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章
李晔第一次看到傅曉時,只覺得她是個很普通的女孩子,可以說毫無特色可言。像傅曉這樣的人,在大街上随處可見。
李晔自己也不會明白,為什麽會對傅曉上心。又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就上了心,不知不覺就開始關注她,注意到了她的存在。默默地看着她,她的一舉一動都成了牽挂。
可傅曉喜歡的,是陳子昂。這一點,李晔很清楚。如果說陳子昂一心一意對傅曉的話,那麽身為陳子昂最好哥們的他,肯定不會在幹預那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本以為就這樣了,可偏偏事情出現了變化。
吳欣慧的出現了,就連李晔也可以感受到陳子昂的內心起了波瀾。想想也是,初戀哪有那麽輕易就忘記的,而初戀往往又是最美好的。再加上陳子昂模棱兩可的态度,讓李晔很不爽,要麽左,要麽右,站在中間算什麽呢。
“我喜歡你。”李晔凝視着傅曉,看到她愣愣地樣子時,他很想沖動一次,就那麽抱住她,吻她。用行動表達自己的心意。
傅曉抿了抿嘴皮子,似乎在想該怎麽回應李晔的話,最後說出來的是:“又開這樣的玩笑。一點也不好笑,一點也……”心裏被什麽東西給堵住了似的,就連一口氣也咽不下去。
“哭都哭過了,把眼淚哭幹了嗎?”李晔伸手握住傅曉的雙肩。他看得出傅曉哭過了,眼睛還是紅紅的,說話時嗡聲嗡氣的。“這樣的你,讓我心疼。”
如果是陳子昂說這些話該有多好,為什麽反而是陳子昂最好的朋友呢。傅曉想哭哭不出來,想笑又笑不出來。整個臉上的表情像是被揉皺了似的,擰到了一起。
“考慮我吧,我愛你。”李晔稍稍用力,傅曉感覺到了。
“我……不愛你。”傅曉回答他,“如果我沒有遇見過他,或許我會考慮你。你多好啊,樣樣條件都那麽好,還比他更會關心人,會疼人。可是,誰叫我先遇到了他呢?”終于,傅曉苦笑了出來。
“給我一個機會,好不好。我不是想搶我最好朋友的女朋友,明明是我先喜歡上的你。再說他現在——你——”其餘的話不用多說,傅曉自然明白。
“對不起。”傅曉直截了當地說,“不要再逼我了,要不然,我這裏會很痛的。”傅曉捂住自己心髒的位子,“好像我做了虧欠你的事,讓我很內疚。”
“那麽,我有一個問題,你回答我。”李晔問,“你和他是正式在交往的程度嗎?換句話說,你們是情侶關系嗎?如果你答不上來,我就有追求你的資格。”
傅曉猶豫了,因為陳子昂從沒有說過兩個人在交往的話,而且也是她主動聯系的更多,而他只比以前的态度好了一點點。以前是讨厭,現在是普通。還沒有到愛人的程度嗎,這一點,傅曉心裏有數。他只要給一點點甜頭,就會讓她樂上好幾天。
這哪像是在戀愛,根本就是單相思嗎。而且還是被對方知道了她的底細,可以肆無忌憚的對待。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可就是舍不得多給一點點的愛。
“我知道答案了。”李晔說,“現在開始,我要做我想做的事,可能會讓你困惑,可我相信,我可以打動你。就像你的執着一樣,我相信我可以用我的執着,打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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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說了。”傅曉很想哭,李晔說得沒錯,就在剛才,她一直都在哭。陳子昂的态度讓她沒有了自信。“我不會——”
李晔伸出左手,貼到傅曉的臉上:“暖和嗎?”
他的手,暖暖的,幹幹的。
“李晔……”
“我喜歡你,就不會讓你哭。”李晔松開口,湊上來吻了吻傅曉的臉頰。“晚安。”
李晔走了之後,傅曉愣了很長時間才緩過神,等她回到被窩時,被窩已經冷透了。要過好長時間,被窩才會暖和過來吧。如果……傅曉不敢再想下去。
有時,傅曉會想,如果睡一覺能忘了麻煩該有多好。有時,傅曉又會想,如果睡一覺時間能回到過去該有多好。
李晔說,發大水那回陳子昂去送東西時,他也在。他問傅曉,真的沒看到我嗎?
傅曉說,沒有。
北極熊好像要離開了刺猬了。它說刺猬的刺太多,會紮到他。它忘了它身上有厚厚的皮毛,根本不怕那些刺。可刺猬呢,卻因為北極熊的這番話而拔光了身上所有的刺,為的就是能夠被北極熊擁抱。
可北極熊仍不願意抱刺猬,它說刺猬的血會弄髒它白色的皮毛。
傅曉工作的銀泰城樓下那家芝士蛋糕店,生意還是那麽火,傅曉排了很長時間的隊,才買到一個。心情不好時,吃點甜的東西,可以讓心情好一點。
在排時隊,傅曉遇到了一個沒有想到的人。傅曉沒認出那個人,到是那個人自己先叫了傅曉。“你是叫傅曉吧。”在排隊時,排在傅曉身後的一個女孩說。傅曉莫明其妙地點了點頭,心想自己應該不認識這個人吧,她怎麽會知道自己的名字。
女孩穿着一件長長的外套,頭上戴着一頂織針帽,很可愛模樣。傅曉在腦袋裏怎麽搜也搜不出在哪裏見過,也不可能是中學同學或是高中同學之類的人。
“你不記得在哪裏見過我了吧。”女孩肯定地說,“你很好認,所以我記住你了。”女孩拿着手機,傅曉看到她做了美甲,指甲上是一朵朵小小的花,很漂亮。
傅曉不好意思地問:“我們在哪裏見過?”
女孩有點不樂意地說:“在陳子昂家啊,你忘了嗎?”
這麽一說,傅曉馬上回想什麽時候在陳子昂家見過這個女孩,要知道能在陳子昂家裏出現的女孩并不多。通常都是在外面玩什麽的,但在家裏——“你是——”
“我一直覺得很對不起你。”女孩俏皮的吐了吐舌頭,“對你做了那麽的事。”
在陳子昂家,對自己做了什麽事?傅曉已經想到了,是那時往她頭上倒羊肉骨頭粥的那個女孩子嗎?這麽一想的,确實是那個人,還是一樣的漂亮,這麽接觸着,看她性格也應該是挺好的吧,不像是會做出那種事的人。
“那個啊,都是過去的事,也沒什麽了。”傅曉嘴上是那麽說的,可心裏還是忍不住要抱怨。當時沒招她也沒惹她,憑什麽就被倒了一身的粥,要知道粥比水還難洗,而且羊臊味很重。那時傅曉可是氣得大半天,還說要是下次再看到這個女孩,非得給她點顏色看看。
現在,人是看到了,不過這個顏色嘛,還是算了。傅曉也沒當時生氣了,都是過去的事,如果能不提起反而更好。
女孩一個勁得向傅曉道歉,還說這次買蛋糕的錢由她來出。女孩說到做到,在付錢時,她搶着把傅曉的那份錢給出了。
這個子要輪到傅曉過意不去了,憑白無故讓人家買單,傅曉幾次說要給錢,那女孩就是不肯說,不但如此,女孩還說:“其實我不想那麽做的,因為陳子昂他——”
陳子昂怎麽了?傅曉愣了一下。
“對了,你現在還在追他嗎?”女孩手裏拎着蛋糕問。
傅曉不知道該點頭還是搖頭,最後說:“沒再追了。想想也追不上的。他是誰啊,我是誰啊。”傅曉自嘲說。
女孩子拿出包包裏的鑰匙串,上面的車鑰匙上有一個藍白色的标志。女孩着對停在路邊的一輛寶馬Z4按了手中的車鑰匙,鑰匙哔哔響了兩聲。“他那個人,自負得要命。還自以為是。他說他讨厭你,讓我把粥倒你身上。”
傅曉瞪大了眼睛,真的嗎?“陳子昂說的?”
女孩被傅曉的一驚一乍給吓了一跳:“我本來不想倒的,多沒教養的事,又不是有什麽深仇大恨的人,幹嘛要那麽做呢。”
不是,傅曉關心的不是倒粥的事,而是陳子昂的那句話。陳子昂讨厭她,傅曉也曾聽陳子昂說過,不過她以為那是陳子昂為了不讓她追而說的氣話。現在聽來,卻成了最諷刺的話。
應該是真的讨厭吧,不然也不會讓人家倒粥在自己身上了,傅曉看着坐到寶馬車上的女孩子。女孩問傅曉:“你要去哪,我送你一程。”
傅曉搖搖頭:“不用了,謝謝。”
女孩開着寶馬Z4潇灑地離開了。而傅曉則是失魂落魄的模樣,蛋糕拎在手裏,很不是滋味。如是有點骨氣,幹脆了自己再去買過,才不會接受道歉。可傅曉沒有骨氣,她不想再去排半個小時的隊,也不想浪費食物。
吃吧,明明是甜得膩人的芝士蛋糕,吃到嘴裏卻是苦得要命。而且還是鹹鹹的味道。
也沒有說過交往的話,就是好玩吧。看到她傻傻地執着的追着,就想逗着玩一會兒,等到不想玩了,就扔到一邊。
傅曉被芝士蛋糕給噎住了,連忙站起來去倒了杯水。再好吃的東西,像她這種不顧命的吃法,也不會覺得好吃了。傅曉想,自己以後再也不會吃這種蛋糕了。難吃……
我讨厭你!
我讨厭你!
四個字,成了傅曉的魔咒,再也不能解開。早就知道不會有結果的,還那麽傻傻的執着的追求着,到頭來,得到了什麽呢。
蛋糕吃了一半,傅曉趴在桌邊哭得眼淚稀裏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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