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七回,莫讀《紅樓夢》 (5)
故意把黛玉說在前面,其實王夫人要防範的也正是黛玉,此語一出,正合心意,于是當面表揚、托付,事後又從自己的月銀裏撥出二兩銀子一吊錢,給予襲人特殊津貼。可想而知,成為王夫人的心腹之臣後,襲人從此必定時常彙報怡紅院內外的情況。
襲人因向王夫人傾訴一腔“懸心”而獲得準姨娘的地位,這件事該怎麽評價?舊時代的評家,多有對此深惡痛絕者。流傳很廣的《增評補圖石頭記》,前面有幾家評語,其中大某山民(“某”在繁體字裏是“梅”的另種寫法)說:“花襲人者,為花賤人也。命名之意,在在有因。”護花主人則說:“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夫!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難辨也,所難辨者,近人情耳。襲人者,奸之近人情者也。”就是說襲人好比裹着蜜糖的毒藥。這些評家厭惡襲人,一是因為第六回已經寫明,她跟寶玉發生了肉體關系,所謂“不才之事”,她先做了,倒在王夫人面前擔心寶玉跟別人發生“不才之事”,壞了寶玉“一生的聲名品行”,實在下賤!虛僞!二是他們不知道後四十回是高鹗續的,并不符合曹雪芹原意。續書裏寫寶玉出家後,襲人不能“守節”,“抱琵琶另上別船”,還做出委委屈屈的樣子,這種不能“從一而終”的女子,當然更該視為下賤、虛僞。
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以後,則把寶釵、襲人都劃分到維護封建正統的陣營中,襲人在王夫人面前說那番話的行為,被視為一個忠于封建禮教的奴才,在封建主子面前告密邀寵。當然,也指出襲人的虛僞——因為恰是她,逾越封建禮教,在名不正的情況下與寶玉偷試雲雨情。
舊時代的上述論家指出襲人言行上的自我矛盾,說她虛僞,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不過,用“從一而終”的封建禮教标準來指斥她,是我們現代人所不能認同的。上世紀五十年代後的那種居主流的分析評判,以意識形态為前提,有相當充分的道理。但我覺得,細讀曹雪芹運筆,就會發現,他在這場戲之前,是有許多鋪墊的。他所寫的,其實是人性的深邃。襲人在第三十二回裏受到過一次超強烈的刺激:寶玉在黛玉面前訴肺腑,達到物我兩忘的程度,以至于黛玉已經離開,襲人來到他面前時,他還癡癡地以為黛玉仍在眼前,竟然拉住襲人說道:“好妹妹,我的這心事,從來也不敢說,今兒我大膽說出來,死也甘心!我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這裏,又不敢告訴人,只好挨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裏夢裏也忘不了你!”襲人聽了這話,唬得魂飛魄散,只叫神天菩薩,坑死人了!這段描寫說明了什麽呢?說明寶玉對黛玉的愛情,不光是精神上有共同的叛逆性,在性愛上,也是充分而強烈的。“睡裏夢裏也忘不了你”,意味着他即使在與襲人行“雲雨”時,心裏的性幻想對象還是黛玉,襲人在那種情況下竟成為了替代品!所以襲人聽了魂飛魄散,發出“神天菩薩,坑死人了”的心靈喊叫。
一個女人,不能獨享一個男子的情愛性愛,倒也罷了,尤其是那個時代那種社會那種貴族家庭裏,襲人也不可能有獨占寶玉的想法,她只是希望能穩定地跟将來寶玉的正室分享寶玉的情愛與性愛。但是,寶玉的這一番錯認中的訴肺腑,讓她發現了寶玉心中其實只有對黛玉的愛,跟她睡覺行雲雨時竟然心裏想的還是黛玉,那就超過她作為一個女人的心理承受度了。她原本就傾向寶釵排拒黛玉,經過這件事以後,她那阻攔二玉婚事的決心肯定如銅似鐵,有了王夫人召見的絕好機會,她豈能放過?就她自己而言,無下賤之虞,亦無虛僞之感,更沒有什麽意識形态的前提,她無非是要捍衛自己已經得到的利益。至于王夫人因此對她厚愛,立竿見影地劃撥給她特殊津貼,确定她準姨娘的地位,倒确實并非她主觀上想謀求的。曹雪芹就是這樣來寫襲人人性深處的東西。
根據第五回金陵十二釵副冊裏圖畫和判詞的暗示,以及來自蔣玉菡的血點子似的紅汗巾一度系到了她的腰上等正文中的伏筆,還有脂硯齋對後數十回裏“花襲人有始有終”等內容的透露,我們可以知道,高鹗續書對襲人的那種寫法是違背曹雪芹原意的。曹雪芹已經寫出了關于襲人的完整的故事。八十回後,忠順王之子看上了襲人,派人向賈府索要。襲人知自己如果拒絕會牽連賈府,便不惜舍棄聲名答應去忠順王府。她臨走前建議,倘若今後二寶只能有一個丫頭服侍,那就“好歹留下麝月”。到忠順王府後,經歷一番曲折,襲人嫁給了蔣玉菡。那以後直到寶釵死去、賈府崩潰,蔣氏夫婦一直接濟二寶。寶玉入獄後,襲人也還盡量地去救助他。這大體就是八十回後曹雪芹關于襲人這個角色所寫下的內容,倘若八十回後的這些篇章沒有迷失,本是不需要任何人來多餘續寫的。
曹雪芹塑造襲人這個藝術形象,我以為他沒有“主題先行”的框架,更沒有意識形态的大前提,他就是寫一個鮮活的生命,這個生命一直沿着自我的心理邏輯在命運之途跋涉。如何評價這個生命?曹雪芹沒有貼标簽,沒有品德鑒定,他把評價這項任務,開放性地留給了讀者。不管歷來的讀者在對襲人的評價上有多麽嚴重的分歧,有一點是所有讀者都承認的,那就是:襲人是一個可信的生命存在。這又是曹雪芹高妙文筆的一大勝利。
第三個問題:第三十五回裏,賈母當着薛姨媽誇贊寶釵,這怎麽理解?第二十九回裏,元妃通過端午節頒賜,特意讓二寶所得一樣,含有指婚的意思,但賈母卻不理這個茬兒,還在清虛觀借着張道士提親之機,當着薛姨媽說了一番話,含蓄地表明她所中意的孫媳,非釵而黛,甚至公開把二玉說成“不是冤家不聚頭”。那麽,她在第三十五回裏,當着薛姨媽大贊寶釵确實令人費解。
這就更需要文本細讀。賈母是一個智商很高的老太太,她誇贊寶釵的話,是在大家都到怡紅院看望養棒傷的寶玉,被寶玉引逗誇贊黛玉時,順口說出來的。她何必當着衆人誇寶釵呢?那時元妃指婚一事已經過去,她和王夫人、薛姨媽之間的緊張關系已經大大緩和,因此她樂得送個順水人情。她怎麽說的呢?她造出的句子非常巧妙:“提起姊妹來,不是我當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萬真,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都不如寶丫頭。”寶玉已經非常具體地提出了黛玉,希望賈母誇贊,賈母卻并不就黛玉論事,而是突出“我們家四個女孩兒”。哪四個女孩兒?元、迎、探、惜。盡管她說“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朦胧地把黛玉、湘雲等囊括了進去,但是她故意把元春說進去,這頂高帽子,就讓薛姨媽和寶釵都戴不起了,甚至不無諷刺的意味。我詳盡分析過,在這本書前面也概括說明了,實際上第二十九回前後所寫的故事,隐含着寶釵參加皇家選秀落選的情況。薛姨媽和王夫人聽了賈母如此這般地“誇釵”,心裏覺得尴尬,嘴裏也只能是勉強應付。搞家族政治,不要說王夫人、薛姨媽鬥不過賈母,就是乖巧如猴的鳳姐,水平也差一大截呢。賈母是一個內涵非常豐富的藝術形象,讀者們應該多角度地加以審視欣賞。
枕霞閣十二釵
從第三十七回起,故事有了一個新的起點。大觀園裏成立詩社了,由探春召集。第一次活動是詠白海棠。這白海棠不是地栽的喬木海棠,而是盆栽的草本海棠,俗稱秋海棠。秋海棠一般是紅色的,白色是變種,比較少見,因此賈芸拿去孝敬寶玉。寶玉等人不及看花,只是聽說,就詩興大發,吟誦起來。
各古本從二十九回到三十一回,正文均無批語,三十二回到三十五回僅個別本子有少量批語,這對我們進行研究是個損失。究竟是母本裏就沒有批語,還是過錄的過程中被抄手忽略,還不能确定。但從三十六回以後,批語又豐富起來。在第三十八回裏,有幾條批語尤其值得注意,現在介紹給大家。賈母來到藕香榭,回憶起小時候他們史家花園裏,有個類似的枕霞閣,她那時跟史家的姊妹天天去玩,有回淘氣失腳從竹橋上掉到水裏,差點兒淹死,被救上來又讓木釘把頭蹦破,至今鬓角上還留下指頭頂大一塊窩兒……鳳姐借機獻媚,說那窩兒是用來盛福壽的,把賈母和大家都逗笑了。這時脂硯齋批道:“看他忽用賈母數語,閑閑又補出此書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釵的一般,令人遙憶不能一見。餘則将欲補出枕霞閣中十二釵來,定[豈]不又添一部新書。”這條批語傳遞出的信息,分解開來就是:一、《紅樓夢》的文本具有家族史的特點。書中的“現在時”故事,不僅可以往前延伸,也可以往後延伸。
二、脂硯齋與書中賈母原型,同屬一個家族。“真事”隐去後,以史家的“假語”含存。實際上賈母的原型是康熙朝蘇州織造李煦之妹,嫁給曹雪芹祖父曹寅為妻,而史湘雲的原型則是李煦的孫女,曹雪芹的一位表妹,也就是李氏的侄孫女。換過來說,則李氏是史湘雲原型的祖姑。書裏所設定的賈母和湘雲的關系,正與此吻合。第三十八回寫賈母到了藕香榭,命人念出柱子上挂的黑漆嵌蚌的對子,曹雪芹特意寫由湘雲念出。由此也就再一次證明了,不但書中的史湘雲原型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位李姓表妹,寫批語的脂硯齋也就是同一個人。
三、脂硯齋當然最有資格來寫她自己家族的故事,也就是所謂“枕霞閣十二釵”的故事。這條批語顯示出脂硯齋對自己的寫作能力頗有信心。前面我們提到過“鳳姐點戲,脂硯執筆”,她對《紅樓夢》或者說《石頭記》(她更鐘情後一個書名)的寫作,介入得很深。古本八十回書,周汝昌先生認為有四回都并非曹雪芹原筆,後面我會詳說,那麽這四回是誰補成的呢?不是高鹗,而很可能就是脂硯齋。
在寫到大家準備詠菊花詩時,有一筆寫到寶玉“命将那合歡花釀的酒燙一壺來”,按說這句話算得什麽?小說嘛,虛構嘛,作者大筆一揮,想寫什麽就寫什麽,讀的人有什麽必要去仔細推敲?确實有那種純虛構信筆揮灑的小說,但《紅樓夢》不屬于那種類型,因此,在這個地方,就出現了一條脂硯齋批語:“傷哉!作者猶記矮 舫前以合歡花釀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舫是船形的園林建築,現在你到北京頤和園還可以看到很大的一個叫清宴舫的湖中石船。脂硯齋提到的這個舫名字很怪,當中那個字讀音是“傲”,意思是頭很大眼窩很深,可見那個舫造型非常特別。這樣一個舫名不可能是臨時虛構的。說明在現實生活中,确實有那麽一個空間,在那個空間裏面,批書人和著書人曾在一起用合歡花釀酒,也就是說,書中這麽一句“閑筆”,其實也是有生活依據的,是有事件原型、細節原型的。批書的一見這句,由眼入心,就受觸動,以致不由自主地發出喟嘆:“傷哉!”這意味着他們昔日的好時光已經一去不返,正所謂“春夢随雲散,飛花逐水流”。“傷哉”,也是籠罩《紅樓夢》全書的一個基調。這條批語最早出現在己卯本上,它可能更早就已經批出。那麽,就按己卯年(公歷1759年)往前推二十年吧,大約是乾隆三年到四年,那正是現實生活裏曹家以及相關家族“一枯俱枯”的隕落期,而當時的曹雪芹、脂硯齋大約是十六七歲。“傷哉!”這哀怨是發自內心的,用合歡花釀酒是他們共同享受過的“最後的歡樂”。這樣的批語再次說明,《紅樓夢》具有家族史、自傳性、自敘性的特點,它的文本特征就是以“假語”來存留“真事”。周彙本在第三十七回裏,有兩處文字選擇是值得特別跟大家提醒的。起了詩社,作為詩人,大家就要各取一個別號。請讀者諸君将書中幾位詩人的別號形成過程填入括號:
李纨自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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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先自取( )
探春接受寶玉建議後再自取( )
黛玉刻薄探春後,探春給她取的,她默認( )
李纨替薛寶釵取的( )
探春替寶玉取的( )
李纨提醒寶玉小時候自己取過別號,是( )
寶釵又給寶玉取了個別號( )
寶玉最後采用的別號( )
史湘雲來了後用的別號( )
迎春的別號( )
惜春的別號( )
其中李纨提醒寶玉曾有過一個別號,寶玉笑道:“小時候幹的營生,還提他作什麽?”那個別號究竟是什麽?1957年人文社的通行本印的是“绛洞花主”,這是延續了程乙本的錯誤。1982年推出的紅學所校注本,卻也印為“绛洞花主”,這真奇怪,因為紅學所的這個本子是以庚辰本為底本的,庚辰本上清清楚楚寫着“绛洞花王”,為什麽要改“王”成“主”呢?更奇怪的是,這個紅學所校注的通行本,每回後面有“校記”,如果他們認為庚辰本的寫法不足信,換用別的古本的文句,按他們自定的體例,是應該在“校記”裏加以說明的,可是這樣重要的一處文字,他們撇開自己所用的底本,取“主”而否“王”,竟然在回後“校記”裏也不予說明。周彙本的可貴,就在于正本清源。将通行本裏訛誤多年的“绛洞花主”訂正為“绛洞花王”,又是鮮明的一例。和賈母提起娘家曾有枕霞閣一樣,這裏寫到寶玉小時候曾給自己取過一個“绛洞花王”的別號,都屬于小說文本中的延伸空間,使讀者對作者筆下的“現在時”敘述,不僅可以有前瞻性的想象,也能夠有回顧性的想象。換句話說,就是把角色的“前史”,通過這樣的話語,逗漏給讀者,令讀者感到書中的人物更有立體感。
寶玉說取那樣的別號,是他“小時候幹的營生”,“小時候”是什麽時候?他說這個話的時候是十三歲多沒到十四歲,那個時代人們認為六十歲就算滿壽,“人生七十古來稀”嘛,三十歲已是“半生”,十三歲則已接近成年了。因此,“小時候”應該指五六歲剛開始懂點事的時候。那時候榮國府沒有大觀園,寶玉跟賈母一起住,賈母院正房有很大的空間,寶玉在那個空間裏淘氣。五六歲的孩子不可能有“主”的概念,但“王”的概念肯定是有的,最現成的“榜樣”就是“美猴王”孫悟空。寶玉從小愛紅,愛跟花朵般的女孩子玩耍,賈母正房裏的主色調是深紅(绛)色,他就把自己想象成“紅色山洞裏的一個保護花兒的猴王”,于是有了“绛洞花王”的別號。這個小時候的別號把寶玉的性格特征凸顯出來,而且這種特征在他成長的過程裏只有增強沒有衰減。“绛洞花王”這個別號,和第二十九回裏出現的“遮天大王”的符碼是相通的,都是對寶玉人格的隐喻,印本裏千萬不能錯,讀者則應該充分地重視。
第三十七回寫迎春擔任詩社副社長,她認真負責,當大家構思的時候,她命令丫鬟點了一支香。這支香的名字,此前所有通行本都印作“夢甜香”,周彙本則根據兩種古本的寫法,确定為“夢酣香”。我們都知道後面有關于史湘雲醉卧芍藥和抽到“香夢沉酣”花簽的情節,周汝昌先生認為“甜”是“酣”的訛變,“夢酣香”是曹雪芹原筆。這也顯示出周彙本的精校特色。
賈母論窗需細品·書至三十八回已過三分之一有餘
這四回圍繞着劉姥姥二進榮國府,花團錦簇地展開情節。因為這些描寫,“劉姥姥進大觀園”已經成為一句廣泛流傳的俗諺,人們在表達從社會低層進入社會高層大開眼界大出洋相這類意思時,都可以使用這句諺語。比如:“哎呀!我可真是劉姥姥進大觀園啊!”一方面表示身臨的空間場合十分高級,一方面在滿足中又表達出謙虛。“哎呀!你可真是劉姥姥進大觀園啊!”則有“你可真是土氣啊”、“難怪你大驚小怪啊”一類的意思,多少有些調侃的意味。劉姥姥一進榮國府在第六回,那時候還沒蓋起大觀園。在曹雪芹的構思裏,劉姥姥還應該有三進榮國府,估計那段情節在第九十五回左右,內容是賈府敗落的危機時刻,她知恩報恩,參與搭救巧姐兒的事宜。
第三十九回的回目,周彙本取楊藏本的寫法,與此前衆通行本完全不同。這一回裏寫劉姥姥講一個虛構的少女抽柴的故事,還沒完全講完,忽聽外面人吵嚷起來,原來是南院裏的馬棚起火,賈母起身由人扶出至廊上去看,東南上火光猶亮。這一筆我以為具有多方面的內涵:一、把榮國府的規模,進一步寫出來了。第三回寫黛玉初進榮國府,沒進正門,進的是西南的角門,轎子擡進去,還走了一射之地,一射就是拉弓射箭那支箭所能飛越的距離,應該至少有三十米,從那裏由府內小厮換下轎夫,再擡到垂花門,裏面才是賈母住的院落。可見賈母院宇南面,還有相當大的空間。第三十二回說金钏投井的地點,是府裏東南角,那裏應該是她父母和別的仆人居住的空間,即所謂“下房”。這說明賈母院的垂花門,和賈政王夫人住的正房大院的儀門,應該是平齊的。而在通向這兩個門的甬道的旁邊,則有很大一個空間,這空間可以用牆圍成幾個區域,其中除了“下房”,還有馬棚、轎房等必要的設施。賈母院正房的房基很高,因此站在廊下,能看到東南方向馬棚餘火的亮光。第六回寫姥姥初闖榮國府,前邊大門角門全進不去,後來找到府北邊的後門,才終于進去見到了周瑞家的,可見府北也有很大的一片空間是供仆人居住的,可能像周瑞夫婦那樣比較體面一點的陪房,都住在那個空間裏。從那個空間往南,則能到達鳳姐所住的那所小院落。小院落門前有粉油大影壁,轉過那影壁,是賈母院與賈政王夫人院之間的高牆下的甬道。書裏許多故事情節都發生在那個甬道裏。比如賈芸為謀求一個差事而先求賈琏後求鳳姐,就都是在那個空間發生的。那長長的甬道兩側有穿堂盡頭有倒座。把《紅樓夢》的文本讀細了,閉眼一想,讀者們應該對榮國府的建築格局形成一個至少是比較粗放的概念吧。
二、劉姥姥雖是信口開河(有的古本寫作“信口開合”,也通),賈寶玉竟當了真,這是再一次寫寶玉“情不情”的特殊人格。寶玉的心思,只有黛玉深谙,因此大家說下雪吟詩,她卻說:“還不如弄一捆柴火,咱們雪下抽柴,還更有趣兒呢。”其他人聽完劉姥姥胡謅很快忘懷,獨黛玉知道寶玉不僅不會忘,還要久存于心。寶玉豈止存于心,他還采取行動——命令茗煙去踏訪那塑像成仙的美女祠,這就把寶玉的“情不情”推向了極致。
三、大家都知道,茗煙按劉姥姥所述的方向去尋美女祠,最後卻只找到了一處破廟,裏面供的是什麽呢?“那是什麽女孩兒,竟是一位青臉紅發的瘟神爺!”我以為這是有象征意義的,也屬于“草蛇灰線,伏延千裏”的一例。雪中抽柴,以圖禦寒系命,這正是八十回後賈府将遇到的窘境,但到頭來還是避免不了遭遇“瘟神爺”,在“接二連三,牽五挂四”(第一回中的句子)的政治大火裏,歸于毀滅。這一回寫火起東南,賈母遙望,火光閃閃,暗示最先出事的,将是東南金陵的甄家。第七十五回一開頭,就寫到甄家被抄沒治罪,王夫人不得不向賈母彙報。
第四十回,寫賈母帶着劉姥姥逛大觀園,把前面沒有詳細描寫的一些居室景象,補寫得非常詳盡。在探春居所秋爽齋,通過鳳姐女兒大姐兒和板兒互換佛手和香橼,埋下八十回後他們結為夫妻的伏線。在寶釵居所,賈母嚴厲地批評了寶釵那把屋子弄得素淨到極點的“裝愚”“守拙”做派,說:“年輕的姑娘房裏這樣素淨,也忌諱。我們這老婆子,越發該往馬圈去了。”這可是一句袒露真心的話,請問:賈母怎麽會容忍為寶玉娶這樣一個媳婦呢?這些,我在前面講座都有詳盡的分析,這裏點到為止,不再展開。
《紅樓夢》是集中華傳統文化之大成的一部輝煌之作。通過《紅樓夢》不但可以了解中國古代的歷史、哲學、宗教、倫理秩序、神話傳說、詩詞歌賦、烹調藝術、養生方式、用具服飾、自然風光、民間風俗……還可以了解中華民族的園林藝術和建築審美心理,而這些因素并不是生硬地雜陳出來的,而是完全融彙進了小說的人物塑造、情節流動與文字運用中。
第四十回書中,賈母帶着劉姥姥逛大觀園,到了林黛玉住的潇湘館,發現窗戶上的窗紗不對頭。
“這個紗新糊上好看,過了後來就不翠了。這個院子裏頭又沒有個桃杏樹,這竹子已是綠的,再拿這綠紗糊上反不配。我記得咱們先有四五樣顏色糊窗戶的紗呢。明兒給他把這窗戶上的換了。”
鳳姐聽了,說家裏還有銀紅的蟬翼紗,有各種折枝花樣、流雲 福、百蝶穿花的。
賈母就指出,那不是蟬翼紗,而是更高級的軟煙羅,有雨過天晴、秋香色、松綠、銀紅四種。這種織品又叫霞影紗,軟厚輕密。
這個細節就讓人知道,中國人對窗的認識,與西方人有所不同。西方人認為窗就是采光與透氣的,盡管在窗的外部形态上也變化出許多花樣。古代中國人卻認為窗首先應該是一個畫框,窗應該使外部的景物構成一幅優美的圖畫,因此在窗紗的選擇上,也應該符合這一審美需求。外面既然是“鳳尾森森”的竹叢,窗紗就該是銀紅的,與之成為一種對比,從而營造出如畫如詩的效果。
後來賈母又帶着劉姥姥到了探春住的秋爽齋,她再一次注意到窗戶,“隔着紗窗往後院看了一回,因說:‘這後廊檐下的梧桐也好了,就只細些。’正說話,忽一陣風過,隐隐聽得鼓樂之聲,賈母問道:‘是誰家娶親呢?這裏臨街到近。’王夫人等笑回道:‘街上的那裏聽得見,這是咱們的那十幾個女孩子們演習吹打呢。’賈母笑道:‘既是他們演,何不叫他們進來演習……就鋪排在藕香榭的水亭子上,借着水音更好聽!’”賈母嫌窗外的梧桐細,就是因為她把那窗戶框當做畫框來看,窗戶比較大,外面“畫面”上的梧桐樹也要比較粗才看上去和諧悅目。中國古典窗不大隔音,并不完全是因為工藝技術上在隔音方面還比較欠缺,而是有意讓窗戶起到一種“篩音”的作用,即使關閉了窗扇,也能讓外面的自然音響和人為樂音滲透進來,以形成窗內和窗外的共鳴。所以她主張到水上亭榭裏面,開窗欣賞貼着水面傳過來的鼓樂之聲。
林黛玉受家庭熏陶,也受賈母審美趣味的影響,非常懂得窗的妙處。潇湘館有個月洞窗,第三十五回,林黛玉從外面回來,就讓丫頭把那只能吟她《葬花詞》的鹦鹉連架子摘下來,另挂到月洞窗外的鈎子上,自己則坐在屋子裏,隔着紗窗調逗鹦鹉作戲,再教它一些自己寫的詩詞。那時候窗外竹影映入窗紗,滿屋內陰陰翠翠,幾簟生涼,窗外彩鳥窗內玉人,相映生輝,令人如癡如醉。鹦鹉畢竟還是一種人為培育的寵物。第二十七回寫到,林黛玉一邊往外走一邊跟丫頭交代:“把屋子收拾了,下一扇紗屜子,看那大燕子回來,把簾子卷起來,拿獅子倚住,燒了香,就把爐罩上。”可見那些糊上窗紗的窗戶,是可以把窗屜子取下來,讓窗外的自然和室內的人物完全暢通為一體的。而大燕子就是自然與人親和的媒介,潇湘館的屋子裏,是有燕子窠的。燕子歸來後,窗簾并不閉合,說拿“獅子”倚住,那“獅子”其實是一種金屬或玉石的工藝美術制品,壓住窗簾一角,使窗簾構成優美的曲線,使窗內與窗外形成一種既通透又遮蔽的暧昧關系,這裏面實在是蘊涵着豐富的文化元素!第七十回林黛玉寫有一首《桃花行》,幾乎從頭至尾是在吟唱窗戶內外人花的交相憐惜:“……簾外桃花簾內人,人與桃花隔不遠。東風有意揭簾栊,花欲窺人簾不卷。桃花簾外開仍舊,簾中人比黃花瘦。花解憐人花也愁,隔簾消息風吹透……一聲杜宇春歸盡,寂寞簾栊空月痕。”前面講了,賈母也曾年輕過,曾在史家枕霞閣淘氣,落進湖中險些淹死,雖然被及時救了上來,畢竟還是被竹釘碰壞了額角,留下一點疤痕。她年輕時可能沒有林黛玉那麽傷感,但林黛玉對外祖母的審美情趣,可以說是繼承了其衣缽,并有所發揚光大,她的一系列行為和她的詩句,都是對賈母論窗的藝術化诠釋。
讀第四十回,應該對賈母論窗留下印象,并加細品,否則,真成了“豬八戒吃人參果”,那麽好的滋味,那麽豐富的營養,全忽略、遺漏掉了,該多可惜!
第四十回後半回“金鴛鴦三宣牙牌令”,表面上似乎是“閑文”,實際上是把籠罩在賈家頭上的“雙懸日月照乾坤”的政治危機,巧妙地暗示了出來。第四十一回前半回可謂“妙玉正傳”,僅僅一千三百多個字,就塑造出一個性格特異的藝術形象。第四十二回寫“黛、釵合一”,論家對之的分析結論各不相同,但從這一回以後,黛、釵間确實不再沖突,這個文本現象總不能加以否認。這些內容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在前面講座有非常充分的論述,這裏從略。第四十二回前,有一條脂硯齋批語,其中說:“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可見曹雪芹的《紅樓夢》全書絕不是一百二十回,如果是一百二十回,三十八回還不夠三分之一,怎麽能說“已過三分之一”并且還“有餘”呢?看來也不像是一百一十回,應該是一百零八回,一百零八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六回,三十八回當然就是“已過三分之一有餘”。“一百二十回的經典《紅樓夢》”的說法是不正确的,那不是曹雪芹的《紅樓夢》,請所有熱愛曹雪芹的《紅樓夢》的人士一定要從以往通行本的迷霧裏走出來,毅然地與高鹗的四十回續書一刀兩斷。即使仍覺得高續寫得好或有長處,也再不要在概念上與曹雪芹的《紅樓夢》混淆!
不可小觑尤氏·李纨也有尖刻時
這三回書進入了一個新的情節鏈。貫穿性的事件是鳳姐的生日風波。賈琏之俗,鳳姐之威,平兒之屈,寶玉之慰,賈母之高論,讀者們都會留下很深的印象。
但是,還應該注意到,第四十三回,其實是一篇“尤氏正傳”。尤氏的生存是很不容易的。她是賈珍的續弦,賈蓉非她親生,娘家的情況又每況愈下,父親喪偶,續娶的妻子帶來兩個“拖油瓶”——尤二姐和尤三姐。她不但要操持寧府的家務,還經常被賈母叫過去辦理一些事情,她要應付方方面面,其中棘手處不少。在曹雪芹筆下,尤氏是深明大義的人(這裏說她深明大義,是以書中榮、寧兩府的總體利益為坐标的),在關于秦可卿的那些情節裏,這一點寫得比較含蓄,但是依然可以讓讀者感覺到,她是把家族的總體利益,置于個人榮辱之上的。當家族把秦可卿作為隐性的政治資本儲蓄起來,以求高利息的政治回報時,即使聽到焦大那樣的醉罵,她也能隐忍,直到這筆儲蓄完全落空,而且秦可卿臨自盡時“淫上天香樓”,她才以“胃痛舊疾”複發為借口,暫撂了一陣挑子,不去參與喪事的操辦。事過境遷,她又恢複常态,理家辦事。這一回寫她接辦賈母交代的鳳姐生日喜慶,因為是采取了湊“分資”的形式,牽扯到府裏上、中、下衆多人的經濟利益,有心裏願意出資的,有勉強出資的,更有心裏抵觸的,實際操辦起來非常棘手,但尤氏精明處不讓鳳姐,寬厚之德卻是鳳姐望塵莫及的(第七十五回脂硯齋在一條批語中贊她“其心術慈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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