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程徹其實當然沒有很淡定。

一切毫無征兆。

毫無征兆才最可怕, 因為根本反應不過來。

以至于自打趙清嶺消失的那天起,他整個人都處在一種快要崩潰的微妙的邊緣。

最初幾天, 程徹把自己這兩年所有可能做錯的事情, 全部全部,從頭到尾、胡思亂想了很多遍。

他想到了無數種可能性。

然後又一一否定。

沒有道理。

一個在他最困頓、最平凡的時候把他抱回家, 誤會他賣過身都毫不猶豫地說要他的男人, 沒有道理再因為他“不夠好”、或者是他不小心說錯或者做錯什麽了而嫌棄他。

那會是因為什麽?

不知道。

程徹覺得自己仿佛掉進了黑暗的森林裏。像是一只小黑兔, 徒勞奔走,找不到一絲亮光,屢屢剎車,發現自己只差一點點就要掉進萬丈深淵。

可是最後,他還是穩住了。

不知道是怎麽做到的,反正是莫名其妙地穩住了。

……

程徹照常上班下班、照常生活、照顧弟弟們,世界還是那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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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過去。

至少在他的臉上,看不出一絲絲裂痕。

只是偶爾,會是下班開着車一路霓虹時,覺得身邊安靜得太過分。只是偶爾, 打開冰箱, 再也看不到某人總是會幫他買的蝦球和果仁巧克力。

只是在漫長的夜裏,一個人的房間太過安靜。

而他早已經習慣了溫暖的擁抱、手□□纏的黏糊,似乎只有輕柔的呼吸相伴,才能輕易入眠。

漸漸的,程徹發現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個“理由”。

不再想要解釋,不再想要知道“為什麽”。

只是單純地很想趙清嶺。

那樣的思念, 會在孩子們去上學的午後,他一個人在客廳裏發呆的時候,尤其地偷偷蔓延、無孔不入。

會牽動着心口,帶着整個胸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個時候,程徹則會蜷縮在沙發上,微微笑。

他把那種疼痛當做對自己的一種懲罰。

自己遲鈍、後知後覺的懲罰。

家裏空蕩蕩的時候,一樓的客廳會顯得更外地大。歐式的極簡家具裝潢,典型趙清嶺式的含蓄低調優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着腳踩上去時,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徹有的時候,在陽光下抱着膝發着呆,會想起第一次進這間房子時的情景。

那個時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趙清嶺騙回來的。

晚餐被灌了點葡萄酒,暈暈乎乎,只隐約想着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後就被人攬着後背推進了玄關。

玄關點亮了燈,撲面而來是木質的香。他當時是真的頭昏,人家幫他脫了鞋襪他都不知道,只記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間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團一般,踩起來柔軟極了。

像是踩在雲朵裏。

而現在,踩着同樣的地毯,程徹像幽靈一樣飄過客廳。

靠着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鋼琴。

趙清嶺會彈鋼琴,且彈得很好。還記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樂會他曾經上過一次臺。程徹當時他在臺下,一直遠遠地看着他,那首曲子他聽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澀。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鍵,發出低低的聲音。

程徹的手修長,以至于很多人都說他這種手指适合學琴,可以他小時候的家境,顯然沒有那樣的機會。

他又想起某個場景,那時他們還沒在一起,是暧昧最濃的時期。

【怎麽一直盯着看,要來試試看麽?】

趙清嶺把他拉過去,讓他坐在他長凳邊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聲,跳躍了幾個鍵位。

音符簡單、調皮而悅耳。

【來,你自己試試。】

程徹還記得那個時候他們靠得很近,他垂眸,心髒跳的很厲害,又羞愧:【……我不會。】

【很簡單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 so……”趙清嶺的手指跳了一個鍵位,“laso”。

然後再按着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徹還記得,那時窗外的夜幕裏,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閃一閃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這樣,一個人的很多個午後,程徹漸漸喜歡上了像這樣抱着膝,在沙發上甜蜜又酸楚地發一會兒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趙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點。

趙清嶺親手沏茶,圓圓帶花邊的小餅幹。糟糕的是,他沒拿住,餅幹屑沾到了紅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則馬上笑着說:【沒事沒事。】

【你是不是覺得我家很幹淨,連根頭發絲都沒有?嗯,那是因為打掃今天阿姨才來過。】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個狗窩。我懶,不是那種收撿的人。】

後來在一起的兩年,他發現男神确實懶懶散散,很可愛。

有時候,程徹又會想起來他們同居的起點——那段日子,他剛去趙清嶺的公司上班,趙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騙”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徹受寵若驚,卻實在不敢造次,于是屢屢違心拒絕。

後來有一次,大概因為加班太累,他胃病發作昏倒。只模糊記得第一次醒來在醫院,第二次醒來的時候,人就已經在趙清嶺的床上,趙清嶺喂他粥,很強硬又很霸道:

“你以後,必須給我留下來!留在我家給我養!”

“我要把你養得好好的,保證不再生病。”

他們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趙清嶺追的他。

畢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只不過是來上班、多看他幾眼,結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給追了。日常上班下班無數次來找他,拿着電影票請他去看電影,帶他出去吃好吃的,買衣服買鞋。

然後,在電影院裏根本不看電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來放在手心裏磨蹭;試鞋子的時候也根本意圖不在試鞋,而是屢屢蹲下來捏住他的腳掌:“我幫你穿。”

大庭廣衆,程徹就這麽成天被暗中調戲,無處可躲、滿臉通紅。

當然,從那時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這個世界從來不會輕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随意降臨的幸運。

所以從好運降臨的第一天開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懸在頭上的寶劍掉落,等待有朝一日為所獲得的所有難以言述的幸福美好進行清算、統一付出代價。

很諷刺的是。

等了那麽久、暗暗心驚膽戰了那麽久,那把劍都沒有掉下來。

直到漸漸的,他擁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後來,他終于有勇氣徹底把整個人全部毫無保留地交出去。

當那些溫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時候,那把劍卻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個透心涼。

……

外面有人開始傳他們分手的消息。

程徹一直堅持“沒有分手”。

堅持趙清嶺“只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這麽說了,兩個弟弟更是打雞血一樣維護這樣的說法。

可是。

程徹有時候也會扪心自問,他真的還會回來嗎?

也許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也許不需要有什麽理由,也許他就是突然不喜歡他了。

人這種東西很奇怪的,既然會突然某天喜歡上某個人,當然也會突然某天就不喜歡某個人。

何況那人還是趙清嶺,趙清嶺能認真喜歡一個人兩年,真的已經很不容易了吧。

或許,這就是極限了。

或許他就應該接受現實。

但程徹還是不願意接受事實,于是開始更加投入地上班,讓自己盡量地忙。

正好,趙父也在這個時候後再度請他去s市幫忙。

讓他過去,一半是因為公司此刻真的需要一個這樣有能力高管人才,另一半,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兒子犯神經病、對不起人家,愧疚之下給與的補償。

有一天老頭子喝多了,還拉着程徹的手跟他說:“唉,我那兩個兒子啊,是指望不上了。”

“一個任性驕縱氣死人,另一個看不上我老這點小打小鬧。小程你知道,叔叔阿姨一直是把你當自家親生來看的,你好好做,我這一輩子的心血以後全給你管。”

問題是那天那個酒桌上,并不止有程徹,還有別的高管。

于是第二天,程總果然是“繼任太子爺”的消息不胫而走。程總在公司裏改革架構、推行政令更是暢行無阻。

當然職位越高,責任越大,那兩周為了做成了一個大項目,期間程徹也不免熬了幾個夜。熬完還來不及休息,又馬上有財經媒體前來采訪。

真心不想去。

程徹覺得自己這陣子這麽灰暗,拍出來視頻肯定憔悴苦逼、慘不忍睹。

萬萬沒想到,拍出來竟不難看。

媒體甚至公然用了“高顏值”這樣的詞彙,而他可能會成為集團繼承人的消息,亦更在一次趙父的訪談裏直接被默認了。

一時之間,在財經八卦裏風頭無兩。

程徹有時候覺得,可能這樣也沒什麽不好。既然趙叔叔認可他,他就好好做,說不定将來真的繼任的ceo。

趙清嶺可以不要他,但總不可能永遠不回家。

如果他真成了他們家族産業的管理者,免不了一輩子在趙清嶺眼前晃,不想見他也煩死他。

沒什麽可絕望的,因為人生還很長。

突然不喜歡他了也沒關系,因為人生還很長,很長,很長。

他還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喜歡會突然變成不喜歡了。那不喜歡,也可能有一天再變成喜歡。

不說別的,就說兩年之前,如果有人問那時的他說他會有今天的氣質和才幹,他肯定會搖頭說不可能。

但事實上,他做到了。

那麽再來十年二十年,他一定還能變得更好。到時候也許年紀是大了一點,但肯定更有魅力。

還有機會的。

而且反正本來,他是打算默默等一輩子的。

想想初心,他已經在路上,收獲了很多很多。

從一只普通的小狐貍,變成了小王子的小狐貍。

而且,已經得到了麥田的顏色。

……

趙清嶺跑掉的第三個月後,齊危受邀回來回國,去a市的大學商談合作。

程徹在s市忙着回不來,趙清筵和程馳招待了齊危住宿,一起在家裏吃海鮮火鍋。

吃着吃着,大中午的,程徹突然風塵仆仆出現在門口。

他望着齊危:“你是知道原因的。你一直都知道,對不對?”

他一直都在想,努力在想自己究竟哪裏漏了、哪裏錯了。

直到那天早上,突然回憶起過年時雪地裏、煙花下,齊危好像跟他說了什麽,他那時沒有聽清。

“你是知道的,你告訴我。”

“……”齊危一臉無辜,把剛搶到的半口魚丸吞下去。

他當然知道。

他一直都知道。

如果規則允許,他真的很想很想立刻告訴程徹謎底。

但他不能說。

……很久很久以前,有個不像話的故事。

一個豌豆上嬌氣王子的,中了沉睡的魔法。必須由他的騎士一路辛苦、風塵仆仆,踏過高山叢林到他身邊、才能親手解開那個魔咒。

後來,騎士歷經千難萬險,終于走到了城堡邊,卻被荊棘擋在了外面。

騎士于是去求助魔法師幫忙。魔法師也确實有那樣的能力,直接開一個魔法陣,傳送騎士到王子身邊。

可他不能那樣做。

因為一旦那樣做,整個故事就不存在了。而如果魔法師幫了忙,那麽從此之後,王子将永遠無法再對他唯一的騎士抱有期待——

王子想要的,從來都不是“醒過來”。

王子一直都是醒着的。

只是雖然醒着,卻還是那個豌豆上的嬌王子,他想要能夠親眼驗證,有一個人能像故事書裏寫的那樣,不顧險阻、不怕傷痕,一門心思來救他。

于是把自己關在城堡裏,不願意出來。

一直等一直等。

是個很蠢,好像沒什麽必然道理,但是偏偏又很真實的故事。

……

圍觀了兩人“分手”三個月,齊危旁觀者清。

全程覺得又無奈、又着急、又好笑。

因為那兩個人,明明那麽相配,在一起的時候無論什麽波折,最終都能完好、默契地合轍。

可是有的時候,這兩人思維回路偏偏,又能那麽的南轅北轍。

于是整整三個月,齊危眼睜睜看程徹用語文思路解數學題,小黑兔不停原地打圈圈,摸不到問題的症結。

可是就在那天下午,程徹突然說:“我要去找他。”

“……”

“去找他,跟他把事情說清楚。”

“不,不是說清楚,應該說……是努力把他哄回來,或者騙回來,或者敲暈扛回來!”

“哪有那麽輕易就跑掉,一起養了兩個孩子,說不養就不養了?”

“我也沒那麽好說話。”

“我走了,你們在家等我。”

陽光照在客廳,飄逸的點點光塵。

讓齊危想起某個同樣的下午,那時候小程哥的側臉也是那麽的好看,他覺得趙清嶺又一次錯過了世間盛景。

在遇到程徹以前,很難以想象有些人在平靜的外表下,如此堅強而執拗。

當然,在遇到趙清嶺以前,齊危也從來沒見過那樣外表光鮮、內裏稀碎的人。還好,他雖然稀碎但很會挑人,挑到的男人果然願意收拾他那一地稀碎。

程徹走後,趙清筵問齊危:“這樣是不是就沒事了?”

“應該是吧。”齊危想了想,“當然,學長那邊說不定見着還要哭一哭、鬧一鬧什麽的,畢竟,一直在等小程哥去找他,等了那麽久都等得快枯萎了,肯定很委屈。”

“不過哄哄就沒事了,小程哥會哄他的。”

程馳:“?!?!?”

“等等,你們兩個在說什麽?誰委屈?姐夫委屈?他委屈啥?”

“我哥比較委屈吧!居然還要去找他?還要倒過頭來去哄他?明明是他不負責任抛夫棄子,憑什麽還要我哥三從四德,啊不是!”

齊危:“你不懂。”

齊危:“你就當你那個姐夫吧……他是個走丢的熊孩子,突然回到家人懷抱了,特別委屈,日常需要有人舉高高哄一哄什麽的。”

程馳:“卧槽……他那是‘走丢’的嗎?他那是自己跑的!”

齊危:“他走丢二十幾年了,你不知道而已。”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最遲明天,肯定完結了!!!(喜迎國慶系列)

希望flag不倒一次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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