紮。因為他知道,人不掙紮就活不下去。

“我想回家。”宿聞說。

他整個人都是顫抖的。他再勇敢再不羁,都只是一個一直活在小縣城裏的小男孩罷了。他聞到了這裏的氣味,是他熟悉的酒味,卻比家裏的那種更加芬芳,像是妩媚的惡魔,要勾他跌入溫柔鄉。

“狗娘養的……”宿明傑朝一旁啐一口痰,他的手已經舉在了空中,堪堪對着宿聞的脖頸,但他随後狠狠地捏緊拳頭,放下,湊到宿聞耳邊低語道:“你不想讓潘靈出事,對吧。”

宿聞霎時靜了下來。

他的耳朵倏然變紅。男人的氣息搔着他最敏感的耳部,叫他整個人都雙腿發軟。

他不知道這是為什麽。那是純粹的生理反應。

“你跟那娘們一樣……長了這樣一張臉,有這樣的身體……”他聽見宿明傑輕蔑地說着,卻離他的耳朵越來越近,他甚至感受到了窒息的潮濕感,“天生就該做這種事。”

宿聞不明白。

他怎麽也不明白這些話。

淩亂的詞句堆砌成鋒利的長矛,叫嚣着朝他飛來。他被綁在原地,動彈不得,言語立刻将他刺穿,擊得他鮮血直流。

但他依舊在那麽多詞句中,找到了他的致命點。

潘靈。

“聽懂了?看來你是真的在乎那娘們,”宿明傑笑了,“放心,你什麽都不用做。你爸我,今天是帶你去找樂子的。”

宿聞什麽都不想聽,也什麽都不想相信。

宿明傑在身後推着他走,他知道自己上了臺階,石料,摸到了光滑的牆壁,而後腳下變成了松軟的地毯,耳旁的噪音越來越大,那或許是歌,但扯破嗓子吼出的東西,或許不該稱為是歌。

他聽見宿明傑終于停下了腳步,随即,用他這輩子都沒聽過的,油腔滑調的聲音道:“大……大哥……”

“貨不錯?”

是個男人的聲音。

他眼上的布條被猝然扯下。

辦公室。布置得低調奢華,一面大牆陳列着數不清的瓶瓶罐罐。那些東西的價值,遠高于宿聞平生所見,甚至于這輩子或許都觸及不到。但正是因為外行看不出,所以才顯得男人品味極高。

“別說,這小子……穿得亂七八糟,”男人戲谑地看着他身上道,“這次你倒沒騙我……确實是個美人。”

男人二十多歲的年輕樣,讓中年的宿明傑叫他“大哥”,實在是一副詭異的畫面。但他确實有那種氣質。

男人身着深藍西裝,單眼皮,眼尾上挑,于是那副長相裏便帶了點兒妖。他說話也是偏尖的,如果不細聽,說那是個女人的聲音也不足為過。

宿聞不敢與他對視,他剛低下頭,下巴便被冰涼的手指抵住、上擡,男人讓自己只能注視着他。

“哪兒搞來的。”男人笑着問。

“這……就不勞大哥費心了。”宿明傑笑得谄媚,“那大哥,我的債……”

“行吧,既然你說到做到,就先抵了,”男人斜眼說,“不過,只是抵押。別以為這樣就能徹底抵消你欠下的。”

“謝謝大哥,那……”宿明傑瞪了宿聞一眼,“大哥好好玩。”

“慢着,”男人眯眼看着宿聞,“這年齡看着挺小啊……還在上學?”

宿聞驀地點了點頭,來不及等宿明傑否認。

他不想任人擺布。

宿明傑搓搓手:“沒事,他上學也是白上……我們那兒,讀書能讀出什麽來啊……最好最好就能考個什麽,二本就不錯了……”

“不是關心他。”男人的眼神變得冰冷,“你們那兒的,那就沒什麽關系。我怕你去哪裏拐了個落魄少爺,那樣,我這兒生意還怎麽做?”

“大哥……”

“滾吧。”

宿聞完全來不及反應。

他聽得出來,自己被賣了。但他幾乎無法想象接下來會發生什麽事情。他的縣城,太小,太狹隘,他不知道城裏的人們是怎麽說話的,又幹着怎樣的勾當。

他不知道。他想回家。

“小子,”男人朝他笑笑,“以後叫我王哥。”

“我……”宿聞不知所措地開口,他已經失去了任何的語言組織能力,只會呆呆地站在原地。

“你從前有聽說過……”王哥故意停頓了一下,“‘鴨子’嗎。”

宿聞很聰明,他大抵能猜到,那不是什麽好的詞。因為他至少知道,很多人管風塵女叫“雞”。

那麽鴨呢。

“我等會帶你去個地方,你很快就能明白,而且這事,做起來不算難——”王哥沖他勾了勾手指,但宿聞愣在了原地,“不願意?”

宿聞點了點頭,他第一次知道什麽是膽怯。他甚至從來沒對宿明傑露出過這種神情。

因為他知道,宿明傑給他帶來的,只是皮開肉綻的痛罷了。

未知的永遠比已知的可怖。

“很正常,”王哥摸了摸他的頭,他手指輕輕地按着宿聞的頭,叫他放松,“你會喜歡的。”

——像你這樣的身體,怎麽可能不喜歡。

王哥将這句話咽了下去。他是個精明的商人,他知道如何叫宿明傑這樣的窮途鬼家破人亡,這輩子也還不上那天大的賭債;也知道如何對待他手下的這批小男孩——

都是吃軟不吃硬。

他不知道面前的小男孩叫什麽名字,甚至不知道他到底來自于哪裏,但他知道,面前的人十有八九是宿明傑的血親。在那種小縣城,這種事情實在是太平常。

只要他拿出對待情人的招數,他們便會乖乖地聽從他。因為客人不喜歡太烈的,所以他只找像兔子那樣乖巧,或是像貓咪一樣任性黏人的男孩。

年輕,漂亮。

“我不知道你叫什麽名字……”王哥說,“不用告訴我。”

宿聞懵懂地眨了眨眼,他情緒漸漸放松了下來,一雙杏眼紅得叫人心疼。他眼睛裏倒映出的,終于不再是無窮無盡的恐懼。

王哥微微下蹲,将近一米九的個子讓他的壓迫感太重。他不經意間瞟到一旁別人送來的紅寶石項鏈,在珠寶盒裏閃光。

火紅的,熱情的,卻又是高貴的。

所以他一彎雙眼,慢慢與宿聞平視道:

“你在這裏的名字,就叫Ruby。”

宿聞一愣。那句話聽起來像是在征求他的意見,但其實是句溫柔的命令。王哥随後去了辦公室的裏間,宿聞聽到衣架相互碰撞的聲音,不一會兒,王哥拿着一套衣服出來,疊得整整齊齊地交到宿聞手上。

宿聞不解地接過王哥手上的衣服。

白襯衫,黑褲子,很平常的服裝,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只是襯衫很薄,穿上也許會有些透。

宿聞想,裏頭打足了空調,換上也不會很冷吧。

王哥順手把旁邊的一束玫瑰拿到他面前:“聞聞。”

宿聞差點就以為那是在叫他的名字。但他很快清醒了,他看着沾着露水的玫瑰,心情忽然就好了許多,于是他深吸一口氣。

花香。

至少讓他有種安心感。

但不知為何,回味過來,總覺得那花香裏還摻着奇怪的味道。他從來沒有聞過那種味道,不算難聞。

有點熱。

王哥笑着轉過了身以示尊重:

“給,換上衣服,我帶你去個地方。”

今天的客人不喜歡膽子太小的孩子,王哥想,這樣,稍微有點純真,有點青澀,又有些浪蕩的感覺,那是最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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