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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外頭雨下個不停, 明霜從被窩裏伸出一只手,她手很小,軟軟的, 拂開江槐烏黑的額發, 摸了摸他的額頭,他幾乎是下意識地把自己往她手心送了送, 肌膚相觸,只感覺心底說不出的熨帖滿足。

明霜感覺指尖溫度滾燙, 退燒藥似乎還沒發揮效果, 她嘀咕道,“怎麽溫度還這麽高?”

再燒下去,江槐怕真的要燒成個傻子了。

明霜想起床, 伸手拿床頭櫃的手機打個電話, 叫醫生來看看, 卻被江槐一把握住手, 塞了回去。

他抱着她, 兩人額頭相抵, 他氣息滾燙, 聲音帶着濃濃的啞,“沒事,很快就好了。”

“藥效沒那麽塊。”他說,“按我的體質,大概再過兩個小時, 就能開始退燒了。”

“你留下陪我。”他輕輕蹭了蹭她的面頰, ”好嗎?”

六年前, 明霜說從沒喜歡過他, 她離開時薄情殘忍的背影, 他一直記得。

明霜,“……”她以前從沒有想到過,江槐會有這麽磨人的一面。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燒糊塗了,男人一雙漂亮眸子水光潋滟,一直盯着她,明霜磨了磨牙,湊近一把銜住他的唇,只得她輕輕一挑,野火便泛濫成原,江槐的回應便來得那麽洶湧又熱烈。

“江槐。”明霜摸了摸自己的唇,湊到他耳邊,語氣狡黠又促狹,“你天生就這樣?離不開女人是嗎?”

他眸子迷蒙又水潤,模樣卻依舊幹淨清純,這種矛盾的氣質在他身上半點不違和,又湊近吻她。

“沒有天生這樣。不要別人。”他啞着嗓子,“只要你。”

明霜那天說的玩笑話,說要把他送給別人,江槐顯而易見記住了,還當真了,明霜忍不住就想笑,竟然覺得可愛,她湊過去,若即若離地親他長長的睫毛,“怎麽這就不失憶了?”

江槐別開了視線,不說話。男人脖頸修長,側臉線條極為優越,清俊幹淨得像一抔新雪,他這種神态,總是顯得很是驕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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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明霜在他喉結上咬了一口,滿意地看那抔雪被弄得瞬間消融。

潮水褪去,明霜原本也有些困了,聽着外面雨聲噼裏啪啦,從這個屋子窗臺看過去,遠處的江面籠罩在細雨裏,顯得黢黑黢黑,背後男人的懷裏寬大溫暖,外頭寒風呼嘯,冬夜凜冽。

明霜又懶又嬌氣,從不為難自己,看江槐情況應該沒什麽問題了,她幹脆懶得再挪窩,和他在一個被窩裏睡起來覺來了,這是江槐的床,鋪天蓋地都是他的氣息。

明霜嗅了嗅,思緒有些飄,她忽然想起,以前在國外念書時,一個學醫的朋友,和她說起荷爾蒙——一個人會覺得自己心儀對象很香,是因為荷爾蒙。

在愛情褪去之後,再聞着,就不會覺得香了,而只是普通味道。可能迷情劑就是這個道理?

不過明霜從不信什麽情啊愛的,她只相信科學。

“江槐,你覺得我聞起來是什麽味道?”明霜在他懷裏,忽然仰臉看着他問。

“很好聞。”江槐埋首在她發間嗅了嗅。具體說不上來是什麽味道,但是甜而馨香,他極為喜歡。

那她憑什麽覺得江槐也很香?

她知道江槐從不用什麽香水,就是簡簡單單的沐浴露和衣領上皂莢味道,但是對她而言,卻莫名其妙地勾着她,讓她有時候恨不得咬他一口,她也确實經常咬他。

江槐只覺得她好聞,她卻覺得他很香?那按照這個理論邏輯,難道她還要更愛江槐一點?

她情緒變化得太快,江槐很聰明,遇到過的所有人都覺得他聰明得過分,但是他從來都摸不透她心裏到底在想什麽。

無論是以前明霜主動追他時,還是他們那段短暫的交往裏,還是現在。從他愛上明霜的那一天開始,他便從來都毫無安全感可言。

好在明霜并沒有再繼續這個話題。

“對了,我産品試飛成功了,江總。”明霜得意洋洋,“之後我會自己聯系銷售渠道,可能江總要失望了,皎月不會被你們收購。”

江槐抱着她,抿了抿唇,在她側臉啄了一下。

“你坑的我。”明霜瞥他一眼,“你自己不記得了。”

江槐沉默了片刻,“對不起。”不知道是在說這件事情,還是為他的失憶道歉。

明霜皺眉,強調,“我們用的技術很先進,最後問題是我解決的,廢了好大力氣,當然,也有你提示的一點原因,但是大部分還是我做出來的。”

“……”

“你本來就很聰明。”他說。

明霜語氣平板,“江槐,你不想誇可以不誇。”

說起來,她一貫是個不在意別人評價的人,但是唯獨在他面前。

“我一直這麽覺得。”他在她發頂一吻,“你很優秀又耀眼。”

她很聰明,也能堅持自己的夢想,高三那一年,他一直看在了眼裏。

明霜懶洋洋往他懷裏窩,“你和別的女人說的這套,就別來敷衍我了。”

“沒有對別人說。”他輕聲解釋。也不是敷衍,是他的真實想法。

她這輩子,估計也別想聽到江槐說什麽動人的情話。明霜在心裏翻白眼,他那麽聰明,嘴巴皮子一翻就能說出來的廉價情話,怎麽就不會批發來一些呢?

外頭下着雨,她窩在他懷裏,顯得很是安穩寧靜。

他下巴擱在她的發頂,感覺心裏說不出的滿足,他忽然說,“霜霜,假設我想起來了,你就會離開我嗎?”

明霜心不在焉,沒有正面回答,“按道理,你現在不應該已經要走了嗎?”

明霜是個領地意識極強的人,從小到大,她對自己的地盤和所有物都看得極死,留一個人常年在家裏,尤其是一個男人,對她而言,是從未有過的破天荒的事情。

她也不懂,自己為什麽會把江槐留下。

江槐遲不發燒早不發燒。偏這一天忽然病得這麽厲害,離開時還被雨淋濕了一身,明霜不傻,她讨厭對她耍心眼的男人。

可是江槐這樣——江槐和別的男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在認真折磨自己,卻并沒有一定要奢求她的回應,江槐從來學不會死纏爛打。

“你今晚是不是故意的?”明霜湊在他耳畔,去咬他耳尖,他耳尖很敏感,眸光濕潤地看向她,明霜說,“江槐,我最讨厭對我耍心機的男人了。”

他不答話,垂着眼吻了她的耳尖一下,明霜忍不住又去親他,她嘴上說讨厭他,行為卻完全背道而馳,輕憐蜜意的吻,他身體灼熱又緊繃,緊緊抱着她,忍不住就想要更多,想要她疼愛他。

明霜說,“你那些藥是怎麽回事?”

她指的是那些精神類的藥片,明霜不清楚具體是什麽作用。

“治睡眠問題和頭疼的藥。”

他的神經性頭疼早幾年就開始了,醫生說是因為思慮過多,心情壓抑導致的。可是,這是他沒法控制的。他的工作壓力和強度都極大,減少用腦是不可能的。

和明霜住在一起的這兩月,是他開始工作後,第一次休假。

至于失眠,從明霜和他分手,一直到如今,他仍然在反反銥誮複複夢見那一天,偶爾醒來,直到天光大亮都無法再入睡,于是幹脆又去學習或者工作。

“病美人。”明霜說道,“你來找我折騰,不如回去多養着自己身體。”

“不要真的當短命鬼了。”她說,聽不出什麽語氣。

他們十八歲那次出行,那個神婆的谶語,江槐記得,明霜不知道。

“假設我死了,你會傷心嗎?”他安靜地看着她。

明霜瞥了他一眼,嘴硬道,“我一滴眼淚都不掉。你死了,我很快就找到下一……”

江槐捧着她的臉,洶湧地吻她,把她剩餘的話都狠狠卷入了舌尖。

兩人在一個被窩裏,外頭飄着冬雨,他們呼吸相聞,像是一對最親密的情人。

這幾天明霜的公司事務清閑。

江槐到底年輕,那天晚上之後,燒很快退了,雖然身體還沒有完全恢複,但是他已經重新開始工作了,因為之前休假,囤積了一大堆需要他處理的事情。

江槐工作時很專注認真,明霜和他留了個信息,說她不回來吃飯了,沒說自己要去哪裏。江槐失憶後有個好處,就是開始學會不再那麽刨根問底,終于讓她有了些喘息空間。

明霜不懂是什麽原因,但是很滿意。

陳璇結婚,給她發了請柬。

陳璇算是他們在檀附的老同學了,婚宴上,來的不少面孔明霜都有印象,都是以前在檀附的同學。

“就差班長沒來了。”阮揚帆如今發福了一些,不過他事業順遂,因此顯得精神抖擻,陳璇人緣很好,當年在班裏玩得好的小圈子,幾乎人人都到了,甚至明霜也賞臉到了,除了江槐。

“他現在這麽忙。”陳璇今天穿着婚紗,容光煥發,“沒空也正常。”

這幾年,江槐以前從沒出席過任何同學會,大家也知道江槐如今的身份,對他不來也能理解,說實話,江槐有如今的成就,他們這些同班同學是最不詫異的。以前他們都覺得,他是極有能力的人,絕非池中物。

明霜似乎對這些議論充耳不聞。陳璇忽然想起以前高中時,江槐和明霜的事情,她自知失言,忙看向明霜,見她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樣子,這才松了口氣。

婚禮上,明霜遇到了一個意外的人,顧芝之。顧芝之大學畢業後就留在了京州,這幾年一直努力打拼,現在已經是一家外企的小領導了,氣質變化了很多,完全褪去了稚氣,顯得沉穩又獨立。

顧芝之還單身,沒有對象,也沒有想結婚的意願,她現在終于通過自己努力擺脫了家裏的一堆爛賬,根本沒心思想這種事情,因為工作繁忙圈子小,身邊也沒合适對象。

顧芝之說,“ 你什麽時候要結婚,我可以給你當伴娘。”

她一直就覺得江槐好,也覺得,明霜對他不一般。她和明霜一起長大,雖然曾經關系惡劣,卻對她的性格極其了解。

明霜淺淺一笑,細膩的手指把玩着手裏杯柄,懶洋洋道,“行,那到時候給你留個位置。”

顧芝之竟然還真的認真追問,“什麽時候啊?我提前安排一下工作時間,江槐怎麽說,你和他商量時間了麽”

“什麽江槐?”明霜說,“我們早分手了,新郎幹嘛一定就得是他。”

顧芝之笑了笑,“你要結婚,還能和誰結?”

顧芝之和她從小一起長大,知道明立誠和喻殷的事情,明霜要麽一輩子不結婚,倘若真的要結婚了,那只可能是和一個人。

雖然他們小時候關系很惡劣,但是她了解明霜,她為江槐破了太多數不清的例。她不敢說明霜一定愛他,但是很顯然,江槐是特殊的。

明霜沒再繼續這個話題,她忽然支起身子,問顧芝之,“我記得你說,你以前和江槐一個小學。”

“對。”

“你認識江槐的媽媽嗎?”明霜琥珀色的貓兒眼直直凝着她,緩緩道,“他是不是江家的私生子,他的父母,到底有沒有結過婚?”

……

安以在國外的巡演最終沒有出圓滿結束,鼎盛互娛的人找到了他,叫他回來,後年的行程被取消,票都退了。

安以死死盯着坐在對面席位上的男人,肩膀有些顫抖。

安以的資源是被人用錢堆出來的,被寧早的女兒寧芷萱,寧早是著名唱作人,也是鼎盛互娛的股東,而現在,他帶着寧芷萱,和鼎盛互娛的老板一起,坐在江槐下席,他竟然才知道,林泉的手伸得有多長。

安以回國好幾天了,不知道為什麽江槐偏挑了這個下午來找他。

茶幾上泡着的是最頂級的龍井,茶香袅袅。

江槐垂眸看向他,聲線很涼薄,“你可以繼續唱你的歌。”

安以愣住了。

“不過,再也別出現在她面前了。”

“你繼續你的巡演。”他緩緩說,“以後安心在國外發展,再也別回來了。”

他需要明霜眼裏只有他,安以極為礙眼。

以前十幾歲時,江槐愛上了她,随之而來的,就是濃烈的獨占欲。他希望明霜也愛他,而且也只愛他一個人。那時,他大部分時間選擇了忍耐。而現在,他開始把自己的想法化為實際。

男人氣質清貴,說話不疾不徐。

寧芷萱臉一陣青一整白,她怎麽也沒到,哪天她想調戲的帥哥,竟然會是那個江槐。

他和那天在那個女人眼前完全不是一個模樣,那時候的他,像個可口的清純大學生,現在的他,清冷又陰郁,高高在上。

江槐甚至看都沒看她一眼,似乎已經根本不記得她了。

安以背後的人不是明霜,知曉這個事實,已經足夠讓他心情愉悅,暫時不計較更多。

會議室裏很是人,都是林泉和鼎盛互娛的高層,在開會,讨論公司下一步方針。

江槐看了看表,早早離席了。

“江總這是?”

“回家。”他說。

他要回家等明霜,最近,他一想起這件事情,便連工作時心情也會變得更加愉悅。

以後,他還想要一個和明霜的,完完全全屬于他們兩的小窩。

工作疲憊後回家,可以看到她的笑臉,有她的吻和撫摸,他想要這樣的生活。

雲貝小區裏,明霜獨自一人,叫司機留在外頭等她。

一別六年,居民樓浸潤在雨水裏,似乎顯得更加破舊。

江槐以前住的那個家,她很久很久沒有去過了,但是還記得住址,江槐以前給過她一把鑰匙,明霜沒用過,過去七年了,她發現那把鑰匙竟然還在被保存在她的抽屜裏。

江槐竟然也沒有換鎖,明霜試着用鑰匙一擰,門便緩緩打開了。

屋子裏有些灰塵,似乎很久沒住人了。

明霜一按燈,發現早已經斷電了,顯而易見,江槐這麽多年,沒再回來過。

她打開手電筒,慢慢走到江槐的卧室。

什麽都沒有了,幹幹淨淨,江槐似乎把自己生活的痕跡都已經清理幹淨了,只留下——以前,這幢房子的主人,于嫣的痕跡。

屋角放着一個箱子,明霜打開一看,裏面應該是于嫣以前曾用過的舊物。

她倒是不覺得很害怕,往下翻,看到很多醫學的專業書籍,有本封面似乎有些不同。

明霜伸手,抽了出來。

翻開後,扉頁寫着字,字跡清勁,她幾乎是瞬間就想到了江槐的字跡,她以為是江槐的日記本,但是很快發現不對。

本子式樣很老久了,透出一股子上個世紀的老舊感,紙頁發黃,那時候江槐都還沒有出生,即使出生了,應該也還根本沒法握筆。

她翻到第二頁,第二頁寫了一個名字。

檀城大學 臨床醫學一班于嫣。

明霜記得,這是江槐母親的名字。

似乎是從大一開學開始記錄的,很多是學習和生活相關的,明霜一目十行掃過去,江槐的媽媽,顯然和他在某些部分很相似,是個思維很快,邏輯通暢的優等高材生。

早期日記早圍着學業和閱讀打轉,偶爾提到一些生活瑣事,明霜卻感覺字裏行間滿是疏離,她的日記裏,自始至終沒有出現過第二個人名。

但是很快,日記本裏開始頻繁出現在一個字眼。

‘他’

一直到結束,于嫣也沒有把‘他’的名字具體寫出來。

這個厚厚的日記本用了很久,明霜沒空一篇篇看過去,直接翻到了底。

“……年7月8日,帶他回家了。

“我糊了他一臉泥巴,把他弄得髒兮兮的,他抱怨說我總是騙他,不夠愛他。”

“他被家裏養得很天真,也很幹淨,像是雲和雪堆出來的,沒下過凡塵的神仙,從沒吃過苦,也沒受過挫。”

“他臉紅時的認真樣子挺可愛。他是第一次戀愛,說愛我,說以後想和我結婚。

“我并不相信他的話。”

“人是會變的,假若有一天,他變了,對我有二心,那我再也不會愛他,我要讓他一輩子痛苦。”

這是日記本的最後一頁,按照主人記錄的習慣,明霜想着,應該會有第二本日記,她在書房翻了翻,沒有發現第二本日記的影子,倒是找到了一張老照片。

她一眼便認了出來,是童年時期的江槐。男孩大概還只有四五歲,是一張側臉,在走廊,外頭風呼呼的,他穿着明顯不合身的衣服,很瘦弱,五官極為漂亮,皮膚蒼白,一側臉上還有淡淡的淤腫。

他抱着膝,獨自蹲在走廊,看着外頭的天暮,顯得極為安靜乖巧。

那方狹窄的天幕,被電線和晾衣繩,切割為了方寸,雪花落在屋檐邊緣。

她翻了過來,看到照片背面寫着一行字,“小孩不聽話,挨了一巴掌,被趕了出去。”

“他和這個小孩,毀了我一輩子。”

……

從江家老宅出來,明霜呼出了一口氣,冬天天黑得早,已經幾乎看不到太陽光了。

她衣兜裏手機響了起來,和那張照片放在一起。

是江槐的電話,“要我來接你回家嗎?”

他喜歡使用這個字眼,似乎真的認真地,在把那裏當成了他們的小窩。

“我在家。”他說,“在等你。”

江槐很認真地在愛她。也在努力學習摸索,如何做好一些,奢望她也能多愛他那麽一點點。

無論是十八歲的江槐,還是二十五歲的江槐。

“霜霜?”久久聽不到她聲音,他沉默了一瞬,試探性叫了聲。

他聲線原本好聽,清清冷冷的,只有叫她霜霜時,會銜着一分獨屬的溫柔缱绻。

她在想,為什麽會有這樣的人。

江槐為什麽又偏偏要愛她。倘若選擇換個人愛,他會快樂得多,早已經得償所願。

“你在家好好待着,多穿點。”她盯着窗外,看着外頭飛快倒退的風景,“最近又降溫了,你病還沒完全好,別出來亂跑。”

江槐說,“好。”他語氣裏有了幾分顯而易見的歡欣。

他極其喜歡她惦記關心他的感覺,這讓他覺得,她心裏有他。

“我馬上回來了。”車窗外頭風景一閃而過,她手指攥着那張照片,那張照片揮之不去,印在她的腦海裏。

五歲的他,十八歲的他,二十五歲的他。她皺着眉,纖細的手指擡起,在車窗上淺淺劃下幾筆,又放下全部抹去。

她喜歡欺負折騰江槐,喜歡看他露出各式各樣的模樣。有時候,甚至覺得他要是再可憐一些就好了,就永遠沒法從她手裏逃走了。

可是,看到那張照片上的江槐,那樣的神态和模樣,她發現她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看他那樣。

為什麽一個母親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她想起了自己早逝的媽媽,緊緊抿着唇。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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