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或許

或許

左遇的生活裏充斥着很多沒必要的繁忙。

他年紀輕輕學業有成,事業有為,家庭和睦,無論如何,他都很幸福。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總有一抹傷痛停留在他的過往。

他洋裝遺忘,不想讓別人擔心。

沒有人敢提起那個名字,沒有人敢承認她的身份,沒有人敢光明正大地想念她。

哪怕她是救了一條人命的英雄,在他極致的失控下,都不曾有人敢。

婚後一年,他的妻子生下了一個很可愛的女孩。

她很乖,除了落地那一刻的哭喊,此後便不再無理哭鬧,從不打攪左遇與他妻子的睡眠。

孩子很聰明,兩歲就能背下很多詩,惹的左家親戚老人合不攏嘴。

漸漸的,左遇似乎從那段陰影中走了出來。他不再癡迷于工作,家裏的裝修風格換成了暖色調,臉上多了笑容,下班時間提前了許多,總是準時出現在女兒學校的門口。

對了,他給女兒取名左笙。

幼兒園的小朋友羨慕笙笙有一個如此帥氣又高大的爸爸,每天都給他們送好吃的,目光中帶着期望。

他忽而就想起在一個平靜的午後,他和明霧一起從圖書館出來,一個孩子摔倒在他們面前嚎啕大哭,任由明霧怎麽哄都哄不好。

最後是左遇摸着他的頭,說堅強的孩子會靠自己站起來。

那時候的少女看着他,似在打趣:“左遇,你以後肯定會成為一個很好的父親。”

現在,她的話成了真,他無比愛他的女兒。

同時,他也是一個非常好的丈夫。

結婚多年,他從不讓妻子做家務,也不讓妻子勞神費心地培養孩子。

每當妻子喜歡的明星開了演唱會,哪怕是要跨越半個地球,他也會辭去一身的工作,陪她享受片刻的歡樂。

所以哪怕已經年僅三十,他的妻子依舊是那副年輕模樣,漂亮的同時擁有着常人難以媲美的歡樂。

沒人知道,這一切都是明霧教給他的。

上學時的他雖說健談,但很少讀懂別人的潛臺詞,不少次惹哭明霧後,他用自己所有的零花錢給她買了個最好看的筆袋。

少女破涕為笑,說他傻。

他告訴她,女孩子是要被珍視的寶物,要用最大的誠意付出,也要好好守護。

他還記得明霧考試超過他的那一天,少女揚着笑容站在陽光下,手裏舉着成績單,興喜若狂地指着自己的名字:“我是第一!”

是啊,無論做什麽,她都是第一。

妻子被他保護的很好,少女的天真與爛漫在她身上從未消散,時而帶着孩子一起孩子氣地逗弄他,一年半載地舉家旅游一次。

家裏被打造成了一個小天地,帶着世間所有的美好與溫暖,等待着辛苦工作一天的他。

左夫人很高興看到兒子這樣,雖然還是會想起明霧,但更多時候,她都是在祈禱那個孩子的下輩子能好過點。

高中那會,左遇有段時間被學校要求封閉式訓練,就為不久後的競賽可以奪冠。

是明霧不論風雨險阻,每天放學都來老宅陪伴二老,給他們分享左遇在學校的新鮮事。

有時候是他考試又考第一被放到展板展示試卷,有時候是他拒絕了學妹的表白但作為補償送給人家一份三年高考五年模拟試卷。

左夫人也從沒有兒子陪伴的孤獨中走了出來,和左先生最大的樂趣就是聽那個跟向日葵一樣的女生來找他們聊天。

明霧與他們似乎沒有代溝,什麽話題都能聊上號。

上漲的放假晚、暴跌的股票、未來的餐飲、城市規劃……

她身上不同于同齡人的成熟更使她在任何場合游刃自如。

左笙小朋友遺傳了母親的顏值和父親的氣質,綜合了二人的智商,在各個領域都有自己的一片天。

左遇從不要求她學才藝,但只要是她喜歡的,就會給到最好。

但在寵溺的同時會給她底線的約束以及道理的管教。

用明霧的話來說,是公主也要有自己的原則。

從不過度奢侈,也不極度節儉。

朋友們不止一次感嘆這孩子的厲害之處。

他們想念明霧,也希望左遇可以過得好。

他們知道那個從不焦躁的姑娘心中的驕傲,也知道看似柔弱的外表下她堅韌的內心。

她死在壞人的刀刃下,但她永遠活在他們心裏。

始終空缺的名額,是所有人的遺憾。

左遇三十歲這年,妻子提議全家去一趟霧凇島。

她并不知曉明霧,她只是喜歡那兒的風景罷了。

左遇依了她。

自駕的路途是那麽漫長,朋友們臨行前的欲言又止他讀得懂,但,他不能讀懂。

滿天冰霜,是雪的世界,陽光肆無忌憚地照耀在雪上,好像她從不熄滅的煙火,生生不息的照耀。

他們借宿在一家民宿,老板娘是個很熱心的中年婦女,身材臃腫,說這不算流利的普通話去,勉勉強強讓人聽懂。

民宿門口有一個小信箱,聽老板娘說,裏面堆滿了大大小小的信封,都是來自于一個女孩的,但不知道為什麽,她已經幾年沒來過了。

左遇想到了什麽。

左笙在外頭玩,不小心撞到信箱,老舊的箱門被撞開,她隔着厚厚的手套揉了揉腦袋,看着被信塞滿的信箱,有些驚奇,也有些猶豫。

她邁着小短腿,對着門邊的左遇可愛地喊了聲“爸爸”。

左遇彎下腰,笑着揉揉她的腦袋:“怎麽了笙笙?”

左笙指指信箱,“好多信。”

左遇一愣,走過去查看,手一碰到信箱,裏面的受不了震蕩,一溜煙全掉了出來。

“笙笙!進來喝點水!”妻子在屋裏頭喚着女兒的名字。

左遇給了她安撫的神色,溫聲道:“去吧,別讓媽媽等急了。”

她這才屁颠屁颠地離開。

左遇去撿信,拿了三封卻發現書名與給予人的名字都是樣的。

to Y

——wuuu

老板娘不知何時走了出來,走到他身邊,嘆了口氣:“你就是左遇吧。”

他有些懵。

“小霧寫給信的人。”

“小霧那孩子,從高一到高三,年年都會來,但她不住這,送了封信就走。她告訴我,如果以後這裏來了個和她一樣大的叫左遇的人,請務必讓他看到這些信。”

“我知道你已經成家,現在很幸福。我也知道小霧那孩子回不來了,不可能再給你送信了。但對不起孩子,出于我的私心,我還是想讓你知道這些信的存在。”

“原諒我的自私,我很喜歡你的妻子,她很善良,一直在跟我聊天,講實話,我已經很久沒有這麽開心過了。你的女兒也很可愛,很有禮貌,很惹人喜愛。孩子,現在的你過得好幸福。”

小霧看見了,肯定會高興的。

“這些信,如果你不想看見,我會把它們燒掉。”

左遇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卸下僞裝,不再掩藏自己還記得她的事情,“謝謝您,但我想,這些信的心意我已經知道了。”

她盛大的青春,不只是苦瓜,更是笑臉。

“這次我來霧凇島,其實更多的是想看看這兒的美景,我知道這裏是她最愛的地方,我來了,也算替她來一次了。”

“謝謝您願意存留這些信那麽多年,可人都是要往前走的,我也一度無法忘懷,所以我選擇記住。”

“也祝您,生活愉快。”

老板娘明白了他的意思,轉身回了屋。

寒氣中,獨留他一人。

其實,他曾看到過她給他寫信的那張紙。

少女酣睡,紙張就這麽被風吹到他桌前,上面的內容被他看見。

——

西紅柿同學。

我是你的同桌,明霧。

當然了,也是全天下最好的同桌。

我們兩個厮殺排名,試圖将對方用分數狠狠踩在腳下,但和你殺了這麽久,也出了點感情。

哎呀不騙你了,其實感情出現的更早。

還記得你的網友“苦瓜”嗎?你總說我不開心的時候像苦瓜,可是你不知道,我就是苦瓜。

那個一心赴死的苦瓜。

那時候的我不知道什麽是希望,然後你告訴我,下次吃冰淇淋吃到隐藏口味是希望。

挺抽象的。

但我很喜歡。

後來的接觸中我才發現,你沒有那麽開朗,你很沉穩,但不太懂人的心思。

每次被你氣哭我都覺得好沒面子,但是,能讓你成長,讓學習到一些,我也覺得挺值的。

還記得我問你你夢想中的大學嗎?你反問想考什麽。

講實話,我還挺感動的。

畢竟高中同桌延伸成大學同學也不錯。

言歸正傳!其實,我對你,是有那麽一丁點好感的。

畢竟你帥啊,顏值在那了,是個人都會心動的吧。

但更多的,我很欣賞你內在的靈魂。

你很會協調,不用主觀意識判斷一件事,很理性,從不感情用事。

其實我特別特別羨慕你這一點。

因為我做不來。

還有,你為什麽叫西紅柿啊。

是因為喜歡吃嗎?

難怪很奇怪。

你問我最喜歡的地方是哪,我說是霧凇島。

但充其量我也只聽說過那裏而已。

沒過去。

真的!

周傑倫的一句歌詞不是叫“雪地裏相愛他們說零下已結晶的誓言不會壞”嘛。

我覺得那是個告白的好地方。

所以我打算将我所有的心事與喜歡藏在那個漫天冰雪的地方。

這樣哪怕我那天不在了,我的感情依然在啊。

像精靈一樣,永遠永遠地守護着你。

先說這麽多吧,我困了。

那麽,晚安啦。

小小少年。

——wuuu

總說來日方長,可他知道,那天後的十幾天裏,她便不再有來日。

大好前景毀于一旦,刀刺入骨的那一刻是何等疼痛他無從得知,但他知道,她一定不後悔。

可是,明霧。

我一直都知道你是苦瓜。

高一到高三,三年裏,我一直都喜歡你。

你不知道,每次把你惹哭後,我都急得不得了。

我恨自己的嘴笨,恨自己的呆若木雞。

我真的,特別想和你在一起。

哪怕山崩地裂也無所謂。

……

他一人站在檐下,黑色風衣裹着清瘦的身軀。

他現在,是一個人的丈夫,一個孩子的父親。

在無數次的相處中,他愛上了他的妻子。

但他知道,這與喜歡明霧是不一樣的感受。

他的笨拙給了喜歡,成熟給了愛。

于明霧,是他青澀序章中最耀眼的一筆。可他的妻子,是他往後餘生永遠閃爍的星。

明霧,你聽到了嗎,他們對你的思念。

你也聽到了嗎,我的釋懷。

放心吧,你愛的人現在的生活都好起來了,他們不再日益消沉,帶着你的那份,一起活了下去。

我愛我的家人。

也無比感謝你的出現。

對不起,我曾信誓旦旦地說要一輩子陪着你。

可我,不會忘記。

哪怕這份感情不是喜歡,而是對舊事的懷念,我也依舊會和那些愛你人一起記得。

風聲吹過,十八歲的少女奮不顧身地守護住一個人生尚未開啓的孩子。

她顫抖着身體,無比疼痛。

可她同時又有些高興。

如果說這一生都沒有做出太大貢獻,那在死前救下一個人,也算值了。

她好希望,她的死能給大家換來幸福。

在無數個靜谧的午後,在鼾聲微微響起的教室裏,她紮着高馬尾,穿着媽媽洗的幹淨的校服,趴在桌子上,寫下自己的大學夢想。

又在無人注意的時候,在草稿紙上偷偷畫下他的長相。

更在所有人将他圍在中心的時候,心裏悄溜溜地吃醋。

她的一切是那麽的光明而正大,卻也在不為人知的角落笑着掩藏心緒。

她不是聖人,她也有感情。

高中生涯被太陽照耀,她在操場上狂奔,在拉拉隊中給左遇吶喊助威,在搖着風扇的教室裏奮筆疾書,在昏昏欲睡的課堂上掐自己的大腿。

這些畫面在她死前尤為清晰。

明霧還記得,自己寫過一段話。

——

你會在人聲鼎沸的地方用力地擁抱幸福,讓我在陰暗的土裏腐朽吧。

——

但後來被她揉成紙團扔進垃圾桶裏。

其實有些事情,也不是那麽重要。

或許,大家都往前走,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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