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交鋒

第十六章交鋒

陸臨淵的反應并沒出乎程劍意料,事實上,臨江市局移交的材料中從一開始就沒有陸臨淵的供詞。作為負責本案的檢察官,程劍曾在審查起訴期間多次趕往看守所,當面訊問陸臨淵,得到的答複只有一個:拒不認罪。

這在程劍的職業生涯中并不多見,再如何死硬的嫌疑人,面對确鑿的罪證和無懈可擊的證據鏈時,都很難維系心理防線。

但這并不意味着沒法定案,畢竟“輕口供、重證據”是刑偵的一項鐵打原則,當采集到的罪證足夠充分,已經構成完整的證據鏈時,檢察官照樣可以在“零口供”的情況下提起公訴。

程劍有信心将陸臨淵釘死在被告席上,底下的旁聽者卻不這麽看,他們不了解本案的詳情,也不清楚公訴方掌握到多少證據,只知道被告人拒不認罪。

這就意味着辯訴交易在這樁案子裏行不通,公訴方和辯護律師只能面對面地拼刺刀。

好比現在。

程劍的眉頭很快舒展開,擡頭看向審判席:“審判長,公訴人申請本案證人盧宇剛出庭作證。”

薛蘭澤紋絲不動地坐在辯護席上,連眉毛的角度都沒有絲毫改變。

證人很快到庭,這是個三十上下的年輕人,身份是天宏基建的財務秘書,死者葉炳森的下屬。他看上去老實又拘謹——這是當然的,對大多數人而言,出庭作證絕不屬于日常體驗,同時面對檢察官和審判長的雙重高壓,是個人都會感到緊張。

“……去年十二月底,這位陸警官第一次帶人來到天宏基建,聲稱公司賬目有問題,請了好些高管協助調查,葉總監就是其中之一,”盧宇剛努力挺起胸膛,讓自己的話音聽上去更理直氣壯一些,“從去年年底到今年二月,陸警官斷斷續續來過三四回,每次都是打着‘調查公司賬目’的旗號,但我很肯定,公司的賬目沒有任何問題!”

程劍:“你憑什麽确定?”

“因為所有賬目都是葉總監帶着我們一筆一筆做的,”盧宇剛忽然有些激動,提高了音量,“葉總監是個正直的人,幹不出弄虛作假、中飽私囊的事,我不相信他會和公司高管串通做假!”

居中的審判長皺了皺眉,沉聲提醒:“證人注意自己的情緒!”

盧宇剛于是放低了聲氣,态度卻很堅決:“總之,指證葉總監做假賬的說辭太荒謬,根本站不住腳!再說,公安立案調查後,不是已經把公司內部的賬目翻了個底朝天?有查出什麽問題嗎?”

事實上,針對天宏基建的調查還在繼續,但那主要是經偵的職責,而且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不過,單就目前掌握到的情況看,天宏基建的賬目雖不能說完全沒問題,卻絕不至于上升到“犯罪”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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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蘭澤知道程劍為什麽将盧宇剛放在第一位詢問,他要給所有人樹立一個既定印象:葉炳森是本案真正的無辜者,他什麽也沒做錯,卻莫名卷入到一起經濟犯罪中。更重要的是,所謂“做假賬”的罪名還有極大可能是遭人誣陷。

那麽接下來,所有人都會自然而然地産生疑問——

既然葉炳森和天宏基建沒問題,警方為什麽要無憑無據地找他們麻煩?

這口從天而降的黑鍋,會不會和葉炳森的死有關聯?

當類似的疑問從心底浮出時,公訴方的目的就達到了。

程劍對審判長點點頭:“我沒問題了。”

戴着老花鏡的審判長轉向薛蘭澤:“辯護人有什麽問題嗎?”

薛蘭澤擡起頭,臉色平靜:“沒有。”

底下又是一片嘩然。

之前陸臨淵毫不猶豫地否認犯罪事實,将一衆旁聽者的好奇心吊到了最高點,他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辯護律師會如何應對這個看似無解的局面,也做好了圍觀一場肉搏大戰的準備。

然而薛蘭澤的反應出乎所有人意料,輕描淡寫就放過第一輪詢問,不僅一旁的聽衆,連公訴席上的程劍都有些詫異。

戴着老花鏡的審判長又看向程劍:“請公訴方繼續舉證。”

第二位出庭作證的證人名叫許婉怡,是死者葉炳森的妻子。她試圖冷靜客觀地回憶自己丈夫臨死前種種不同尋常的地方,可惜瀕臨失控的情緒讓她幾度落淚,哽咽的幾乎說不出話。

沒人忍心對一位眼眶通紅、面色憔悴的未亡人惡聲惡氣,連審判長的态度都緩和了不少:“請證人注意控制情緒,這裏畢竟是法庭。”

許婉怡用手帕擦了擦眼睛,拼命倒抽幾口氣,終于能順暢的說下去。

“……我記得很清楚,案發前一個禮拜,也就是二月七號晚上七點左右,炳森接到一個電話,說有很重要的事處理,必須立刻出門。我不放心,偷偷跟在後面,發現他沒有開家裏的車,而是打的去了東川巷,跟一個人見了面,”說到這裏,許婉怡驀地扭過頭,眼底流露出憎恨的情緒,“當時跟他見面的人,就是這個姓陸的。”

程劍不動聲色:“證人,請注意你的措辭!你怎麽會對日期記得那麽清楚,又怎麽會跟在死者陸炳森身後?”

“因為那天是我和炳森的結婚紀念日,我們說好了晚上一起吃飯,”許婉怡有些傷心,“那陣子,炳森的情緒很不對,整宿整宿睡不着覺,還經常一個人發呆。我問他怎麽了,他也不說,我不放心,總覺得他有事瞞着我。”

程劍又問:“那你怎麽知道,他去見的人是被告?”

“因為我見過他!”許婉怡細細的咬緊牙,“有一次,我去炳森公司找他,看到他和姓陸的……和被告在一起說話,兩人好像還起了争執。我覺得蹊跷,忍不住多看了幾眼,記住了他的長相。哦對了,他倆吵架時沒避諱人,就在我老公的公司門口,當時很多人都看到了,你們不相信可以去查!”

程劍:“因為你記住了被告的長相,所以當他和葉炳森在小巷裏見面時,你一眼就認出了他?”

許婉怡點點頭,臉頰繃得死緊:“對!他就是化成灰,我也認得他!”

程劍:“能具體說說當時的情況嗎?比方說,當時是幾點?你離他倆多遠,是否看清了被告的長相?以及,他倆具體說了什麽?”

許婉怡的記性很不錯,一個多月前的對話,到現在都記得分毫不差:“我特意看了表,當時是晚上八點半,我沒敢太靠前,躲在拐角裏,離着大約有五六米……他們身後有盞路燈,我借着燈光,很清楚地看到他們倆的臉。我聽到我老公和陸臨淵說:時間太倉促了,我來不及,可能要多幾天。”

“陸臨淵說:最好盡快,我們的時間有限,等不了太久。”

“我老公問:我弄到手之後,怎麽給你?”

“陸臨淵說:你等我消息,我會聯系你的,你別輕舉妄動。”

許婉怡話音一頓,聽到身後旁聽席上傳來低低的抽氣聲,咬牙道:“當時,我聽到我老公問:這件事,真的能徹底解決嗎?”

“陸臨淵說:我盡力而為。”

程劍和薛蘭澤都心知肚明,這樁案子的針鋒焦點只有兩個——

第一,陸臨淵是否濫用職權勒索財物。

第二,陸臨淵有沒有故意殺人。

如果說,單聽這段對話還有些不明所以,那麽聯系起陸臨淵幾次三番上門找天宏基建的麻煩,以及警方在陸臨淵家中搜查到的贓款,不難得出一個結論:陸臨淵在威脅葉炳森!

他用所謂的“清查假賬”作為交換條件,脅迫葉炳森給足好處,而葉炳森這個小小的財務總監既沒有和刑偵口正支隊長叫板的能耐,也沒這個膽子,只能委屈認慫破財免災。

這個猜測合情合理,雖然構不上直接證據,卻足以将陸臨淵釘死在“濫用職權”和“敲詐勒索”的恥辱柱上。

底下的議論聲越來越大,連角落裏的風篁都擔憂地皺起眉。

程劍向審判長點頭示意:“我問完了。”

審判長再次轉向薛蘭澤:“辯護人有問題嗎?”

薛蘭澤從筆記中擡起頭,連眼皮都沒掀動一下。就在所有人都以為,她會再次放過這輪發問時,只聽她平靜卻清晰地說:“有。”

審判長打了個手勢,示意她随時開始。

薛蘭澤笑了笑,忽然站起身來。

剎那間,偌大的審判庭鴉雀無聲,連呼吸都幾不可聞。

國內庭審和歐美不一樣,指望律師像美劇裏演繹的那般走來走去不太可能。出于維持法庭秩序和尊重法官的考慮,大多數律師都是坐着發言,薛蘭澤卻偏偏是個異數。

她不喜歡坐着,而更習慣用站立的姿态陳述觀點。如果研究過她的庭辯就會發現,這女人仿佛一頭披着羊皮的猛獸,在大多數時候都很好的收斂起獠牙和利爪,假裝自己溫馴又無害。

可當她起立的剎那間,所有僞裝被一把撕碎,猛獸的攻擊性顯露無遺。

“許女士,”薛蘭澤的語氣很溫和,忽略她的氣場,幾乎帶出幾分憐憫的柔和,“您方才說,二月七號當晚,您借着路燈的照亮,看清了被告的臉?”

許婉怡流露出十分明顯的戒備:“沒錯。”

“您能否具體描述一下,當時路燈在什麽位置,您的丈夫葉炳森和被告又是以什麽樣的角度對着路燈?”

許婉怡沒想到她會從這個切入點發問,愣了片刻才道:“我剛才說了,路燈在巷子的拐角處,他倆一個背對巷口,一個面對巷口,所以我能看清被告的臉。”

薛蘭澤:“您還記得,被告離路燈大約有多遠嗎?”

許婉怡想了想:“也就兩三步的距離。”

薛蘭澤确認道:“所以,被告當時是背對路燈、面朝巷口,而您則借着路燈,看清了他的長相?”

許婉怡毫不猶豫地點點頭:“是!”

薛蘭澤轉向審判席:“辯護人申請出示三號證據。”

三號證據是一張照片,時間同樣是晚上八點半,地點則是在東川巷的某條巷子裏,昏黃的路燈從身後打來,前方站了個人影,他離路燈的距離大約是兩三步,一應細節都跟許婉怡的描述分毫不差。

唯一的出入是,當燈光從身後打來時,那人的面孔籠罩在一團暗影中,除了模模糊糊的身形輪廓,根本無法判斷他的五官面貌。

許婉怡突然臉色微白。

薛蘭澤抓住她這一瞬的心虛和遲疑,柔和卻犀利地問道:“許女士,這是按照您的描述複原的現場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出,以您描述的角度和距離,根本無法看清被告的面孔……”

許婉怡幹澀地滑動了下喉嚨。

薛蘭澤卻不肯放過她:“那麽,您是憑什麽判斷出,跟你丈夫在東川巷見面的人就是被告?”

許婉怡張口結舌:“我……”

所謂“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目擊者的證詞再如何擲地有聲,都遠不如一張照片的沖擊力大。眼看許婉怡被問得啞口無言,旁聽席上的議論聲此起彼伏,隐隐有彙聚成勢的征兆。

審判長不得不重重敲響審判錘:“肅靜!”

程劍見勢不妙,立刻開口替許婉怡解圍:“辯護人的話有些過于片面,要知道,人們判斷另一個人的身份,不單是憑長相——體型、身高,甚至是說話的聲音和語氣,都可以作為參考标準。”

“證人或許沒看清被告的臉,但她聽到了被告和死者葉炳森之間的談話,也認出了被告的聲音。公訴方認為,這足以作為采信的依據。”

許婉怡像是抓住救命稻草,忙不疊應聲道:“沒錯,我聽到了被告跟我丈夫的對話,我認得他的聲音,就是化成灰也不會忘!”

薛蘭澤的目光随即輕飄飄地轉過來:“也就是說,證人辨認被告的依據,不是他的長相,而是其他的體貌特征以及聲音?”

許婉怡斬釘截鐵地點點頭:“是!”

風篁扶住額頭,隐約意識到薛蘭澤打算做什麽。

果不其然,幾乎是許婉怡話音剛落,薛蘭澤已經轉向審判席:“審判長,根據證人提供的證詞,我請被告陸臨淵先生複原了案發現場的對話,現在申請當庭播放。”

這一出猝不及防,程劍不清楚薛蘭澤葫蘆裏賣的什麽藥,本能舉手:“反對!審判長,辯護律師提出的證據之前并未公示,有證據突擊的嫌疑……”

薛蘭澤不卑不亢:“審判長,這段錄音并不是直接證據,只是我當事人複原的對話,目的是幫助證人進一步回憶當時的細節,避免有所錯漏。”

她頓了頓,加重了語氣:“畢竟,證人作為死者葉炳森的遺孀,其證詞對于本案如何定性具有重要影響力。我想審判長和合議庭也不希望證人的證詞存在瑕疵,影響最終的判決。”

審判長的目光在許婉怡和薛蘭澤之間掃了個來回,又有些複雜地掠過陸臨淵:“……同意播放。”

薛蘭澤從衣兜裏摸出一支錄音筆,走到證人席前,摁下了播放鍵。

其實這段錄音和許婉怡的證詞沒什麽區別,只是細微處略有差異。饒是如此,許婉怡依然聽得很專注,唯恐薛蘭澤又給她設了套,恨不得将每個标點符號掰開揉碎,找出深藏其中的險惡用心。

終于,短短一分鐘的對話到了盡頭,許婉怡回味再三也沒覺出不對,繃緊的肢體語言終于松懈下來。

“對,”她有些疲憊地說,“他當時就是這麽說的。”

薛蘭澤咬重字音确認道:“您聽清楚了,被告在錄音裏複原的對話,和您當晚在小巷裏聽到的一模一樣,對嗎?”

許婉怡有些不安,謹慎起見,往回找補了一句:“個別用詞可能有所出入,但大致是這麽說的……我記得很清楚,不會有錯!”

薛蘭澤彬彬有禮地一點頭:“謝謝。”

然後她回到辯護席,高舉錄音筆,迎着審判長、公訴人,以及旁聽席上所有人疑惑不解的目光,一字一頓道:“諸位,方才播放的這段錄音,并不是出自被告之口!”

旁聽席驚呆了,審判長瞪圓了眼,程劍像是想到什麽,難以置信地擡起頭。

薛蘭澤對瞠目結舌的許婉怡近乎歉意地笑了笑,緩緩續道:“這段錄音是我請臨江市戲劇學院的某位教授錄制的,從證人剛才的表現,大家可以看到,她根本無法分清這位教授和被告的聲線差異。”

“也就是說,證人不能百分之百地确認,她當晚在小巷裏聽到的說話聲是屬于被告的。”

“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概率,公訴方也不能排除現場有第三人出現的可能——根據疑點利益歸于被告的原則,我鄭重地申請合議庭,排除證人許婉怡女士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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