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苦艾酒

“那家夥有什麽好的?他能跟奧利弗比嗎?”

“我以為你讨厭奧利弗。”

“可他是我哥哥。”

——懂了, 他是非常妒忌哥哥,但就是那種小孩子的妒忌。

“你父親應該好好教教你什麽是兄弟友愛。”

“那就不勞你操心了。”朱利安撇嘴, “你看我哥哥, 他就不知道找我們的表親去攔着伊沃。伊沃有什麽好的?就憑他姐姐多嗎?”

“你們以前——你跟伊沃不是好朋友嗎?”伊沃被人拉着說話,走不開,眼睛卻一直往這邊瞟。

“朋友是一回事, 兄弟是另外一回事。”朱利安從仆人端着的盤子裏拿了兩杯酒,遞給她一杯。“說起來,你不是一直都跟奧利弗玩的嗎?難道你更喜歡笨蛋,而不是更聰明更好看的那個?”

愛麗絲笑了一下,“我應該告訴奧利弗, 其實你很關心他。”

“才、才不是呢!”

伊沃終于能過來了,“朱利安。”一邊跟少年玩伴打招呼, 一邊不動聲色的将愛麗絲擋在身後。

直到他們離開舞會, 坐上馬車,伊沃才問:“朱利安跟你說什麽了?”

“沒說什麽。”

他一臉懷疑:“他可不是那麽好說話的家夥。”

“他還能說什麽?他說了,我高興聽就聽幾句,不高興我就當他是狗叫。”

坐在對面的蘇珊“噗嗤”一下笑了。

威廉·貝克福德笑眯眯的, 沒有糾正她的用詞。在很多小細節上,貝克福德相當随意。

“那就好。”伊沃松了一口氣:他還真有點擔心朱利安突然也喜歡她。說起來愛麗絲跟他們在一起玩的時候,奧利弗從來不會帶上朱利安,因為愛麗絲一直就不待見朱利安, 覺得他莫名其妙。

第二天,邦德菲爾德男爵突然帶着兩個兒子過來拜訪戈登夫婦。

來的非常早, 在戈登家吃早餐之前就來了。

愛麗絲正跟蘇珊、戈登小姐們在外面花園散步,奧利弗、朱利安兄弟過來了。

兄弟倆向小姐們行禮,女孩子們随即屈膝還禮。

奧利弗随即說:“貝克福德小姐,我想跟奧斯汀小姐單獨說幾句話。”

蘇珊随即看了看愛麗絲,得到她的同意,才點了點頭。

戈登小姐們都不想走。奧利弗是弟弟的情敵,可不能給他機會單獨見愛麗絲。

朱利安立即迎上戈登小姐們,攔住了她們。

奧利弗陪着她默默往前走了一會兒,“愛麗絲,昨晚——昨晚一直沒有機會跟你說上話。”

“你太好脾氣了,你到現在都沒有學會拒絕嗎?”

“對小姐們,可能不太好說出拒絕的話。”他當然知道昨晚戈登小姐們是什麽意思,家裏有幾個姐妹有時候還真是神助攻。

“你想跟我說什麽?”

“嗯……愛麗絲,我們認識了6年了,你剛到戴爾斯福特的時候,才10歲。”

“10歲半。”

他笑了笑,“你現在16歲半了,其實,我原本是想等你到17歲,或者18歲再跟你說這些的。你也許認為我太溫和,以前……一起玩的時候,我總是讓着你,讓着伊沃、喬治,那不是因為我不知道什麽是‘争強好勝’,而是我什麽都有了,我沒必要為了一個游戲非得争出一個勝負。對男孩來說,不,對男人來說,勝負是很重要,但不是每一項都很重要。不過,我可能是把事情想得太好,而忘了考慮你的意願。”

他停下來,演望着不遠處的園林植物看了十幾秒鐘,随即轉頭看着她,“你選擇了伊沃,我都快要妒忌瘋了。他一直是個幸運的家夥,從前你就比較喜歡他,要是伊沃不在,你有時候都不願出來玩,所以我不得不每次都叫上伊沃,但那時候,我以為你只是喜歡一個能跟你玩到一起去的男孩。而愛情,戀愛或是結婚,那不一樣。”

“伊沃不僅僅是一個玩伴,他很好。”想了想,挽救一下,“你也很好,但你跟伊沃真的不一樣。”

“是哪裏不一樣?我知道你不在意金錢,也不在意爵位,那你到底在意什麽呢?”

“就是——那種感覺吧。伊沃能讓我高興。”

奧利弗這下子終于表現出驚訝了,“就這麽簡單?”

“人活着很累,能得到快樂才是比較重要的。我什麽都不缺,有錢就有社會地位,奧斯汀家這幾年賺了一些錢,足夠我過上任何我想過的生活,我就不會為了錢或是爵位勉強自己。”

“我不會用錢或是爵位逼迫你。”奧利弗急忙說。

“我知道你不會。你的問題就是你太溫柔了,這不是缺點,但你應該學着自私一點。你的天性優秀得不像是一個貴族的繼承人,大多數時候,你非常好。你适合——”她頓了一下,“凱茜說你适合成為一個丈夫,我要是想結婚的話,你可能是最适合我的那個人。但我,我可能不會結婚。”

奧利弗糊塗了,“你這是什麽意思?你不想結婚?還是不想跟伊沃結婚?”

“跟其他人無關,我就是不想結婚。你知道我現在一年賺多少錢嗎?”

“保守估計,1000到2000鎊,将來會更多。”

“對。你看,你、伊沃、喬治,甚至包括朱利安,你們将來都不會工作,用不着自己賺錢,你們能做的最大的商業決策就是該不該繼續置辦田産和房産。你們跟我不一樣,我想自己賺錢,我也能做到用自己學到的技能來賺錢,你想一想,這樣的我,适合結婚嗎?”

“你想自己賺錢,跟你想不想結婚沒有沖突。”

“或者我應該這麽說,我有自己的思想,你——你們別想要我在家做賢妻良母,再說,結婚後女性就沒有自己的財産權了,一直未婚反而能保有財産權,那麽我為什麽要選擇結婚呢?而如果我不想結婚,你又有爵位需要傳給你的兒子,我又怎麽可能适合你呢?”

奧利弗的三觀受到了精準打擊,他第一次知道,原來她是這麽想的。

這個時代到處都是終生未婚的女性,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女性結婚率最高,因為她們沒有錢,只能為了生存而結婚;蘇珊那樣的富豪階層或是父兄有爵位的女性結婚率也高,因為家庭壓力,都會希望她們能嫁給門當戶對的男人;反而是愛麗絲這種鄉紳階層的高級一層,單身女性最多,她們不婚的原因各異,大部分是因為沒有合适的嫁妝,有些則是因為兄弟貪婪,抓着姐妹們的嫁妝不放。

而像愛麗絲這樣,哥哥們都有錢,教養又好,兄妹友愛,她自己也不缺錢,卻主動想要選擇不婚,其實還是很少的。

“你還太年輕,你現在這麽想,是因為凱茜對你的影響。”想了好一會兒,他才說:“你要是真的誰都不選,我倒沒那麽難過了。可你現在……明明選擇了伊沃,可你居然又說什麽不會結婚。你對伊沃也說了同樣的話嗎?”

“說了。”

“他沒有被你弄糊塗嗎?他沒有發火嗎?”

“他可能沒有聽懂我真正的意思。你聽懂了嗎?”

“我聽懂了,這又不難理解。”這确實是一個新的大難題。他發現,這個難題是無解的。“那你的意思就是,你不會接受我的求愛了,是嗎?”

“不會。”

“可你也不可能總是和伊沃保持目前這種狀态,他肯定會向你求婚的。你要是拒絕了他,就沒有想過他會受到傷害嗎?”

“那你能嗎?”

“——我不能。”他十分痛苦,“我是想要跟你結婚的,我熟悉你的性格、你的脾氣,你愛吃什麽、不愛吃什麽;你喜歡玩的玩意我都會,你想要玩什麽我都可以陪着你,你想去哪兒玩都可以,去歐洲、或是去美洲都可以,要是你喜歡遠東,我也可以陪你去。你想住在哪裏都随便你,你想一輩子都寫小說,我也絕對支持。可我一定要跟你結婚,不然,你要是自由之身,你肯定會走掉的,這甚至跟我是不是足夠理解你無關。你不喜歡受束縛,你到現在還沒有離開家,是因為第一你年齡太小,第二,你的父母還都健在。”

這會兒換成愛麗絲感到驚訝了:別的不說,最後一點他确實說對了。

喬治牧師年紀大了,身體一年不如一年,再怎麽去療養,精氣神也不行了,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去世,她不想在他離世的時候遠在他鄉,趕不及回來見他最後一面。

所以可見,奧利弗真的是很懂她,這一點又要比伊沃強多了。

“別說這個了。”

“我今天就是來跟你專門說這件事情的。要是你能給我希望,我可以等你,等你厭煩了伊沃,跟他分手。”

“那有分別嗎?我不會答應伊沃的求婚,肯定也不會答應你的求婚。”

“我有希望,希望你再長大幾歲之後,改變現在的主意。”

“我已經想好了。結婚沒勁,特別沒勁,戀愛就足夠了。我只要快樂,只想要快樂,任何一件事情要是讓我不快樂了,我就放棄它。”

奧利弗深深吸了一口氣,“你才16歲半,要是等到你26歲半還是同樣的想法,那我就承認自己的失敗,我會考慮找一個跟我差不多出身的女孩結婚,如果我有個女兒,我會給她起名叫愛麗絲。”

他握住她的左手,低頭吻在她手指的戒指上,“我愛你,我藍眼睛的小黃鹂。我對你的愛是沒有期限的,但我的等待是有期限的。”

伊沃很想知道奧利弗到底都跟她說了些什麽,但愛麗絲一句話也沒跟他說。

他疑慮重重,抓心撓肺,帶着懷疑,返回了牛津大學。

貝克福德父女加愛麗絲,也終于再次出發,先往西,去了威爾士的加的夫,再往北,從伯明翰到利物浦、曼徹斯特,越過古羅馬長城遺址,一直到蘇格蘭的格拉斯哥,參觀了格拉斯哥大學,本來還想去更北的阿伯丁,但此時已經10月底,天氣越來越冷,蘇珊和愛麗絲都不想再往北去了。

于是從格拉斯哥折返,從東部和中部走,經由設菲爾德、考文垂,路過劍橋。

劍橋大學跟牛津大學類似,都是圍繞着大學教學樓、宿舍樓、圖書館,一圈一圈往外擴展。學生日漸增多,各種設施也應有盡有,比如小旅館、酒館等等專注玩耍的地方。

某家小酒館裏,喬治·拜倫喝得醉醺醺的,跟幾個年輕男人一起高聲喧嘩着。男人們窩在一起,尤其喝醉了之後,讨論的基本就全是女人了。

淑女們是不能拿來說笑的,那會很輕浮,但那些以做情婦為生的女人們就可以随便開玩笑了。他們說到住在某某小屋的某個女人,粗俗的讨論她的胸和大腿,暧昧的擠眉弄眼,說到得意處哄堂大笑。

但是,忽然之間,小酒館裏變得安靜下來,人人都在往門口看。

一個穿着男式呢子大衣的女孩出現在門口,正脫下外面穿着的狐皮滾邊長鬥篷,遞給一旁的高大男人。很快脫下男式的皮手套,手上還戴了一副乳白色的小羊皮手套,随手接過身後男仆手裏的馬鞭。

她有一頭濃密的棕褐色的長發,從鬓邊一路向後編起,露出雪白姣好的面容。

呢子大衣裏面穿着男式的V領毛衣,白襯衫領子的褶邊,穿着倫敦最新流行的長褲,粗花呢面料,配一雙短筒靴,不是那種傳統的馬褲加長筒襪和皮靴的搭配。

可以說穿的很新潮,又因為是女孩,還是個漂亮女孩,于是十分醒目,小酒館一時之間像是被定住了,沒有人說話、喝酒,都看着她。

穿着講究,姿态自然也是受過良好教養的模樣,是一位淑女,只是不知道淑女為什麽會跑來小酒館?小酒館裏是有女人,但都是“那種”女人,跟淑女的差距可以說是天差地別了。

小酒館面積不大,她睃了一圈,很快就找到目标,徑直走過來。

喬治·拜倫喝醉了,但還不至于醉到看不清她的臉。

他從看到她之後就一直在發愣,“愛麗絲?你怎麽來了?”

愛麗絲迅速打量了一番拜倫身邊的人:年齡都不算大,大部分是男人,還有幾個三陪的女人,看起來非常之庸俗。

她很納悶:拜倫居然能容忍跟這些人出來浪?

“伊沃說你整天喝得爛醉,所以我來看看你。”

“你怎麽——你特地來看我的嗎?”拜倫有點糊塗。伊沃其實暑假給他寫信說過愛麗絲在環游英國,但他一直以為她早就返回倫敦了。

“我路過。”男仆早把拜倫身邊的女人趕走,掏出手帕擦了又擦椅子,才請她坐下。“你還沒喝完嗎?我怕你走不動路,特地叫了喬治一起來。”喬治是貝克福德家的男仆。

拜倫眯着眼睛看着她,口中酒氣濃重,愛麗絲不得不拿手帕捂住鼻子,嫌棄的說:“你臭死了,你要是不喝了,我們就離開這兒。”

他将腦袋靠在她肩頭,“你帶錢了嗎?我欠了一些酒錢。”

愛麗絲嫌棄的推開他,“滾開!別以為你喝醉了就可以不講規矩。”轉頭對雅各布說:“去把喬治少爺的賬結了,300鎊以內全部結清,超過300鎊結一半。”

酒友們将其他幾個女人都打發走了。

有人問她要喝酒嗎,她搖頭:才看不上這種小酒館裏的啤酒或是威士忌呢。

雅各布一會兒回來了,說酒錢是100多鎊,不到200鎊,已經結清了。

100多鎊的酒足夠把拜倫放裏面淹死,淹死100個拜倫也足夠了,所以要麽他整天喝個爛醉,要麽就是充冤大頭,時常為酒友買單。這不過是一家酒館,沒準別的酒館也挂着賬呢。

愛麗絲可不準備幫他結清所有外債,她随即站了起來,要男仆喬治架起拜倫,送他回宿舍。

剛出酒館的門,拜倫就吐了一地。

愛麗絲趕緊又走開幾步,捂着鼻子,“你可真糟糕!”對雅各布說:“去酒館要一杯白水,給他漱漱口。”

拜倫靠在酒館門廊的柱子上,醉醺醺的笑着,“伊沃呢?”

“他不是在牛津嗎?問得好奇怪。”

“噢!對!我都忘記了!你拿着馬鞭,你是騎馬來的嗎?”

“沒有,馬鞭是用來抽人的,要是你不老實一點,我就用馬鞭抽你一頓。”

拜倫大笑,“就像你抽埃文那一頓一樣?”

“對,就像當年抽埃文一樣。”她甩了甩馬鞭,馬鞭在冷冽的空氣中揮動,發出了輕微的哨聲。

“愛麗絲,你今天真美。”

“我一直都很美的好吧?”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

雅各布拿了白水出來,拜倫漱了口,又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了,這才說:“我好多了,我們趕快回去吧,外面太冷了。”

“你的鬥篷呢?”

“賣掉了。”

真是個敗家子!

“你窮到需要賣衣服了嗎?”

“也許是送人了,誰記得這麽多呢?”拜倫不在意的擺擺手。

他一個人住一整棟宿舍小樓,卧室在樓上,樓下客廳裏很亂。

“你的仆人呢?怎麽不給你收拾一下房間?”

“我不知道他去哪兒了,啊,這個該死的混蛋!是不是又偷懶了!”

愛麗絲又想翻白眼:主人不像個樣子,仆人肯定不會拿主人當一回事,沒準就拿着主人的錢出去花天酒地了。

“你滾去睡覺吧。喬治今晚會留下,”男仆喬治吃驚臉。“明天不要出去喝酒了,我和威廉·貝克福德先生住在國王旅館裏,你明天一早過來跟我們一起吃早餐。”

她用馬鞭的末梢輕拍一下拜倫臉龐,“聽到沒有?”

“知道啦。”

“喬治,早上6點就把他叫起來,他要是不肯起床,就給他臉上來一杯冷水。”又吩咐男仆。

次日一早,喬治·拜倫精精神神的出現在國王旅館的餐廳裏。

愛麗絲讓雅各布給了男仆喬治5先令的小費,打發走男仆。

拜倫恭敬的對貝克福德先生行禮,又跟蘇珊、愛麗絲行禮。

規規矩矩的吃過早餐,拜倫陪着他們三人在劍橋大學校區裏轉悠了1個多小時。貝克福德對劍橋大學的興趣不大,覺得大學教育只能教出來平庸之才,真正聰慧的人不需要進大學學習,真正的天才少之又少,不能浪費時間在大學裏。

拜倫即興做了一首詩,說的是昨晚愛麗絲去小酒館找他這件事。貝克福德說他在作詩上小有天分,但得少喝一點酒,并對他說了苦艾酒的好處,一杯抵八杯。

愛麗絲說他喝酒喝得太多,輕則酒精肝,重則酒精腎。

蘇珊問什麽是“酒精肝”。

愛麗絲便回答:“你用酒泡一塊豬肉或是牛肉,泡它個十來天,這塊肉能都當蠟燭點燃了,更何況你整天喝酒呢?喝酒太多的人,內髒都會壞掉。”

蘇珊覺得有點道理,但可能還需要實驗來證明。又問“酒精腎”是什麽?

貝克福德便打斷了她們的對話,說不用知道的太多。

拜倫雖然也不知道什麽是“酒精腎”,但酒多傷身從他父親身上就知道了,他父親被稱為“瘋狂的傑克Mad Jack”,有錢喝酒沒錢吃的好一點,35歲就死于肺結核。

他悄悄問愛麗絲,是不是不喜歡他喝酒。又慘遭嫌棄:“喝太多酒就會吐,臭死了。”

他便有點讪讪,畢竟在一位淑女面前喝多了大肆嘔吐可真是太沒有形象了!

雖然吧,愛麗絲跟他相差不到兩歲,少年時期在一起玩了那麽久,他什麽狼狽樣子她都見過了,可還真沒有見過他喝醉。他就是再灑脫,這種沒教養的事情也不适合讓小夥伴看見。

便小聲說:“那我以後不喝酒了,不過可能沒法一下子戒掉,總之,會少喝一點。”

“苦艾酒也別喝的太多。”

“好。”論起苦艾酒這種文學男青年的必需品,他也早就喝過了。苦艾酒也講究品質,好的苦艾酒确實很不錯,能很快達到讓人飄飄欲仙的地步,還不上頭,不會有太難過的宿醉。

作者有話要說:

*苦艾酒就是《全蝕狂愛》裏蘭波和魏爾倫喝的那種會變綠的酒,苦艾酒據說有致幻作用,所以在19世紀文藝青年圈裏很受歡迎。

*19世紀初期已經開始流行現代長褲了,就是褲長到腳踝的這種,不過流行範圍還不太廣,時髦的人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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