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怪人
怪人
嘉州,州府。
城西,章柳街,花月樓。
三層高樓跨河而建,上方莺歌燕舞,下方流水潺潺,哪怕隔了幾條街也能遠望此方盛景。樓中燈火暧昧得恰到好處,既讓天上的月光少了三分清冷,也未薄了半分風花雪月的朦胧。
這裏是城裏最好的青樓,這裏有最好喝的酒和最好看的女人。在這種地方,哪怕只是一份相當于入場費的茶水錢,也不是普通人負擔得起的,尤其是從事下九流行當的人。
這世上有很多東西原本就不是為窮人準備的。
不過,今晚卻不一樣,因為此刻坐在這樓裏的人,單從言行舉止也能瞧出他們絕非出身富貴之家。
下巴上留着一團像是胡子,又像是一把又腥又臭的海草的男人是城南的乞丐;拿着一對黑眼珠四處張望,連嘴巴都險些合不上的,是城裏的剃頭匠;抓着一壺價值五十兩的“夜不歸”和一盤鹽酥花生,翹個二郎腿坐在一邊自斟自飲的,是城門口推車算命的;抱着個炖得無比爛糊的醬鹵大肘子正在埋頭啃的,是夜裏的打更人;下巴擱在肚子上,身上還套了件上不得臺面的髒圍裙,只敢拿餘光偷偷打量四周情況的,是城裏有名的老實漢子,靠賣糖為生。
這些都是在下九流行當裏打滾的人,是地地道道的窮人,花月樓對他們而言,本是連看一眼都不敢的地方,但今天他們卻仿佛成了這裏的主人。
這些人一開始還有些許因貧窮和羞恥而生出的拘謹,但在幾杯好酒下肚後,有人便已将自己那雙比鍋底還黑的腳大大咧咧地踩在了價值百金的椅子上。
沒有人過來批評他們的粗魯,哪怕是樓裏最刻薄的老鸨也沒有。
她們并不是不嫌棄這些人,她們只是暫時沒有空,因為她們在數錢。很多很多的錢,這些錢足以将這些人弄髒的桌椅板凳在事後全換上一套新的,而且得是從南海運來的好木頭。
不,遠不止換上一套。一想到這,她們的臉上甚至露出了最誠摯的笑容。
她們甚至如此想:我們這些人,難道不也是在下九流的行當裏打滾嗎?今晚服侍的,正是自家兄弟哩。
那麽,到底是多少錢,才能讓這幫見慣了豪奢貴公子的老鸨們都忍不住笑呢?
當然,無論多少,至少眼前這幫人是絕拿不出的,哪怕他們賭上一輩子甚至下輩子的運氣去賭場贏一個晚上也拿不出。那麽,他們今晚又憑什麽在這裏享受着城裏最好的酒與姑娘呢?
答案很簡單,有人替他們付了錢。
請客這種事絕不罕見,古往今來很多人都有這個癖好,因為這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用錢買面子,本就是有些人最喜歡做的事。
可是,請這樣的一幫人在這種級別的銷金窟中毫無限制地尋歡作樂,哪怕是再纨绔的世家子也不會如此,但今天偏偏就有人這麽做了。
當老鸨用自己已經開始松動的牙齒挨個在金子上咬過後,她才終于确信,世上竟真有這種心甘情願将大把的錢往火盆裏丢的傻子。
捧着那一手疊起來比《論語》還厚的金葉子,別說是把這幫下九流的泥腿子們請來這裏吃喝玩樂,哪怕是要把她本人交給那幾個身上的爛瘡都在流膿的乞丐,她也是願意的。
然而,替這些人付錢的人卻不在這裏。事實上他剛付過錢就離開了。
這樓裏一切的熱鬧與荒唐就像銅鏡,像湖水。銅鏡留不住繁花,湖水留不住月華,正如這一切都留不住他。
把口袋裏的錢全掏空的李秋雨就像是一個卸下了重擔的挑夫,只覺得神清氣爽,一身輕松。他背着手,在已經宵禁的城裏閑逛着,看樣子竟是毫不在意自己可能被巡夜的城衛軍發現。
要知道,前些日子剛有位知名的大詩人就因為夜裏亂逛又說不清原因,被城衛軍發現後先是打掉了他兩顆門牙,之後又在牢裏關了七天哩。
行至城東,一處格外僻靜典雅的官家院子外,李秋雨沒有推門,而是一躍而起直接跳上了牆,再一個曲腿,便踩進了院子。
他的動作輕盈優美,上下一丈多高的石牆,竟連一丁點的動靜也沒發出,就像是一只矯健的黑貓。
院子裏既有光,也有人,但他毫無作為一個不速之客被主人家發現後應有的自覺,反而大大方方地站在院子中央往屋裏打量。
堂屋中央,有一位身穿白裙,上綴海棠花,黑發披肩,最多不過雙十之齡的少女。此刻她正溫柔地将一團黑色的藥泥塗在一條銀白色細犬身上可見白骨的傷口處。
哪怕擱着快兩丈遠,李秋雨也能聞見一股沁人心脾的藥香。
這藥性是如此的霸道,乃至于他只是遠遠地吸上一口,都感覺身體多了幾分活力。
李秋雨知道這是什麽藥。
這世上本就很少有他不知道的藥,尤其是這種藥。他小的時候常會用到。
這種藥叫“生肌續殘膏”,主材是一種據說沾了鳳凰血的靈草,所以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效,與之相比,其他十來味輔藥反而沒那麽重要。
當然,也只是相對的不重要。
光這一份“生肌續殘膏”,就足以讓他請人在花月樓大排宴宴一整個月,可眼前的少女竟給一條狗用了。
這世上愛狗多過愛人的,不在少數,但前提是那至少得是他們自己的狗。李秋雨比少女早來這裏一個月,所以他很确信這就是一條在城裏到處乞食的野狗而已。
它甚至稱不上是一條好看的狗。
這麽好的膏藥,給人用尚且不夠,她卻用來給一條路邊無主的野狗治傷,這豈不是說她比李秋雨更豪奢?
“好啦!小孟,只消一刻鐘,你就可以下地随便跑啦。我保管你比以前跑的還快呢!”少女忙活完,伸手撓了撓細犬的下巴,後者舒服得眯起了眼,嘴裏發出愉悅的哼唧聲,似乎身上的傷已經不疼了。
“小孟?”李秋雨不解。
“對,小孟。”少女擡起頭,笑得宛如一朵春日陽光下盛放的海棠花。很顯然她對自己給狗取的名字很滿意。
人有名字,狗當然也有名字,只要某個東西對你有特殊的意義,那麽它就會有一個獨屬于你的名字。不過,這世上的狗多不過是旺財、阿福這種讨喜的昵稱,而“小孟”怎麽聽都該是個人名才對。
“我看着他為了一個給他喂過食的孩子,竟與兩頭狼撕打在一起,‘威猛’得很。”少女認真地解釋着,“‘孟’字加上他本來的身份,豈不就是一個‘猛’字?”
“對不對呀,小孟?”少女說罷,躺在軟塌上的細犬立馬擡起頭大叫了兩聲,一條細長的尾巴拼命地搖,打得軟塌“啪啪”作響。
李秋雨聽得有趣,也不禁笑了起來。
他很少笑,連這次也只是一瞬間便将笑容又收了回去。笑容在他臉上,甚至比昙花凋謝得更快,不僅如此,笑過之後,他的臉色和語氣竟比一開始更顯冷漠,甚至有些咄咄逼人。
“這麽好的藥,你就給一條狗用?”
在這個世界上,有人覺得人比狗重要,也有人覺得狗比人重要,還有很多人覺得人和狗都不重要,自己才最重要。眼前的少女會是哪一種?他不禁有些好奇。
李秋雨得承認,他有個喜歡探尋他人內心卑鄙處的怪癖。之所以如此,也許是因為他壓根就不相信單純與美好。
這不能怪他,因為不管誰像他那樣長大,都不會再選擇相信單純與美好的。
“生命本無高低貴賤”,這無疑是面對這個問題時最好的回答。盡管這種答案光是想想都已讓李秋雨幾欲作嘔,但如果是從少女的嘴裏說出這句話,他卻覺得自己并不會反感。
這是個危險的預兆。
可她并沒有那麽回答,而是理所當然地道:“我剛好有這種藥,他剛好需要,我若不給他用,他就會死的。”
“狗的壽命本來就不長,更何況這種藥是有限的。”李秋雨又問,“假如有一天同時有人和狗都需要這種藥呢?”
少女秀眉微蹙,似乎認真思考起了這個本不該是個問題的問題。
她好像對什麽問題都回答得很認真。
“到了那個時候,這份藥要給人?還是給狗?假如是小孟和一個你特別讨厭的人同時需要呢?假如是你的親朋好友和一條普通的狗同時需要呢?誰更重要?要給誰用?”
少女的眉頭在這一連串的問題之下越皺越深,竟似真的陷入了李秋雨假設的情況難以決斷,殊不知這時候最好的回答就是把手旁的匣子砸在亂問的人腦門上。
李秋雨看着她低頭時如兩只翹尾燕子似的眼睛,偏過頭,淡淡地道:“我不過是說着玩而已,你又何必多想,這藥是你的,自然是想給誰用就給誰用,誰也說不得你的不是。”
少女仰起頭,似乎想要回答李秋雨給出的難題,卻突聽得院外響起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深夜叨擾,還請宋仙子恕罪。小人是替大公子來送請柬的。”
嘉州只有一個韓家,那便是嘉州州牧一家,韓家也只有一位大公子,那便是州牧大人的長子。在這亂世之中,一州之主說是土皇帝也不為過,他的兒子想要殺誰,那個人就得乖乖把自己的腦袋砍下來送給他,他如果想要誰的妻子,對方就得親自将她脫光了送上門,如此才能保得家人性命,可今晚這位大公子竟乖乖地讓仆人主動上門遞帖子?
李秋雨眉毛一挑,腳下輕輕一動,便躍上了屋頂,再一轉身,就如一只野貓似的,幾下便消失在了稠密的夜色中。
不等少女起身,外面的人已自行推開了門,卻是個比白裙少女更年輕幾歲的小姑娘,粉裙紅衣,雲髻垂耳,手裏抓着封白玉為底,外圍鑲金的請柬。
“師姐,他們邀請我們明晚去參加宴會哩。”小姑娘看起來頗為興奮,不住地把玩着手裏的請柬。
這華美的請柬對她而言算不得什麽珍奇的東西,她只是覺得新鮮而已。對她這個年紀的小姑娘來說,新鮮本就是最致命的誘惑。
“你已經答應了?”
“為什麽不答應?大師兄說了,到了別人家,理當主動和主人家打好關系嘛。”
大師兄......
這三個字仿佛有一種很神奇的魔力,以至于光是從小姑娘的嘴裏說出來,都足以讓本不願赴約的白裙少女改變了想法。
她回望了一眼李秋雨消失的方向,随後朝小姑娘笑道:“那明晚我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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